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职业资格卷一(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被告人还有盗窃的犯罪事实没有起诉。对此,该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直接就盗窃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B)将盗窃案和故意伤害案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C)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D)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2 下列哪种情况中,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A)审查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B)审查证据充分的(C)审查证据确实的(D)审查案件属于本
2、院管辖的3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形式,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 17 岁,不应当公开审理(B)王某在审理时 15 岁,不应当公开审理(C)刘某犯罪时 16 岁,不应当公开审理(D)李某被立案时 18 岁,不应当公开审理4 桥西区法院在开庭审判许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许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 )(A)应当决定延期审理(B)应当决定中止审理(C)可以决定延期审理(D)可以决定中止审理5 在某受贿案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声称自己在侦查阶段遭到侦查人员的刑讯逼供,要求法院将刑讯逼供的供
3、述予以排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的辩护律师李某申请排除刑讯所得的供述。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B)若法院决定对供述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检察院可以对供述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C)若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王某的供述的合法性的,检察院应当提请法院通知该案的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D)对于经过法庭审理不能排除王某的供述是刑讯逼供而获得,对该供述可以排除6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C)继续审理伤
4、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7 下列自诉案件中,哪起案件不能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代为告诉?( )(A)被害人王某长期受丈夫虐待双腿残疾(B)被害人华某系未成年(C)被害人张某自小双目失明(D)被害人李某受到威胁,不敢提起自诉8 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夺案时,发现被告人朱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起诉书和移送材料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关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运用庭外调查权调查核实(B)通知检察院移送(C)裁定驳回起诉(D)根据已有证据定罪量刑9 刘某和王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出现下列哪种情形将导致案件必须
5、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A)刘某系该市人大常委的儿子,案件公开后,引发全市热议(B)王某被逮捕后供认了全部罪行(C)王某系先天性耳聋(D)刘某系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10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 )宣读勘验笔录;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被告人最后陈述。(A)(B) (C) (D)11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张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张某应当出庭作证(B)胡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案发时的巡逻警察,案发时目睹了李某持刀杀人后逃跑的过程。法庭审
6、理过程中辩护人对胡某的证言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则胡某应当出庭作证(C)王某对李某故意杀人案出具了鉴定意见,公诉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王某有必要出庭,但王某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D)证人石某系被告人李某的妻子,法院通知其到庭作证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12 张某和郭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大打出手,造成张某多处骨折伤情严重。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本案属于普通治安案件,故依法不予追究郭某的刑事责任。张某不服,遂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郭某犯有故意伤害罪,致其重伤。郭某随即对张某提出反诉,亦控告其犯有故意伤害罪。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
7、郭某均在诉讼中具有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双重身份(B)法院不能主动进行调解(C)判决宣告后双方仍可以达成和解(D)因为郭某已提出反诉,因此张某不能主动要求撤诉13 关于“告诉才处理 ”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14 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
8、案,赵某即将本案诉至人民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应审查的内容?( )(A)本院是否有管辖权(B)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C)被告人是否下落不明(D)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15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
9、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某抢夺案,在法院庭前准备中,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有:( )(A)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 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B)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应当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C)人民法院开庭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 3 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D)庭前准备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17 下列审判组织的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某县换届选举,齐某不在选民
10、名单上,其同学张某认为齐某符合选民条件应当有资格参加选举,遂向选举委员会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 3 人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B)某贷款纠纷案件。一审由审判员张某 1 人独任审理二审由审判员王某和 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审理,合议庭认为一审判决错误,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民事审判庭庭长孙某独任审理该案件(C)某抢劫案件一审由审判员邱某、李某、陈某 3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没有提起上诉。1 年后,该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原判决存有重大疑点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为了迅速了解案情,决定由审判员邱某和孙某、刘某组成合议庭审判(D)某租赁合同纠
11、纷,由审判员谢某和人民陪审员严某、吴某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院长指定严某担任审判长18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的当事人主义体现在以下哪些法条的规定中?( )(A)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所有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B)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C)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D)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
12、无罪判决19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 )(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新进行审理(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20 有关被告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孙某涉嫌盗窃被起诉,委托两名辩护律师 M 和 N 为其辩护,在庭审过程中,孙某拒绝 M 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要求另行委托的,合议庭应当准许,但由于仍有一名辩护人。故庭审可以继续进行(B)王某、肖某、陈某三人涉嫌抢劫被起诉至法院,三人均分别委托了一名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肖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因此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择日再行
13、审理(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蔡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另行委托了一名律帅参与案件审理,根据法律规定。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第 15 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D)程某涉嫌诈骗被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先后两次均拒绝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为其继续辩护并获得合议庭的准许,重新开庭后,程某再次申请拒绝其委托的律师为其辩护,有一定理由的,合议庭仍然应当准许其申请21 下列关于自诉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A)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调解(B)自诉案件都可以和解和撤诉(C)自诉案件都可以提起反诉(D)自诉案件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22 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市阳光小区
14、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由于意见相左,四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甲、乙将丙、丁二人打成轻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另一被害人丁参加诉讼。丁接到通知后没有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而且一直没有答复也没有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对甲予以宣判。宣判后,丙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乙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同时丁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则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有:( )(A)丙对乙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丙对乙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丙可以对乙另行提
