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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卷77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卷 7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是:(A)甲将好友张三所有的一款玉佩卖与丙(B)李四家收藏有一珍贵文物,其原属国家博物馆所有,后流落民间,一直没有找到买主,好友乙得知后称自己有关系可以运送出境卖个好价钱,要求提成 5%,双方遂订立合同(C)丙有一赝品清明上河图,称是真迹,王五信以为真,与之订立买卖合同(D)丁男(15 岁) ,被保送某知名大学读书同时获奖学金 10 万元,利用此奖学金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 甲地和乙地相互毗邻,两地的使用

2、权人分别为张三和李四,张三欲从甲地通往公路必须要经过乙地,李四为在乙地的庄稼丰收,多次在乙地打井都没有水,李四遂决定与张三商量允许自己从甲地的井中取水浇地,支付其一定的报酬。关于上述案情,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基于相邻关系,张三有权经过乙地去往公路(B)基于相邻关系,李四有权在不征得张三同意的情况下从甲地的井中取水浇地(C)假设李四的取水请求得到了张三的同意,李四无权将自己的此项权利转让给与自己相邻的丙地的使用权人王五(D)假设丙地经几次打井没水,其使用权人王五同样可以与张三协商取水浇地事宜3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转让房屋给乙,必须登记才能发生物权效力(B)因继承取得的房屋,自继承

3、开始时发生效力(C)农民自己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不需要登记,就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D)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4 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转移说法正确的是:(A)甲从旧货市场买了一辆二手汽车,没有进行登记,甲不能享有该车的所有权(B)张某愿意把一套司法考试图书转让给李某,双方签订了合同,但张某表示在考试之前他要继续使用这套书,则该套书的所有权在考试后张某把书交给李某之时才开始转移(C)法院判决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甲应将房屋转给乙,则房屋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转移(D)甲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甲又将房屋转卖给丙,两者都没有进行登记,则房屋所有权属于先签订合同的乙5 田某是东方花园 3 单元

4、 701 室的业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田某有权将自己家的阳台封闭(B)田某有权在自己家开设心理咨询诊所(C)无需经他人同意,田某有权在自家的承重墙上施工改造(D)田某有权对楼道使用提出自己的意见6 2005 年 6 月 15 日,张某向李某发出一项要约,要求购买一吨水果,但随即后悔,遂于 6 月 17 日发出取消购买通知。要约于 6 月 18 日到达李某的住处,但李某并不在家;取消购买通知于 6 月 20 日到达李某的住处,当天李某返回家中,一并看到张某发出的要约以及取消购买通知。关于张某发出的要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发出的要约有效,因为要约已经先于取消购买通知到达李某(B)张

5、某发出的要约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得任意撤回(C)张某发出的要约无效,因为李某同时看到张某发出的要约以及取消购买通知,应当认为要约以及取消购买通知同时到达李某(D)张某发出的要约无效,因为要约已经被撤销7 下列哪一项的情形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定的“不安抗辩权”?(A)甲与乙订立字画买卖合同,约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甲付钱取货后发现乙的字画并非合同约定的那幅,遂主张乙违约,要求乙赔偿其所受到的损失(B)学生甲在校外兼职,与雇佣方约定先讲课、后付款,课时费 100 元,在甲讲课课间,另一讲课者学生乙道听途说该雇佣方不讲信用,告知了甲,甲得知后停止了讲课,要求雇佣者对其所讲的半堂课支付报酬(C)甲公司向

6、乙厂订购某牌化妆水一批,约定乙厂送货后付款,几日后乙厂通过正当途径得知甲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正面临破产,企图利用此次交易做最后的挣扎,遂中止了合同的履行(D)甲向乙出售面包机一台,约定 3 月 1 日前由甲送至乙家然后再付款,甲之后又找到了一个出价更高的买主丙,遂卖给了丙,则乙有权拒绝付款8 自然人甲向自然人乙借款 5 万元,并约定利息为 1500 元,并提前在借款中扣除,借款期间为 3 年。对于其他事项双方没有做任何约定,也没有达成任何补充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的借款数额为 5 万元(B)利息应当在每届满 1 年时支付(C)甲乙的借款合同自签订合同时生效(D)如果甲提前归还借款,还

