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67 及答案与解析1 按照周代的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 ,夫家不能将其休弃,下面属于 “三不去”的有( )(A)妻子有恶疾(B)取妻时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裕(C)妻子没有生育(D)妻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会导致其无家可归2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员现在享有选举权?( )(A)刘某今年 17 岁,因对他人造成伤害,被劳动教养两年,现已被教养 1 年(B)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现正在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暂停其选举权(C)张某年满 19 岁,因精神受重大刺激,患上精神分裂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D)王某因犯罪被判 10 年有期徒刑,并附加
2、剥夺政治权利 5 年,2000 年其服刑期满释放,2004 年王某所在的县进行县人民代表换届选举3 某省的青山电器厂和绿水电器厂均生产冰箱,青山电器厂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在该省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绿水电器厂开会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你作为绿水电器厂的法律顾问,应当建议绿水电器厂不得采取的措施有( )(A)绿水电器厂拟将与青山电器厂同时推出的节能型新冰箱降价出售,降价期间销售利润为零(B)绿水电器厂拟与该省几个大型商场一起举办“冰箱节” ,期间凡购买绿水电器厂任何一款冰箱,都可参加抽奖,一等奖为价值 6000 元的电脑一台(C)绿水电器厂获悉青山电器厂生产的某型号冰箱频频出现故障,技术
3、监督局初步认定冰箱中的某零部件质量不合格,绿水电器厂拟将该线索提供给当地电视台(D)绿水电器厂拟与某市市政府合作,由该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要求该市政府下辖的各县市机关招待所统一使用绿水电器厂生产的冰箱4 下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说法不正确的是( )(A)15 周岁的人绑架他人后撕票然后勒索财物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绑架罪论处(B) 15 周岁行为人拐卖妇女过程中强奸被害人的,不构成犯罪(C)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D)15 周岁行为人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以抢劫罪
4、论处5 下列犯罪的直接实行犯除了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可以是其他主体的犯罪有( )(A)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B)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C)刑讯逼供罪(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6 2003 年 4 月 20 日 22 时许,武都区城关镇无业青年黄明星在家中与武都某中学初三学生尹某(17 岁) 、武都某中学初三学生孙某(16 岁)和李某(15 岁)等人喝酒时,接到朋友电话称发生交通纠纷,要其帮忙。4 人携刀在北山路拦车时,与出租车司机赵某发生纠纷,黄明星说“把车砸了” ,4 名在酒精作用下疯狂了的年轻人,持刀砸烂车窗玻璃,又在赵某胸部捅了一刀、肩部砍了两刀后逃离现场。下列关于该案的诉讼程序的各种说
5、法,哪些正确?( )(A)在讯问李某时,可以通知其父亲到场(B)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应当告知孙某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C)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应当告知尹某、孙某和李某若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D)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尹某、孙某和李某有权聘请律师获得法律帮助7 席某由于没钱上网玩游戏,便想向独居的孟借钱,岂料被孟一口回绝,遂心生恶念。在找到自己藏匿的一尺钢刀后又返回孟家,喊开门,对着毫无防备的孟一顿猛砍,至其当场死亡。被告人席某犯故意杀人罪,可能判处死刑,那么他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哪些?( )(A)席某有权从被追诉开始自行辩护(B)人民检察
6、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 5 日内,应当告知席某有权委托辩护人(C)席某有权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委托辩护人(D)如果席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到法院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8 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并发生法定效力,非经法定程序,行政行为不得任意变更或者撤销(B)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并发生法定效力,相对人必须履行,否则行政机关有权强制执行(C)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并发生法定效力,无论是相对人还是行政机关都要受其拘束和限制(D)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并发生法定效力,任何人一旦违反就构成违法9 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以下哪些选项?( )(A)自始至终不发
7、生法律效力(B)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无效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C)有权国家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审查并宣布该行政行为的无效,而不受时效的限制(D)行政主体因该无效行政行为而取得的一切利益均应返还相对人,并对因此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 甲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零售,甲公司签订的下列合同无效的是( )(A)与乙公司签订的批发电子产品的合同(B)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服装的合同(C)与丁公司签订的销售香烟的合同(D)与戊公司签订的销售走私车辆的合同11 以下行为无效的是( )(A)张某患有精神病,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张
8、某到商店购买电视机的行为(B)王某威胁陈某,如果陈某不将房子卖给他,他就将陈某曾经劳改过的情况告诉陈某的女朋友,陈某只好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C)甲公司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D)杨某与周某签订合同约定杨某替周某恐吓周某的上司,周某支付给杨某 5000元钱12 小明是个 10 周岁的小学生,小明的下列行为有效的是( )(A)小明自己花 20 元钱在肯德基就餐(B)小明父亲的朋友未经小明父亲的同意,送给了小明一辆价值千元的山地车,小明接受了山地车(C)小明将自己的自行车低价卖给了高年级学生(D)小明征得父亲的同意后,将自己的电脑赠送给了堂弟小光13 以下行为效力待定
9、的是( )(A)10 岁的小江将自己家的电视机低价卖给了废品收购站(B)王某用盖有甲公司空白合同章的合同书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C)陈某将掌上电脑借给杨某使用,杨某将掌上电脑卖给了孙某(D)周某母亲病重,周某为筹措医药费打算将新买的 2 万元笔记本电脑卖掉,但是苦于找不到合适的买主,于某与周某协商时知道周某的情况,遂将出价压的很低,周某急于用钱,只好 1 万元将电脑卖给于某14 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张某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谈判签约,甲公司向张某签发了授权委托书,张某持授权委托书与乙公司谈判,张某获得委托代理权的依据是( )(A)法律规定(B)张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10、C)甲公司签发授权委托书的行为(D)张某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谈判的行为15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乙公司按期交付了货物,但是甲公司到期不支付 100 万元的货款,并告诉乙公司没有资金支付,乙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乙公司可以撤销甲公司的下列行为,乙公司有权实施的是( )(A)甲公司将闲置设备低价转让给戊公司,戊公司认为甲公司因为处理闲置设备所以价格才会这么低(B)丁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 30 万元,甲公司应向丁公司支付维修费 30 万元,甲公司的债权已经到期,甲公司用自己的债权抵消了丁公司的债权(C)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货款 50 万元,丙公司的债务已到期,甲公司免
