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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 5 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 20 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11 题)(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B)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C)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D)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2 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

2、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 年卷三第 11 题)(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3 甲为出售一台挖掘机分别与乙、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2016年 3 月 1 日,甲胁迫乙订立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 月 1 日,甲与丙签订合同,丙支付 20的货款;5 月 1 日,甲与丁签订合同,丁支付全部货款;6 月 1 日,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付给戊。上述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就履行顺序产生争议。关于履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12 题)(A)戊、丙、丁、乙

3、(B)戊、丁、丙、乙(C)乙、丁、丙、戊(D)丁、戊、乙、丙4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10 题)(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

4、付义务对应关系5 2011 年 5 月 6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约,约定甲公司于 6 月 1 日付款,乙公司6 月 15 日交付“ 连升” 牌自动扶梯。合同签订后 10 日,乙公司销售他人的“连升”牌自动扶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监局介入调查。合同签订后 20 日,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丙公司 6 月 1 日未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第 14 题 )(A)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B)丙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C)丙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债务6 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

5、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三第 13 题)(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7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 1000 套,3 月 10 日交货,乙公司 3 月 15 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 月 10 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 900 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6、2009 年卷三第 10 题)(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 900 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8 2013 年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 135 平米。2015 年交房时,住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 150 平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6 年卷三第 13 题)(A)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乙公司有权请求予以撤销(B)甲如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7、C)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应按实际面积支付房款(D)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仍按约定面积支付房款9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小轿车,约定 7 月 1 日预付 10 万元,10 月 1 日预付 20 万元,12 月 1 日乙公司交车时付清尾款。甲公司按时预付第一笔款。乙公司于 9 月30 日发函称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提高小轿车价格。甲公司于 10 月 1 日拒绝,等待乙公司答复未果后于 10 月 3 日向乙公司汇去 20 万元。乙公司当即拒收,并称甲公司迟延付款构成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12 题)(A)甲公司不

8、构成违约(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C)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D)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1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 “甲公司以 1 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 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一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 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 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 年卷三第 13 题)(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B

9、) 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11 关于合同解除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三第 11 题)(A)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B)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享有任意解除权(C)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D)居间合同的居间人享有任意解除权12 张某与李某共有一台机器,各占 50份额。双方共同将机器转卖获得 10 万元,约定张某和李某分别享有 6 万元和 4 万元。同时约定该 10 万元暂存李某账户,由其在 3 个月后返还给张某 6 万元。后该账户全部款项均被李某

10、债权人王某申请法院查封并执行,致李某不能按期返还张某款项。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6 题)(A)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 5 万元(B)李某构成违约,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 6 万元(C)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 5 万元(D)李某构成侵权,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 6 万元13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

11、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10 题)(A)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B)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C)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D)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14 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三第 12 题)(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15 甲有件玉

12、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 10 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 80的价款,约好 3 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 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11 题)(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16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 100 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

13、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7 题)(A)抵押合同无效(B)借款合同无效(C)甲对 100 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17 宗某患尿毒症,其所在单位甲公司组织员工捐款 20 万元用于救治宗某。此 20万元存放于专门设立的账户中。宗某医治无效死亡,花了 15 万元医疗费。关于余下 5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4 题)(A)应归甲公司所有(B)应归宗某继承人所有(C)应按比例退还员工(D)应用于同类公益事业18 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

14、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11 题)(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D)主张由甲承担赔偿责任,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而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9 王某向丁某借款 100 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5

15、6 题)(A)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古画履行债务(B)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C)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D)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0 下列甲与乙签订的哪些合同有效?(2011 年卷三第 58 题)(A)甲与乙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待办理公证后合同生效。双方未办理合同公证,甲交付商铺后,乙支付了第 1 个月的租金(B)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 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 1 亿元股权受让款。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C)甲与

16、乙签订相机买卖合同,相机尚未交付,也未付款。后甲又就出卖该相机与丙签订买卖合同(D)甲将商铺出租给丙后,将该商铺出卖给乙,但未通知丙21 甲隐瞒了其所购别墅内曾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事实,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其转卖给乙;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他人以市场价出售的别墅,购买了甲的别墅。几个月后乙获悉实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59 题 )(A)乙须在得知实情后一年内申请法院撤销合同(B)如合同被撤销,甲须赔偿乙在订立及履行合同过程当中支付的各种必要费用(C)如合同被撤销,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主张撤销时别墅价格与此前订立合同时别墅价格的差价损失(D)

17、合同撤销后乙须向甲支付合同撤销前别墅的使用费2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 10 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 1 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 20 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60 题)(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D)甲公司只需将 20 万元本金返还给丙23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

18、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51题)(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24 周某以 6000 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 1200 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 元的价格将

19、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61 题)(A)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B)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C)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 1800 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D)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 1800 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25 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60 题)(A)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B)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

20、C)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D)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26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2009 年卷三第 58 题)(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27 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 20 万元,约定分 10 次付清,每次 2 万元,每月的第一

