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模拟试卷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唯美公司是湖南省衡阳市一家生产并销售护肤品的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于是让空盛公司宣传其公司的产品,空盛公司按照唯美公司的材料为其设计制作了虚假宣传广告短片,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哪些?(A)其他任何一家生产化妆品的公司都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唯美公司,追究其不正当竞争的责任(B)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责令唯美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C)空盛公司仅在明知唯美公司的材
2、料虚假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D)唯美公司的宣传行为并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2 张某是个体工商户,2009 年 6 月在某百货商场租赁一柜台用于销售德利公司生产“昕薇”牌西装,并采取下列促销措施,其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A)所雇用的销售人员都身着该百货商场的工作服,佩戴该百货商场的营业标志(B)以明示的方式给购买者折扣,但没有入账(C)举办抽奖式销售活动,最高奖为价值 5000 元的电视机一台(D)以德利公司的名义直销“昕薇” 牌西装3 下列行为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A)某洗衣粉公司的洗衣粉市场占有率达 60,该公司引进新技术对产品进行了改进,并将销售的价格提高了 30(B
3、)某生产水龙头的公司在该地的市场占有率达 55该公司要求当地某超市在购物车上为其免费做广告,超市拒绝,水龙头公司停止向超市供货(C)某市自来水公司称由于很多用户的自来水龙头滴漏,造成严重浪费,要求用户必须购买该公司指定的几种品牌的水龙头,经查,自来水公司与指定品牌的生产厂家并无利益关系(D)某市生产打火机的厂家众多,由于有的小厂家生产的打火机质量不合格,给该行业声誉造成不好影响,该市最大的打火机生产厂丙厂和丁厂的市场占有率达70,两厂资金雄厚,决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打火机,以期将小厂挤出市场4 土地管理法对农村集体土地的用地问题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下列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行为中做法正确的
4、是?(A)赵全营村决定将集体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唐某,未经过人民政府的审批(B)涂某全家已迁入小城镇落户,其承包地被其所在村收回并重新承包出去(C)毛某获批一块非农业建设用地(原为耕地)但在审批后 1 年以上未动工建设,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D)某县欲征收 42 公顷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正准备提请省政府的批准5 青藤化肥厂取得排污许可证,向附近的一条小溪排放污水,2005 年 7 月 12 日,工厂排出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严重超标。村民赵某的一头牛在此饮水后当天死亡。对此,下面分析错误的是哪些?(A)此纠纷的解决必须先经过环境主管部门的调解处理,
5、这是向人民法院起诉之前的必经程序(B)村民赵某无须承担任何举证责任(C)青藤化肥厂如果能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没有超标,则可以免责(D)赵某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是 2008 年 7 月 12 日6 深圳市某城市商业银行由于经营不善发生严重的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该银行实行了接管,以下对此情况说法错误的有哪些?(A)接管组织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B)接管组织自接管之日起行使该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不承担其债权债务(C)假设在接管期间,该商业银行因与兴发银行合并而解散,则由该接管组织决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D)如该银行在接管期间届满前被依法宣告破产,则由国务院银行
6、业监督管理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7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下列何种产品属于该法所称的产品?(A)农民万某购买的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B)亦庄别墅群及用于此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C)作为药用的冰毒(D)电力设备8 谢某到理发店剪头发时,理发店用了甲厂生产的“艾薇“ 牌洗头液,结果导致头皮烧伤,谢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 5000 元医药费。经鉴定是甲厂的责任。关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谢某有权要求理发店赔偿医药费(B)谢某有权要求甲厂赔偿医药费(C)谢某若向理发店索赔,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理发店若向谢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厂追偿9 某公司生产销售一款新手机,该手机在有些新设
7、计上不够成熟,导致部分手机充电时漏电甚至发生了事故,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拒绝对受害人赔偿。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A)安全保障权(B)知悉真情权(C)公平交易权(D)获取赔偿权10 久久公司是生产面包的公司,丙广告公司为其制作了广告,在丁电视台播出,甲市消费者协会和明星乙在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该面包,戊购买了一箱该面包(价值 500 元)后作为早点食用,数天后因急性肠胃炎住院,花去医疗费 5 万元。经相关部门调查鉴定,认定该广告为虚假广告,该面包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下列关于戊的损失承担说法正确的是?(A)甲市消费者协会与明星乙应当和久久公司一起承担连带责任(B)如
8、果该产品非食品,那么只有甲市消费者协会与久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乙并不承担责任(C)戊可以要求久久公司和甲乙主张 55000 元的赔偿金(D)丙、丁也应当和甲、乙一起对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1 某政府宣传部工作人员王某,接受部门指派拍摄 1 组城市风景照片,作为宣传材料用。后部门又将王某拍摄的照片提供给出版社用于摄影作品选,所获稿酬归部门宣传部,选用的作品没有作者署名,只标明“某部门供稿” 。对此事的不同说法中,正确的是?(A)照片为职务作品著作权由王某享有(B)照片为职务作品,著作权由某部门享有(C)某部门的行为是在业务范围内使用职务作品(D)某部门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和作品使用权12 甲公
9、司新开发了 1 款照相机,申请了专利和商标注册,产品销售时附有说明书。乙厂仿制该照相机,复制产品说明书,并使用十分近似的商标进行销售。乙厂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哪些权利?(A)著作权(B)商标权(C)专利权(D)市场营销权13 卡尔公司通过签订商标普通许可使用合同获得 TB 公司的注册商标“德克“的使用权,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男装,合同约定发现侵权行为后卡尔公司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后卡尔公司发现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德克“商标的男装,萧某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卡尔公司必须在“ 德克“男装上标明卡尔公司的名称和产地(B)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C)卡尔公司不能以
