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3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法治是相对于( ) 而言的。(A)德治 (B)人治 (C)法制 (D)专制2 下列有关不成文法在中国法的渊源中的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不成文法主要是道德规范(B)不成文法不是中国法的渊源(C)不成文法与成文法一样是中国法的重要渊源(D)不成文法是中国法的渊源的补充3 立法解释属于立法过程的( )阶段。(A)立法准备 (B)由法案到法 (C)立法完善 (D)提出法案4 甲、乙双方在油画买卖合同中约
2、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订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中包含了合同生效的条件(B)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C)该约定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义务性规则(D)该约定不关涉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后果5 法律的意志内容是由( )。(A)全体公民的利益所决定的 (B)统治阶级的利益所决定的(C)政党的利益所决定的 (D)阶级斗争的需要所决定的6 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A)自己的行为 (B)他人行为 (C)相互间行为 (D)个人行为7 最早实行宪政的现代化国家是(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意大
3、利8 君主制政体是( ) 类型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A)资本主义 (B)封建制(C)资本主义和封建制 (D)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9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 )。(A)国家的民族关系 (B)国家的阶级关系(C)国家部分与部分的关系 (D)国家整体与部分的关系10 以下哪一项不是国家主席的职权?( )(A)发布特赦令 (B)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C)外交权 (D)决定特赦11 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 )人。(A)2 000 (B) 3 000 (C) 3 500 (D)3 80012 “以德配天 ”的法制指导思想是在 ( )王朝提出的。(A)夏 (B)商 (
4、C)西周 (D)东周13 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 )。(A)兄终弟及制 (B)父死子继制 (C)嫡长子继承制 (D)嫡庶继承制14 “法令由一统 “是下列哪个朝代的法制指导思想?( )(A)秦朝 (B)汉朝 (C)三国 (D)南北朝15 在秦朝,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属于( )。(A)公罪 (B)私罪 (C)公室告 (D)非公室告16 我国公民民事行为能力从( )开始享有。(A)18 周岁 (B) 10 周岁 (C)出生时起 (D)16 周岁17 下列各现象中不属于法律事实的是( )。(A)某甲死亡 (B)某乙参加朋友的婚礼(C)某丙申请登记设立独资企业 (D)某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
5、举18 甲、乙、丙、丁、戊五人合伙办一餐厅。现丙欲介绍朋友王明入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明的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B)王明的入伙须经 23 的合合伙人同意(C)王明的入伙须经占合伙财产半数以上份额的合伙人同意(D)王明携带的资金超过合伙财产时,可自由入伙19 下列机构中,属于社团法人的是( )。(A)基金会 (B)寺院 (C)红十字会 (D)公司20 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是( )。(A)合法性 (B)行为人有行为能力(C)意思表示 (D)行为人有意思能力21 委托代理人转委托不明,且转委托代理人有过错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 )负连带责任。(A)由被
6、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转托代理人向第三人(B)由委托代理人与转委托代理人向第三人(C)由被代理人与转委托代理人向第三人(D)直接请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而由委托代理人和转委托代理人向被代理人22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从( )时起计算。(A)权利被侵害 (B)权利人具备行使请求权的条件(C)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 (D)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23 下列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钥匙和锁 (B)房屋和墙 (C)网球拍和网球 (D)餐桌和配套的椅子24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A)适用我国刑法典追究刑事责任 (B)适用变通补充规定追
7、究刑事责任(C)不宜追究刑事责任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事责任25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对( )承担刑事责任。(A)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D)投放危险物质罪26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以下哪项犯罪之中?(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27 共同犯罪人可分为( )。(A)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 (B)首要分子、帮助犯、教唆犯(C)主犯、从犯、教唆犯 (D)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28 在罪数形态中,继续犯与状态犯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造成的不法状态是否继续 (B
8、)不法行为是否继续(C)犯罪是否侵害同一客体 (D)主观上是否出于同一故意29 某甲(女,25 岁) 与某乙有仇,一日将某乙家 3 岁幼儿骗至郊外,推人河中淹死。一年后,该案侦破,某甲被逮捕归案。经查明,某甲作案时已怀孕 3 个月。在无其他法定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对某甲可以适用的法定最高刑是( )。(A)无期徒刑 (B)死刑(C)死刑缓期 2 年执行 (D)15 年有期徒刑30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连续犯追诉期限的起算,是从( )。(A)实施犯罪预备行为时起算 (B)着手实行犯罪时起算(C)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D)犯罪行为既遂时起算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
9、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31 法的本质主要表现在( )。(A)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法是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与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32 下列哪些是依据法律原则涉及的内容和问题的不同,对法律原则进行的分类?( )(A)实体性原则 (B)政策性原则 (C)公理性原则 (D)程序性原则33 下列哪些是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主体范围和方法的不同,对法律规范作用进行的划分?( )(A)调整作用 (B)保护作用 (C)指引作用 (D)评价作用
