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YC/T 15一1994烟草机械产品命名方法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烟草机械产品(以下简称烟机产品)的命名原则及其组成。本标准适用于烟机产品的命名。引用标准YC/T 1烟草机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产品命名1.1命名的原则烟机产品的命名应简明、确切、合理、统一,并反映出产品的功能、用途、结构、特征及规格区分。烟机产品的命名应参照YC/T 1中产品型号的类、组、型别的划分及其相应的名称。命名的组成烟机产品的命名由前级、主体和后级三部分组成,其形式如下:33;.;23.2.13.2.2后缀表示烟机产品整机、机组、生产线的命名后级主体前缀,第1级修饰词前级,第2级修饰词,可
2、选用“机、“仪”、“柜”、“秤”、“装置”、“系统”、“机组”、“生产线”等。3.2.3主体表示产品的功能、用途,一般可用YC/T 1中产品的组别或型别名称。3.2.4前级由第1级修饰词和第2组修饰词组成,必要时还可增加修饰词,也可简化任选其中之一或全部省略。第1级修饰词表示产品的结构形式、功能特征等,一般可用YC 001中的型别名称。第2级修饰词表示产品的规格或特征参数等。4烟机产品命名示例4.1两级喷射式真空回潮机国家烟草专卖局1994一08一23批准1994一10一01实施291YC/T 15一1994两级喷射式真空回潮机后缀主体前缀,第1级修饰词前缀,第2级修饰词4.2三联液压式预压机三联液压式预压机后缀主体一前缀,第1级修饰词一前缀,第2级修饰词4.3卷接机组卷接机组后缀主体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昆明船舶设备集团公司、上海烟草工业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光明、王荣祥、段兴强、姜广峻、邢勇仁、聂海英、解恒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