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卷 3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物权的客体,表述正确的是:(A)物权的客体可以是将来的物(B)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种类物(C)物权的客体可以是人力可支配的自然力(D)他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2 甲房地产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楼盘建筑施工合同,后乙经甲同意,将部分的管道安装工作交由丙建筑施工公司来做,并签订有书面合同。后经验收,丙所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严重不合格,乙所完成的工作也有重大的瑕疵,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丙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丙只需向乙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而无须向甲承担任何责任(B)丙虽然与甲之间并未签订合同,但是丙仍然要就乙对甲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C)由于乙已将管道安装的工作交由丙来做,对此,甲知情而且表示同意,因此直接由丙对甲就此项工作负责,乙对此无需负责,乙只就其它工作向甲负责即可(D)丙需向乙就它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需向甲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丙需就他完成的管道安装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E)倘甲对乙与丙之间的分包合同并不知情,则该合同无效3 甲明知自己的汽车被盗,仍然积极地与乙磋商订立汽车买卖合同,致使乙花费一定的订约费用,乙的订约费用如想获得赔偿可基于:(A)违约责任(B)侵权责任(C)缔约过失责
3、任(D)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4 何某经人介绍与现役军人郭某相识、恋爱,二人草率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后来郭某认识另外一个女人郑某,并与郑某在外同居,长期不回家。何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郭某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何某要求离婚必须经过郭某同意才行(B)法院可以准予何某与郭某离婚(C)郭某有权禁止何某提出离婚(D)法院第一次不应当准予何某与郭某离婚,如果 6 个月以后何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可以准予离婚5 甲与乙于 1998 年登记结婚,甲经常对乙进行毒打,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甲所在单位有义务对甲予以劝解、调解(B)公安机关了解到甲对乙有虐待行为后,应当对甲进行行政处罚(C)民
4、警在碰到甲殴打乙时,应当予以制止(D)甲与乙离婚时,乙有权获得赔偿6 李某的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1999 年李某也死亡,留有遗产房屋 4 间。遗产未经分割,李某的儿子也因病死亡。为继承这 4 间房屋,李某的女婿、外孙女与李某的儿媳和孙子发生争执,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的外孙女和孙子应各得 2 间(B)先由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各自继承 2 间,再由女婿、外孙女各继承 1 间,儿媳和孙子各继承 1 间(C)李某的外孙女分得 2 间,儿媳和孙子各得 1 间(D)李某的外孙女的 2 间,儿媳先得 1 间和孙子分割另 1 间7 某大学李教授、刘教授与四海公司签订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四海公司
5、提供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报酬,由两教授研制开发可溶塑料制品。某大学曾给四海公司开出这样的证明:“李 、刘是我校专业教授。”后技术开发成功,各方就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权利的归属产生争议,下述哪种主张应予支持:(A)四海公司认为他提供了实验条件、经费并向两教授支付了报酬,作为对价,当然应由他申请专利,否则将对他极不公平(B)大学校长认为两教授是学校的职员,其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应当归学校(C)两教授认为,开发的技术不是学校交付的任务,也没有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不是职务技术成果;在与四海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没有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因此,应当属于研究开发者(D)既然委托开发合
6、同未约定申请专利权的归属,故应由四海公司与两教授共有,方显公平8 甲向乙转让注册商标,为此他们共同订立了书面合同,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乙自合同成立生效时享有该商标专用权(B)乙自商标局核准后享有该商标专用权(C)乙自商标局公告之日起享有该商标专用权(D)乙自商标局登记之日起享有该商标专用权9 小品演员黄某受某剧院之邀演出,下列哪项行为可以不经黄某同意:(A)某公司公开发行录有黄某表演的 CD(B)某公司将录有黄某表演的 VCD 在互联网上传播(C)某电视台为报道黄某演出的新闻播放了其演出的片断(D)某电视台从现场直播其表演10 亚马逊是一家著名的跨国公司,为开拓中国市场,拟在我国北京、上
7、海、广州等大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该公司只须向我国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业务活动(B)该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C)国自然人也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D)分支机构以公司拨付的经营资金为限对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11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企业没有独立财产(B)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组织(C)外国自然人也可以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D)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12 周明宇与 3 名好友均为北京怀柔区人。1999 年
