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某日,甲在抢劫赌徒乙的赌资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B)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C)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D)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2 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B
2、)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C)丙非法行医 3 年多,导致 1 人死亡、1 人身体残疾。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3 2009 年 1 月,甲(1993 年 4 月生)因抢劫罪被 判处有期徒刑 1 年。2011 年 3 月20 日,甲以特别残 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 月被抓获。关于本案,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不适用刑法修 正案(八)(B)对甲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处罚(C)甲在审判时已满 1
3、8 周岁,可以适用死刑(D)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4 甲女因抢劫杀人被逮捕,羁押期间不慎摔伤流产。一月后,甲被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视为“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D)不应当视为“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5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抢劫数额巨大,对其可以判处罚金一万元并处没收财产(B)乙犯诈骗罪被判处没收全部财产时,法院对乙未满 18 周岁的子女应当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乙的成年家属
4、不必考虑(C)丙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即便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应当判处没收财产(D)丁为治病向李某借款五万元,一年后丁因犯罪被判处没收财产。无论李某是否提出请求,一旦法院发现该债务存在,就应当判决以没收的财产偿还6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7 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
5、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8 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甲成立累犯(B)甲犯抢夺罪于 2005 年 3 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故意犯重罪。甲成立累犯(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徒刑期满,六年后又犯杀人罪。甲
6、成立累犯(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9 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七年有期徒刑,刑期自 1990 年 8 月 30 日至 1997 年 8月 29 日止。甲于 1995 年 5 月 20 日被假释,于 1996 年 8 月 25 日犯交通肇事罪。甲构成累犯(B)乙因盗窃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02 年 3 月 25 日刑满释放,2007 年 3 月 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乙构成累犯(C)丙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1996 年 4 月 21 日刑满释放,2006 年 4 月 20 日再犯同罪。丙不构成累犯(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7、刑期自 1995 年 5 月 15 日至 1998 年 5 月14 日。丁于 1998 年 5 月 15 日在出狱回家途中犯故意伤害罪。丁构成累犯10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应当按照 “先并后减”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B)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的,应当按照“先减后并” 的原则实行数罪并罚(C)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再犯新罪,同时又发现漏罪的,应当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实行“ 先并后减” ;再对新罪与前一并罚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实行“先减后并”(D)“先减后并 ”在一般情况下使犯罪人受到的实际处罚比“ 先并后减”轻11 关于减刑,下列哪一
8、选项是正确的?( )(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12 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B)乙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对乙不能假释(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月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九年。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
9、而被裁定假释(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丁可以假释13 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 2007 年 11 月 21 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期 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徐某伙同他人无故殴打学生傅某,致傅某轻微伤。当地公安局于 2008 年 4 月 3 日决定对徐某行政拘留 15 日,并于当日开始执行该行政拘留决定。行政拘留结束后,法院撤销对徐某的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徐某被行政拘留的 15 天可以折抵刑期(B)徐某被行政拘留的 15 天不应当折抵刑期(C)应当将 1 年有期
10、徒刑与 15 天的拘留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D)15 天的行政拘留应当被 1 年有期徒刑吸收14 某国间谍戴某,结识了我某国家机关机要员黄某。戴某谎称来华投资建厂需了解政策动向,让黄某借工作之便为其搞到密级为“机密” 的内参报告四份。戴某拿到文件后送给黄某一部手机,并为其子前往某国留学提供了六万元资金。对黄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数罪并罚(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受贿罪,数罪并罚(C)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数罪并罚(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15 甲将邻居交售粮站的稻米淋洒农药,