7、是应当以合同约定的 3 年计算利息9 甲向乙公司定作一批办公桌,以供与他人筹办公司之用,合同约定在 2005 年 12月 31 日前乙公司应向甲交货。合同并未约定违约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因生意很好,木料发生短缺,进货需要时间,已不能按时向甲提供办公桌,遂于12 月 28 日发邮件通知甲,要求延迟履行合同。此时,甲与他人筹办公司之事遇到麻烦,故未回复乙公司。2006 年 1 月 6 日,甲与他人筹办公司失败,遂通知乙公司取消办公桌的定作。但乙公司已于 1 月 5 日完成了办公桌的制作。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有权取消办公桌的定作,但应赔偿乙公司因此所遭受的损失(B)甲并未同意乙公司延

8、迟履行,故原合同未变更,乙公司应向甲承担违约赔偿责任(C)甲未及时回复乙公司的延迟履行合同的请求,违反诚实信用原则(D)甲公司并不是必须在 12 月 31 日前拿到办公桌,因此,乙公司于 1 月 5 日交货并未实质上违反合同10 甲公司没有建设施工资格,但是其借用甲公司的名义,成为实际的施工人。工程建成后,经验收合格。甲公司向发包方请求支付工程款。此时,发包方发现了其根本不具备施工资格,拒绝支付施工款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A)施工合同是无效的,发包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B)施工合同效力待定,发包方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C)施工合同是无效的,发包方应当支付工程款(D)施工合同是有效的,发包方应当

9、支付工程款11 甲、乙、丙三人合伙出资 200 万元建造一船舶,其中甲出资 120 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承担损益。现船舶尚未建成,甲即以其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乙、丙二人知情但保持沉默,则关于该抵押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抵押无效,因为抵押标的船舶尚未建成(B)该抵押无效,因为抵押行为没有征得乙、丙的同意(C)该抵押无效,因为甲的出资份额没有达到海商法要求的 2/3 以上(D)该抵押有效,因为乙、丙明知而未持异议,成立抵押权之善意取得12 甲向乙借款 50 万元,丙以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了乙,为甲的借款作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抵押之后,丙将该房屋出租给了丁。还款期满,甲无力还款,乙欲

10、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是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约束力(B)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屋已经抵押给乙(C)丙与丁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是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D)丙和丁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待定13 甲拜托乙照顾自己的小孩丙,乙让丙和自己的小孩丁以及邻居的小孩戊一起到外面玩弹弓游戏,自己在室内看电视剧,三小孩在玩耍过程中将一路人的眼睛打伤,之后三个小孩都称不是自己所为,该路人由于正在走路也不能确定是谁将其打伤的,以下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委托乙照顾丙,二人之间没有关于承担责任的约定,