8、4 人共同出资,在北京市东城区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设立了明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办事机构及营业场所设在西城某大厦。2002 年 5 月,该公司的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不能归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其债权人北京市商业银行丰台区分行于是决定向法院申请宣告明宇公司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有权受理该破产申请的法院是:(A)怀柔区人民法院(B)东城区人民法院(C)西城区人民法院(D)丰台区人民法院13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贸易往来,甲公司签发汇票给乙公司,由甲公司在乙公司所在地的甲公司的子公司丙付款,后来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了丁,后来又经过戊、已、庚连续背书转让,最后庚向丙提示承兑时,遭到拒绝,行使追索权,下列说
9、法错误的是:(A)庚可以对甲、乙、戊、己任何一人行使追索权(B)庚可以只对己行使追索权(C)庚可以对甲、己行使追索权(D)庚对己行使追索权后,不能再对戊、乙行使追索权14 甲市宏宇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研制开发了一套中小学生电脑教学的应用软件,并向专利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宏宇公司发现本市的金泉公司生产并销售的一种软件产品与其获得专利的教学软件几乎完全相同,只是在软件的界面设计上有微小的差别。宏宇公司因此向金泉公司住所地的甲市 A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却被告知不属于该法院管辖而不予受理。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市 A 区人民法院不受理本案的做法是错误的(B)甲市 A 区人民法院不受理本案
10、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由他受理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C)甲市 A 区人民法院不受理本案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由他受理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D)甲市 A 区人民法院不受理本案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由他受理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15 丁某(14 岁) 与同村的刘某(19 岁) 二人各拿出 2000 元钱,在当地开了一个小商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合伙企业,也未起字号,主要从事商品零售业务。商行开设后,生意红火,两人的收入不仅能满足自己所需,还能贴补家用。半年后,商行与某食品厂因购销合同发生纠纷。如果食品厂向法院起诉,应当以谁为被告?(A
11、)以商行为被告(B)以丁某和刘某为共同被告(C)只能以刘某为被告(D)以丁某的监护人和刘某为被告16 某运输企业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伙企业。张某是该合伙企业雇用的司机。2000 年 6 月,该运输企业指派张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将货物运至 A 市。张某行驶半小时到达 B 县县城时,因一时疏忽,将行人何某的摊位撞倒,致其遭受经济损失 1000 多元。何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的被告应当是:(A)张某(B)该运输企业(C)该运输企业的合伙人(D)张某和运输企业为共同被告17 1995 年 9 月,范某携家眷出国,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屋交给宋某居住,并与宋某言明如果自己 5 年
12、内不回国就将该房送与宋某。2000 年 11 月,宋某见范某出国后至今没有音讯,认为其私房已属自己所有,便将房屋出租给王某,并与王某签订了为期 3 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02 年 3 月,范某突然回国,找到宋某要求交还自己原有的房屋,两人因此发生争执。范某遂以宋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调查后发现,双方的争执的房屋现在由王某租住,于是通知王某参加到本案中来,请问,王某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是:(A)原告(B)被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8 黄某因患急性阑尾炎在某医院进行了阑尾切除手术。术后回到家后,黄某仍然觉得腹部十分疼痛。几天后,黄某再次来到该医院进行检查,医院
13、建议其再次手术。黄某马上进行了二次手术,结果在其腹部取出了上次手术时使用的纱布。黄某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其医疗过失所引起的责任。本案中,以下对双方举证责任陈述正确的是:(A)黄某应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B)医院应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C)黄某应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医院应对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D)黄某应对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医院应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19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但是,民事诉讼
14、法还规定了几种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特殊情况。以下案件中,哪一项不属于这个例外?(A)某离婚诉讼,原被告双方经法院工作人员调解后决定重归于好(B)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双方经调解后,被告承认了自己原来不赡养老人的错误,决定今后痛改前非,双方同意维持收养关系(C)借款纠纷案件,经调解后,原告决定免除被告部分债务,被告当场还清了欠款(D)某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件,经调解被告某报社同意在本报连续三天刊登文章公开向原告道歉20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机构组织性质及其管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仲裁机构是实行地域管辖的民间性组织(B)仲裁机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民间性组织,仲裁委员会相互之间也无隶属关系