10、自己名义起诉,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D)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14 东升股份有限公司准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理一名,经过猎头公司推荐,有甲乙丙丁四位候选人前来应聘,董事会对四个人的应聘材料进行了审阅讨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可能担任该股份公司经理的有哪几位?(A)某甲,曾在外地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4 年前执行期满释放后到该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城市的某大学学习后取得企业管理专业本科文凭(B)某乙,自 5 年前起担任某国有企业厂长 3 年时间,企业在 2 年前破产解散,某乙在职期间并无明显经营不善,但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一定的个人责任(C)某丙,投资设立了一个个人独资企业,该个人独资企业
11、现在所负债务数额较大(D)某丁,精神上有缺陷,被依法宣告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是凭借其刻苦努力,仍然获得了管理学博士学位,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发表有多篇论文15 王、张、李拟出资设立家具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司登记机关已经颁发了营业执照。就该公司章程效力和条款判断错误的是?(A)该公司章程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才能生效(B)公司成立后,章程对没有签字的董事高管也发生约束力(C)章程规定未弥补亏损达注册资本 13 即可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条款无效(D)股东会决议在章程的营业范围中增加“家具制作”一项,自决议生效时章程发生变更效力16 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四人成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
12、业,合伙企业中约定了合伙企业在三年后解散,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规定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有?(A)老大在合伙成立后 1 年内个人丧失了赔偿的能力(B)老四要求退伙,老大、老二、老三三人同意了这一要求(C)因为一起侵权案件,老二须向被侵权人承担一笔赔偿责任,老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D)老三在执行合伙事务时严重违反了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老三因此提出退伙要求17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项的表述是正确的?(A)尚美公司是新华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其自始具有可以开展股票承销的资格(B)阿托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核准,向 199 个股东发行了股票,股票发行后,股东赵某去世,股票
13、由赵某的三个儿子共同继承。所以对于赵某三个儿子的继承股票之行为,我国证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予以保护(C)臂章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未采取承销方式,所以其并不需要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D)旋涡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 5 月曾因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其董事长受到证监会的警告,2006 年 12 月,由于公司业务持续良好运行,其筹划公开发行新股,亦无其他违反证监会规定的情况,所以旋涡公司的新股可以顺利发行18 郭某和夏某同是狂战公司的员工,两人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为全家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 5 年,保险费一次性缴清。保险合同生效 1年
14、后,郭某的儿子和夏某的儿子为争夺女友而发生斗殴,夏某的儿子被送进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郭某的儿子因犯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郭夏两家反目成仇,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对这个事件,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A)对夏某的儿子,按合同的规定进行赔付(B)如果夏某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保险受益人已经在此事件发生之前死亡,合同又没约定其他的受益人,则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C)对郭某的儿子,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返还保险费(D)对郭某的儿子,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应返还保险费的现金价值19 盛阳公司因资不抵债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宣告,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债权人不可以主张抵销的有:(
15、A)甲企业原为盛阳公司的债务人,在法院受理了申请后取得乙企业对盛阳公司的债权(B)丙企业为盛阳公司的债务人,明知盛阳公司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仍对盛阳公司取得债权(C)丁企业为盛阳公司的债权人,明知盛阳公司被申请破产,仍对盛阳公司负担债务(D)戊企业为盛阳企业的债务人,法院受理申请后对盛阳公司取得债权20 圣殿公司和甲签订一单货物买卖合同,圣殿公司签发一张 10 万元的汇票作为支付合同价款,但是甲迟迟拖延不履行合同。现在下列持票人被拒绝付款后行使追索权时,圣殿公司可以拒绝付款的有?(A)甲请求圣殿公司支付票面金额(B)现甲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请求圣殿公司支付票面金额(C)假设甲将该
16、汇票送给自己的女友程某,程某请求圣殿公司支付票面金额(D)持票人张某疏忽忘记提示付款,现在该汇票已经超过出票日期 2 年21 火源公司是从事汽车发动机设计、制造的企业,在发展中形成了诸多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对此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与员工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合同。2002 年周芷若进入火源公司,工作期间周芷若将机密文件从公司的电脑中下载到自己的电脑中,还刻意制作成光盘。2003 年 10 月,周芷若以私人理由离开公司,并将从企业获得的图纸等物品交还给企业。2004 年 1 月,周芷若和其他 4 人设立芷若有限公司,周芷若占 70的股份并任公司总经理,主要从事汽车发动起设计制造。凭借从火源公司
17、获得的机密文件,芷若有限公司迅速占领西北省的市场。火源(A)文件是周芷若在工作期间正常获得的,因此,其行为没有侵犯火源公司的商业秘密(B)机密文件是周芷若盗窃得来的,周芷若只是芷若公司的股东之一,芷若公司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其使用的技术是周芷若违法获得的,因此,芷若公司没有违法(C)火源公司没有在西北省开拓业务,周芷若和芷若公司的行为没有造成火源公司的任何经济损失,因此也没有侵犯火源公司的商业秘密(D)本案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法院应判火源公司败诉22 张某和吴某合开了一家公司,2009 年 1 月该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0 万元,但由于税收工作人员计算失误,只征收了 24 万元。2010