10、34 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在于( )。(A)大陆法系只有制定法才是正式法律渊源,而英美法系则只有判例法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B)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而英美法系无此分类(C)在诉讼程序上,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纠问制,而英美法系则一般采用抗辩制(D)大陆法系在法律职业教育方面突出法学理论,而英美法系的法律职业教育注重处理案件的实际能力35 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不同之处在于( )。(A)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B)法律关系是以相应的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C)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D)所有的法律关系都是合法的36
11、从世界各国的宪政实践来看,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有( )。(A)事先审查 (B)事后审查(C)附带性审查 (D)宪法控诉37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同一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几个法律条文来表述(B)并不是所有的法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C)表述法和法律规则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D)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所以法与法律的概念完全相同38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国际法是国内法的渊源(B)国内法的一切规范性文件均在全国范围内适用(C)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领陆范围内适用的法律(D)国际法就是国际公约39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12、的客体包括( )。(A)公民和企事业单位 (B)军队和政党(C)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 (D)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40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特别行政区的政权组织是特别行政区的( )。(A)行政长官 (B)行政机关(C)立法机关 (D)司法机关41 我国宪法规定,( ) 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A)乡、民族乡、镇 (B)县、自治县(C)设区的市、自治州 (D)不设区的市、市辖区4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 )的情况下,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A)遭受自然灾害 (B)年老(C)疾病 (D)丧失劳动能力43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实施的机关是( )。(A)
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最高人民法院(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44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工作部门受( )领导。(A)本级人民政府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C)本级人大常委会 (D)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45 下列各项中属于公民政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的是( )。(A)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B)言论自由(C)宗教信仰自由 (D)出版自由46 国务院会议分为( ) 。(A)国务院全体会议 (B)国务院常务会议(C)国务委员会议 (D)部务和委务会议47 秦朝的诉讼程序中,官府不予受理的有( )。(A)州告(B)非公室告 (C)甲告 (D)公室告48 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法律文件有
14、( )。(A)天朝田亩制度 (B) 太平条规(C) 太平刑律 (D)资政新篇49 元朝在法律制度上公开确认各民族的不平等地位,将全国人民分为四等,分别是( )。(A)蒙古人、色目人 (B)色目人、契丹人(C)汉人、南人 (D)女真人、南人50 汉朝经济立法的内容有( )。(A)盐铁专卖 (B)抑制商业(C)加强对外贸易 (D)实行海禁51 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职责包括( )。(A)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B)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C)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D)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2 在( ) 的情况下,被代理人死亡后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A)代理人知道被代理人死亡,并表示自己愿意
15、继续进行代理行为(B)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C)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D)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之一明确表示承认的53 下列权利在质押时,应当向有关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的是( )。(A)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B)债券、存款单(C)汇票、提单、仓单 (D)依法可转让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54 甲和乙、丙依法签订合同,将甲的一套房屋以 14 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丙,此合同产生的债属于( )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债(C)特定之债 (D)多数人之债55 遗嘱继承适用的条件包括( )。(A)没有遗赠扶养协议(B)遗嘱合法有效(C)遗嘱继承人既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D)