15、(C)仲裁机构是隶属于各省、市、自治区法制局的行政性组织,实行地域管辖(D)仲裁机构是实行级别管辖的民间性组织,行政上不隶属任何行政机关21 住所在某市 A 区的张某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位于 B 区的房屋租给李某使用。李某的住所地在 C 区。李某在租赁期间,未与张某商量擅自将房屋结构改变,拆掉屋内的一面墙,并重新铺设了下水管道。一年后,李某将房屋交回,张某发现了李某私自改造房屋的情况,认为其构成侵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管辖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只能由 B 区人民法院管辖(B)可以由 C 区或 B 区人民法院管辖(C)可以由 A 区、B 区或 C 区人民法院管辖(D)若李某在诉讼期间
16、下落不明,则本案只能由原告张某住所地 A 区人民法院管辖2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复印机转让合同。甲公司交货后,乙公司发现复印机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检验期间,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公司必须在合理期间内通知甲公司(B)乙公司必须在两年内通知甲公司(C)乙公司必须在质量保证期内通知甲公司(D)甲公司交货时知道复印机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公司的通知时间不受 合同法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2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乙方交货 5 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双方对付款地没有作出约定,在乙方交货后,双方对付款地发生分歧。经协商仍无法确定,则依据我国合同法,此时甲
17、方应在何地支付货款?(A)甲方营业地(B)乙方交货地(C)乙方住所地(D)乙方营业地2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生效的民事法律文书一般应当由当事人申请执行,但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由审判庭移送执行。以下不属于该例外情形的是哪一项?(A)某赡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每月由被告给付原告 500 元赡养费的调解书(B)某离婚案件,法院作出判决双方离婚,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 200元抚养费(C)某债务纠纷案件,法院判决债务人一次性付清 50 万的债务(D)某故意伤害案中法院作出的判决被告进行赔偿的附带民事判决25 广州某玩具厂有一批玩具要发运至哈尔滨某收货人,玩具厂把玩具交给广
18、州火车站托运,货到北京后,广州火车站又把货交给与其存在联运关系的北京火车站继续运往哈尔滨。货到哈尔滨后,收货人去哈尔滨火车站提货,发现玩具数量与提货单上所载数量不符。经查货物短少的原因在于:货物在北京火车站中转时有漏载。则对于货物短少的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A)广州火车站(B)北京火车站(C)广州火车站或北京火车站(D)广州火车站与北京火车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6 一起因侵仅行为引起的索赔案件中,原告主张被告侵权应承担其经济损失 1 万元。原告提出以下证据:(1)原告身上的伤痕;(2)被撞坏的电脑一部;(3)邻居何某证明原告与被告一直不和;(4)医院证明原告因治疗花费 2000 元。以下对证据
19、的分析正确的是哪一项?(A)证据(1)属于原始证据(B)证据 (2)属于派生证据(C)证据 (3)属于直接证据(D)证据(4)属于间接证据27 关于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下说法中哪一项不正确?(A)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B)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C)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D)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前提取仓储物的,不减收仓储费28 某甲
20、委托去香港出差的某乙为自己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乙到香港后,又委托丙为甲购买电脑。则以下说法哪个是错误的?(A)如果乙在转委托丙之前或者事后征得了甲的同意,则甲和乙均可就委托事宜对丙进行指示(B)如果乙在转委托丙之前或者事后征得了甲的同意,则乙无须就丙的行为对甲承担责任(C)如果乙在转委托丙之前或者事后征得了甲的同意,则乙仅须就第三人的选任对甲承担责任(D)如果乙在转委托丙之前或者事后未征得甲的同意,乙应当就丙的行为对甲承担责任29 关于居间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B)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
21、求支付报酬,且应当自行负担居间活动的费用(C)因居间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D)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委托人负担3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多功能电饭煲” 技术转让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多功能电饭煲 ”的生产技术。合同未约定后续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一年以后,该乙公司在生产过程对“ 多功能电饭煲 ”技术进行了改造,研制成 “高效多功能电饭煲”。则在双方就该改进后的技术的分享达不成补充协议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该改进后的技术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享有(B)该改进后的技术由乙公司享有,但甲公司有权无偿使用该改进后的技术(C)该改进后的
22、技术由乙公司享有,但甲公司在乙公司转让该改进后的技术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D)该改进后的技术由乙公司享有,对于该改进后的技术,甲公司并不享有比乙公司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更多的权利31 张大(20 岁) 与张二(14 岁) 走到张三家门口,见张三家门口有一条狗睡觉,张大对张二说,你拿一块石头去打狗,看它有何反应,张二因此打狗。狗被打后向张二扑来,张二见势不妙忙躲在迎面走来的张四身后,狗咬伤了张四。张四为此花去医药费 1000 元。对此费用应如何承担?(A)主要由张三承担,张二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B)主要由张二的监护人承担,张三承担适当部分(C)主要由张大承担,张二的监护人承担适当部分(D)