15、起民事诉讼(C)丁对甲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丁对甲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丁可以对甲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3 李某大学毕业后未找到工作,整天游手好闲。其父多次劝导,反而使其内心愈加扭曲。某日,因其父劝解,引发李某怒火冲天,打伤其父。经依法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则对于本案出现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处理正确的有:( )(A)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人民检察院以虐待罪指控,人民法院认为是故意伤害罪。则人民法院告知检察院变更罪名后重新起诉(B)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是不予刑事处罚
16、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C)在审理期间,被告人死亡,一般应当裁定终止审理(D)只有在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才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4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A)主动性(B)独立性(C)终局性(D)秘密性25 独任制一般不适用审判下列哪些案件?( )(A)自诉案件(B)危害国家安全案件(C)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D)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审案件25 田某,男,21 周岁,因故意杀人被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作出判决后,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上诉。26 在本案中,被告人田某提出:自己犯罪属一时
17、激愤,现在非常后悔,他相信自己能够有机会报答社会,不会被判处死刑,因此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前途,希望人民法院不要公开审理此案人民法院能否答应田某的请求?( )(A)应当答应(B)不能答应(C)可以答应(D)可以答应田某不公开审理,但必须公开宣判27 在本案中,中级人民法院在组成合议庭的时候,下列正确的做法是:( )(A)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B)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C)合议庭人数只能是 3 人(D)合议庭人数可以是 3 人至 7 人28 在本案中,高级人民法院在组成合议庭的时候,下列正确的说法是:( )(A)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参加(B)不能由人民陪审员参加(C)合议庭人数只能是 3 人或者 5 人
18、(D)合议庭人数可以是 3 人或者 7 人法律职业资格卷一(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公诉案件开庭审判的条件。根据刑诉解释第 243 条的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庭前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81 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知识模块
19、】 刑事审判概述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围。刑事诉讼法第 274 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 18 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新证据、延期审理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 192 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第 198 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
20、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因此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诉讼法第 56 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 54 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故 A 项正确,应选。第 57 条规定,在对
21、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B 选项检察院应当对供述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而不是“可以”,故 B 选项错误。C 选项检察院是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而不是“应当”,故 C 选项错误。第 58 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定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 54 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立案的问题。抢劫案属于需要立案侦查才
22、能查明的公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此,人民法院应当将抢劫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提起自诉的程序。刑诉解释第 260 条规定本解释第1 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选项 A 双腿残疾不属于上述情形。【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延期审理的规定。根据刑诉解释第 226 条的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
23、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选项 B 正确。【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本题考查禁止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9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选项 C 正确。【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的问题。
24、法庭审理活动具体包括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85 条的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6 条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根据刑事诉讼法
25、第 189 条的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90 条的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93 条的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
26、,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另外,根据刑诉解释第 228 条的规定,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的,应当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根据刑诉解释第 229 条的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 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根据上述规定,宣读勘验笔录; 讯问被告人; 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都属于法庭调查阶段的活动,顺序为讯问被告
27、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物证;宣读勘验笔录。而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属于法庭辩论阶段的活动,应在法庭调查之后;被告人最后陈述在法庭辩论之后。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这里公诉词和起诉书不是一回事,请注意区分。【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
28、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 188 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选项 A 中张某的证言若对案件定罪量刑无重大影响,则没有强制规定其出庭作证。选项 C中鉴定人拒绝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不必要强制到庭。选项 D 中石某系被告人的配偶,不适用强制到庭的规定。【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 204 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29、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本案符合第 3 种情况,所以属于自诉案件。刑诉解释第 277 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因而本案中郭某不得提出反诉,A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 206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 204 条第 3 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B 项正确,C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3 【
30、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4 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此,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是一个概念,自诉案件除了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所以 A、C、D 项的说法错误,不能选。本题正确
31、答案是B。【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刑诉解释第 259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 204 条、本解释第 1 条规定的案件;(2)属于本院管辖;(3)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根据第 263 条的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 15 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1)不属于本解释第 1 条规
32、定的案件的;(2)缺乏罪证的;(3)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被告人死亡的;(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因此只有 D 项不须审查。【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程序的审限。刑事诉讼法第 202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 2 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 3 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 156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 3 个月;因特殊情况
