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3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按照狭义的解释,下列哪一行为属于法的适用?( )(A)某人认为自己未达到法定婚龄而拒绝同女友结婚(B)海关工作人员认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办该案件(C)检察机关根据群众检举对某人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D)审判员办案途中发现两个人口角,依事实和法律对其进行劝解2 下列属于法律事件的法律事实有( )。(A)人的死亡 (B)甲违章驾驶撞死一人(C)甲抢劫银行 (D)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3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有诸多区别的
2、原因主要在于( )。(A)历史渊源不同 (B)法的分类不同(C)法律术语不同 (D)法的渊源不同4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A)行为结果 (B)非物质财富(C)物质财富 (D)无形财产5 我国宪法第 33 条第 2 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一词应作( )解释。(A)字面 (B)限制 (C)扩充 (D)逻辑6 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 )。(A)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B)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C)准确、及时、合法(D)实事求是、有错必纠7 欧洲大陆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A)1679 年英国人身保护法(B)
3、1791 年法国宪法(C) 1215 年英国自由大宪章(D)1787 三美国宪法8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 ( )增加规定了“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A)1982 年宪法(B) 1988 年宪法修正案(C) 1993 年宪法修正案(D)1999 年宪法修正案9 在我国直接隶属于省、自治区下面的区域建置是( )。(A)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B)自治州、县、自治县、市(C)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区(D)自治州、县、自治县、民族乡10 ( )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A)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D)选举制度11 我国宪
4、法规定,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A)言论自由 (B)平等权(C)宗教信仰自由 (D)批评建议权12 西周法制的一个重要思想是( )。(A)恭行天罚 (B)行刑重轻(C)明德慎罚 (D)德主刑辅13 中国奴隶制五刑是指( )。(A)宫、脯、膑、劓、斩(B)斩、剕、脯、刖、墨(C)大辟、宫、剕、劓、墨(D)黥、戮、枭首、劓、剕14 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对下级司法机关审判的案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便平反冤案的制度,汉朝称为( )。(A)读鞫 (B)录囚 (C)别勘 (D)翻异15 “八议”中有“议宾”一项,“宾” 指( )。(A)皇帝的亲戚(B)皇帝的故旧(C)外邦的客人(
5、D)前朝君主的后代16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 )。(A)地方性法规(B)经国家认可的习惯(C)社会公德(D)国家政策17 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是( )。(A)判决宣告之日 (B)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间之日(C)判决书中确定的死亡日期 (D)下落不明之日18 甲、乙两个企业法人新设合并后成立新法人丙,合并前甲、乙两法人的债权债务由( )承担。(A)原法人甲 (B)原法人乙(C)新法人丙 (D)甲、乙、丙三法人连带19 赵文和周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将其出租给郑流。在租赁期间周成欲转让自己的共同份额。现赵文和郑流都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应当卖给谁?( )(A)在同等条件下
6、由赵文优先购买(B)在同等条件下由郑流优先购买(C)根据赵文和郑流的实际情况,视双方实际需要程度确定由谁购买(D)在同等条件下由周成决定出卖给谁20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A)追认无权代理 (B)催告无权代理(C)对要约的承诺 (D)交付租赁物21 下列行为不能代理的有( )。(A)签订买卖合同 (B)行使追认权(C)起诉 (D)演讲22 某人购得一条电热毯,在使用时因该电热毯漏电而受伤害,如果他向法院起诉,法律保护其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1 年 (B) 2 年(C) 20 日 (D)6 个月23 我国物权的设立采( )。(A)登记主义 (B)公示主义(C)法
7、定主义 (D)任意主义24 1997 三刑法典确立了与 1979 年刑法中类推制度相对立的原则,即( )。(A)罪刑法定原则(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刑罚人道主义原则25 犯罪的目的只存在于( )之中。(A)直接故意犯罪(B)间接故意犯罪(C)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D)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26 陈某于 1999 年 7 月秘密成立“中国国家自由党” ,制定了党纲,以推翻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当月发展了一批成员,同时策划到香港地区与美国驻港领事馆取得联系,向美方介绍该党纲领及组织人员情况,争取经济援助。陈某还企图偷渡出境,利用境外敌对势力实现其政治目的。在其准备过程
8、中被安全人员抓获。陈某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27 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将共同犯罪形式划分为( )。(A)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B)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C)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D)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28 王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王某中断了关系,王某怀恨在心。某日下午,王某将李某骗至自己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家将其丈夫杀死。王某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的( )。(A)连续犯 (B)继续犯(C)吸收犯 (D)结果加重犯29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9、的期限改为( )。(A)1 年以上 5 年以下 (B) 3 年以上 5 年以下(C)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 (D)1 年以上 10 年以下30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下列哪种人员不得假释?( )(A)累犯(B)惯犯(C)因故意杀人被判处 9 年有期徒刑的罪犯(D)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3 分,共 120 分。下列各题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31 传销活动曾在我国盛行一时,在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前,法律对此没有任何具体规定。当时,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处理一般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这说明法律原则具有(