21、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 6 次共计 12 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9 年卷三第 59 题)(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 8 万元价款(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 12 万元价款28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一关键部件,于是甲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出售。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不料在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包括该套设备在内的车间所有

22、财物被烧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57 题)(A)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风险责任应由甲公司负担(B)在设备被烧毁时,所有权属于乙公司,风险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C)设备虽然已经被烧毁,但甲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原定价款(D)双方关于该套设备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29 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 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 61 题)(A)乙应当支付剩余 20的货款(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

23、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 80货款(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 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30 自然人甲与乙签订了年利率为 30、为期 1 年的 1000 万元借款合同。后双方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把房屋卖给乙,房款为甲的借款本息之和。甲须在一年内以该房款分 6 期回购房屋。如甲不回购,乙有权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乙交付借款时,甲出具收到全部房款的收据。后甲未按约定回购房屋,也未把房屋过户给乙。因房屋价格上涨至 3000 万元,甲主张偿还借款本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51 题)(A)甲乙之间是借

24、贷合同关系,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B)应在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以内承认借款利息(C)乙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D)因甲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应承担违约责任31 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第 61 题)(A)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条件赠与(B)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义务赠与(C)如魏某次年离职,甲公司无给付义务(D)如魏某次年未离职,甲公司在给付前可撤销资助31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3 年 3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

25、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0 万元,尾款 1000 万元在次年 3 月 1 日之前付清。首付款用于支付丙公司从某国土部门购买 A 地块土地使用权。如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丙公司未能获得 A地块土地使用权致双方合作失败,乙公司有权终止协议。”合作协议一签订后,乙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张某、方某支付了 4000 万元首付款。张某、方某配合甲公司将丙公司的 10的股权过户给了乙公司。2013 年 5 月 1 日,因张某、方某未将前述 4000 万元支付给丙公司致其未能向某国土部门及时付款,A 地块土地使用权被收回挂牌卖掉。

26、2013 年 6 月 4 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鉴于土地使用权已被国土部门收回,故我公司终止协议,请贵公司返还 4000 万元。”甲公司当即回函:“ 我公司已把股权过户到贵公司名下,贵公司无权终止协议,请贵公司依约支付 1000 万元尾款。”2013 年 6 月 8 日,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二,对继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做了新的安排,并约定:“本协议签订之日,合作协议一自动作废。”丁公司经甲公司指示,向乙公司送达了承诺函:“ 本公司代替甲公司承担4000 万元的返还义务。”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请回答以下问题。(2014 年卷三第 869l 题)32 关于合作协议一,下列表述正确的

27、是(A)是无名合同(B)对股权转让的约定构成无权处分(C)效力待定(D)有效33 关于 2013 年 6 月 4 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行使的是约定解除权(B)行使的是法定解除权(C)有权要求返还 4000 万元(D)无权要求返还 4000 万元34 关于 2013 年 5 月 1 日张某、方某未将 4000 万元支付给丙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与甲公司一起向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向某国土部门承担违约责任35 关于甲公司的回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合同提出了异议(B)甲公司对

28、乙公司提出的异议理由成立(C)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构成违约(D)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不安抗辩权拒不向甲公司支付尾款36 关于张某、方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有效(B)无效(C)可变更(D)合作协议一被合作协议二取代37 关于丁公司的承诺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构成单方允诺(B)构成保证(C)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D)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37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 1,000 部,每部单价 1,000 元,乙公司支付定金 30 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

29、 30 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 1,100 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请回答以下问题。(2010 年卷三第 9193题)38 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60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40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60 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40 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39 关于甲公司违约时继续履行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以

30、后,就不能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B)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可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C)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债务以后,就不能请求其支付违约金(D)乙公司可选择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40 关于甲、乙、丙公司间违约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B)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C)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D)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40 顺风电器租

31、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 2 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并告知王某如 7 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请回答以下问题。(2015 年卷三第8991 题)41 关于张某与甲、乙、丙的合同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张某非电脑所有权人,其出

32、卖为无权处分,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无效(B)张某是合法占有人,其与甲、乙、丙签订的合同有效(C)乙接受了张某的交付,取得电脑所有权(D)张某不能履行对甲、丙的合同义务,应分别承担违约责任42 如乙请求李某返还电脑和所获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向乙返还所获利益时,应以乙所受损失为限(B)李某应将所获利益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乙,但可以扣除支出的必要费用(C)乙应以所有权人身份而非不当得利债权人身份请求李某返还电脑(D)如李某拒绝返还电脑,需向乙承担侵权责任43 关于康成公司的民事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在 7 日内未交费,康成公司可变卖电脑并自己买下电脑(B)康成公司曾享有留置

33、权,但当电脑被偷走后,丧失留置权(C)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返还电脑(D)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支付电脑维修费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格式合同的订立规则、合同的成立。合同法第 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该法第 52 条和第 53 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解释(二)第 9 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 39 条第 1 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