11、取出部分作饵料,毒死麻雀后售与饭馆,非法获利 5000 元。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盗窃罪(C)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6 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间接)故意杀人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谎报安全事故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17 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
12、。但甲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危险物品肇事罪(B)失火罪(C)放火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18 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
13、救助而死亡(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19 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20 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
14、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21 关于货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货币碎片为材料,加入其他纸张,制作成假币的,属于变造货币(B)将金属货币熔化后,制作成较薄的、更多的金属货币的,属于变造货币(C)将伪造的货币赠与他人的,属于使用假币(D)运输假币并使用假币的,按运输假币罪从重
15、处罚22 张某窃得同事一张银行借记卡及身份证,向丈夫何某谎称路上所拾。张某与何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借记卡密码,持卡消费 5,000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与何某均构成盗窃罪(B)张某与何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C)张某构成盗窃罪,何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D)张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何某不构成犯罪23 杨某生产假冒避孕药品,其成分为面粉和白糖的混合物,货值金额达 15 万多元,尚未销售即被查获。关于杨某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构成犯罪(B)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C)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既遂)定罪处罚(D)触犯生产假药罪与生产、销
16、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24 赵某多次临摹某著名国画大师的一幅名-画,然后署上该国画大师姓名并加盖伪造印鉴,谎称真迹售得收入六万元。对赵某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A)按诈骗罪和侵犯著作权罪,数罪并罚(B)按侵犯著作权罪处罚(C)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罚(D)按非法经营罪处罚25 X 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 X 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 X 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 1000 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
17、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 10 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 X 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26 对下列与扰乱市场秩序罪相关的案例的判断。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所购某名牌轿车行驶不久,发动机就发生故障。经多次修理仍未排除。甲用牛车拉着该轿车在闹市区展示。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B)广
18、告商乙在拍摄某减肥药广告时,以肥胖的郭某当替身拍摄减肥前的画面,再以苗条的影视明星刘某作代言人夸赞减肥效果。事后查明,该药具有一定的减肥作用。乙构成虚假广告罪(C)丙按照所在企业安排研发出某关键技术,但其违反保密协议将该技术有偿提供给其他厂家使用。获利 400 万元。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D)章某因房地产开发急需资金,以高息向丁借款 500 万元。且按期归还本息。丁尝到甜头后,多次放高利贷,非法获利数百万元。丁构成非法经营罪。27 关于贷款诈骗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贷款诈骗罪(B)乙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给某
19、企业,从中赚取巨额利益的,构成贷款诈骗罪(C)丙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的项目骗取银行贷款。该公司构成贷款诈骗罪(D)丁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后携款潜逃的,构成贷款诈骗罪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8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 g1 诱、容留卖淫罪(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
20、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29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吸收犯?( )(A)制造枪支、弹药后又持有、私藏所制造的枪支、弹药的(B)盗窃他人汽车后,谎称所盗汽车为自己的汽车出卖他人的(C)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后又高利转贷他人的(D)制造毒品后又持有该毒品的30 下列哪些情形不能数罪并罚?( )(A)投保人甲,为了骗取保险金杀害被保险人(B)十五周岁的甲,盗窃时拒捕杀死被害人(C)司法工作人员甲,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D)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的甲,遇到检查将被运送人推进大海溺死31 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
21、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B)乙借用李某的摩托车后藏匿不想归还。李某要求归还时,乙谎称摩托车被盗。乙欺骗李某的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C)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预备)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犯 (D)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属于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32 关于没收财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受贿 100 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0 万元,甲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甲被没收财产的总额至少应为 300 万元(B)甲抢劫他人汽车被判处
