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7 ,大小:72.50KB ,
资源ID:864655      下载积分:2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86465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6及答案与解析.doc)为本站会员(visitstep340)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6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某市政府为缓解拥堵,经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做出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但同时明确,接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关于该免责规定体现的立法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2011 年卷一 10 题,单选)(A)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B)民主立法(C)注重效率(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2 卡尔马克思说:“ 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关于马克思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

2、误的?(2012 年卷一 9 题,单选)(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3 卡尔马克思说:“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14 题,单选)(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 (或机构)的上司4 律

3、师潘某认为母婴保健法与婚姻登记条例关于婚前检查的规定存在冲突,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进行审查的建议。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5 年卷一 11 题,单选)(A)母婴保健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婚姻登记条例 (B)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后认定存在冲突,则有权改变或撤销婚姻登记条例(C)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需向潘某反馈审查研究情况(D)潘某提出审查建议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5 关于法的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15 题,单选)(A)在法治社会,获得具有可预测性的法律决定是法的适用的唯一目标(B)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是一个与规范认定无关的过程

4、(C)法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为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法律证成过程(D)法的适用过程仅仅是运用演绎推理的过程6 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 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 2 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的诱因,且原告花费13 万余元治疗后尚未完全康复,依据公平原则,法院酌定被告各补偿 3000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12 题,单选)(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

5、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7 张老太介绍其孙与马先生之女相识,经张老太之手曾给付女方“认大小” 钱 10100元后双方分手。张老太作为媒人,去马家商量退还“认大小” 钱时发生争执。因张老太犯病,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 125143 元。后张老太以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为由,拒绝偿付医药费。马先生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考虑此次纠纷起因及张老太疾病的诱因,判决张老太返还马先生医疗费 1000 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2012 年卷一 13 题,单选 )(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 钱是通行的习惯法(B)张老

6、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8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 100 元商品均送 80 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 1000 元商品,返回 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 2 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 (2012 年卷一 14 题,单选)(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 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B

7、)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D)商场的做法符合“ 权利和义务相一致” 的原则9 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7 条第 1 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法官结合该法第 7条第 2 款中“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来解释第 7 条第 1 款,认为餐馆对商品和服务之外的因素导致伤害不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李某败诉。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8、 (2013 年卷一13 题,单选)(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10 2003 年 7 月,年过七旬的王某过世,之前立下一份“打油诗” 遗嘱:“本人已年过七旬,一旦病危莫抢救;人老病死本常事,古今无人寿长久;老伴子女莫悲愁,安乐停药助我休;不搞哀悼不奏乐,免得干扰邻和友;遗体器官若能用,解剖赠送我原求;病体器官无处要,育树肥花环境秀;我的一半财产权,交由老伴可拥有;上述遗愿能实现,我在地下乐悠悠。”对于王某遗嘱中“ 我的一半财产权 ”所涉及的住房,指的是 “整个房子的一半”,还是

9、“属于父亲份额的一半 ”,家人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儿子认为,父亲所述应理解为母亲应该继承属于父亲那部分房产的一半,而不是整个房产的一半。王某老伴坚持认为,这套房子是其与丈夫的共同财产,自己应拥有整个房产(包括属于丈夫的另一半房产)。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一 11 题,单选)(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D)遗嘱中的“ 我的一半财产权” 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11 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 年卷

10、一 10 题,单选 )(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 ,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12 物权法第 1 16 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 年卷一 11 题,单选)(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

11、的确定性法律规则(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对“天然孳息 ”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1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13 题,单选 )(A)效力低于刑法(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D)

12、是学理解释1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4 年卷一 14 题,单选)(A)属于法定解释(B)对刑法条文做了扩大解释(C)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D)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13、,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61 题,多选)(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 3 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16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中试点“小额速裁” ,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 1 万元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关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一 54 题,多选)(A)节约司法成本(B)促进司

14、法民主(C)提高司法效率(D)推行司法公开17 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一 60 题,多选)(A)王某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守法行为(B)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C)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D)王某的诉权属于绝对权利18 张某与王某于 2000 年 3 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 年 12 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

15、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 7 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2 年卷一 53 题,多选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 “基本法律”(B)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D)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19 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0 年卷一 54 题,多选)(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

16、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D)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20 关于法的适用与法律论证,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 年卷一 56 题,多选)(A)法的适用所处理的问题,既包括法律事实问题也包括法律规范问题,还包括法律语言问题(B)法的适用通常采用逻辑中的三段论推理(C)法的适用只要有外部证成即可,无须内部证成(D)法律论证是一个独立的过程,与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没有关系21 某法院在一起疑难案件的判决书中援引了法学教授叶某的学说予以说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57 题,多选 )(A)法学学说在当代中国属于法律原则的一种(B