10、 )作用。(A)强制作用 (B)预测作用 (C)裁判作用 (D)评价作用32 下列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取得(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出生而取得(C)外国人在中国只具备行为能力,不具备权利能力(D)我国境内的无国籍人也可能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3 法的适用具有的特点为( )。(A)合法性 (B)严格的程序性(C)国家强制性 (D)国家权威性34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B)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C)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
11、实现35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机构必须依靠法律组织、建立和发展(B)法律规定国家的性质及组成,国家的性质决定法律的性质(C)国家的存在以法的产生为前提条件(D)法律形式直接受国家形式的影响36 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 )。(A)权利本位(B)法律至上(C)完备的法律和系统的法律体系(D)权力制约37 责任法定原则的要求是( )。(A)没有法律授权的任何国家机关或者社会组织都不能向责任主体认定和归结法的责任(B)国家不能用今天的法要求人们昨天的行为(C)不允许任何法的类推适用(D)法律责任应该由法的规范预先规定38 婚姻关系因法院的离婚判决而终止,导致这一具体法律关系消灭的事实称为
12、( )。(A)事件 (B)消极行为 (C)积极行为 (D)行为39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在构成法律规范的三要素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行为模式(C)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D)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征,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40 下列关于法治的表述正确的有( )。(A)法治的核心在于保障人权(B)依法治国的重心是依法治权(C)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治国方略,后者是一种依法办事的原则(D)法治与民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主要支柱,但法与民主并不是天然统一的4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13、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由上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主持42 依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B)特别行政区可以自主决定外交、经济、财政等事项(C)不服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判决,可以上诉至我国最高人民法院(D)特别行政区
14、的立法不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43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B)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C)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D)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44 因为路途遥远,选民张某不能回村参加本村进行的乡人民代表的选举,于是电话嘱咐 14 岁的儿子帮他投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不能电话委托儿子投票,因为儿子还没有选举权(B)张某以电话委托他人投票,必须征得选举委员会的
15、同意(C)张某必须同时以电话通知受托人和村民委员会,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D)张某仅以电话通知受托人的方式,尚不能发生有效的委托投票授权45 ( )都实行集体领导、集体负责的责任制度。(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46 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A)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B)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C)在全国人大的组成上增加规定包括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D)将乡级人大的任期由原来的 3 年改为 5 年47 西周统治者主张“ 以德配天 ”,其“德”的要求主要包括 ( )。(A)敬天 (B)敬宗 (C)爱吏 (D)保民48
16、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礼法结合 ”是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D)清末修律未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受到冲击49 直接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形成的古代法律制度有( )。(A)晋律和北齐律的“准五服以制罪”(B) 魏律的“八议” 制度(C)明代的“九卿会审”(D)汉代的春秋决狱5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清末的司法制度改革与废除领事裁判权有直接关系(B)日本明治宪法颁行后,按照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系统(C)
17、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D)19 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后,英国取消了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5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以下特点( )。(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成立时发生,至终止时消灭(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一致性(C)法人不享有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能力(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52 下列哪些概念判断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A)社团法人 (B)营利法人 (C)财团法人 (D)私法人53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债权 (B)他物权 (C)担保物权 (D)用益物权54 下列财产不得用于抵押的