16、遗嘱必须经过公汪56 民法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法典有( )。(A)查士丁尼法典 (B)法国民法典(C)德国民法典 (D)中国民法通则57 提存的原因有( ) 。(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丧失行为能力 (D)债权人死亡58 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责任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有( )。(A)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交付以前由出卖人负担,交付后由买受人负担(B)因买受人原因导致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的,买受人自违约之日起负担风险责任(C)出卖人交付了标的物,但未交付有关单证的,由出卖人负担风险责任(D)运输中的标的物由承运人负担风险责任59
17、非法撤销他人的荣誉称号,侵犯他人的( )。(A)姓名权 (B)名誉权(C)荣誉权 (D)身份权60 下列行为中,属于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 )。(A)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B)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C)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D)擅自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61 下列选项中,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有( )。(A)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明确规定(B)禁止重法效力溯及既往(C)禁止采用习惯法(D)禁止对犯罪人判处不定期刑62 利用下列哪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不可能构成抢劫罪?( )(A)以揭发隐私相要挟,逼他人交出财物 (B
18、)用酒灌醉他人(C)乘人不备,公然夺取 (D)利用他人昏迷状态63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A)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B)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C)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一般的(D)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64 下列犯罪中,哪几种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 )(A)逃税罪 (B)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C)污染环境罪 (D)行贿罪65 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规定的既遂形态具体包括( )。(A)结果犯 (B)危险犯(C)行为犯 (D)举动犯66 下列选项中,应当以单位犯罪处罚的有( )。(
19、A)某国有公司明知他人进行走私,为其提供货款的(B)某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层为了单位利益,集体决定走私假币的(C)自然人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后,该公司以实施走私为主要活动的(D)自然人以走私石油为目的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后,该公司大量走私石油的67 下列哪些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A)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脱逃罪(C)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武器装备肇事罪68 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的有 ( )。(A)甲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自己未从中牟利(B)乙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某街道办企业使用(C)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某国有企业使用,自己未从中获利(D)丁将公款
20、借给朋友,供该朋友的孩子出国留学69 下列行为中,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A)提刀在剧院里寻找他人 (B)为盗窃财物而进行实地考察(C)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 (D)将毒药投入被害人饭碗中70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主张对下列哪些犯罪行为适用“从一重罪处断” 的原则处罚?( )(A)结合犯 (B)连续犯 (C)牵连犯 (D)想象竞合犯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1 南县的 A 有货车一辆,车号“010”,为了对外经营方便,A 将该车挂靠在 C 车队的名下。1997 年 12 月 30 日,A 将货车以 85 万元的价格卖给 B,并由 A
21、 立下一张保证字据:“ 车属于买主所有。 1997 年 12 月 30 日前该车发生的任何事情由卖主负责,与买主无关。”B 未对货车“010”办理过户手续。1998 年 1 月 B 驾车到山东省黄县搞运输,山东省黄县法院以诉前保全为由扣押了货车“010”,法院称:“C车队于 1997 年 11 月 12 日欠原告 D 货款 2 万元。 ”B 回来找 A,A 不管,B 将自己的 2 万元钱交至法院,法院用调解书结案,称被告是 C 车队,B 是代理人,法院放车。随后,黄县公安局又因同样的案情以货车“010”号涉嫌诈骗为由第二次扣车,B 找 A,A 仍不管,B 筹 15 万元交给公安局,公安局才放车
22、。车被放回后,B办理了过户手续。B 共损失了 35 万元,遂向南县法院起诉 A,要求行使追索权。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B 构成无权代理,责任自负。请问:(1)南县法院的看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2)B 的追索能否成立? 请阐明法理依据。72 某年 5 月,甲、乙、丙、丁 4 人自愿组成一个合伙采石组,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负责人,但未签订书面协议。数月后,戊要求入伙,经甲、乙、丙、丁全体同意,戊也加入了采石组。此后,5 人进行了 2 次分红。当年 10 月某日,5人在某工地进行爆破采石时,按照分工,由乙、丙、丁担任警戒,戊负责爆破,甲予以协助。因炮眼有渗水,戊决定采取先装导火索后装炸药的
23、危险爆破法,甲说这样太危险,戊说只能这样了。为了赶时间,甲只好默认。当戊向炮眼装炸药时,因炸药上已装导火索,戊刚装好,炸药即爆炸,戊被炸伤双眼,经医治无效,左眼失明,并花去医药费近 1 万元。戊要求甲、乙、丙、丁赔偿损失并承担自己的生活费,被拒绝,戊诉至法院。试分析:甲、乙、丙、丁、戊之间的法律关系,戊的行为性质以及该案应如何处理?73 北京市某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吴某,1999 年 7 月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后吴某在被押解去监狱的途中,借口上厕所乘机逃跑。吴某逃脱后,来到朋友姜某家中,讲明自己刚从押解途中逃出,请姜某帮助。姜某开始犹豫不决,吴某威胁他说,如果姜某不帮一把,将揭发姜某 19
24、89 年 10 月奸淫邻居一不满 14 周岁幼女一事。姜某听后,赶紧说好商量好商量,并将吴某藏在家中,然后又上商场按吴的身材买了一身衣服,以方便吴某外逃时穿用。因为没有足够的费用外逃,于是吴某决定先去偷盗些东西变卖后再逃。2000 年 6 月 7 日深夜,吴某利用自己熟知原工作过的公司情况的便利,潜入公司仓库偷出计算机硬盘 8 块,磁盘 20 张,液晶显示器两个以及其他计算机元器件,价值人民币约 22 000 余元。为了避风头,吴某得手后没有立即转手出卖。一星期后,由姜某以 15 000 元的价格在朋友中间卖掉,为了报答姜某的“ 搭救之恩 ”,吴某又于 8 月 20 日深夜潜入一家商店,窃得