18、年 2 月,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补缴 6 万元税款,并加收滞纳金。该公司拒绝交纳并诉诸相应的救助途径。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公司应当补缴 6 万元税款,但不应缴纳滞纳金(B)公司应当补缴 6 万元税款,并应缴纳相应的滞纳金(C)公司有权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有权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D)公司只能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3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某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和某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工业园区建设项目需要使 100 公顷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涉及某县的 20 公顷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对于该次批准的这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涉及 68 公
19、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 68 公顷农用地不是基本农田,也不是耕地。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对于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的 20 公顷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权在湖北省人民政府(B)由于管线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某县的 20 公顷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所以必须由国务院批准(C)为实施该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使农用地转用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D)该管线工程建设项目的农用地问题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24 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那么企业在重整期间裁减人员时应采取
20、的程序是?(A)应当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B)应当召集职工代表大会,对裁员方案进行表决(C)裁员方案应当公布,并允许被裁减人员提出异议(D)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25 下列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的是?(A)秦景页在某超市购买了一袋(50 个袋)饺子,回去之后发现只有 48 个(B)曹旭在某商场购物时被旋转门夹伤(C)陈志雄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双皮鞋,多次修理后仍有开胶现象,陈志雄要求退货(D)张浩在某商场购物,保安认为张浩偷窃,将张浩带到保安室询问26 以下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的有?(A)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翻译成汉字出版发行(B)为
21、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C)将他人已出版的教材复制后卖给学生(D)为“希望工程 “捐款进行义演,表演已发表作品,向公众收取的全部费用均用作捐款,未向演员支付报酬27 张某和赵某拥有同一型号发动机的发明,且两人均已向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该发明提出专利申请。张某的专利申请日是 2012 年 8 月 20 日,乙的申请日是2012 年 10 月 30 日。专利局审查赵某之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时,张某的申请可以导致赵某申请丧失?(A)新颖性(B)创造性(C)实用性(D)美观性28 甲公司注册了商标“ 露露 ”,使用于日用护肤品等商品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要将该商
22、标改成“露霞” ,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B)乙公司在护肤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C)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D)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模拟试卷 3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虚假宣传和广告、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相关的执法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9 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
23、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该条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内容,故而,唯美公司的行为是虚假宣传行为,空盛公司的行为是设计、制作虚假广告,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 D 项应当入选。而空盛公司是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才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C 项缺乏“应知”,应当人选。依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4 条第 1 款的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1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24、再加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3 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的,依照其规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适格的监督检查部门,所以 B 项不应人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20 条第2 款的规定,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调整的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被侵害的经营者可以起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在虚假宣传活动中,同业竞争者均可以起诉。虽然如此,A 项中的“其他任何一家生产化妆品的公司 ”仍然不适当地扩大了起诉主体的范围,适格
25、的起诉主体还应限定在具有竞争关系的具体的经营者,故 A 项入选。【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5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所以 A 项错误。第 8 条规定,经营者
26、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所以 B 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第 9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第 13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 采用谎称有奖或
