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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类试卷]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20及答案与解析.doc

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2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法治是相对于( ) 而言的。(A)德治(B)人治(C)法制(D)专制2 下列有关不成文法在中国法的渊源中的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成文法主要是道德规范(B)不成文法不是中国法的渊源(C)不成文法与成文法一样是中国法的重要渊源(D)不成文法是中国法的渊源的补充3 立法解释属于立法过程的( )阶段。(A)立法准备(B)由法案到法(C)立法完善(D)提出法案4 下列有关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2、?( )(A)权利能力是公民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5 法律的意志内容是由( )。(A)全体公民的利益所决定的(B)统治阶级的利益所决定的(C)政党的利益所决定的(D)阶级斗争的需要所决定的6 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A)自己的行为(B)他人行为(C)相互间行为(D)个人行为7 最早实行宪政的现代化国家是( )。(A)美国(B)英国(C)法国(D)意大利8 君主制政体是( ) 类型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A)资本主义(B)封建制(C)资本主义和封建制(D)奴隶制、封建

3、制和资本主义9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 )。(A)国家的民族关系(B)国家的阶级关系(C)国家部分与部分的关系(D)国家整体与部分的关系10 以下哪一项不是国家主席的职权?( )(A)发布特赦令(B)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C)外交权(D)决定特赦11 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 )人。(A)2000(B) 3000(C) 3500(D)380012 “以德配天 ”的法制指导思想是在 ( )王朝提出的。(A)夏(B)商(C)西周(D)东周13 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 )。(A)兄终弟及制(B)父死子继制(C)嫡长子继承制(D)嫡庶继承制14 “法令由一统 ”是下列

4、哪个朝代的法制指导思想?( )(A)秦朝(B)汉朝(C)三国(D)南北朝15 在秦朝,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属于( )。(A)公罪(B)私罪(C)公室告(D)非公室告16 我国公民民事行为能力从( )开始享有。(A)18 周岁(B) 10 周岁(C)出生时起(D)16 周岁17 下列各现象中不属于法律事实的是( )。(A)某甲死亡(B)某乙参加朋友的婚礼(C)某丙申请登记设立独资企业(D)某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18 甲、乙、丙、丁、戊五人合伙办一餐厅。现丙欲介绍朋友王明入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明的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B)王明的入伙须经 23 的合伙人同意(C)王

5、明的入伙须经占合伙财产半数以上份额的合伙人同意(D)王明携带的资金超过合伙财产时,可自由入伙19 下列机构中,属于社团法人的是( )。(A)基金会(B)寺院(C)红十字会(D)公司20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是( )。(A)合法性(B)行为人有行为能力(C)意思表示(D)行为人有意思能力21 委托代理人转委托不明,且转委托代理人有过错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 )负连带责任。(A)由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转托代理人向第三人(B)由委托代理人与转委托代理人向第三人(C)由被代理人与转委托代理人向第三人(D)直接请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而由委托代理人和转委托代理人向被代理人

6、22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从( )时起计算。(A)权利被侵害(B)权利人具备行使请求权的条件(C)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D)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23 下列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钥匙和锁(B)房屋和墙(C)网球拍和网球(D)餐桌和配套的椅子24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A)适用我国刑法典追究刑事责任(B)适用变通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C)不宜追究刑事责任(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事责任25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对( )承担刑事责任。(A)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7、罪(D)投放危险物质罪26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以下哪项犯罪之中?(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27 共同犯罪人可分为( )。(A)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B)首要分子、帮助犯、教唆犯(C)主犯、从犯、教唆犯(D)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28 在罪数形态中,继续犯与状态犯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造成的不法状态是否继续(B)不法行为是否继续(C)犯罪是否侵害同一客体(D)主观上是否出于同一故意29 某甲(女,25 岁) 与某乙有仇,一日将某乙家 3 岁幼儿骗至郊外,推人河中淹死。一年后,该案侦破,某甲被逮捕归案。经查明,某甲作案时已