25、29 寸“康佳”牌彩电一台(价值近 3 000 元)赠送给姜某。姜某知道后表示接受, 2001 年 3月 9 日吴某在南方某市被抓捕归案,在审讯中供出了姜某。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行为人吴某又构成何罪?(2)对行为人吴某应如何处罚? 最后的刑罚如何确定?(3)行为人姜某遇到脱逃的吴某后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构成何罪?(4)对行为人姜某应如何处罚?74 阎某是某国有企业的厂长,张某是该厂某车间主任,在上任 1 年多的时间内阎某先后接受他人送来的贿赂 10 万多元,并在自己任职的企业内为他人提供包括安排工作在内的尽可能的便利。其中有 5 万多元是通过张某介绍来的人送的,阎某
26、将其中 2 万元送给张某作酬劳费。张某后来赌钱欠别人一大笔赌债,于是找到阎某,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 阎某很害怕,于是给了张某 15 万元。但是事过不久,张某又找阎某要钱,阎某说手头没钱,张某要求其将工会活动的部分经费借给自己先用一用,1 个月后保证偿还,阎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 2 万元给了张某。之后,阎某多次向其催要,但张某一直无力偿还。4 个月后,阎某被告发。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阎某向检察机关提供了市税务局副局长钱某巨额受贿的犯罪线索。经反贪局侦查,侦破了钱某受贿 120 万元的特大案件。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分析阎某接受他人 10 万多元贿赂的行为
27、的性质。(2)分析张某介绍他人向阎某行贿并从中得到部分“酬劳费” 的行为的性质。(3)张某向阎某要钱还赌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4)阎某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给张某用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犯罪?(5)在本案中,张某与阎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构成何种共同犯罪?(6)对阎某如何处理 ?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5 试论法律原则在法律实施中的作用。76 简述宪法实施的保障体制。77 简述清朝的海禁政策。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3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
28、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法治是与人治相对而言的。至于法治与德治,在中国古代,儒、法两派曾就此进行过长期论战,后双方的争论随着“隆礼重法”、“德主刑辅”成为封建社会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而平息。所以不选 A。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不成文法在中国法的渊源中的地位的了解。法律渊源多种多样,按照规范载体形式的不同,法律渊源可分为成文法渊源和不成文法渊源。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的为成文法渊源,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为不成文法渊源。不成文法是指国家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则,如习惯、判例和法理等。在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以成文法为主要渊
29、源的传统,不成文法只是次要的、居于补充地位的法的渊源。A 项中道德规范是与法并列的社会规范,不是法,也不是不成文法。B 项否定了不成文法与中国法的渊源的关系,也不正确。C 项过高评价了不成文法在中国法的渊源中的地位,因此也不正确。只有 D 项正确评价了不成文法在中国法的渊源中的地位,为应选项。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立法解释与立法的关系。根据宪法、立法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我国的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立法过程则分为立法准备、由法案到法、立法完善三个阶段。立法解释是法律颁布后,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可能出现的法的含义不明确
30、或法与法之间出现矛盾的情况,由有权主体作出解释的活动,因此,立法解释属于立法过程中的立法完善阶段,C 项正确。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按照内容规定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可为模式”的规则。义务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应为或勿为一定行为的规则。显然此约定没有这种规定,故 B、C 错误。此买卖合同约定了 “经双方签订后生效”,这是合同生效的条件。故 A 正确。该约定涉及了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后果,故 D 错误。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法律的阶级性的考查。马克思主义法学在
31、承认法具有共同性的同时,强调法具有阶级性,即法是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故法律的意志内容只能是由统治阶级的利益所决定,故本题只有 B 选项是正确的,全体公民的利益、政党的利益、阶级斗争的需要均不能决定法律的意志内容。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法律作用的对象的了解。因为法的作用对象有行为和社会两部分,理解法的作用可从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两方面来理解。法的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预测、评价三种,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行为,故本题答案为 B,A 项自己的行为是指引作用的作用
32、对象,C 项相互间行为是预测作用的作用对象。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宪法的制定和宪政的实行必须有一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基础。近代宪法宪政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而英国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最早的国家,也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虽然,当时的资产阶级还不够强大,革命结果只能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的相互妥协,但是宪政制度毕竟已经在英国开始实行,即君主立宪制度。所以最早实行宪政的现代化国家是英国。故本题选B 项,其他选项与历史不符。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君主制政体为大多数奴隶制和封建制国家所采用。君主立宪政体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例如英国和日本。故本题选 D
33、项。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单一制。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第 80 条、第 81 条的规定,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如下四方嘶:(1)公布权。宜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特赦令的权限。(2)仟免权国家主席公布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判长、秘书长的任职或免职。(3)外交权,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也负责主持递交国书仪式,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网驻外全权代表。(