34、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本题中甲乙达成的协议不符合无效格式条款的要求,因此 A 项错误。甲乙之间协议无显失公平的情形,因此不可变更,B 项错误。关于情事变更,合同法解释(二)第 26 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题中当事人签订的协议的“高考分数不达二本线”属于当事人可以预见的后果,因

35、而不能认定为情事变更,C 项错误。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三:主体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标的合法。本题中当事人签订的协议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且并未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合同有效,由于未实现合同的约定,此时,乙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合同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成立。合同法解释(二)第 5 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题中,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应认定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法解释(二) 第 4 条规定:“采用

36、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本题并未明确张某与李某的签字、摁手印的先后顺序。按照一般命题的规律,题干的行文先后即为时间的先后顺序,因此推定张某签字在前而李某摁手印在后,故 C 项为正确选项。严格地说,本题题目设计存在信息交代不充分(或者是信息交代有遗漏)的命题错误。命题者在题干中遗漏了张某与李某的签字、摁手印的先后顺序,可能会误导考生做出错误的选择。【知识模块】 合同法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

37、主要考查普通动产“一物多卖”情形下合同的履行顺序。买卖合同解释第 9 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首先,甲出售的挖掘机属于普通动产,甲与戊于 6 月 1 日签订合同并且完成交付,所以戊取得所有权,履行顺序为第一位。其次,5

38、 月 1 日丁完成支付货款,4 月 1 日丙支付了 20的货款,不再考量支付价款的多少因素,仅以支付时间先后为准,丙应当先于丁受履行。最后,3 月 1 日乙签订合同,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顺序最后。所以,A 项正确。【知识模块】 合同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合同法第 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甲乙之间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乙已经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主给付义务,虽然乙还负有交付房屋使用书的义务,该

39、义务属于从给付义务,甲支付房款属于主给付义务,在乙未履行从给付义务的前提下,甲拒绝履行主给付义务,属于违约,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故 D 项正确, A 项错误。合同法第 68 条第 1 款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不安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一方,即乙的抗辩权,甲无权行使,故 B 项错误。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

40、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乙已经履行了交付房屋的主给付义务,交付房屋说明书属于从给付义务,不符合该条款规定的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故甲无权解除合同,故 C 项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债务承担。合同法第 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

41、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甲、乙公司约定,甲公司先支付价款,乙公司后交付电梯,现甲公司未支付价款,若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交付电梯,乙公司可以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故 A 项错误。甲乙丙三方合意,由丙承担付款义务,属于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丙公司仅为甲公司债务的承担者,并不享有该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丙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交付自动扶梯。故 B 项错误。合同法第 68 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

42、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乙公司销售的同品牌自动扶梯已经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介入调查。故甲公司有证据证明乙公司发生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甲公司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甲、乙、丙公司三方合意,由丙公司承担付款义务,属于债务承担。合同法第 85 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公司作为义务受让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权,丙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故 C 项正确。甲公司经债权人乙公司同意,将其全部债务移转给丙公司承担后,甲公司就不再是债务人。所以,乙公司不能要求甲公司对丙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6 【正确

43、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 67 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甲、乙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由于先履行一方的甲只交付 5 万元,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时,后履行一方的乙有权就甲未履行部分行使相应的顺序履行抗辩权,即有权拒绝交付与 5 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合同法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违约行为的形态、不安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应于 3 月 1

44、0 日交货,乙公司应于 3 月 15 日支付 9 万元余款,该合同双方履行义务有先后顺序,甲公司为先履行义务一方。合同法第 67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 月 10 日,由于先履行义务一方甲公司仅加工了 900 套服装,后履行义务一方乙公司,仅能拒绝支付甲公司不能交付的 100 套服装的货款,而不能拒绝支付全部货款,故 B 项错误。同时,3 月 10 号,后履行义务一方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合同法第 68 条第 1 款规定:“应当

45、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据此,甲公司有权基于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故 A 项和 D 项错误。合同法第 108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合同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与履行。民通意见第 71 条规

46、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并没有产生重大误解,没有产生较大损失。所以,A 项错误。B 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 14 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 ,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

47、予支持。实际交付的房屋面积差的绝对值在 3以上,所以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所以,B 项正确。CD 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 14 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 ,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

48、,面积误差比超出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 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所以,如买受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只需补足面积误差比 3以内部分的价款。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本题中,由于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单方面要求提高合同价格,导致甲公司未能如期履行合同,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违约,A 项正确。同时因为合同已成立并生效,且原材料上涨属于正常商业风险,乙无权单方要求提高合同价格,D 项错误

49、。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甲的迟延履行是由于乙的不履行所致,且乙也未进行催告。故乙无权解除合同,B 项错误。合同法第 67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本题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甲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两次付款),因此乙无权再主张先履行抗辩,C 项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法第 93 条第 2 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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