22、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汽车应上缴国库(C)甲因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此前所负赌债,经债权人请求应予偿还(D)甲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 30 万元,因妨害清算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没收财产和罚金应当合并执行33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 13 年、8 年、15 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18 年有期徒刑(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 13 年、6 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 年有期徒刑。在执行 5 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 15
23、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 19 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 13 年、8 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 年有期徒刑。在执行 5 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法院在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 16 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 3 罪,被分别并处罚金 3 万元、7 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 10 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34 关于自首中的“ 如实供述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
24、己的杀人行为,但拒绝说明凶器藏匿地点的,不成立自首(B)乙犯有故意伤害罪、抢夺罪,自动投案后,仅如实供述抢夺行为,对伤害行为一直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的,仍然可以成立自首(C)丙虽未自动投案,但办案机关所掌握线索针对的贪污事实不成立,在此范围外丙交代贪污罪行的,应当成立自首(D)丁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二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35 1980 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 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 2007 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B)应当
25、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36 关于假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D)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
26、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 10 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37 关于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在服刑 13 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B)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9 年,犯嫖宿幼女罪判 8 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 年。在服刑 13 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C)丙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刑罚执行 7 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第2 年,丙犯抢劫罪,应当判 9 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10 年。在服刑 7 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4 年。经过缓刑考验期后,发现丁在缓刑考验期
27、内的第 2 年,犯故意伤害罪,应判 9 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 10 年。在服刑 7 年时,因丁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38 甲曾向乙借款 9000 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甲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在乙家门上,乙怀疑白条鸡有毒未食用。随后,甲又乘去乙家串门之机,将“毒鼠强”投放到乙家米袋内。后乙和其妻子、女儿喝过米汤中毒,乙死亡,其他人经抢救脱险。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抢劫罪的想象竟合犯(C)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 竟合犯(D)构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吸收犯39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28、全罪?( )(A)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B)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矿井下的通风设备的(C)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大量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多人死亡的(D)故意传播突发性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40 丁某盗窃了农民程某的一个手提包,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丁某将真情告诉崔某,并将手枪交给崔某保管,崔某将手枪藏在家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丁某构成盗窃罪(B)丁某构成盗窃枪支罪(C)崔某构成窝藏罪(D)崔某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
29、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显然符合赌博罪“以赌博为业的”规定,因此构成赌博罪。甲抢劫赌资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甲是在抢劫行为完成后,为了灭口而杀害乙的,这属于“另起犯意”,因此应该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刑法第 303 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和 B 是同一个考点:
30、何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或共罚的事后行为) ,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如果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并不成立其他犯罪,主要是因为事后行为没有侵犯新的法益(缺乏违法性) ,也可能是因为事后行为缺乏期待可能性(缺乏有责性)。前者如盗窃了枪支又私藏的行为,后者如杀人犯杀人后又隐匿尸体的行为。如果事后行为侵犯了新的法益,也不缺乏期待可能性,则应认定为数罪。例如,盗窃了枪支又出卖的行为,就要以盗窃枪支罪和非法买卖枪支罪数罪并罚。选项 A 中,甲只有盗窃普通财物的故意,