17、)在我国,法学学说中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C)一般而言,只能在民事案件中援引法学学说(D)参考法学学说有助于对法律条文作出正确理解22 张某出差途中突发疾病死亡,被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所在单位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才属于工伤,遂诉至法院。法官认为,张某为完成单位分配任务,须经历从工作单位到达出差目的地这一过程,出差途中应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故构成工伤。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 年卷一 59 题,多选)(A)解释法律时应首先运用文义解释方法(B)法官对条文作了扩张解释(C)对条文文义的扩张解释不应违背立法目的(

18、D)一般而言,只有在法律出现漏洞时才需要进行法律解释23 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 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 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 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一 55 题,多选 )(A)法官对“ 公共场所” 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D)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

19、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24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 3 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02 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 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2012 年卷一 55 题,多选)(A)任意解释(B)比较解释(C)文义解释(D)法定解释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20、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一 60 题,多选)(A)并非由某个个案裁判而引起(B)仅关注语言问题而未涉及解释结果是否公正的问题(C)具有法律约束力(D)不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26 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一 54 题,多选)(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

21、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27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立法权权限和立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卷一 89 题,不定项)(A)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大闭会期间,可以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B)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布(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举行会议七日前将草案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28 王某在

22、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购买氰化钠并存储于车间内,被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氰化钠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极大毒害性,属于刑法第 125 条第 2 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王某未经许可购买氰化钠,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条文中的“非法买卖” 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王某罪名成立。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 年卷一 89 题,不定项)(A)法官对“ 非法买卖” 进行了目的解释(B)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C)对 “非法买卖” 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D)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29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

23、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对于这一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 年卷一 92 题,不定项)(A)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B)可预测性要求法律人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C)在历史上,法律人通常借助法律解释方法缓解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间的紧张关系(D)在法治国家,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理当崇尚的一个价值目标30 关于适用法律过程中的内部证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卷一 86 题,不定项)(A)内部证成是给一个法律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B)内部证成是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

24、出法律决定的过程(C)内部证成是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D)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相互关联31 在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东尼,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期限届至,安东尼无力还款,夏洛克遂要求严格履行契约。安东尼的未婚妻鲍西娅针锋相对地向夏洛克提出:可以割肉,但仅限一磅,不许相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惟其如此方符合契约。关于该故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 年卷一 90 题,不定项)(A)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B)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观

25、点(C)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D)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人权原则而违背了平等原则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是指立法应当尊重社会的客观实际状况,根据客观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要以理性的态度对待立法工作,注意总结立法现象背后的普遍联系,揭示立法的内在规律,避免主观武断、感性用事。在本题,特殊情况可不按号行驶,尊重社会客观实际情况,故市政府限行规定体现选项 A,故排除该项。民

26、主立法原则,是指立法应当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应具有开放性、透明度,立法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路线。在本题,某市政府“充分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才做出规定,故市政府限行规定体现选项 B,故排除该项。市政府限行规定对特殊情况进行特殊处理,体现的是个案正义,是正义价值的要求,而非效率价值的要求,故选项 C 应选。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是指在立法中要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恰当处理各种关系,注意各方面的平衡;应高度重视立法的技术、方法,提高立法的质量。市政府以坚持车辆限号行驶的规定为原则,以接

27、送高考考生、急病送医等特殊情况未按号行驶的,可不予处罚为例外。换句话说,市政府限行规定体现选项 D,故排除该项。【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立法程序大体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和公布等程序。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也可以参与立法,比如公布法律。故 B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社会是由各种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因素所构成的复合体,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领域以及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相互之间乃是有着密切联系的统一体,法律作为社会中的一种制度形态、一种规范体系,是与其他社会现象不可

28、分割的。故 A 项错误。法官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因此法官的裁判权受到法律的制约,故 B 项错。“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表明:法官必须服从法律,是法律的奴仆,故 C项正确。法官必须服从法律,即必须依据立法者的法律裁判案件,故法官不可能是立法者的“上司”,D 项错。【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母婴保健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婚姻登记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立法法第 88 条第 1 款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故 A 项对。宪法第 67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