34、4)荣典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或单位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可见,A、B、C 项均是主席职权。D 项决定特赦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根据题意选 D 项。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5 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 3000 人。因为只有人数相当才能充分代丧民意。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在商代达到顶峰的神权法思想,被西周统治者继承发展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以周公等为代表的西周奴隶主贵族,总结并吸取了夏代、商代灭亡的教训,提出了“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认为“天”或“
35、上帝”不是哪一族独有的神,而是天下各族所共有的神;“天命”属于谁,就看谁有能使人民归顺的“德”。这一思想的提出,显然是在为西周代商制造舆论,但同时也意味着神权的动摇。因而,西周统治者感到仅靠神权已不足以维系其统治,还必须兼顾人事,重视民心向背。选项 A 不正确,从文献记载来看,夏代的立法指导思想是 “恭行天罚”、“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选项 B 不正确。“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在商代发展到高峰,将实施刑罚说成是上帝的意志,是秉承神的旨意,代天行罚。选项 D 不正确,东周是西周以后的历史阶殴,这个时候礼崩乐坏,西周确立的宗法秩序已彻底崩溃。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西周时
36、期,在宗法制下已经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春秋公羊传.隐公元年所谓的“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由于实行一妻多妾制,王位的继承必须是妻所生长子,无论其贤与否;如妻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不管其年龄如何。这种继承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选项 A 不正确,商代王位继承的主要原则是兄终弟及,即兄死后,其王位和财产由其弟继承。选项 B 不正确,商代初期,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并行,但以前者为主要原则。商代术期,父死子继基本上代替了兄终弟及。选项 D不正确,历史上从未实行过嫡庶继承制。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秦朝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强调“法令出一”。
37、立法权掌握在君主手中;强捌法律统一,“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维护君主的最高立法权。选项 B 不正确,汉朝的法制指导思想主要有汉初时的“与民休息”、“宽,肯刑法”以及汉武帝后占统治地位的“礼法并用”和“德主刑辅”。选项 C、D 不正确,这个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是在“引礼入律”的深化中,突出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正统法律思想,同时呈现出阶段性发腱的特点。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秦朝的起诉方式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秦朝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坚持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选项 C 不正确,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
38、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选项 A、B 不正确,唐朝区分公罪和私罪,所谓公罪。就是指 “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类似于现在的渎职罪。私罪指的是“缘公事私自犯者,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亦同私罪”,通常指的是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在处罚上,依据犯罪人的动机和罪过,公罪要轻于私罪。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据此,我国公民从 10 周岁时起就开始享有民事行为能力。17 【正确答案】 B
39、【试题解析】 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A 项甲的死亡,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其将导致继承等法律关系的产生。C 项某丙申请登记没立独资企业,将导致民事主体的设立。 D 项某丁参加当地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选举法上的选举与被选举的关系,为法律事实。只有B 项某乙参加朋友婚礼的行为,不会导致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效果,不是法律事实。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合伙关系中的入伙问题。由于合伙系基于人身信任关系而成立,因此,新成员的入伙应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而不能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原则,也不能以财产份额的比例来决定或以新成员的入伙资
40、金为标准来确定。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人根据内部结构的不同可以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以人的存在为成立基础,并以章程作为活动依据的法人。社团法人是人的组合。本题中只有 D 项公司属于社团法人。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A 项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为能够产生预期效果的条件,非基本要素。B 项行为人有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的前提。C 项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民事法律行为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所以,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和基本要素。D 项行为人有意思能力只是作出有效意思表示的前提,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要