18、是( )。(A)土地所有权(B)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D)一家大型企业附属医院的办公大楼55 以下情形中,不属于专利侵权行为的是( )。(A)善意第三人的行为(B)非商业利用(C)过境的使用(D)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在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56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 )。(A)法定权利 (B)约定权利(C)延期抗辩权 (D)永久抗辩权57 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因( )所致的毁损灭失,不承担赔偿责任。(A)不可抗力 (B)本身的自然性质(C)合理损耗 (D)运
19、载工具缺陷58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特定物之债一般不发生履行不能的问题(B)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灭失,债务人仍不能免除交付标的物的义务(C)对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一经选定,可转化为特定物之债(D)特定物之债的标的物在债发生时就已经存在59 保证的方式有( ) 。(A)连带保证 (B)共有责任 (C)一般保证 (D)特别保证60 知识产权的国外优先权适用的客体包括( )。(A)商标 (B)外观设计 (C)实用新型 (D)发明61 对下列哪些犯罪分子可以或应当免除处罚?( )(A)犯罪以后自首的(B)胁从犯(C)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D)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62 贪污罪主
20、体有( ) 。(A)国家工作人员(B)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C)依法从事公务人员(D)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63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盗走铁路上钢轨 10 米,因铁路巡道员发现钢轨被盗,采取紧急措施,才避免了火车倾覆事故的发生。对甲按照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适用法律(B)乙为一 15 周岁的未成年人,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后,因勒索财物未成而杀害被绑架人,应当追究乙的刑事责任(C)丙是某国有仓库保管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其保管的物资价值 2 万元。后听说单位要来盘点物资,担心事发,遂将所盗物资送回仓库,丙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D)丁设立一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非
21、法利益。对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64 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有( )。(A)侵占罪 (B)侮辱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65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行为有( )。(A)某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B)某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两人平分(C)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D)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66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与主刑刑期相等,同时执行(B)被判处拘役
22、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C)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有期徒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D)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一般要剥夺政治权利,其刑期与主刑一样,同时执行67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从重处罚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B)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C)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D)从重处罚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68 李某(22 岁) 伙同其弟(15 岁) 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大量财物,则( )。(A)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C)李弟不构成犯罪
23、 (D)李弟构成犯罪69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衣袖穿过,恰巧击中了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70 应认定为抢劫罪的有( )。(A)甲实行抢劫罪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B)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故意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C)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D)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 5 000 元现金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 15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1 甲向乙借款 30 万元
24、,以自有三层楼房一幢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债权未到期,甲因病去世,三个子女各得抵押房屋的一层,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乙在一次车祸中死亡,30 万元债权由其三个子女各自继承 10 万元。现债权到期,债务人无力清偿,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甲的三个子女以房屋已变更产权登记,且债务是先父生前所欠,与己无关为由,拒绝债权人行使抵押权。请根据抵押权的基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本案。72 张某为经商之目的于某年 3 月向李某借款 5 万元,约定 1 年后还款。在还款期限到来前,张某于该年的 9 月将自己的房产赠与自己 12 岁的儿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整个过程均由张某一手包办,对此李某也知晓。还款
