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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B)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C)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 (D)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2 甲是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该企业 15的份额。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甲在合伙期间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哪一项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 )(A)将自购的

2、机器设备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购买汽车一辆归合伙企业使用(C)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银行提供质押担保(D)提前一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将其部分合伙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3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 16 岁的儿子李明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李明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李明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李明不能成为合伙人(D)应当待李明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4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

3、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 30 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 30 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D)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5 2007 年 1 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 年 2 月,甲与戊结婚。2008 年 7 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4、(A)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C)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D)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6 甲乙丙丁 4 人组成一个运输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规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某日,丁为合伙企业运送石材,路遇法院拍卖房屋,丁想替合伙企业竟买该房,于是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将石材质押给徐某,借得 20 万元,竞买了房子。徐某的债权若得不到实现,应当向谁主张权利?(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

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重要的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合营各方可在章程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B)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并作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C)合营者如欲转让其在合营企业中的股份,需经审批机构批准(D)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8 2010 年 8 月 1 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 月 10 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A)2009 年 7 月 5 日,将市场价格 100 万元的仓库以 30 万元出售给母公司(B) 2009 年 10 月 15 日。将

6、公司一辆价值 30 万元的汽车赠与甲(C) 2010 年 5 月 5 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 50 万元及利息 4 万元(D)20l0 年 6 月 10 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 20 万元债务9 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 )(A)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B)债权人乙,以其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的债权申报(C)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D)某海关,以其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进行的债权申报

7、10 甲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下列哪一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 )(A)甲公司购买的一批在途货物,但尚未支付货款(B)甲公司从乙公司租用的一台设备(C)属于甲公司但已抵押给银行的一处厂房(D)甲公司根据代管协议合法占有的委托人丙公司的两处房产11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B)如为债权人中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D)如为债权人中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12 千叶公

8、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13 绿杨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已经受理其申请。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在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尚未宣告绿杨公司破产之时,下列哪一项财产不构成债务人财产?( )(A)绿杨公司享有的未到期债权(B)管理人撤销绿杨公司 6 个月前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涉及的财产(

9、C)绿杨公司所有但已设定抵押的财产(D)绿杨公司购买的正在运输途中的但尚未付清货款的货物14 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 50 万元的汇票,收款人 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 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 票据关系(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 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 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15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的承兑汇票。丁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担保函,承诺甲公司不履行

10、债务时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公司持票向丙银行请求付款,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严重丧失商业信誉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只能要求丁承担保证责任(B)丙银行拒绝付款不符法律规定(C)乙公司应先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不能得到清偿时方能向丁追偿(D)丁属于票据法律关系的非基本当事人16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 20 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 1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单位承兑,到期日无条件付款。” 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某银行 10 万元到期

11、贷款,则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B)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C)因该汇票已经丁公司无条件承兑,故丁公司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D)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17 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 10 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 10 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C)丙公司有

12、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18 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 60 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19 股票和债券是我国证券法规定的主要证券类型。关于股票与债券的比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13、司都可以成为股票和债券的发行主体 (B)股票和债券具有相同的风险性(C)债券的流通性强于股票的流通性(D)股票代表股权,债券代表债权20 某上市公司因披露虚假年度财务报告,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蒙受重大损失。关于对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上市公司的监事(B)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C)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刊登媒体(D)该上市公司的证券承销商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2009 年 3 月,周、吴、郑、王以普通合伙企业形式开办一家湘菜馆。2010 年 7

14、月,吴某因车祸死亡,其妻欧某为唯一继承人。在下列哪些情形中,欧某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A)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B)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C)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D)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2 张某向陈某借款 50 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

15、的贷款偿还债务(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已的债权(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3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C)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部分合伙事务(D)如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24 甲、乙、丙、丁欲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如下内容,其中哪些符合法律规定?(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6、,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 5 万元(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25 贾某是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若贾某被法院判决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可以因此要求其退伙(B)若贾某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贾某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C)若贾某转为普通合伙人,其必须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如果合伙协议没有限制,贾某可以不经过其

17、他合伙人同意而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26 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合伙人,潘、刘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B)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C)债权人只能要求汪、钱清偿全部债务(D)如果该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则汪、钱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7 国有企业甲、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

18、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亦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B)乙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C)三方可以约定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而不承担亏损(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28 中国海天公司与某国小宇公司准备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签署了合资合同与章程,但海天公司迟迟未向主管机关报批。数月后,小宇公司因报批无望准备退出,但其为此次投资事宜已经花费 70 万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如最终未能获得审批机关的批准,则双方之间的合资合同为无效合同(B)拟成立的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C)小宇公司有权通过仲裁或者诉讼,