11、如果是丙打中了路人,则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甲承担(B)对于该损害赔偿责任,应由甲、乙以及乙的邻居承担连带责任(C)乙需对丙和丁的侵权负全部责任,甲不承担责任(D)应由乙承担对路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为是在乙照顾三个小孩期间发生的侵权14 甲在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身上,致使其多处受伤,为此,花去医疗费 2000 元。于是,甲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甲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甲于是诉诸法院。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12、?(A)旅馆应当先承担责任,再向装修队追偿(B)甲应当证明,过错究竟是属于旅馆还是装修队,并要求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C)旅馆和装修队应当就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D)甲可以任意选择由旅馆或者装修队或者二者共同承担责任15 某一村庄内的居民在近几年内癌症发病率突然上升,村内居民不明白是何原因。村长询问专家,专家怀疑这与附近化工厂排放的气体以及污水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有关。经有关部门检测,甲厂排放的气体以及污水并未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但当地空气和水质状况的确存在污染。该村居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厂进行赔偿。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厂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其排放的气体以及污水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13、(B)甲厂如果能证明污染可能由其他原因造成,而不一定是由于自己排放的气体和污水造成的,则其可免责或减轻责任(C)村民有义务将有关部门检测的当地空气以及水质状况的报告提供给法院(D)村民有义务证明污染与癌症发病率之间可能有因果关系16 甲为了和乙结婚,隐瞒了自己有配偶,尚未离婚的事实,跟乙注册登记结婚。与乙结婚后,甲与原配偶丙办理了离婚手续。当乙得知此情况,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与甲的婚姻无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宣告甲和乙的婚姻无效(B)甲乙的婚姻是可撤销的,乙应当依法撤销该婚姻(C)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乙的诉讼请求(D)乙的近亲属同样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17

14、甲男因与乙女感情不和而向法院起诉离婚,关于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某法院审理后得出了如下结论,其中错误的是:(A)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乙女的住房公积金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B)如果甲男是军人,则发放到其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属于个人财产(C)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乙女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如果甲男是军人,其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18 两夫妇生有一子一女。立下共同遗嘱,内容是:“我们夫妻共同订立遗嘱,决定我们两个人中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另一方继承。后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儿子继承后留给孙子。其他人均没有继承权,我们夫妻二人无论谁先去世,另一方不得更改或撤销本遗嘱。

15、” 并将遗嘱进行了公证。后来,父亲去世,母亲在父亲去世 3 个月又立下新遗嘱,内容是:“我现在决定撤销共同遗嘱,根据目前我的生活起居状况,将房产在我去世以后遗留给女儿继承。”而且这份遗嘱也进行了公证。在母亲也去世后,对于遗嘱执行发生争议,如下说法正确的是:(A)以被继承人的最后的遗嘱为准,房产由女儿继承(B)单方不能变更共同遗嘱,应当由儿子继承(C)共同遗嘱有效,但是母亲在其可以处分的遗产范围内,可以变更遗嘱,儿子和女儿应当各分得一半(D)母亲立的第二份遗嘱实际上撤销了共同遗嘱,父亲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女儿和儿子继承,母亲的遗产则根据遗嘱由女儿继承。即儿子继承房产的 1/6,女儿继承房产的 5

16、/619 十一中学为了迎接建校 35 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十一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的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十一中学,十一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A)十一中学(B)工艺美术院(C)李某(D)三方共有20 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A)中国美术馆为了本馆陈列的需要而复制本馆收藏的美术作品,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B)某村委会为了改善本村居民的

17、文化娱乐生活而组织本村的一些居民为本村村民免费表演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C)甲某将他人已经发表的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族文字出版发行,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D)刘某将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并出版发行,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未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1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1998 年 12 月 3 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9 年 6 月 16 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1999 年 5 月 5 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

18、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00 年4 月 28 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届王某,其优先权日为 1999 年 5 月5 日(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 2000 年 4 月 28 日(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22 甲公司与乙公司商议甲公司的注册商标许可给乙公司使用之事宜,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9、但双方并未就该合同向商标局备案。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有义务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B)甲和乙之间的许可合同自备案之日起生效,不备案乙不能取得商标使用权(C)甲和乙之间的许可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或合同约定之日起生效,商标局一旦发现合同未备案,可以要求双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备案,若在此期限内双方仍不备案,商标局可公告终止合同的效力(D)甲和乙之间的许可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或合同约定之日起生效,不备案并不影响乙公司的商标使用权23 锦芳面料有限公司、豪帝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美的投资有限公司和理想房地产有限公司计划设立美达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20、万元,其中,理想公司以一片厂房出资,估价人民币 50 万元,厂房所有权于美达公司设立后 2 年内转移。下列选项中其他各位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以及公司资本构成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锦芳面料公司以库存面料出资,估价人民币 3 万元,在公司注册登记前缴纳;另有现金出资人民币 7 万元,准备在公司成立的 2 年内分期缴纳(B)豪帝服装设计公司以其 100 款服装设计图样作价人民币 10 万元出资,将全部图样作品交给公司设立人,但未办理著作权转让手续(C)美的投资公司预备投资人民币 30 万元,在公司设立后 5 年内缴足(D)由于锦芳公司、豪帝公司和美的公司曾有过合作事项,彼此信任,因此对