8、怀孕 3 个月。在无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对某甲可以适用的法定最高刑是( )。(A)无期徒刑(B)死刑(C)死刑缓期 2 年执行(D)15 年有期徒刑30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 )。(A)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B)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C)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D)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3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所有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违反道德的行为(B)公正是司法的生命(C)守法就是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D)法

9、的实施方式包括守法、行政和司法32 在大陆法系,非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主要指( )。(A)判例(B)政策(C)正义和公平等观念(D)权威性法学著作33 法律实效是指( ) 。(A)人们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去行为(B)法律行为产生的有效结果(C)法律被实际遵守、执行或者适用(D)法律具有约束力34 需要采用辩证推理的方法的情况包括( )。(A)某些法律规定明显落后于社会发展(B)同一位阶的法律规定之间存在抵触(C)出现法律空隙或者法律漏洞(D)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模糊35 物理意义上的自然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必须具备的特征是( )。(A)具有独立性(B)具有经济价值(C)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D

10、)得到法律认可36 实现法律监督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为( )。(A)法律监督的权力(B)法律监督的内容(C)法律监督的程序(D)法律监督的主体37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后果和体现(B)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法律制裁(C)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结果和体现(D)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38 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包括( )。(A)民工王某拿不到用工单位的报酬自认倒霉(B)学生张某认为偷几本书不算偷(C)顾客因为酒店的卡式炉爆炸而毁容后向法院起诉要求酒店支付 50 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D)老百姓感觉到中国法官的腐败行为越来越少了39 在我国,类比推理主要适用于( )。(A)经济案件

11、(B)行政案件(C)民事案件(D)刑事案件40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近代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 )(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B)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政治斗争为其提供内在动力(C)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的形成(D)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人权和法制等理论,为近代宪法奠定思想基础41 下列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D)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42 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12、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C)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报的职务(D)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43 以下关于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人数倍数的表述错误的是( ) 。(A)13 至 1 倍(B) 15 至 12(C) 1 倍以上(D)12 至 1 倍44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需向( )负责。(A)中央人民政府(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特别行政区(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3、常务委员会45 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包括(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公安部(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46 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国家包括( )。(A)印度(B)阿根廷(C)巴西(D)巴基斯坦47 清朝中央司法机构包括( )。(A)刑部(B)大理寺(C)都察院(D)枢密院48 实行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度的王朝有( )。(A)夏朝(B)商朝(C)西周(D)汉朝49 封建制五刑体系中,加、减若干等,实行上下推算原则量刑的刑罚有( )。(A)流刑(B)徒刑(C)杖刑(D)笞刑50 以名例律作为总则的封建成文法典有( )。(A)大明律(B) 北齐律(C) 泰始律(D)唐律疏议5

14、1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A)因其是否成年而有所不同(B)因精神健康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C)人人平等(D)因个人活动能力不同而有所不同52 单方法律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即属于典型的单方法律行为。(A)设立遗嘱(B)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C)代理人辞去委托(D)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53 以下行为不适用代理的是( )。(A)授课(B)收养子女(C)申请专利(D)订立合同54 期间为 2 年的诉讼时效,其开始计算的时间是( )。(A)权利受到侵害时(B)权利人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C)权利人不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D)权利人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

15、时55 物权法定主义是指( )。(A)物权类型法定(B)物权内容法定(C)赠与行为法定(D)处分行为法定56 小偷张三窃取王某的木材对自己的房屋进行修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应确认张三对添附物的所有权(B)张三应将木材返还王某(C)张三应向王某赔偿损失(D)因张三为恶意,故不能取得添附物的所有权57 依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 )。(A)孙子女(B)外孙子女(C)祖父母(D)外祖父母58 以下关于共同侵权的论述中,正确的论述有( )。(A)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B)基于违反共同注意义务而实施的侵权行为,即使各个侵权人毫无关系,也构成共同侵权(C)共同侵

16、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D)履行全部清偿义务的共同侵权行为人有向其他行为人追索的权利59 朱某生前曾与他的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他的邻居尽了扶养义务,朱某还在他去世前 10 天留下一份遗嘱。朱某去世后,他的女儿从远方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的继承,说法不正确的有( )。(A)应当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B)应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C)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应先按遗赠扶养协议进行,接下来按遗嘱和法定继承进行(D)应先由朱某的女儿继承,然后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赠继承60 关于公示及公示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A