25、期限届满后,张某已无多少财产可供清偿。李某向张某多次催要,张某迟迟不予答复。李某遂于第 2 年的10 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张某的赠与行为,并用该赠与的房产清偿自己的债权。张某的代理人则提出,李某的撤销权已经超过法定的 1 年除斥期间,法院不予保护。法院经审理后则认为,张某的赠与行为属于合同法第 52 条第 3项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行为,应确认为无效,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请问:以上观点哪一个正确?为什么?73 邵某(出生于 1984 年 8 月 5 日)自幼就游手好闲,偷摸成性。在 14 岁之前盗窃包括父母在内的他人各类财物总计约 25 000 余元。1998 年 8 月
26、 5 日生日那天,邵某邀集几个同学、朋友到一饭馆聚餐,席间邵某及其朋友猜拳划令、又唱又笑,结果引起邻座另几位小青年的不满,其中一位(古某)出面劝说了几句。邵某认为这是在朋友面前让自己难堪,十分恼火,就不客气地与其争吵,争吵中古某推了邵某一把,邵某恼羞成怒,借着酒力,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向古某连刺数刀,古某躲闪不及被刺中要害部位,当场倒地身亡,邵某见状吓得立即逃跑。在回家的路上,想到杀人是要偿命的,觉得还是远走高飞好,但这需要一大笔钱。于是决定一不做,二不休,看见一个“ 大款”模样的人提着包走在前面,邵某紧紧跟随,走到一胡同口,掏出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把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 15
27、 000 余元、信用卡两张以及身份证等。当天夜晚,邵某就赶奔其在外省的外婆家避难。2000年 6 月的一天,邵某出门游逛,见路边停着一辆半新的“桑塔纳“,即设法打开车门,将车开走。行驶途中,因操作生疏,将路边一水果摊撞毁,并致摊主当场死亡,后加大油门逃走。第二日下午,邵某将汽车以 4 万元的价格卖出。不久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邵某还主动交待了其于 1999 年 9、10 月份曾经先后两次受人之托,将两包约 2 000 克的“白面”( 毒品)从乡下带到省城,共得到酬金6 000 元的行为。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从刑法意义上分析,邵某的上述哪些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
28、为,哪些构成犯罪?为什么 ?(2)对邵某依法如何处理?(3)假如邵某将水果摊的摊主撞成重伤,此时邵某下车看周围有许多围观的人,就声称把伤者带到医院抢救而离开了现场。但在途中邵某发现无人跟随,就把车拐进一树林中,将伤势很重的摊主扔在他人一时无法发现的树丛中,然后驾车逃跑。后摊主因失血过多又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则此案又该如何处理?为什么?74 1997 年夏,原 A 市海关副关长高某认识了港商李勇健,二人交往密切。 1 998年春,高、李二人合谋从香港空运 575 只瑞士高档手表至 A 市入境,受高某指使,海关调查处副科长刘某明知该批货物未办理任何报关手续,却予以放行,经查该批手表价值人民币
29、1774 74624 元,偷逃关税 763 4948 元。1998 年 8 月,高某、李勇健找到某通讯电子有限公司合谋进口传呼机成套散件(税率 25),但伪报成集成电路(税率 6) 以降低报关费用。9 月 12 日第一次进货时,高某亲自去机场接货,刘某受高某的指使第二次去接货,使货物顺利通关,经查该批货价值人民币 19 867 1103 元,偷逃关税 3 019 8009 元。后案发,高、刘二人被捕,李勇健在逃。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2)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为什么?(3)如果构成犯罪,应对高某定何罪?(4)高某称其并未直接参与各项活动,请求
30、从轻处罚是否成立?(5)对刘某处罚时应注意什么情节?(6)某通讯电子有限公司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何处罚?四、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6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75 试论法律的局限性。76 阅读下列宪法条文,分析它的含义和重要性。第 37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77 大明律.名例律规定:“凡律自颁降日为始,若犯在以前者,并依新律拟断。”其注云:“此书言犯罪在先,颁律后事发,并依新定律条拟断,盖
31、遵王之制,不得复用旧律也。”请说明其基本含义,并从法律适用原则发展变化的角度,分析这一规定的历史背景及主要目的。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模拟试卷 3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具体参见法的适用的含义。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均属于法律事实,其主要区别在于,法律事实的发生是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件是不以权利主体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A 项为法律事件,其余选项皆为法律行为。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大
32、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英美法系则是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历史渊源的差别决定了两大法系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很多差别。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构成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法律关系的客体基本上可以分为:(1)物;(2)人身;(3)精神产品;(4)行为结果。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扩充解释,是指对法律规范所作的广于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的说明,以充分实现立法原意。此处“法律”是广义的,不仅包括宪法和法律,还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法规和其他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性文件。6 【正确答案】 C【试
33、题解析】 准确、及时、合法是我国多年法律实施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概括的结论。其余选项均为我国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英国人身保护法是 1679 年制定的宪法性文件,它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不是成文宪法。C 项自由大宪章 是英国 1215 年制定的,它也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只是宪法性文件,不能称之为成文宪法;并且英国也不是欧洲大陆国家。D 项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但是美国不是欧洲国家。 B项法国宪法是 1791 年制定的,是欧洲大陆国家第一部成文宪法。从制定的国家上看,只有 B 项符合题意。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宪法修正案内容的考查