21、上述面料出资、房地产出资和设计图样出资的报价相互认可,达成一致协议,不必再做评估24 甲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他可以转让其股份给非公司股东的第三人乙?(A)公司连续 3 年盈利,并且符合分配利润的条件,但是股东会却连续 3 年决定不分配利润,甲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B)甲准备向不是公司股东的将军转让其股份,在他通知公司其他股东 15 天内,没有收到任何答复(C)甲通知股东会的其他成员自己转让股份的意思后,丙表示不同意,但是也不愿意购买甲的股份(D)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但是股东会修改决议使公司继续存续,甲不愿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要求转让给其他同意公司延续的股东25

22、 泰达、宏本、华锦三家公司是盛升公司的三个股东,他们拥有的股份比例相同。其中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和乙又是盛升公司的两名董事。一次,甲和乙私自做出决定,将盛升公司的部分货物低价卖给宏本、华锦两家公司,导致公司损失 400 万元,并使得公司亏损,泰达公司无法分配到利润。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分别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可视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给盛升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向盛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乙分别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可视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给泰达公司造成了损失,应当

23、向泰达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甲、乙的行为不能视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其违反董事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泰达公司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人赔偿(D)甲、乙的行为不能视为宏本、华锦两家公司的行为,其违反董事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泰达公司可请求盛升公司的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人赔偿26 小钱想要成立一家生产塑料包装袋的企业,听说 2005 年修改的公司法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了,便有点跃跃欲试。但是朋友小孙却告诉他,成立一人公司虽然可以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设立的成本太高,还是不划算。小钱就此事咨询了正在攻读法律硕士的朋友小朱,小朱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简要的进行了介绍,小朱

24、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必须为一个自然人,没有最低出资的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由法人设立,而且要达到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 3 万元(B)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转让;但是一人有限公司的投资人则对公司仅享有股东权利,其出资必须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缴清(C)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需要每年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但是只有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该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 3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一人有限公司解散后,股东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

25、7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企业的出资、盈亏分担以及组织管理形式均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关于这一特点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管理可以委托合作一方进行经营管理,但不能委托合作方以外的第三方(B)在外方现行收回投资完毕并不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双方仍可以协商延长合作期限,但需要报审批机关批准(C)合作各方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方式可以是现金,还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D)合作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只需经过他方同意即可28 下列关于外资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的区别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外资企业与中外合作经

26、营企业在企业组织形式上的区别为:外资企业是法人企业,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非法人企业(B)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外资企业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成立,是中国国籍的企业(C)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华分支机构的根本区别在于:大部分外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D)一个外国人兴办的外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得到我国法律和实践的认可,而后者是并未得到我国法律和实践的认可29 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张某是有限合伙人,出资 5万元,王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5 万元。经过一年的经营,甲企业的财产累积达到10 万元,甲企业与乙企

27、业签订了货物购买合同,由于甲企业违约,需向乙企业赔偿 15 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乙企业可以直接要求张某用个人财产偿还 15 万元债务(B)甲企业应先用企业财产偿还债务,不足的 5 万元部分,张某和王某应承担连带责任(C)甲企业应先用企业财产偿还债务,不足的 5 万元部分,由王某个人承担(D)先由合伙企业承担,不足的 5 万元由王某承担后,再向张某追偿30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家从事运输业的合伙企业。甲对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从事的行为是:(A)可以向乙转让其部分财产份额,但须取得丙的同意(B)可以将其财产份额出质给乙,但须取得丙的同意(C)当甲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欠戊的