17、)用益物权的设定一般采取登记的公示方式(B)担保物权的设定须以登记作为公示方式(C)不动产登记制度具有公示公信力(D)动产都以交付为公示方式61 罚金的缴纳方式有( )。(A)一次或分期缴纳(B)强制缴纳(C)随时缴纳(D)减少或免除缴纳62 自首要求犯罪分子有主动投案的行为。自动投案包括以下哪些情况?( )(A)犯罪事实或犯罪分子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已被发觉,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讯问、未被施以强制措施时,自动投案的(B)犯罪分子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查询、教育后自动投案的(C)犯罪后逃跑,在通缉、追捕过程中,自行投案的(D)犯罪分子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

18、公安机关捕获,经查证属实的63 被判处( ) 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可以减刑。(A)管制(B)拘役(C)有期徒刑(D)无期徒刑64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是( )。(A)火车(B)汽车(C)航空器(D)拖拉机65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 )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用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方法,从而使其“合法化” 的行为。(A)毒品犯罪(B)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C)走私犯罪(D)恐怖活动犯罪66 犯故意伤害罪,有下列哪些情况之一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A)致人重伤的(B)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C)致多人重伤的(D)致人死亡的67 盗窃、

19、诈骗、抢夺罪在下列哪些条件可以转化为抢劫罪?( )(A)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这是转化的前提(B)必须是使用了暴力、恐吓等威胁手段(C)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D)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68 下列人员中,属于伪证罪的主体有( )。(A)证人(B)鉴定人(C)翻译人员(D)辩护人、诉讼代理人69 下列关于扰乱市场秩序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不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不能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B)招标人不能构成串通投标罪(C)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外的其他人不能单独构成虚假广告罪(D)单位可以构成刑法规定的

20、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70 刑法第 171 条第 1 款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对此理解错误的是( )。(A)并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是指可以并处罚金,而不是应当并处罚金(B)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都是故意犯罪,但运输假币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出售、购买假币罪只能是间接故意(C)根据故意犯罪的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出售、购买假币罪也以行为人明知是假币为前提(D)运输假币罪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但出售、购买假币罪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是假币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21、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1 南县的 A 有货车一辆,车号“010”,为了对外经营方便,A 将该车挂靠在 C 车队的名下。1997 年 12 月 30 日,A 将货车以 8.5 万元的价格卖给 B,并由 A 立下一张保证字据:“ 车属于买主所有。 1997 年 12 月 30 日前该车发生的任何事情由卖主负责,与买主无关。”B 未对货车“010”办理过户手续。1998 年 1 月 B 驾车到山东省黄县搞运输,山东省黄县法院以诉前保全为由扣押了货车“010”,法院称:“C车队于 1997 年 11 月 12 日欠原告 D 货款 2 万元。 ”B 回来找 A,A 不管,B 将自己的 2

22、 万元钱交至法院,法院用调解书结案,称被告是 C 车队,B 是代理人,法院放车。随后,黄县公安局又因同样的案情以货车“010”号涉嫌诈骗为由第二次扣车,B 找 A,A 仍不管,B 筹 1.5 万元交给公安局,公安局才放车。车被放回后,B 办理了过户手续。B 共损失了 3.5 万元,遂向南县法院起诉 A,要求行使追索权。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B 构成无权代理,责任自负。请问:(1)南县法院的看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2)B 的追索能否成立? 请阐明法理依据。72 某年 5 月,甲、乙、丙、丁 4 人自愿组成一个合伙采石组,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负责人,但未签订书面协议。数月后,戊要求入伙,

23、经甲、乙、丙、丁全体同意,戊也加入了采石组。此后,5 人进行了 2 次分红。当年 10 月某日,5人在某工地进行爆破采石时,按照分工,由乙、丙、丁担任警戒,戊负责爆破,甲予以协助。因炮眼有渗水,戊决定采取先装导火索后装炸药的危险爆破法,甲说这样太危险,戊说只能这样了。为了赶时间,甲只好默认。当戊向炮眼装炸药时,因炸药上已装导火索,戊刚装好,炸药即爆炸,戊被炸伤双眼,经医治无效,左眼失明,并花去医药费近 1 万元。戊要求甲、乙、丙、丁赔偿损失并承担自己的生活费,被拒绝,戊诉至法院。试分析:甲、乙、丙、丁、戊之间的法律关系,戊的行为性质以及该案应如何处理?73 北京市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吴某,199