23、主要由张二的监护人承担,张大承担适当部分32 某报社为追求发行量,在一篇有关某歌星乙的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同时指名道姓并登出甲的大幅照片,致使甲遭到许多媒体记者的围追堵截,长期不能上学。按照我国现有民法的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和肖像权(D)侵害了甲的受教育权33 杨某饲养的猎犬将宋某咬伤,宋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 200 元。在诉讼中,杨某应对以下哪一事实不承担举证责任?(A)宋某并未被该猎犬咬伤(B)宋某对于自己被猎犬咬伤主观上有过错(C)宋某所花费的医疗费共计 200 元
24、(D)邻居何某对于猎犬伤人有过错34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甲在该企业经营一年后欲以 1 万元的价格转让自己的份额,乙表示不要,丙没有表态。此时,丁表示愿意购买该份额,甲同意并接受了 1 万元。此时,甲的舅舅知道该事,欲出价 8000 元购买。甲考虑到亲戚关系遂同意其出价又与其签订了转让份额协议。这时,乙、丙分别表示欲以8000 元购买甲的份额。问甲的份额应该转让给谁?(A)乙(B)甲的舅舅(C)丁(D)丙35 黄某等数人新设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迅速展开业务,其间何某以股东身份新加入该公司,原股东之一的张某退出该公司。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当欠外债30 万元,当债权人向该公司负
25、责人要求清偿欠款时被告知公司无钱赔偿。黄某等股东要求破产,在清算公司财产时,发现该公司在设立时,张某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的价值远远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格,对此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A)只能要求张某对不足出资填补(B)可以要求“刺破公司面纱”,由所有的股东承担公司不足清偿的债务(C)可以要求全体股东对不足的出资承担填补责任(D)有权要求张某补交不足的差额,除何某外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36 姜某等五人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下列哪些责任是发起人应当承担的?(1)该公司设立过程中,姜某等人聘请李某作为法律顾问。后该公司没有成立,聘请李某的费用(2)该公
26、司设立过程中,已有数十人认购股份并缴纳了股款,后该公司没有成立,对他们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该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而签订了一份不利于公司的合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而产生的赔偿责任(4)该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登记机关的过失而导致登记错误,在更正登记事项过程中所增费用(A)(1)(2)(B) (1)(2)(3)(C) (2)(3)(4)(D)(1)(2)(3)(4)37 朱某生前曾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去世后所有财产归村委会,村委会按协议尽了义务。朱某失散多年的妹妹在他去世前 1 个月回到家乡定居,朱某于是留下一份遗嘱,将其部分财产分给其妹继承。朱某去世后,其独生
27、女从外地赶回来,要求继承遗产。下列有关朱某遗产继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所有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由朱某的女儿继承(B)应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由朱某之女继承(C)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朱某的所有遗产赠与村委会(D)先按照遗嘱由朱某的妹妹继承部分财产,其余部分赠与村委会38 某合营企业约定的合营期限即将届满,由于该企业营运良好,投资双方决定延长合营期限,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A)距合营期满 3 个月前(B)距合营期满 6 个月前(C)合营期满前提出申请(D)最迟应在合营期满后 3 个月前39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应当授予专利权的是:(A)甲发明了
28、某农作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B)乙经过 10 年临床诊疗发明了对艾滋病的特有治疗方法(C)丙在核聚变实验过程中制造了某种新物质(D)丁利用业余时间发明了某种可以使电表读数少于实际用电度数的 “节电器”40 张明是北京市海淀区人,近 3 年来,经常居住在宣武区。2001 年 5 月,张明与华强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在丰台区开发的某住宅小区中的三居室现房一套。华强公司的注册地及主要营业地在西城区。入住后,张明发现该房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要求退房,而开发商只同意维修,双方难以经协商达成一致。张明决定向法院起诉,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A)海淀区法院(B)宣武区法院(C)丰台区法院(
29、D)西城区法院41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给:(A)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B)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C)被申请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D)该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42 依农村土地承包法,小王承包了由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一块地,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当事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小王,村长(B)小王,村民委员会(C)小王,村农民集体(D)小王,村民委员会,村农民集体43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类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是:(A)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B)法院作出驳回起诉裁定的案件(C)依照
30、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D)按照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44 下列法律文书中在法院送达时不宜采用留置送达形式的是:(A)先予执行裁定书(B)离婚诉讼的调解书(C)财产保全裁定书(D)侵权纠纷的判决书45 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应当提出申请,下列关于申请的程序表述不正确的是:(A)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B)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C)可以由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向我国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D)按照互惠原则,由外国法院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46 下列纠纷