28、借款时,甲可直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抵偿其欠戊的借款(D)可以转让其财产份额,但乙丙有优先受让的权利31 甲公司依法破产,组成债权人会议,负责清理债权。其中,张某的债权有甲公司的抵押担保,且张某并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王某是甲公司对乙公司债务的担保人,已经替甲公司偿还乙公司一半的债务。则债权人会议的主席应当由下列谁来担任?(A)张某。因为张某放弃了优先受偿权,作出了牺牲(B)王某。因为王某替甲公司承担了债务,有特殊贡献(C)乙公司。因为乙公司是法人组织,较之自然人更有权威(D)由人民法院在张、王和乙公司中指定32 某商贸公司在本月初,给供货商甲开具了一张 67 万元的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甲

29、于第二天将汇票背书给自己的原料供应商乙,乙在一周内又背书转让给运输公司丙,丙在本月末到指定银行承兑,被拒绝,理由有: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相符;该汇票漏记了出票的日期;商贸公司在出具汇票时,同时记载了“ 不得转让”的字样;商贸公司在出具汇票时,同时在票面记载“ 甲发货后才能付款”,经查甲尚未发货;供货商甲在背书转让汇票时,同时记载了“ 不得再次转让”的字样;该汇票未记载出票地和付款人的付款地。请问上述哪些理由可以作为银行拒绝承兑的充分理由?(A)(B) (C) (D)33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A)2000 年甲给妻子投保了基本医疗以外的大病保险

30、, 2003 年初,为了与感情不和的妻子离婚,给妻子下毒,待到同年年底的时候,甲的妻子患上了严重的肾衰竭(B) 2002 年 9 月,乙考人大学。乙父为在外求学的乙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以伤残和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大四的时候,乙迫于找工作的压力,精神状况日趋恶化,在一次与宿舍同学争吵后,跳楼自杀身亡(C) 2003 年底,丙为年事已高的母亲投保了医疗保险,2006 年初,丙下岗待业,无力继续缴纳保险费,直至同年年底仍未能找到工作,丙无奈只能解除保险合同(D)2002 年初,丁购买家用小轿车后就为自己上了人身伤害的意外保险, 2004年春节丁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了严重交通事故,自己也身受

31、重伤,并被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4 关于船舶优先权的具体内容,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船舶优先权是物权(B)船舶运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应当先于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优先受偿(C)海难救助费用的给付请求应当先于船员工资的给付请求优先受偿(D)后发生的海难救助费用的给付请求应当先于先发生的海难救助费用的给付请求优先受偿35 下列哪项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处分原则?(A)王某与李某因房屋所有权产生纠纷,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若是无法协商解决原告应当向邻县的法院起诉(B)李某诉赵同侵权纠纷案件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其中约定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协议即生效(

32、C)原告申请撤诉,但法院审查后裁定不准许撤诉(D)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可以行使处分权36 郑州铁路局所属的一辆客运火车行驶至武汉辖区内时,一名乘客因窗外飞进来一块石子而被砸伤,因火车正在行驶中,事后已经无法找到肇事者。现旅客欲起诉郑州铁路局对乘客人身安全保护不利。下列关于本案的管辖正确的是:(A)可以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B)可以由该客运火车的起点站或终点站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C)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D)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7 王某与钱某签订租赁合同,以梁某作为保证人。梁某在合同中注明“由梁某连带保证钱某履行合同” 的字样。后因钱某未履行合同,王某将梁某作为被告向法院提