29、使下列职权:(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法规仅享有撤销权,不享有改变权,故 B 项错,应选。立法法第 101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故 C 项对。社会监督与国家监督相对。社会监督是非国家机关的单位、个人所进行的监督。故 D 项对。【知识模块】 法理学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是获得一个合理的法律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是指法律决定

30、具有可预测性(确定性)和可接受性(正当性)。故 A 项错。在实际的法律活动中,法律人适用法律规范解决个案纠纷的三个步骤不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他们之间界限模糊并且可以相互转换。比如,法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是一个在法律规范与事实之间的循环认定过程。故 B项错。所谓“证成”,是指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者过程。在“法律证成”中,无论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解释方法所获得的法律规范即大前提,还是根据法律所确定的案件事实即小前提,都是用来向法律决定提供支持性理由的。在这个意义上,法律适用过程是一个“法律证成”的过程。故 C 项对。法的适用过程可能运用演绎推理,也可能运用归纳推理、类比

31、推理或设证推理,故 D 项错。【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法律制裁,是指特定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针对的是违法者。法院认为“2 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即2 被告均非违法者,故 A 项错误。本案发生诉讼了,故不存在 “不诉免责”;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也无“协议”,故也不存在“协议免责”,故 B 项错误。法律人适用法律解决个案纠纷的过程:首先,要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最后,以整个法律体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其实就是上述法

32、律适用过程。法院作出判决的过程,就是法律适用过程。故 C 项正确。题干中,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补偿原告。所谓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无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形下,以公平作为准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法院之所以依据公平原则判决被告补偿原告,就是因为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 D 项“主要不是”的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习惯法,是经国家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仅仅是“习俗”,并非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习惯法”,故 A 项错误。张老太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

33、法律关系,是不当得利关系。导致该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是“马先生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 125143 元”。而非张老太犯病,故 B项错误。张老太与马先生之间的不当得利纠纷,与自由无关。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为了有效地遏制违法行为,必要时应当依法加重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以使其感到违法代价沉重,风险极大,从而不敢以身试法或有所收敛。法院判决张老太返还医疗费,并非是马老太有违法行为,而是基于不当得利,故也与效益原则无关。C 项错误。在本案,张老太与马先生就案件事实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争议是:是否应偿付医药费。张老太主张拒付,理由是

34、马家未返还“认大小”钱;马先生要求偿付,理由是不当得利。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的“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其中“最终”二字,表明其解释优于其他任何人的解释,显然是宣称某商场自己具有解释权,且其解释具有最终效力。这很显然是一种“正式解释权”的宣称。故 A 项错误。哪些商品以及这些商品何时参加促销,某商场与刘女士约定不清而发生争议。若任由某商场确定,显然有损刘女士的权益,故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决双方的纠纷,故 B 项正确。所谓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当事人当然不享有此种解释权,故 C 项错误。“权利和义

35、务相一致 ”原则,要求当事人享有权利时,必须履行与此相关的义务,不能仅行使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商场拒绝刘女士持券买鞋,显然是不履行促销义务,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李某的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 A 项表述正确。所谓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者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李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7 条第 1 款的理解显然属于文义解释,故 B 项表述正确。所谓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

36、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法官结合第 2 款的规定来解释第 1 款,显然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故 C 项表述正确。不同法律解释方法之间存在一个位序或位阶关系。但该位阶关系是初步的,其所确定的各种方法之间的优先性关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可以被推翻的。不过,法律人在推翻时,必须要充分地论证,提供更强的理由。故D 项表述错误,应选。【知识模块】 法理学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谓正式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根据立法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

37、规定,对“狭义法律”具有解释权的人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故 A 项错误。“主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文件制作者的目的或意图来进行解释,本题若进行此种解释方法,其实是按照立遗嘱人王某的意图来解释。王某已过世,其遗嘱中“我的一半财产权”的含义不明,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均是立足于自己的目的,故 B 项错误。在法律解释方法体系中,文义解释是应当最先使用的方法,在没有更强理由的情形下,不得最先使用其他解释方法,故 D 项错误。王某遗嘱不存在虚假、违法等情形,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体系解释,是

38、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存在此种涵义,故 A 项正确。文义解释关注的是单个词句义,而不强调“关联理解”,故“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不是文义解释方法。文义解释和立法者意图解释实质上使法律适用者在做法律决定时严格地受制于制定法;相对于其他的法律解释,这两种解释方法,特别是文义解释,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故 B 项正确。注意,此种优先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这种优先性关系是可以被推翻的。但这并不影响 B 项的正确性。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