24、9 年 7 月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后吴某在被押解去监狱的途中,借口上厕所乘机逃跑。吴某逃脱后,来到朋友姜某家中,讲明自己刚从押解途中逃出,请姜某帮助。姜某开始犹豫不决,吴某威胁他说,如果姜某不帮一把,将揭发姜某 1989 年 10 月奸淫邻居一不满 14 周岁幼女一事。姜某听后,赶紧说好商量好商量,并将吴某藏在家中,然后又上商场按吴的身材买了一身衣服,以方便吴某外逃时穿用。因为没有足够的费用外逃,于是吴某决定先去偷盗些东西变卖后再逃。2000 年 6 月 7 日深夜,吴某利用自己熟知原工作过的公司情况的便利,潜入公司仓库偷出计算机硬盘 8 块,磁盘 20 张,液晶显示器两个以及其他计算

25、机元器件,价值人民币约 22000 余元。为了避风头,吴某得手后没有立即转手出卖。一星期后,由姜某以 15000 元的价格在朋友中间卖掉,为了报答姜某的“ 搭救之恩” ,吴某又于 8 月 20 日深夜潜入一家商店,窃得 29 寸“康佳”牌彩电一台(价值近 3000 元)赠送给姜某。姜某知道后表示接受,2001 年 3 月 9 日吴某在南方某市被抓捕归案,在审讯中供出了姜某。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行为人吴某又构成何罪?(2)对行为人吴某应如何处罚? 最后的刑罚如何确定?(3)行为人姜某遇到脱逃的吴某后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构成何罪?(4)对行为人姜某应如何处罚?74 阎某

26、是某国有企业的厂长,张某是该厂某车间主任,在上任 1 年多的时间内阎某先后接受他人送来的贿赂 10 万多元,并在自己任职的企业内为他人提供包括安排工作在内的尽可能的便利。其中有 5 万多元是通过张某介绍来的人送的,阎某将其中 2 万元送给张某作酬劳费。张某后来赌钱欠别人一大笔赌债,于是找到阎某,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 阎某很害怕,于是给了张某 1.5 万元。但是事过不久,张某又找阎某要钱,阎某说手头没钱,张某要求其将工会活动的部分经费借给自己先用一用,1 个月后保证偿还,阎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 2 万元给了张某。之后,阎某多次向其催要,但张某一直无力偿还。4 个月后,阎某被

27、告发。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阎某向检察机关提供了市税务局副局长钱某巨额受贿的犯罪线索。经反贪局侦查,侦破了钱某受贿 120 万元的特大案件。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分析阎某接受他人 10 万多元贿赂的行为的性质。(2)分析张某介绍他人向阎某行贿并从中得到部分“酬劳费” 的行为的性质。(3)张某向阎某要钱还赌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4)阎某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给张某用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犯罪?(5)在本案中,张某与阎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构成何种共同犯罪?(6)对阎某如何处理?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5 试论法律原则在法律实施中的

28、作用。76 简述宪法实施的保障体制。77 简述清朝的海禁政策。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2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法治是与人治相对而言的。至于法治与德治,在中国古代,儒、法两派曾就此进行过长期论战,后双方的争论随着“隆礼重法”、“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而平息。所以不选 A。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不成文法在中国法的渊源中的地位的了解。法律渊源多种多样,按照规范载体形式的不同

29、,法律渊源可分为成文法渊源和不成文法渊源。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的为成文法渊源,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为不成文法渊源。不成文法是指国家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判例和法理等。在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以成文法为主要渊源的传统,不成文法只是次要的、居于补充地位的法的渊源。A 项中道德规范是与法并列的社会规范,不是法,也不是不成文法。B 项否定了不成文法与中国法的渊源的关系,也不正确。C 项过高评价了不成文法在中国法的渊源中的地位,因此也不正确。只有 D 项正确评价了不成文法在中国法的渊源中的地位,为应选项。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立法解释与立法的关系。根据宪法、立法法、全国人