33、起诉讼,法院应当:(A)予以受理,以梁某作为被告进行审理(B)通知钱某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C)驳回起诉,告知王某将被告更换为钱某后另行起诉(D)予以受理,将被告直接更换为钱某后进行审理38 原告甲公司需了解被告乙公司的资产流动状况和经营状况,而记载这些信息的资料都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处存储管理。现甲公司委托丙律师事务所的丁代理律师调查取证。以下关于丁律师取证的说法正确的是:(A)丁律师可以以该资料是在国家机关处保存为由,申请法院调取该证据(B)丁律师取证时需要出具丙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C)丁律师取证时须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侵犯对方的商业秘密(D)丁律师在工商部门取证时须得到法院的书面授权

34、39 养鱼专业户龚某认为由于杜通造纸厂排放大量的污水,导致其在附近围塘里所养的鲫鱼大量死亡,造成了财产的重大损失,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杜通造纸厂赔偿其经济损失 41 万元。被告杜通造纸厂辩称,原告没有向法庭提交关于鱼的死因的专业鉴定结论,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予以成立。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当事人对本案申请鉴定的有关程序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鉴定申请(B)由于本案中被告杜通造纸厂对于鱼的死因负有举证责任,所以应当由其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C)如果被告杜通造纸厂向法院提出了鉴定申请,但没有预交鉴定费用,法院可以指定由原告龚某预交鉴定费用(D)如被告杜通

35、造纸厂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只要原告龚某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就应当准许进行重新鉴定40 原告叶华和被告林海因房屋产权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双方都主张该房屋产权属于自己。在法院立案审理后,第三人肖劲提出该房屋既不属于叶华,也不属于林海,而是属于自己,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参加诉讼。那么如果本案出现下列情形,法院的哪一种做法是合法的?(A)如果肖劲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那么法院应当缺席判决(B)在肖劲参加诉讼后,如果叶华申请撤诉,后人民法院在准许叶华撤诉后,肖劲就作为另案的原告,而叶华和林海就作为另案的被告,诉讼另行进行(C)在诉讼中,林海感到叶华和肖劲合谋攻击陷害自己,让自

36、己在法庭上丢尽了脸,遂愤然退席,那么合议庭应延期审理案件(D)如果叶华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后叶华经法庭传票传唤没有到庭,那法院可以缺席判决41 牛楠在牛家庄有 5 间瓦房,其儿子牛力在外地工作。2002 年牛楠去世,牛楠的5 间瓦房由其侄子牛科一家暂住。2003 年牛科未经牛力同意,将房子卖给了同村的牛龙,牛力听说后立即将牛科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牛科将卖房所得款项全部返还牛力,牛科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审理过程中,牛科提出反诉,要求牛力返还其对房屋的修缮费。那么,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牛科的反诉?(A)应当将反诉和本诉一并审理、判决(B)直接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C)可以对反诉进行

37、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D)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牛科另行起诉42 杨吉利诉马晃华离婚一案,一审法院判决离婚,杨吉利认为法院偏袒马晃华,在宣判时,谩骂审判人员,并且冲上审判席,将审判长的脸抓伤,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情节恶劣,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刑事审判庭直接受理(B)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直接予以判决(C)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交由刑事审判庭审理(D)杨吉利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43 胡明明诉方剑华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 A 市 D 区法院审理终结。一审法院判决方剑华支付胡明明房租 2000 元,驳回了胡明明要求方剑华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判决书向双方

38、当事人送达后,方剑华上诉,胡明明未上诉,但他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让方剑华支付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对胡明明的该请求,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办理?(A)必须予以审查(B)可以不予审查(C)应当予以审查(D)一律不予审查44 甲和乙离婚后女儿丙由母亲甲抚养,后丙以其父亲乙不履行抚养义务为由起诉乙,法院判决乙每月付给生活费和教育费 800 元。判决生效一年后,丙因病住院需要医药费,乙已支付过生活费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费用。现丙欲通过诉讼途径索要医药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因先前已经有生效判决,因此丙只能提起再审(B)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丙不能提起诉讼(C)丙可以提起新的诉讼,主张医药费(D