31、中可以仲裁的是:(A)李某与其妻张某因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及子女监护权归属发生的纠纷(B)华田商贸有限公司与某外国航运公司因履行货物运输合同产生的纠纷(C)个体工商户周某某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罚款而与之产生的纠纷(D)村民钱某与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47 宏图服装公司与通达运输公司签订了货运合同,如果通达公司车辆在运送途中发生车祸导致货物毁损,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的争议应当由下列哪个仲裁机构受理?(A)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B)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C)车祸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D)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所选定的仲裁委员会48 某公司业务主任王某给客户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以下哪些事项未
32、记载时该支票无效?(A)无条件支付的委托(B)付款地(C)出票地(D)付款日期49 王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 300 万元的死亡保险,受益人是王的父母。但王怕其妻知道,没有将此事告知其父母。1999 年 2 月,王某出差坐飞机因飞机坠落而死亡,家人痛不欲生。在清理王的遗物时,大家都没发现王的保单。2001 年 3 月,王妻在搬家时发现了该保单,并将其交给了王的父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的父母对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因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2年内没有行使而消灭(B)王的父母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没有超过期限,因该期限为王的父母知道保单的存在之日起算 2 年内(C)王的父母请求给付保
33、险金的权利没有超过期限,因该期限为王的父母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5 年内(D)王的父母可以将保单送给王妻,由王妻以受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50 北京某国有企业因经济不景气,生产的产品滞销而导致资金困难,到 2002 年 1月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该国有企业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经审理后裁定宣告该企业破产,并成立了清算组,问以下清算组的哪种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清算组发现北京食品加工厂尚欠该国有企业 50 万元,遂向食品加工厂提出偿还的请求(B)该国有企业和上海糖业公司互负到期债务 100 万元,上海糖业公司提出抵销彼此债务,清算组认为该抵销符合法定条
34、件故同意抵销(C)在清算时,清算组认为原债权人会议主席未恪尽职守而重新指定了新的债权人会议主席(D)清算组执行已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该破产企业的财产分配方案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51 张某向银行借款 50 万元,双方协商一致:由张某提供房屋产权证作质押担保,李某向周某借款 20 万元,双方协商一致:由李某以一辆私有汽车向周某提供质押担保,汽车由李某继续驾驶。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银行享有对该房屋的质权(B)银行享有对该房屋产权证的质权(C)李某享有对该汽车的质权(D)银行享有对该房
35、屋的抵押权(E)李某享有对该汽车的抵押权52 某甲与某乙签订了一份私房转让合同,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乙,双方约好一个月后交房。但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之前,甲又将该房子出卖给丙,并且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A)甲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B)乙只能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到来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乙可以解除合同,还可以同时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乙要么选择解除合同,要么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53 下列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建筑公司,其他非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甲与乙分包合同无效;甲与丙的分包合同效力未定,取得
36、发包人的追认后有效(B)甲建筑公司超越资质等级承包了某建设工程,但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C)甲建筑公司将承包的某建设工程转包给乙公司,该转包合同无效(D)甲建筑公司依法将承包的建设工程的非主体结构施工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乙与丙之间的再分包合同无效54 下列做法不违反婚姻法规定的是:(A)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后,甲男将自己的户口迁入乙女家中(B)程某 (男)与黄某( 女) 生育一女,取名黄芳(C)某男因病丧失性能力,其女友仍愿意与之结婚,二人进行了结婚登记(D)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55
37、 甲乙是一对夫妻,他们想对自己的家庭财产和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则下列有关他们二人夫妻财产的约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约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B)甲乙二人只能约定二人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C)他们可以约定他们所有的存款,2/3 属于甲乙共有,1/3 归甲所有(D)甲的债权人在知道甲乙二人的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不得要求乙来偿还甲所欠的债务56 甲商场与乙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订货合同,约定由乙食品公司向甲商场供应鲜猪肉 1000 公斤并负责送货上门。乙食品公司备好货以后委托丙运输公司向甲商场送货。因丙公司负责运输的司机违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鲜猪肉迟延数小时送达甲商场,且因延迟时间