19、请求海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报批义务(D)小宇公司可以请求海天公司赔偿其 70 万元的损失29 鲁南水泊公司欲与某国梁山公司在阳谷市设立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初步拟定的合作框架包括以下事项,其中哪些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合资企业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B)合资企业合同文本采用英文(C)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在企业成立时全部缴清(D)合资企业合同约定由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仲裁解决纠纷30 甲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合资企业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成立(B)合资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

20、)合资企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规定设股东会作为其权力机构(D)合资企业合同只能约定按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31 奔马电子有限公司为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外资方所罗门公司欲转让其一部分股权给另一美国公司。关于所罗门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须经中方同意(B)不须经中方同意(C)须报审批机关批准(D)不须报审批机关批准32 2011 年 9 月 1 日,某法院受理了湘江服装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申报。下列哪些请求权属于可以申报的债权?( )(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 2011 年 10月 30 日(B

21、)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C)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D)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 8 万元行政处罚决定33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C)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D)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34 某破产案件中,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更换管理人的申请。申请书中指出了如下事实,其中哪些属于主张更换管理人的正当事由?( )(A)管理人列席债权人会议时,未如实报告债务人财产接管情

22、况,并拒绝回答部分债权人询问(B)管理人将债务人的一处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未报告债权人委员会(C)债权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曾以还债为名向关联企业划转大笔资金的情况多次要求调查,但管理人一再拖延(D)管理人将对外追收债款的诉讼业务交给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并单独计收代理费35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 100 万元,由 A 公司和 B 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B)如 A 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 100

23、 万元债权(C)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 A 公司或 B 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 100 万元债权(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 40 万元分配,则剩余 60 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36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该企业法人可以选择以下哪些程序处理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A)申请破产清算(B)直接向法院申请和解(C)决议解散并进行清算(D)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整37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 2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

24、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 30 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汇票须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B)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C)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D)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38 2005 年 10 月 5 日,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年底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乙签发一张面额 80 万元的转账支票给甲以支付房款。一星期后,甲提示银行付款。2006 年 1 月中旬,甲到银行要求支付支票金额,但此时甲尚未将房屋登记过户给乙。对此,下列哪些说

25、法是正确的?( )(A)尽管甲尚未履行房屋过户登记义务,但银行无权拒绝支付票据金额(B)如甲向乙主张票据权利,因甲尚未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乙可拒付票据金额(C)如被银行拒付,甲可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乙支付房款(D)如该支票遗失,甲即丧失票据权利39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 50 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 ”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 )(A)丁某(B)乙公司(C)甲公司(D)丙银行40 甲向乙开具金额为 100 万元的汇票以

26、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票据金额被丁变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B)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C)尽管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D)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41 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 l 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 1 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

27、些选项是正确的?( )(A)侵犯熊某人格尊严(B)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C)侵犯持票人权利(D)违反现金支票见票即付规则41 张、王、李、赵各出资四分之一,设立通程酒吧(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现围绕合伙份额转让、酒吧管理等事项,回答。42 酒吧开业半年后,张某在经营理念上与其他合伙人冲突,遂产生退出想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将其份额转让给王某,且不必事先告知赵某、李某 (B)可经王某、赵某同意后,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的朋友刘某(C)可主张发生其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向其他人要求立即退伙(D)可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要求退伙4

28、3 酒吧开业 1 年后,经营环境急剧变化,全体合伙人开会,协商对策。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下列事项的表决属于有效表决的是:( )(A)张某认为“ 通程” 二字没有吸引力,提议改为“ 同升酒吧”。王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B)鉴于生意清淡,王某提议暂停业 1 个月,装修整顿。张某、赵某同意,但李某反对(C)鉴于酒吧之急需,赵某提议将其一批咖啡机卖给酒吧。张某、王某同意,但李某反对(D)鉴于 4 人缺乏酒吧经营之道,李某提议聘任其友汪某为合伙经营管理人。张某、王某同意,但赵某反对44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林某被聘任为酒吧经营管理人,在其受聘期间自主决定采取的下列管理措施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29、(A)为改变经营结构扩大影响力,将经营范围扩展至法国红酒代理销售业务(B)为改变资金流量不足情况,以酒吧不动产为抵押,向某银行借款 50 万元(C)为营造气氛,以酒吧名义与某音乐师签约,约定音乐师每晚在酒吧表演 2 小时 (D)为整顿员工工作纪律,开除 2 名经常被顾客投诉的员工,招聘 3 名新员工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33 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