33、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据此可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入在审理期限中,A 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 9 条第(5)项规定,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 1 个月之内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据此可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B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02 条第 3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据此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
34、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C 项错误。第 202 条第 2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由此可知在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案件之间的期间不应计入办案期限,D 项错误。【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庭前准备。刑事诉讼法第 182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 10
35、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以 A 项正确。该条第 2 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所以 B 项错误,把本项的“应当”改成“可以”才对。该条第 3 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 3 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 3 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所以 C 选项错误因为“公开”和“开庭”不是一回事,一审都应当开庭但开庭审理的案件,不
36、一定公开审理。该条第 4 款规定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所以 D 选项错误,应该把“审判长 ”换成“审判人员”才对。【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17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提考查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28 条规定,B 项错误,重审案件不适用独任审判制,且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成员不能有人民陪审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45 条规定,C 项错误,审理再审案件,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原审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不得参与再审案件的审理。D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78 条第 6 款规定,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
37、具体案件的过程中,主要负责案件审理的法官。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还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 A 项。选民资格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既不能适用独任审判。也不得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合议庭。【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模式。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的刑事审判模式进行 7 重大改革,主要是吸收了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对抗性因素并适当保留了职权主义的某些特征。我国刑事审判模式的当事入主义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官庭前审查由实质性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A 项法条即体现了这一方面。(2)强化了控方的举证责任和辩方的辩护职能,弱化了法官
38、的调查功能。B 项、D 项法条即体现了这一方面。(3)扩大了辩护方的权利范围强化了庭审的对抗性。C 项法条即体现了这一方面。【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的基本原则。选项 A、B 正确。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选项 C 正确。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法庭因故延期审理较长时间者,应重新进行以前的庭审。选项 D 错误。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是“审判公开原则”的体现,不是“集中审理原则”的体现。【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2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
39、题考查被告人拒绝辩护的问题。刑诉解释第 254 条第 1 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所以 A 选项正确。第 2 款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所以 B 选项错误。第 3 款规定,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第 4 款规定,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
40、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故 D 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 256 条规定,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 15 序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入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所以 C 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2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自诉案件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6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每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 204 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由此可知,自诉案件都能和解和撤诉,但是不是所有自诉案件都能调解的,如公诉转自诉案件就不能调
41、解。所以 A 项错误,B 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 第 277 条的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必须符合本解释第 1 条第(1)项、第(2) 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可知,并非所有自诉案件都能反诉的,所以 C 项错误。选项 D 属于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体现,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前两类自诉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
42、适用简易程序,但是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可知,只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不管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所以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22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的提起与受理、自诉的可分性问题。刑诉解释第266 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
43、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因此 B、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2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裁判。刑诉解释第 241 条规定: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1)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3)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44、,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5)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6)被告人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7)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8)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9)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
45、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本题中的选项 A、B、C、D 分别属于上述第(2)(7)(9)(1)种情形。【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刑事审判权的基本特征。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基本特征有:被动性、独立性、中立性、职权性、程序性、亲历性、公开性以及终局性等。【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2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庭的组成。刑事诉讼法第 178 条第 1 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 3 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 3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
46、判员 1 人独任审判。第 208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第 209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
47、述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公开审理与不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笫 183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可见,法院审判以公开审理为原则而本案不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条件,故应该公开审理。【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27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78 条的相关规定可知: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 3 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 3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 1 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 3 人至 7 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 3 人至 7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 3 人至 5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2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合议庭的组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78 条的规定,陪审员只能在一审参加案件的审理。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或抗诉的案件,应该是由审判员 3 人至 5 人组成合议庭。【知识模块】 刑事审判概述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