39、)甲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构成新诉45 下列关于财产保全说法中正确的是:(A)北京某公司因美国某公司不按合同约定给付货款,将美国公司诉至北京某法院,在诉讼过程当中,法院发现美国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迹象,便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将来判决能够执行(B)家住天津的甲因儿子乙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儿子告上法庭,在诉讼过程中,甲为了阻止儿子将财产隐匿,便申请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乙见自己的财产被法院查封,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由房管部门进行监督,法院同意其请求(C)在甲与乙的合同纠纷过程中,一审判决作出后,甲正在考虑是否上诉时,发现乙欲将其名下的财产转移国外,于是甲在向第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后,同时向第一审法院递

40、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一审法院依据申请采取了保全措施(D)天津公司为美国公司运输一批货物并约定了仲裁管辖,后美国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在仲裁过程中,天津公司发现美国公司欲将公司财产变卖,于是马上申请将美国公司一栋位于上海的写字楼进行财产保全,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因天津公司实力雄厚,故决定其可以不提供担保46 成某于 2002 年向徐某借款 1 万元,约定 2 年后还款。但是,还款期限届满,成某仍未还款。于是,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要求成某偿还借款 1 万元。成某收到支付令后,下列行为可以使支付令失效的行为是:(A)成某向法院说明,自己没有还款的原因是因出车祸,家中没有足够的资金返还

41、借款(B)成某书面承认自己借了陈某 1 万元,但同时表明自己已经全部清偿了借款,但他没有提出相关证据(C)成某跑到法院对审判工作人员说自己是向徐某借了 1 万元,但是徐某在这之前也借了他的 1 万元(D)成某接到法院的支付令,直接向徐某住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47 下列情况,法院不可以依职权执行或移送执行的是:(A)夏某诉吴某给付货款的纠纷,法院判决吴某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给付夏某 59万元货款以及 2 万元违约金(B)李某诉王某支付医药费诉讼,李某因治病急需,法院依申请裁定先予执行(C)在王某诉张某给付赡养费诉讼中,因张某自己生活困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替王某支付水电费就可以了(D)巴某在诉讼

42、中伪造证据,法院决定对其拘留 10 天48 最高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C)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须提出书面申请书,并附裁决书正本。如申请人为外国一方当事人,其申请书可以采用其本国语言书写(D)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

43、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49 2003 年 7 月 9 日,B 市的甲公司与 H 市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经营合同。双方还在合同中约定了争议解决条款: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改装费、酒店交接等问题发生争议,甲公司欲向B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 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甲公司的仲裁申请,并向乙公司发出书面的仲裁通知,但乙公司拒绝提交书面答辩,并在确定的开庭审理之日没有出席,此时会对仲裁程序有何影响?(A)由于乙公司未出席仲裁审理,所以先前达成的仲裁条款应视为失效,仲裁程序终结(B)由于乙

44、公司未出席仲裁审理,所以先前达成的仲裁条款应视为失效,当事人应当重新达成仲裁协议(C)对程序没有影响,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D)仲裁程序能否继续进行,应当由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50 中国新兴贸易公司与美国大洋电子公司在一份国际贸易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后来,由于对货物价款发生争议,美国大洋电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了本案,作出了仲裁裁决。关于这起涉外仲裁的说法,下列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A)处理本案的仲裁庭可以有外籍人土担任仲裁员(B)仲裁庭认为本案标的额巨大,为慎重起见,决定将仲裁公开进行(C)若美国大

45、洋电子公司申请法院执行该仲裁裁决,而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不予执行(D)若中国新兴贸易公司认为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而申请撤销该涉外仲裁裁决,应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51 下列能够构成原物权的消灭的事由有:(A)甲将自己的一台电脑扔在垃圾站,没有任何人看见(B)乙与张三协议将原来在电视机上设定的抵押权,变更为以电风扇为抵押物(C)丙所有的房屋,但一场台风过后,房屋完全垮塌(D)甲以自己的房屋先后为丙、