30、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我国的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立法过程则分为立法准备、由法案到法、立法完善三个阶段。立法解释是法律颁布后,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可能出现的法的含义不明确或法与法之间出现矛盾的情况,由有权主体作出解释的活动,因此,立法解释属于立法过程中的立法完善阶段,C 项正确。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公民权利能力的理解。B 项的错误之处在于并不是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权利能力有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之分。A 项是对权利能力的定义,该资格包括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两方面的内容。公民的权利能力作为一种资格,仅是一种可能

31、性,要想真正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因此 C、D 项也正确。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法律的阶级性的考查。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承认法具有共同性的同时,强调法具有阶级性,即法是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故法律的意志内容只能是由统治阶级的利益所决定,故本题只有 B 选项是正确的,全体公民的利益、政党的利益、阶级斗争的需要均不能决定法律的意志内容。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法律作用的对象的了解。因为法的作用对象有行为和社会两部分,理解法的作用可从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两方面来理解。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

32、指引、预测、评价三种,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行为,故本题答案为 B,A 项自己的行为是指引作用的作用对象,C 项相互间行为是预测作用的作用对象。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宪法的制定和宪政的实行必须有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基础。近代宪法宪政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而英国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最早的国家,也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虽然,当时的资产阶级还不够强大,革命结果只能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的相互妥协,但是宪政制度毕竟已经在英国开始实行,即君主立宪制度。所以最早实行宪政的现代化国家是英国。故本题选B 项,其他选项与历

33、史不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君主制政体为大多数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所采用。君主立宪政体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例如英国和日本。故本题选 D 项。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1)公布权,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特赦令的权限。(2)任免权,国家主席公布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判长、秘书长的任职或免职。(3)外交权,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

34、,也负责主持递交国书仪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4)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或单位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可见,A、B、C 项均是主席职权。D 项决定特赦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根据题意选 D 项。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5 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 3000 人。因为只有人数相当才能充分代表民意。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商代达到顶峰的神权法思想,被西周统治者继承发展,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周公等为代表的西周奴隶主贵族

35、,总结并吸取了夏代、商代灭亡的教训,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认为“天”或“上帝”不是哪一族独有的神,而是天下各族所共有的神;“天命”属于谁,就看谁有能使人民归顺的“德”。这一思想的提出,显然是在为西周代商制造舆论,但同时也意味着神权的动摇。因而,西周统治者感到仅靠神权已不足以维系其统治,还必须兼顾人事,重视民心向背。选项 A 不正确,从文献记载来看,夏代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恭行天罚”、“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选项 B 不正确,“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在商代发展到高峰,将实施刑罚说成是上帝的意志,是秉承神的旨意,代天行罚。选项 D 不正确,东周是西周以后的历史阶段,这个时候

36、礼崩乐坏,西周确立的宗法秩序已彻底崩溃。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西周时期,在宗法制下已经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春秋公羊传 隐公元年所谓的“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由于实行一妻多妾制,王位的继承必须是妻所生长子,无论其贤与否;如妻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不管其年龄如何。这种继承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选项 A 不正确,商代王位继承的主要原则是兄终弟及,即兄死后,其王位和财产由其弟继承。选项 B 不正确,商代初期,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但以前者为主要原则。商代末期,父死子继基本上代替了兄终弟及。选项D 不正确,历史上从未实行过嫡庶继

37、承制。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强调“法令出一”,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中;强调法律统一,“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维护君主的最高立法权。选项 B 不正确,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主要有汉初时的“与民休息”、“宽省刑法”以及汉武帝后占统治地位的“礼法并用”和“德主刑辅”。选项 C、 D 不正确,这个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是在“引礼入律”的深化中,突出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正统法律思想,同时呈现出阶段性发展的特点。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秦朝的起诉方式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秦朝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