11、除了丙公司的债务(D)甲公司将自己闲置的办公楼无偿租赁给己公司16 大豪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张某、陈某、李某和好运来公司,张某、陈某和李某的出资各占大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10%,好运来公司的出资占 70%,王某是好运来公司的股东,并且其出资占好运来公司注册资本的 90%,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大豪公司向富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必须经股东会决议(B)大豪公司可以向张某或王某提供担保(C)大豪公司向王某提供担保,必须召开股东会决议,好运来公司不得参加该担保事项的表决(D)大豪公司向陈某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的表决必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通过17 以下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是( )
12、(A)甲上市公司(B)乙股份有限公司(C)丙有限责任公司(D)丁一人公司18 根据公司法,下列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B)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C)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 30 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 3 次(D)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90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19 美国 A 公司来华投资,与中国石油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内蒙古石油矿产资源的长期合约,合同约定争议的解决都应该适用美国的法律,并且约定了可以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13、会仲裁,对此你有何看法?( )(A)根据美国法的长臂规则,可以适用美国法,所以选择管辖的法律和法院是当事人的自由(B)在中国签订的中外双方当事人参与的合同都应该适用中国的法律才能保护中方当事人的利益(C)中外合作开发勘探石油资源,这属于专属管辖,所以不能约定仲裁(D)虽然可以约定仲裁,但是诉讼还是要在中国法院才行20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涉外民事诉讼案件,中国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是( )(A)浙江 A 汽车公司与阿联酋 B 公司在中国签订汽车出口合同,A 汽车公司需把待出口的汽车运送到 B 公司指定的中国港口,由 B 公司委托海运公司运到阿联酋。后双方因汽车质量问题发生纠纷,
14、引起诉讼(B)澳大利亚汤姆森公司和深圳嘉华公司签订在湛江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书面协议约定若发生争议由澳大利亚某著名仲裁委员会仲裁(C)法国某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公司签订中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合同,双方书面协议约定若发生争议由合同签订地的香港某法院管辖,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D)中国 A 公司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向美国 B 公司购买了一处房产,后因价款的支付发生纠纷,中国 A 公司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美国 B公司向法院应诉并进行了答辩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 67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A、C 属于“七出”的内容,指丈夫或公婆可以休弃的情况,其
15、他“五出”是:不孝顺父母、淫、妒、多言、盗窃。B、D 是“三不去”的内容,还有一项是女方嫁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 18 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 A 错误;D 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 项中,张某已年满 19 周岁,根据 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 26 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着其没有选举权;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
16、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 D 项中王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 年算起,到 2005 年,故 2004 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所以答案选择 B、C 项。【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3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l 条第 1 款规定: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该条规定的是低价倾销行为。构成低价倾销行为的实质要素是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A 选项中绿水电器厂拟定降价期间销售利润为零,即价格等于成本,不构成低价倾销行为,所以
17、绿水电器厂可以实施该措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14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此条规定的是诋毁商誉行为。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必须是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方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如果散布的是真实消息,则不构成诋毁商誉行为,C 选项中绿水电器厂将事实情况提供给电视台的行为并不构成诋毁商誉行为,所以绿水电器厂可以实施该措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7 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该条规定了政府部门
18、的限制竞争行为。D 选项中如果该市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绿水电器厂的冰箱,则构成限制竞争行为,所以绿水电器厂不可以实施该措施。【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A 选项,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 条,应构成故意杀人罪。B 选项,根据刑法第 17 条及上述解释,应构成强奸罪。C 选项,见上述解释第 6 条,不构成犯罪。D 选项,见上述解释第 10 条,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A 选项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的人员狱医能否构成失职致
19、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可成立本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行为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在被监管机关聘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也可成立本罪,但这两个司法解释所指人员“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即属于人大常委会关于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人员,这些人员不属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也符合题意。刑法第 251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
20、所规定的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种。因此,B 选项不符合题意。C选项中,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一种,不应当选。依据刑法第 398 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因此 D 选项当选。【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14 条的规定,对于不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犯