27、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 )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D 项以德利公司的名义直销的行为当然构成不正当竞争。【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反垄断法第 17 条规定了垄断行为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A 选项中洗衣粉公司有正当理由提高价格,所以不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B选项中水龙头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C 选项中自来水公司公司虽然与指定品牌厂家没有利益关系,但是其指定品牌的理由并不正当,D 选项中丙厂和丁厂的行为属于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
28、价格销售,因此均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用地问题,具有较强的综合性,难度较大,考察考生的归纳能力。土地管理法第 14 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30 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 23 以上成
29、员或者 23 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此可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组织成员无须经过人民政府审批,只是对承包经营者之间的承包土地进行调整时才需要经过人民政府批准,所以 A项符合题意。土地管理法第 45 条第 l 款和第 2 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 35 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 70 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所以选项 D 是错误的。土地管理法 第 37 条第 1 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
30、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 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 2 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可见,选项 c 是正确的,1 年以上未动二应当缴纳闲置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以 B 选项中涂某全家迁入小
31、城镇落户,发包方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不是予以收回。【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环境损害赔偿纠纷处理及其环境保护民事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4l 条第 l 款和第 2 款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环境赔偿纠纷是可复议可
32、诉讼的,行政机关的处理非为诉讼的前置程序,所以选项 A 是错误的。环境污染的纠纷案件虽然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作为原告方就不承担任何的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农民赵某仍有义务承担证明其遭受到损害以及该损害是由该化工厂的排污行为引起的举证责任,所以选项 B 也是错误的。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41 条的规定,环境民事责任并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和行为的违法性作为其构成要件,行为人即使达到排污标准,只要从事排污的行为引发了危害后果,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不得以达标排放作为免除其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所以选项 c 是错误的。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42 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
33、为 3 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 D 选项是正确的,赵某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是 2008 年的 7 月 12 日,环境污染纠纷的诉讼时效是 3 年,这是非常特殊的,考生应该熟记于心。【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商业银行的接管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根据商业银行法第 64 条第 1 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又根据该法第65 条第 2 款的规定,接管决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可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决
34、定商业银行的接管并对其进行公告。但是不能混淆的是,接管组织本身并不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所以选项 A 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 66 条的规定,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同时又根据该法第 64 条第 2 款的规定,接管的目的是对被接管的商业银行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恢复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能力。被接管的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所以接管组织并不承担该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 B 选项正确。该法第 69 条规定,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
35、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清算过程。在公司正常解散的情况下,应由本公司自己决定清算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所以选项 C 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 71 条第 1 款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所以组织建立清算组的单位是人民法院,而不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只是清算组的成员之一。【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
36、法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 条的规定,选项 B 是明显错误的,建筑材料虽然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但是亦庄别墅群属于建筑工程,而建筑工程本身是不受产品质量法保护的,它应适用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选项 A 中的化肥也属于 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该选项主要是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容易引起考生的混淆,该法第 54 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的相关规定,对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并不会造成影响,所以 A 选项是正确的。选项 c 中的冰毒本身是非法产品,而产品质量