39、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它的具体内容是:第一,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特定解决方案在过去曾经被实施过;第二,该方案导致了一个后果;第三,该后果是不合乎社会道德标准的;第四,过去与现在的情形的不同,不能充分地排除该后果在目前的情形下不会出现;因此,第五,该解决方案在目前也许不被认可。很显然,该解释方法是“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相关”的,故 C 项表述不正确。客观目的解释,是指根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对某个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此种“客观目的”主要有二:其一涉及被规整之事物领域的结构;另一类是一些伦理性的原则。客观目的解释可以使法律决定与特定社会的伦理与道德

40、要求相一致,从而使法律决定具有最大可能的正当性。故 D 项正确。主观目的解释关注的是立法者的意图,而客观目的解释关注的是社会理性目的,不是一回事。【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即权利或义务)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故选项 A 正确。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故选项 B 正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表明选项

41、C 正确。文义解释可以使得解释的结果严格受限于制定法,能够使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得到最大可能的保证;而客观目的解释可以使法律决定与特定社会的伦理与道德要求相一致,从而使法律决定具有最大可能的正当性。一般认为,对在特定的一个时间段内的特定国家的法律人来说,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具有初始的优先性。故法律解释首先应当采用文义解释,而非客观目的解释,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立法法第 50 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故 A 项错误。根据该法第 45 条第 1 款,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据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包括刑法在内的

42、所有法律均有解释权,故 B 项错误。该解释对刑法第 158 条、第 159 条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限制,故 C 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不是学理解释,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根据 1981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凡属于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故 A 项正确。法律解释根据解释尺度的可以分为:(1)限制解释,即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

43、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2)扩大解释,即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3)字面解释,即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该解释第 2 条超出了“开设赌场”的字面含义解释,故 B 项正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 31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 C 项正确。历史解释,是指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这种方法要求解释者要对历史事实及其与现实情形的差异进行证成。

44、该解释是针对新的情况赌博网站,不涉及历史事实的比较,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立法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据此,选项 A 说法正确。立法法第 29条第 1 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据此,选项 B“委员长会议审议后”的说法错误,应当是“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立法法第 37 条规定:“列

45、人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据此,只要委员长会议未决定不公布就应当向社会公布。C 项似乎意味着:公布必须经委员长会议决定,故选项 C 错误,不选。立法法第 35 条规定:“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故选项 D 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小额速裁”是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司法审判实践,能动适用现有法律规定,完

46、善简易程序的产物,是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的案件快速审理的一种机制,是在“繁简分流、速裁速决”的基础上,对民事简易程序再简化的一种探索实践。小额速裁的优势是:自愿、便民、快捷、经济。该审判方式改革体现出的价值取向最直接的就是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故选项A、C 应选。司法民主,主要指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司法民主包括司法主体民主、司法程序民主和司法目的民主三个方面:(1)司法主体民主又体现为两个方面:人民直接参与司法,例如陪审员制度和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司法人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产生。(2)司法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是司法公开制度。(3)司法目的民主的表现为司法为

47、民,司法权是人民给的,司法工作就必须为人民服务。“小额速裁”与司法民主、司法公开不相关,故排除选项 B、D 。【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都属于守法行为。王某申请信息公开是行使知情权,故 A 项正确。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行为人遵守法律。故 B项正确。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的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王某起诉环保局,是公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故应属于社会监督,C 项正确。绝对权,即对世权,绝对权对应不特定的义务人。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纠纷的发生,请

48、求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纠纷或保护合法权益的权利。诉权针对的义务人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所谓基本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于民法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且均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故均是“基本法律”。故 A 项正确。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又分为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是关于法律原则的规定,并非法律规则,故自然谈不上属于命令性规则,B 项错误。外部证成与内部证成相对,是指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包括大前提、小前

49、提) 的证成。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对判决结果所依赖的大前提的证成,故 C 项正确。祖父母可否行使探望权, 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法官依据民法通则第 7 条规定的法律原则进行判案,显然符合“穷尽法律规则,方得适用法律原则”的法理。“穷尽法律规则”是考虑法的安定性要求,“适用法律原则”是考虑法的合目的性要求。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法律证成可以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属于内部证成;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内部证成关涉的只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推论是否是有效,而推论的有效性或者真值依赖于是否符合推理规则或者规律,也就是说,内部证成保证了结论从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它对前提是否正当、合理没有任何的保障;外部证成关涉的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立。故 A 项表述正确。有人纠缠于 A 项中“合理性”的表述是否外延太窄,这显然是“思索过度”!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其推理的大前提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