21、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因此,A 选项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154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尽到诉讼照顾义务,故 BC 选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96 条的规定,D 选项表述正确。学习本原则,应当掌握以下两点:(1)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是公安、司法机关的一项义务,因此每年的司法考试题中都会设计一些题目,让考生指出诉讼程序上的错误,在回答这类题目时,是否侵犯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侵犯了哪些诉讼权利是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2)对于不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而不是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22、【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三种方式,但对于这些辩护方式的时间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33 条的规定,B 项中的“五日”应当是“三日”。学习本原则,应当掌握以下两点: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三种方式:(1)自行辩护,整个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自行辩护;(2)委托辩护,到侦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有权委托辩护人;(3)指定辩护,只有到人民法院审判阶段,才可以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又符合指定辩护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具体内容,应当结合辩护与代理一章学
23、习。第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是一项没有例外的权利。这表明:(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不能理解为认罪态度不好;(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不受诉讼阶段的限制,限制的只是行使辩护权的方式;(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不受案件的严重程度的影响,不能认为罪行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没有辩护权;(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不受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调查情况的影响,不能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不必行使辩护权。【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干种,一般包括公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公
24、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不论是否合法,在未经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撤销或者变更之前,应当推定其为合法的效力;确定力,又称不可变更力,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非因法定事由和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拘束力,指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行政主体、相对人所产生的约束力量,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和服从;执行力,指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有权机关可以采取一定的手段迫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本题中,A 项说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B 项前半句说的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但行政机关并不当然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CD 项说的都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9 【正确答案】 A,B,C
25、,D【试题解析】 行政行为的无效,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构成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有:(1)要求从事将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2)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3) 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或者要求从事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的行为。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结果,包括:(1)被确认为无效的行政行为自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2)行政相对人可以不受无效行政行为的拘束,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可以对该行为提出异议,要求撤销该行政行为:(3)有权的国家机关,可以在任何时候审查并宣布相应行政行为的无效,而不受时效的限制;(4)行政主体因该无效行政行为而取得的一
26、切利益(如罚款或没收的财物等)均应返还相对人,并对因此而给相对人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题 ABCD 全选。【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0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 一)第 10 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的规定;(2) 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C 选项中甲公司签订的销
27、售香烟的合同违反了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所以合同无效;D 选项中甲公司签订的销售走私车辆的合同是违反了法律禁止经营的规定,所以这两个合同无效,AB 选项中甲公司签订的合同虽然超越了经营范围,但是合同有效。【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界定,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有不同的地方。民法通则第 58 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
28、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后于民法通则颁布实施,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理,合同法的效力高于民法通则。A 选项中张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 A 选项正确。B 选项中王某以胁迫的手段迫使陈某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未直接损
29、害国家利益,合同不是无效合同,是可撤销合同,所以 B 选项不正确。C 选项中甲公司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合同是无效合同,所以 C 选项正确。D 选项中杨某与周某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是无效合同,所以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民法通则第 12 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通意见第 6 条规定:“无
30、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合同法第 47 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A 选项中小明到肯德基就餐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相适应,因此小明的行为是有效行为。B 选项中小明接受赠与的行为是纯获利益的行为,因此是有效行为,D
31、选项中小明征得了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实施的赠与行为也是有效行为。C 选项中小明低价转让自行车的行为与自己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也未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所以小明的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提示:民法通则第 58 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是无效行为,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享有追认权,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合同法的效力高于民法通则,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其成立时有效或者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