41、素。2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 81 条的规定,因委托代理人转委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故选 D。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民法通则第 137 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两个独立存在的物在用途上客观存在的主从关系,物可以分为主物与从物。主物是指独立存在,与同属一人所有的其他独立物的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在两个独立物的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是
42、从物,也叫“附属物”。据此,A 项钥匙和锁,钥匙起到主要作用,而锁起辅助和配合作用。二者为主物与从物关系。B 项房屋和墙不是主从物关系,墙是房屋的组成部分,不是独立于房屋之外的从物。C 项网球拍和网球二者不分主从。 D 项餐桌和配套的椅子,也不分主从。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这是有关我国刑法对人的效力的体现。根据我国刑法第 11 条的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而其他外国人犯罪的一律适用我国刑法。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责任年龄,也称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应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一个
43、人对事物的理解、判断、分析与其年龄有着密切联系。年龄幼小的儿童,还不能清楚地认识周围的事物,也不能真正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意义。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才能具备识别是非、善恶和在行动中自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一定年龄就是开始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此,刑事责任年龄是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之一。根据刑法第 17 条第 2 款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时,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的是这八种以外的罪,则不负刑事责任。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就犯罪的停止形态的特征来看,犯罪的停止形态
44、可以分为犯罪的完成形态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它表明某一犯罪行为尚未完全具备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却构成了犯罪。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并不存在于所有犯罪过程中。一般认为,过失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只有出现了法定的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因而过失犯罪没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停止形态。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只有成立与否的问题,而没有既遂与未遂的区分问题。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也不存在于间接故意犯罪之中。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既然只是对危害结果的可
45、能发生持放任的态度,就不可能积极地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于间接故意犯罪只有发生了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就不构成犯罪。因此,间接故意犯罪也就无所谓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所以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主犯分为三种: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
46、二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也是首要分子的一种;三是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它是指未直接实行犯罪,而在犯罪前后或犯罪过程中给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以各种帮助的犯罪人。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犯罪,即在他人暴力、威胁等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犯罪。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
47、、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所谓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昕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当中,除非法拘禁罪外,窝藏罪、窝藏赃物罪、遗弃罪等也是典型的继续犯。继续犯的特征在于:(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3)继续犯是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
48、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4)继续犯必须以持续一定时间或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继续犯与状态犯区别的关键在于:不法行为是否处于持续状态中,即是否继续。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刑法第 49 条第 1 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规定表明,并不是对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都适用死刑。死刑的适用在犯罪主体上有三点限制:(1)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所渭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是暂不执行死刑待年满 18 周岁以后再执行。而且,由于死刑缓期 2 年执行是死刑的执行制度,所以,不适用死刑,
49、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也不能判处死缓。(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被羁押时已经怀孕的妇女。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是暂不执行死刑,待分娩后再执行。应当注意的是,对于怀孕的妇女无论是在羁押还是在受审期间,都不应当为了要判处死刑而给她进行人工流产;已经人工流产的,仍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另外,对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也包括不能适用死缓。(3)刑法修正案 (八)第 3 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本题中,虽然甲作案的时候已怀孕 3 个月,但一年后审判时,她并没有处于怀孕状态。因而不适用该规定。同时,因为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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