38、过长,部分猪肉已经产生异味。根据上述案情,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甲商场有权拒收全部货物(B)甲商场有权解除合同(C)对于丙公司的行为应由乙食品公司对甲商场承担违约责任(D)乙食品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对自己承担违约责任57 甲将盗窃物卖给乙并为交付,乙又私下转卖给丙并为交付,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乙善意取得所有权,丙从乙继受取得所有权(B)乙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权,丙能善意取得所有权(C)乙不能善意取得所有权,丙也不能(D)上述说法都不对58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法上的共同共有关系?(A)甲、乙二人各自出资 10 万元购买了一处门市房,约定按出资比例拥有房屋的所有权(B)甲、乙、丙三人共有
39、一座旅馆,甲、乙主张按份共有,丙主张共同共有,都没有证据(C)甲、乙、丙三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生活用房(D)甲、乙的父亲去世遗留财产 6 万元,甲、乙均可依法继承遗产但尚未分割59 以下不能采取留置送达方式的是:(A)离婚诉讼当事人双方经法院调解同意不离婚而制作的调解书(B)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书,向下落不明的被告送达(C)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经用公告送达诉状的公告期满不应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向该被告送达缺席判决(D)向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出庭通知书60 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并汇去 2 万元钱。因一时无货,乙便以甲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乙的好友丙因生产经营急
40、需用钱,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折给丙,由丙的好友丁担保。乙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甲。后丙因生产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上述法律行为有效的是:(A)甲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B)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C)乙与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D)丁与乙、丙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61 张某父子外出打工,房屋无人看管。一天,气象台预报近期将有强台风。张家的邻居刘某见张家无人,房子又年久失修,于是,就花钱请人对张家的房子进行了修缮,共花费了 650 元,刘某为此从银行提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先行垫付。但台风过后,张家的房子还是倒塌了。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刘某只能向张家请求送还 650 元(B)刘某有权向张家请求送
41、还 650 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损失(C)刘某无权向张家请求返还 650 元及提前支取存款的利息,因为张家未实际受益(D)刘某为此垫付的 650 元及其损失的利息由双方分摊62 农民张某从李某处借款 5000 元,将价值 5000 元的一头怀孕母牛质押给李某。质押期间,母牛产下小牛。小牛价值 700 元。李某请兽医花费 300 元,质押期间的饲料费预计 200 元。李某请教本村法律工作者后,向张某声称自己有收取孳息的权利,小牛归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依法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因此小牛归张某所有(B)牛是母牛的孳息,而孳息应归原物所有人所有,故小牛随母牛同归李某所有(C)小牛要担保债务
42、的履行(D)牛无需担保债务的履行63 以下哪些不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诉中财产保全措施所必须具备的条件?(A)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B)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C)当事人提出申请(D)申请人提供担保64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 100 万元,乙公司以其依法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贷款设定抵押权。在贷款到期后,甲公司不能如期还款,银行欲就乙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使抵押权。则以下哪些说法不正确?(A)银行必须先要求乙公司承担还款义务,在乙公司不承担或者不能承担还款义务时,方能以其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
43、先受偿(B)拍卖乙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必须在依法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银行才能就余下部分享有优先受偿权(C)在将乙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拍卖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的预定用途(D)如果在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还存在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则银行应与各债权人就拍卖所得的价款按比例优先受偿65 下列哪些权利属于用益物权:(A)典权(B)地役权(C)不动产抵押权(D)相邻权66 刘某、王某和吴某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该合伙企业欠外债 19 万元,而该企业的资产值为 15 万元。对合伙企业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于该合伙企业的外债应先由该企业的财产清偿