37、法调整的是合法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所以冰毒不是本法的调整对象,但是作为药用的冰毒就不一样了,其性质已经发生了完全的改变,已经由非法的产品变成了合法的对社会有益的产品,所以 C 选项也应人选。只是在适用过程中要注意与药品管理法的协调。电力本身是无形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但是电力设备就完全不同了,它是有形的产品,完全符合产品质量法“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的规定,在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之内,所以 D 选项也正确,应该入选。【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 43 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
38、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第 44 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
39、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可知,A、B、D 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所以 C 项正确。综上 ABCD 项都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7 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
40、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可知 A 项正确。第 8 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可知 B 项正确。第 11 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可知 D 项正确。公平交易权此处没有体现。故本题答案为 ABD 项。【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10 【正确
41、答案】 A,B,C【试题解析】 食品安全法第 55 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广告法第 38 条第 3 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个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仅限于食品的推荐,而社会团体和组织的连带责任属于所有的产品和服务。故 A、B 选项正确食品安全法第 96 条第 2 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
42、者要求支付价款 10 倍的赔偿金。又根据该法第 55 条,甲乙要承担连带责任,故 C 选项正确。广告法第 38 条第 1 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D 选项中的说法,没有区分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故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BC。【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1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职务作品问题。根据著作权法第 16 条第 l 款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
43、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 2 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本题中,王某所摄制的城市风景照片属于职务作品,但该作品的著作权由王某享有。某部门将该照片提供给出版社,已经超出了其使用范围,该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故 AD 选项正确,BC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1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乙厂仿制该款照相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乙厂用十分近似的商标进行销售,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产品
44、说明书受著作权法保护,乙厂侵犯了甲公司著作权。【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1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二款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选项 B 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 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同)第十九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备案不是商标使用权合同的生效要件。选项 c 错误。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
45、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选项 D 正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个体户萧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且无法证明该商品的合法来源,因此,不但要承担停止销售的法律责任,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14
4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
47、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根据该条的规定分析:A 选项,某甲 4年前执行期满释放,符合未逾 5 年的规定,但是被判处刑罚的罪名是盗窃罪,不属于本条第(二)项所列举的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形,因此不在资格限制之列,某甲是具备担任该公司经理的资格的。B选项,某乙因为对破产企业的破产负有一定的个人责任,且企业是 2 年前破产的,属于本条第(三) 项中的情形。C 选项,根据本条第 (五)项的规定,某丙设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所负的债务是由设立人某丙的全部财产清偿的,等同于某丙个人负较大数额债务,但是如果并不具有
48、到期未清偿的情形,即虽然某丙负较大数额债务也不在公司法本条的限制范围内。D 选项,某丁属于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即使其学历再高也不能担任公司经理职务。综合以上分析,本题的正确选项为 A、C。【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据公司法第 11 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所以 B 项正确。依据公司法第 74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
49、)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法定要求,所以 C 项正确。公司的章程不是以登记机关核准为生效条件的。所以 A 项错误。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1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退伙的有关规定,要区分法律规定的“可以退伙”和“当然退伙”两种情形。合伙企业法第 45 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情形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企业法第 48 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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