34、。我国现行宪法为 1982 年宪法,到目前为止,共经过四次修正。这四次修正的内容都可能成为命题的考点,因而要牢记。此外,也应了解一下宪法修正的背景,以便于记忆,也可以在记不清楚时推出答案。本题的答案为 B 项。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宪法第 30 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2) 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
35、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在这些民主形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选举制度只是组成人民代表大会的途径,而多党合作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实现民主的形式,在实现民主的主体方面存在限制,而且在实现民主的范围和效能方面,也无法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比。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主体而享有的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和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根据我国宪法第 35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故本题只有 A 项符合题意。12
3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从夏商时期单纯宣扬“天命”、“天罚”,到西周时代强调“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周人创造了“以德配天”的天道思想。将“德”的抽象准则具体落实到现实的统治之中,便形成“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这就是说,要想“享天之命”,就必须以德治民,慎用刑罚。因为西周统治者已经认识到,“天命”是靠民意来维系的。周公反复强调“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既然“天命”关怀民意,时常根据民众的意愿来选择统治者,那么,以严刑峻法残害民众,自然要受到“天命”的谴责,为“天命”所唾弃。这就是夏桀和殷纣王先后被推翻的根本原因。选项 A 不正确,从文献记载来看,夏代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恭行天罚”,“天讨”,
37、“天罚”的神权法思想。选项B 不正确,行刑重轻是商鞅提出的刑罚思想。商鞅说:“行刑,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该思想为秦国统治者所采纳。选项 D 不正确,德主刑辅是西汉中期法制指导思想的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以儒法合流为特色的一种新的封建思想体系,作为一种法制指导思想,它影响了汉武帝以后的刘姓王朝乃至此后整个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制实践。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奴隶制五刑是指中国奴隶制时代长期存在的大辟、宫、剕、劓、墨等五种常用刑。这五种刑罚由重至轻,构成了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罚体系。大辟是死刑的总称。在夏、商、周三代,死刑尚不规范,方法多种多样,而且
38、极端残酷。特别是在商朝末期的纣王时,除常见的斩、戮等死刑方法外,还出现了炮烙、醢等酷刑。墨刑是肉刑的一种,又称黥刑,刺面并涂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这种墨刑既是刻人肌肤的具体刑,又是使受刑人蒙受耻辱、使之区别于常人的一种耻辱刑。墨刑是奴隶制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剕刑,又称刖刑,指砍脚。另外,与砍手足相类似的还有砍去膝盖骨的膑刑。砍去受刑人手足也是早期各古代民族经常使用的处罚方法。宫刑,指残害生殖器官,男性去势,女性闭幽。这种宫刑剥夺了受刑人“传宗接代”的能力,在中国古代社会被视为最大的耻辱和不幸,因而是五刑中除死刑以外最为残酷和最重的刑罚,一般适用于所犯罪行较重的人。选项 A 不正确,脯,即将罪
39、犯晒成肉干;斩,即腰斩,均为死刑之一种。选项 B 不正确,剕和刖指同一种刑罚,即砍脚。选项 D 不正确,戮和枭首均为死刑之一种。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录囚制度始于汉代,是指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囚徒的复核审录,对下级司法机关审判的案件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便平反冤案,疏理滞狱的制度。录囚之制对平反冤案、改善狱政、统一法律的适用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而被后世所沿用,直至清末。选项 A 不正确,汉朝经过审判的各项程序,事无可疑后,法官可依据律令条文的规定作出判决,并向被告及其亲属宣读,称为“读鞫”。选项 CD不正确,翻异别勘制度是宋代的审判制度,即犯人否认其口供,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
40、案件改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审理。改换法官审理,称为“别勘”。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八议是指封建贵族官僚中的八种人犯罪后,须“议其所犯”,对他们所犯罪行实行减免刑罚的制度,表现出封建法律特权思想的鲜明特征。“八议”制度源于西周“八辟之议”的主张,曹魏时期“八议”正式入律,形成“八议之制”。根据唐律疏议.名例中“八议”条的注疏,其内容包括:(1)议亲,即皇亲国戚,包括皇帝袒免以上亲,太皇太后、皇太后缌麻以上亲,皇后小功以上亲。(2)议故,即皇帝的亲密故旧。(3)议贤,即“德行”可供人效法的贤人君子。(4)议能,即具有杰出军事、政治才能的人。(5)议功,即对国家有卓越功勋的人。(6
41、)议贵,即职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以及有一品爵位的人。(7)议勤,即为国家服务极其勤劳的人。(8)议宾,即承先代之后为国宾者。凡属以上这八种人,犯死罪时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理,必须将其犯罪事实及应享受特权的理由上报皇帝,由皇帝交朝臣“集议”,最后由皇帝作出裁决,一般均可免除死罪;若犯流以下的罪,则可直接减一等处罚。但是犯“十恶“者不得适用八议的规定。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民法通则第 6 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 36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B 项下落不明满
42、法定期间之日为得申请宣告死亡之日。C 项,虽有学说认为判决书中确定的死亡日期为死亡日期,但立法和司法解释并未采纳,因此,仍以判决宣告之日为死亡日。D 项下落不明之日为计算下落不明期间的起算日,而非死亡日。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企业法人合并后的债务承担。企业法人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同时原法人人格全部消灭,此时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由新法人享有和承担。此题中,甲、乙两企业法人新设合并成立丙企业法人后,甲、乙两企业的法人人格已消灭,故其债权债务应由新法人丙承担。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优先购买权