32、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法第 47 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第 49条规定无权代理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第 51 条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A 选项中小江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小江处分电视机的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后方有效,所以 A 选项正确。B 选项中王某用盖有甲公司空白合同章的合同书与乙公司签约,乙公司有理由相信王某是甲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效力,因此王某的行为是有效行为,所以 B 选项不正确。C 选项中杨某将掌上电脑卖给孙某的行为是无权处分
33、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所以 C 选项正确。根据 合同法第 54 条的规定,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行为,可撤销行为在被撤销前是有效行为,不是效力待定行为,D 选项中于某乘人之危的行为是可撤销行为,所以 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定代理权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委托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授权行为而产生。所谓授权行为,是指被代理人对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行为。授权行为往往与某种基础关系相结合,如委托合同关系、合伙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等。但是授权行为与基础关系不同,授权行为是被代理人的单方行为,基础关系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双方行为。授权行为发生代理权,
34、代理人通过授权行为获得代理权后可以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并由被代理人承受行为后果;基础关系只对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有效,不能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本题中张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张某享有的是委托代理权,因此张某获得代理权的依据不是法律规定,而是被代理人甲公司的授权行为,甲公司用书面形式授权,即签署授权委托书,因此张某获得委托代理权的依据是甲公司签发授权委托书的行为,所以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
35、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该条规定了债权人的撤销权。A 选项中甲公司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戊公司并不知道甲公司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可能损害乙公司的债权,所以乙公司不能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转让设备的行为。B 选项中甲公司行使抵消权的行为并不导致甲公司清偿资力的减少,债权人不能撤销债务人的抵消行为。C 选项中甲公司免除丙公司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甲公司和丙公司应当都知道甲公司的行为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因此乙公司可以请求
36、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行为。D 选项中甲公司将办公楼无偿租赁给己公司,不是无偿转让给己公司,乙公司不能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租赁行为。【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6 条第 1 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根据该款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法律区别担保的对象作了不同的规定,相对公司为一般对象担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
37、人担保的,法律规定了比较严格的程序。公司为二般对象担保的,表决程序由章程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A 选项中大豪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富强公司提供担保,不是必须经股东会决议,如果大豪公司的章程规定由董事会决议的,可以由董事会决议,所以 A 选项不正确。公司法修订前第 60 条第 3 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法修订后,已将该限制删去,第 16 条明确规定公司可以向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所以 B 选项正确。公司法第 16 条第 2 款规定:“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38、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根据该款规定,被担保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担保事项的表决,所以 C 选项正确;表决应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而不是 2/3 多数通过,所以 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修订前的公司法第 159 条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公司法修订后将该限制删去,只要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公司
39、法中规定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所以 ABCD 四个选项均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根据该条规定,AB 选项正确。公司法修订前要求公司减资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 30 日内至少公告三次,公司法修订后只要求公司在 30 日内
40、公告,不对公告次数作强制性规定,所以 C 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修订前要求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90 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公司法修订后将 90 日的期限缩短至 45 日,所以 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46 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并非所有中外的合同都要适用中国法,这是不公平的做法,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
41、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如果诉讼还是要在中国法院进行,这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当然对于实体法的约定是可以选择的,但是法院是不可以随便选择的。需要明确的是,专属管辖并不意味着不可以约定仲裁,尤其是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约定仲裁是很普遍的,因此只有 D 才是适当的答案。【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2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43 条的规定,该汽车出口合同是在中国领域内签订并履行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故 A 项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争议,应该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 305 条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
42、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是澳大利亚汤姆森公司和深圳嘉华公司是协议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这是允许的;本案当事人的仲裁合意排除了中国法院的管辖权,故 B 项中国法院不再具有管辖权,故选项 B 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46 条的规定,法国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因履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故 C 项中的案件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245 条的规定,美国 B 公司对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故 D 项中的案件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因此,本题只能选择 B 项。【知识模块】 司法综合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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