38、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坚持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选项 C 不正确,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选项 A、B 不正确,唐朝区分公罪和私罪,所谓公罪,就是指 “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类似于现在的渎职罪。私罪指的是“缘公事私自犯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罪”,通常指的是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在处罚上,依据犯罪人的动机和罪过,公罪要轻于私罪。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

39、活动。据此,我国公民从 10 周岁时起就开始享有民事行为能力。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A 项甲的死亡,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其将导致继承等法律关系的产生。C 项某丙申请登记设立独资企业,将导致民事主体的设立。 D 项某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选举法上的选举与被选举的关系,为法律事实。只有B 项某乙参加朋友婚礼的行为,不会导致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效果,不是法律事实。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合伙关系中的入伙问题。由于合伙系基于人身信任关系而成立,因此,新成员的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的同

40、意,而不能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原则,也不能以财产份额的比例来决定或以新成员的入伙资金为标准来确定。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人根据内部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以人的存在为成立基础,并以章程作为活动依据的法人。社团法人是人的组合。本题中只有 D 项公司属于社团法人。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A 项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为能够产生预期效果的条件,非基本要素。B 项行为人有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的前提。C 项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民事法律行为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所以,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和

41、基本要素。D 项行为人有意思能力只是作出有效意思表示的前提,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 81 条的规定,因委托代理人转委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故选 D。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民法通则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用途上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与从物。主物是指独立存在,与同属一人所有的其他独立物的

42、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在两个独立物的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是从物,也叫“附属物”。据此,A 项钥匙和锁,钥匙起到主要作用,而锁起辅助和配合作用。二者为主物与从物关系。B 项房屋和墙不是主从物关系,墙是房屋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于房屋之外的从物。C 项网球拍和网球二者不分主从。 D 项餐桌和配套的椅子,也不分主从。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这是有关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的体现。根据我国刑法第 1l 条的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而其他外国人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责任年

43、龄,也称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应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一个人对事物的理解、判断、分析与其年龄有着密切联系。年龄幼小的儿童,还不能清楚地认识周围的事物,也不能真正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意义。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才能具备识别是非、善恶和在行动中自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一定年龄就是开始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此,刑事责任年龄是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根据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的是这八种以外的罪,则不负刑事责

44、任。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就犯罪的停止形态的特征来看,犯罪的停止形态可以分为犯罪的完成形态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尚未完全具备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却构成了犯罪。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并不存在于所有犯罪过程中。一般认为,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只有出现了法定的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因而过失犯罪没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停止形态。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而没有既遂与未遂的区分问题。犯罪的预备、未遂

45、和中止也不存在于间接故意犯罪之中。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既然只是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持放任的态度,就不可能积极地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于间接故意犯罪只有发生了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就不构成犯罪。因此,间接故意犯罪也就无所谓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所以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主犯分为三种:一

46、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二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也是首要分子的一种;三是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它是指未直接实行犯罪,而在犯罪前后或犯罪过程中给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以各种帮助的犯罪人。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犯罪,即在他人暴力、威胁等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犯罪。教唆

47、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所谓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当中,除非法拘禁罪外,窝藏罪、窝藏赃物罪、遗弃罪等也是典型的继续犯。继续犯的特征在于:(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2)继续

48、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3)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4)继续犯必须以持续一定时间或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继续犯与状态犯区别的关键在于:不法行为是否处于持续状态中,即是否继续。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刑法第 49 条第 1 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规定表明,并不是对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都适用死刑。死刑的适用在犯罪主体上有两点限制:(1)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所谓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是暂不执行死刑,待年满 18

49、 周岁以后再执行。而且,由于死刑缓期 2 年执行是死刑的执行制度,所以,不适用死刑,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也不能判处死缓。(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被羁押时已经怀孕的妇女。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是暂不执行死刑,待分娩后再执行。应当注意的是,对于怀孕的妇女无论是在羁押还是在受审期间,都不应当为了要判处死刑而给她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另外,对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也包括不能适用死缓。本题中,虽然甲作案的时候已怀孕 3 个月,但一年后审判时,她并没有怀孕,因而不适用该规定。同时,因为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因此,对甲可以适用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3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追诉时效,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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