44、,其不足部分再由合伙人用其出资外的财产承担(B)刘某、王某和吴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的是按份之债(C)如果三合伙人未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比例,则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D)如果刘某本应承担 3 万元的企业债务,但其向债权人支付了 4 万元,对于多支付的 1 万元,刘某可以向王67 假设奔驰汽车的商标未在我国注册,则下列商标申请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是:(A)奔驰牌食用油(B)奔驰牌卡车(C)奔驰牌电视机(D)奔驰牌轿车68 河南 A 县某食品粮油公司与 B 县火车站货运中心签订了 50 吨蔬菜的代办运输合同,粮油公司对蔬菜作了必要的保鲜处理,由货运中心负责按期将该批蔬菜从B 县运至甘肃
45、 C 县,交与某商贸公司。由于运输途中在 D 县发生火车脱轨事故,蔬菜运达 C 县时离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晚了 3 天,已全部腐烂。商贸公司要求粮油公司承担了违约责任并赔偿了损失,粮油公司欲起诉 B 县火车站货运中心,则下列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A)A 县基层人民法院(B) B 县铁路运输法院(C) C 县铁路运输法院(D)D 县基层人民法院69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共同诉讼情形表述正确的有:(A)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B)共有财产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也应作为共同诉讼人(C)涉诉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应当作为共同诉讼人(D)部分继承人起诉的,被通
46、知的其他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以不作为共同原告70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法院通知其参加的方式参加诉讼(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诉讼权利(C)法院对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均可以提出上诉71 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判决当事人离婚。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法院对于离婚判决书可以采取的送达方式有:(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B)委托我
47、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C)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D)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72 下列关于仲裁与诉讼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后,又就该争议提起诉讼的,法院不得受理(B)一方当事人起诉时未申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的,另一方在诉讼中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驳回起诉(C)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D)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只能提起诉讼73 下列事项中可能会影响仲裁程序继续进行的有:(A)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B)被申请人未提交书面答辩(C
48、)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D)申请人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74 王某等几人欲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为主的贸易活动,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A)王某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缴的出资额为 30 万元(B)股东张某有商业贸易天分,但没有财产,故其用自己的劳力作为出资(C)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其成员共有 5 名(D)该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董事长王某兼任75 甲是某知名教授乙的助手,乙将某项技术秘密的资料交由甲,办理专利申请手续,甲擅自将该技术资料以自己名义,以正常价格订立书面合同出卖于丙公司,丙公司不知此技术秘密的资料非甲所有,遂应用于生产。后乙发现,遂起纷
49、争,则下列主张正确的是:(A)甲与丙公司所签合同,乃无效合同(B)甲与丙公司的合同效力未定,乙有权追认或拒绝追认(C)若乙不予追认,丙公司可主张善意取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D)善意取得乃针对动产所有权而言,技术秘密乃无形财产,无善意取得的可能76 某合伙企业有三名合伙人:黄某、刘某、李某,在 1999 年该合伙企业盈利 30万元,三人各得 10 万元。2000 年由于经济不景气,合伙企业亏损 30 万元。2001年年初,李某退出了该合伙企业,并按其出资份额向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贾某偿还了10 万元的债务。同时该年郭某以合伙人身份加入该企业。对本事例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A)李某退出前按自己的出资份额偿付了合伙企业的债务,故对退出前企业的其他债务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B)郭某只对加入该合伙企业后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如果李某向黄某转让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须经过刘某的同意(D)如果李某向郭某转让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须经刘某和黄某的同意77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很多异同点,以下四个人对他们所作的区别哪些是正确的?(A)甲认为两者的区别在于合资企业可以提前回收投资,合作企业则不能(B)乙认为两者的区别为合资企业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批准,该主管机关应在 3 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而合作企业则为 45 天,这是两者的不同处(C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