46、丁设定了抵押权,后来丙取得了甲的房屋的所有,则丙的抵押权消灭52 某日清晨,吴某发现一头怀胎的母牛躺在自家的院子内,经仔细辨认,确信该牛并非同村人所饲养,便将该牛拴在自家院内,并向人打探失主,未能寻找到牛的主人。后吴某看到这头牛即将临产,便对此牛精心饲养,添加许多精制食料。母牛分娩时出现难产,危及母牛和牛犊两条性命,遂迅速请宋兽医给予诊治,致母牛顺利地生下一牛犊。3 个月过后,该牛的主人邻村村民于某来到吴某家,向吴某说明此牛系被他人偷盗而丢失,并向吴某索要母牛和牛犊。吴某提出自己为饲养母牛和牛犊,支出饲料费 100 元,支出医疗费 90 元,要求于某给予补偿。于某听后则声称,饲料费可以补偿 1

47、00 元,医疗费不能补偿,因为吴某饲养牛所用饲料太精细,牛是被他人偷出来的,若在家中,母牛是不会难产的。双方争执不下,吴某向法院起诉。就本案而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吴某应将母牛和牛犊归还于某(B)吴某为于某饲养母牛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于某应给付吴某因此而支出的饲料费及医疗费共 190 元(C)吴某应将母牛归还于某,而牛犊归吴某所有(D)于某除给付吴某因无因管理而支出的饲料费及医药费外,还支付吴某一定的劳务报酬53 某日大风,甲经过属于某市政公司管理的一个桥梁,正当中在桥梁上行走时,桥梁突然垮塌,造成甲受伤,甲受伤后不愿意去医院救治,导致伤势严重,最终经医院抢救得以生还。经查明,桥梁的垮塌

48、是由于桥梁设计存在缺陷,再加上施工时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桥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于甲的受伤,谁应当对甲承担责任?(A)某市政公司(B)桥梁设计人(C)桥梁施工单位(D)甲自己对因不愿意救治所扩大的损失54 我国法律允许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下列情形中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是:(A)李某作为其好友任某的代理人与唐某订立合同,任某后来接受唐某的履行(B)某公司向某工厂订购机器零件,公司要求下属的某子公司向工厂支付价款(C)商贸公司的货物存储在某仓库,商贸公司要求运输公司将货物交付给某仓库(D)合伙开办一家饮食店的三人中的马某代理其他两人偿还因合伙事务而欠下的债务55 大同的甲与北京的乙签订买卖合同,甲供

49、应给乙 300 吨煤炭,于 2000 年 12 月1 日全部交清,以应对 12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的供暖高峰时段用煤,交货地点在乙方所在地,2001 年 5 月 1 日乙付清全部款项 3 万元。双方同时约定了定金条款,乙向甲交付定金 5000 元,乙当即交付。1 月 12 日甲委托丙运输公司运送 300 吨煤炭到乙方所在地,但是由于丙运输公司由于驾驶员的过错遭遇事故,到 12 月 1 日只有 150 吨煤炭运到乙方所在地,另外 150 吨直到 1 月 1 日才到达。由于逾期交货,乙向甲主张定金罚则,以下关于定金罚则在本案中的运用说法正确的是:(A)虽然甲只是逾期履行合同,但仍然要适用定金罚则(B)应当按照逾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即共返还7500 元或抵作 7500 元价款(C)甲可以以只是逾期履行,而不是没有交货作抗辩(D)甲可以以逾期履行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作杭辩,56 光华公司与大明公司订立买卖合同,大明公司要求光华公司为其合同债款提供担保,光华公司找到其参与投资的一家公司建华公司的王经理,要求王经理以建华公司的资产为光华公司提供担保,圣经理随口答应,并当即以建华公司的名义与大明公司签订了为光华公司的合同债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合同。现在,光华公司不能如期支付合同债款,大明公司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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