31、构成盗窃罪。因此,其私藏枪支的行为便不能被评价在盗窃罪里面,只能另行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罪。注意:如果甲是盗窃枪支,则私藏行为不另定罪。选项 B 中,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变卖的行为,不另构成犯罪,因为该行为已经被评价在抢夺罪中了。选项 C 考查了两个考点:职业犯和结果加重犯。职业犯是集合犯的一种,指犯罪构成预定将一定的犯罪作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的行为,如非法行医罪。对于这种犯罪,虽然行为人可能反复实施,但并不数罪并罚。刑法第 336 条第 1 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2、,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可以看到,丙这种行为确实属于职业犯。所谓结果加重犯,亦称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只有一个行为(法律评价上的一个行为,和生活中的一个行为不完全相同),因此只能按照该罪一罪定罪处罚。根据前引法条,丙这种行为确实是结果加重犯。选项 D 考查法有明文规定的牵连犯如何处罚。对于丁这种情况, 刑法明文规定定绑架罪一罪,处死刑。刑法第 239 条第 l、2 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 10 年以
33、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本考点可以推而广之:对于法有明文规定的牵连犯的处理,一律按法律的明文规定办;只有法无明文规定的,才择一重罪论处。罪数理论年年必考,要掌握得很细致。罪数理论有两个大考点:牵连犯如何处理,数罪并罚如何并罚。互有联系的数罪构成牵连犯还是吸收犯,是很多考生研究的热点,但不是考试的热点。考试的热点在于如何对相关犯罪定罪。牵连犯的处理:我国目前刑法理论对牵连犯的处理原则的通说是“从一重罪处理”或“从一重罪从重处理”。但事实上我国的立法
34、对牵连犯的处理并没有遵循这一原则,而是既有规定数行为数罪、数罪并罚的,也有数行为一罪,数罪一罚的,更有一行为数罪的(第 204 条第 2 款) ,当然也有“择一重罪处罚”的。这就导致我国对牵连犯的处理极不统一,也因此使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数个犯罪成为刑法命题的一大热点。对于牵连犯的处理,要分成两个方面:(1)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从一重罪处理。(2)对于法有明文规定的,依法处理。应把握以下三个要点:罪刑法定:不能用刑法理论和个人好恶代替法律的规定。注意法律的明确规定:法律对一些特殊的牵连犯罪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这些就是考试重点。分类记忆:很多刑法教材和辅导教材都对我国牵连犯的定罪特例进
35、行了总结,大体包括:包容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一犯罪行为过程中,又实施了另一不同性质的罪行,但后者被前者包容,刑法明文规定不并罚,仅将后一个犯罪行为作为前一个犯罪加重处罚情节的情况,其典型如刑法第 240 条。法定从一罪处罚:即法律明文规定对某些牵连犯罪以一罪处理,包括法定择一重罪处罚和以法定的某罪处罚。其典型如刑法第 329 条第 1 款和第 253 条第 2款。法定数罪并罚:法律明确规定具有牵连关系的两行为应数罪并罚。 我们简单总结一下牵连犯和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想象竞合犯、吸收犯的处理:包容犯: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某一犯罪行为过程中,又实施了另一不同性质的罪行,但后者被前者包容,刑法明文规定不并
36、罚,仅将后一个犯罪行为作为前一个犯罪加重处罚情节的情况:绑架并杀害人质的,定绑架罪(第 239 条) 。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定拐卖妇女罪(第 240 条)。拐卖妇女又强迫、引诱、容留被拐卖妇女卖淫的,定拐卖妇女罪(第 240 条)。组织他人偷越国 (边)境又非法拘禁被组织者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 境罪(第 318 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 (边)境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 321 条)。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时,武装掩护的,或者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定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第 347 条)。组
37、织卖淫又有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定组织卖淫罪(第 358 条)。以强奸手段迫使卖淫的,定强迫卖淫罪(第 358 条)。中介组织的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第 229 条第 2 款)。以法定的某罪处罚(法律已经规定以哪个罪处罚):盗窃信用卡并冒用他人信用卡,定盗窃罪(第 196 条第 3 款)。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0 条)。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伪造货币的,定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第 171 条第 3款)。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隐匿、毁弃邮
38、件从中窃取财物的,定盗窃罪,从重处罚(第 253 条第 2 款) 。 法定择一重罪处罚: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 条第 1 款)。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 329 条第 2 款) 。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 399 条第 4 款)。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
39、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0 条)。法定数罪并罚:犯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数罪并罚(第 120 条第 2 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第 157 条第2 款)。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2 条第 2 款)。犯保险诈骗罪,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或者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第 198 条第
40、2 款)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以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的,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并且要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数罪并罚(第 204 条第 2 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强奸被收买的妇女的,数罪并罚(第 241 条第 4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有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第 24l 条第 4 款) 。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