43、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共有人在其他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售租赁物时都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当两者发生冲突时,由于共有财产权属于物权,而租赁权属于债权,依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共有人应优先于承租人享有购买权。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单方法律行为是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A 项中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则将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而无需他人的意思表示。B 项中催告无权代理并不能直接产生法律后果。C 项中承诺是对要约方的要约的同意,需要约方与承诺方双方的意思表示才能产生法律后果。D 项中交付租赁物是履行合同的行为。21 【正确答案】 D
44、【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代理的适用范围。依民法规定,代理制度可以适用于各种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为其他法律部门所确认的法律行为。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得通过代理进行。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行为不适用代理。(2)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也不适用代理。如某些与特定人身相关联的债务的履行(预约撰稿、演出、授课、演讲等)。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受到伤害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1 年,故选 A。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物权的一个
45、基本原则就是物权法定主义,包括物权的设立法定和物权的内容法定。A 项登记主义是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 B 项公示主义是物权变动的原则。D 项任意主义是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也是合同与物权的主要区别所在。2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这道题涉及我国现行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现行刑法即 1997 年刑法确立了三项基本原则:一是罪刑法定原则;二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三是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其中,罪刑法定原则与 1979 年刑法中的类推制度相对立。罪刑法定原则的原意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变化,其基本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定化,即
46、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其二是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其三是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不得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我国刑法第 3 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刑法第 13 条对犯罪的定义,为区分罪与非罪行为确立了总的标准。(2)刑法第 14 条至第 18 条明文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认定犯罪提供了一般的规格和标准。(3)刑法分则条文对
47、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作了明确规定,为认定各种具体犯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4)在刑法第 32 条至第 35 条中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即 5种主刑、3 种附加刑以及对犯罪的外国人单独适用的附加刑,为依照法律处刑提供了根据。(5)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包括刑法:第 61 条规定的一般量刑原则以及具备各种法定情节的量刑原则,如自首、累犯等。(6)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为对具体犯罪的正确量刑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标准。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中的适用表现为:(1)司法机关在具体办理个案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严格按照刑法明文规定的各种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以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为指导,准确
48、认定犯罪,恰当判处刑罚,不得偏离法律条文的规定滥定罪、滥处刑。(2)司法机关在忠于法律规定的原意和符合法律规范含义的范围之内正确进行司法解释,指导具体的定罪量刑活动,不得用司法解释任意修改、补充或变更立法内容,不得脱离法律条文的规定去创制新的法律规范。换言之,不得以司法解释代替刑事立法。选项 D 不正确,我国刑法中未明确规定刑罚人道主义原则。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对犯罪目标的直接指向性,说明具有犯罪目的的罪过必须具有直接追求性。间接故意只具有伴随性,犯罪过失对危害结果具有否定性,都不可能具有犯罪目的。只有直接故意
49、,才可能具有犯罪目的。因此,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2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陈某的行为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于颠覆国家政权罪属于举动犯,一经实施,即构成犯罪既遂,不存在未遂形态。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而非犯罪预备、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可以把共同犯罪形式划分为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简称事前共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就已形成。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甚为常见。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些犯罪,便以事前是否具有通谋作为该罪的共同犯罪与他罪的单独犯罪的区分标准。比如,依据刑法第 310 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事前有通谋的,构成共同犯罪,否则构成窝藏、包庇罪。事前无通谋的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