41、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2 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第 294 条第 3 款)。组织他人偷越国 (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对被组织人、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第 318 条第 2 款)。因为受贿而挪用公款,或者挪用公款后又使用挪用的公款犯其他罪的,数罪并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7 条)。实施刑法第 140 条至第 148 条规定的犯罪。又
4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 条)。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从旧兼从轻”针对的犯罪是在新法生效前已经完成的犯罪,即所谓“新法理旧事”。刑法允许这么做,是因为这样有利于被告人。对于“新事”,当然由新法来理。即使新法较重,也要用新法,否则各刑法修正案就不可能得到适用了。刑法修正案(八) 是 2011 年 2 月 25 日生效的,甲第二次犯罪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后,所以应该适用 刑法修正案(八)。故,选项 A 错误。刑法第 17 条第 3 款规定,已
43、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甲再次犯罪时尚不满 18 周岁,所以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项B 正确。刑法第 49 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所以。对于三种人是否适用死刑的标准是不同的。未成年人的标准是“犯罪时”,孕妇和已满 75 周岁的人的标准是“审判时”。但是,已满 75 周岁的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选项 C 错误。这三个标准怎么记忆呢理解记忆!对犯罪时尚未成年的人不适用死刑是因为他们犯罪时尚不具备完全的对自己行为的辨
44、认和控制能力。对于审判时的孕妇不适用死刑是因为我们不能将胎儿也执行死刑。对于审判时已满 75 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是因为我们要体现刑法对老年人的体恤,他们的再犯能力也很小。刑法修正案(八) 规定,犯前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不构成累犯。所以,甲不构成累犯。故,选项 D 错误。 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审判的时候”包括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不仅仅是法院审理期间。“怀孕的妇女”还包括被实施人工流产、自然流产的妇女。怀孕的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本题只有选项 A 是正确的。5 【正确答案
45、】 C【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在对于同一罪,不能同时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选项 B错在对其扶养的家属都要保留必要的份额,无论该家属是否成年。选项 C 考查的是判处罚金时,要不要考虑罪犯有无可执行的财产。这个考点以前考过,结论是不要。暂时无力缴纳罚金的,可以以后再缴纳。所以 C 项正确。选项 D 考查的是在没收财产时,对于正当债务的处理。根据法条规定,要经债权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才可以决定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刑法第 59 条第 1 款: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刑法第 60 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
46、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了两个知识点。一个是死刑的种类。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因此,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和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既包括不得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得适用死刑缓期执行。另一个是对“审判时怀孕”的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1991 年 3 月 18 日),“审判的时候”,是指从羁押到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而不是仅指法院审理阶段。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如果发生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的,仍视为孕妇。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
47、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被告人在关押期间做人工流产(无论自愿还是被迫)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根据这个规定,选项 A、B、D 都是正确的,C 则是错误的。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对缓刑的适用修改的内容。选项 A 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内容。刑法第 77 条第 1 款仅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从立法本意来看,既然撤销缓刑,当然表示执行实刑。那么即使数罪并罚的结果低于 3 年有期徒刑,也不应该再次宣告缓刑,因为这会使撤销缓刑变得没有意义。
48、更重要的是,根据刑法第 77 条第 2 款的规定,只要违反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即使不构成新的犯罪,也要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那么,举轻以明重,又犯新罪、被发现漏罪的,当然不应该被再次宣告缓刑。选项 A 还涉及体系解释。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体系解释能够维护刑法条文内部以及与刑法以外法律的协调,保证解释结论的妥当性和刑法正义的实现。选项 A 就是一种体系解释,它是考虑了 刑法第 77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的协调后做出的解释。选项 B 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由于被判处缓刑的
49、人不需要实际服刑,所以他们有可能继续实行原来的犯罪行为,也有可能去伤害本案的证人等。所以,刑法修正案(八) 特别增加了这一规定。这一规定对督促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和防止犯罪分子伤害他人是有实际作用的。例如:因为犯赌博罪而被判处缓刑的人就可能会被法院判处“不得在缓刑考验期间参与赌博、进人赌场”,这对防止其再次犯赌博罪显然很有帮助。选项 C 也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原来的刑法仅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但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罪行一般都很严重,对他们适用缓刑,会导致罚不当罪,影响法律的公正,会使人民不相信法律。而且,他们的再犯可能性很大,并不符合缓刑的实质条件。所以,刑法修正案(八)增加规定“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选项 D 是刑法修正案(八)删除的内容。原来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现在则要求被判处缓刑的人接受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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