30、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本题中,合伙协议对于利润分配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故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故 B 项正确。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按照认缴比例分配利润,如果按照认缴比例分配利润的话,则容易造成高额认缴,但实际出资不到位的情况,对实缴出资人不公平;而按照实缴比例分配利润有利于出资到位,从而保证合伙企业的正常运营。故 C 项错误。只有在出资比例不明确的情况下,才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A 项缺少该条件,故错误。除非合伙

31、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照贡献决定,否则不存在按贡献分配的情况,本题中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故 D 项错误。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70 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A 项甲将其自购机器出租给合伙企业使用,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本题为选非题,不应入选。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合伙人只有在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同合伙企业交易。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68 条第 1 款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甲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权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执行合伙

32、事务,其中包括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交易活动,因此,B 项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购买汽车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应入选。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72 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C 项正确,不应入选。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合伙人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73 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D 项正确,不应入选。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33、。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50 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

34、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根据上述规定,李明作为李某的遗嘱继承人,享有合法的继承权,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 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项,不应入选。李明只有 16 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如其他合伙人同意,李明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B 项正确,不应入选。如果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李明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合伙人,合伙企业应向李明退还李某的财产份额。C 项正确,不应入选。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除下列几种情形外,继承人李明应自被继承人李某死亡之日起继承其在合伙

35、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当然取得合伙人资格:(1)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2)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3)继承人不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成为合伙人的资格;(4)其他合伙人未就接纳继承人成为合伙人达成一致。依据上述分析,D 项认为待李明长大后再作出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是错误的,应人选。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其实质相当于普通合伙人退伙及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因此,合伙企业法第 84 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案中,甲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 A、C 项认为甲无需承

36、担责任,错误,均不应人选。该笔债务应该由该债务发生时的所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 项正确应入选。合伙企业法第 92 条第 2 款规定,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该规定,合伙企业并不因为宣告破产而使债务归于消灭,而是由各合伙人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 D 项错误,不应选。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8 条的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甲设立合伙企业的时间是 2007 年,而甲与戊结婚的时间为 2008 年,因此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 A 项错误,不应入选。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37、50 条的规定,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只有在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时方能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上述法条是针对普通合伙人而言的。对于有限合伙人,其继承人可以依法取得其在有限合伙中的资格。戊作为普通合伙人,其自然就无法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因此 B 项错误,C 项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正确,应人选。而只有在全体合伙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 D 项错误,不应选。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 68 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38、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本题中,丁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其代表合伙企业为竞买房屋借债设定质押的行为,也不属于上述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该行为属于越权的行为。合伙企业法

39、第 76 条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丁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质押石材借债,而徐某为善意,则丁的行为视为合伙企业的行为,该债务视为合伙企业的债务,且丁对该笔交易应承担与其他普通合伙人相同的责任,因此,徐某可以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丙作为有限合伙人由于并未参与该事务的执行,仍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徐某无权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 【正确答案】

40、A【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普通内资企业的区别。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第 l 款,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故 D 选项说法正确,而本题为选非题,不当选。虽然合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但其在组织结构、股权转让及利润分配等诸多方面有着不同于一般内资有限公司的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相关事项的规定应优先适用。根据公司法第 35 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利润;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4 条规定,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根据该条规定,合营各方在利

41、润分配方面没有自由约定权,即不可在章程中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故 A 选项说法错误,当选。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30 条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因此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故 B 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根据公司法第 72 条,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且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

42、例第 20 条第 l 款规定,合营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故 C 选项说法是正确的,不当选。 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欺诈破产是指债务人违反破产法的规定,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制造虚假情况等手段,不正当地减少其财产,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我国破产法对欺诈破产行为的规范主要体现在第 31 条和第 33 条,其中,第 31 条规定的是可撤销的欺诈破产行为,第 33 条规定的是无效的欺诈破产行为。第 3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

43、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本题中,法院受理某公司破产申请的时间是 2010 年 8 月 10 日,所以在此前 1 年内符合破产法第 3l 条规定的行为都是可撤销的。 B 选项,2009 年 10 月 15 日,在可撤销的时间范围内,且“将公司一辆价值 30 万元的汽车赠与甲”符合第 31 条第 1 项的规定,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B 选项正确。破产法第 33 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立法对无效的欺诈破产行为

44、并没有规定期限,只要债务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可。A 选项,公司“将市场价格100 万元的仓库以 30 万元出售给母公司”是典型的关联交易,应认定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财产的行为”,且不受 1 年的时间限制。需要注意的是,该选项中,公司的行为无效,而无需请求法院撤销,所以 A 选项不应选。破产法第 32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C 选项即属于可撤销的个别清偿行为,且题目中并没有反映该项清偿可以使债务人财产受益,所以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

45、撤销,但是撤销的理由是不当的个别清偿而非欺诈破产,所以C 选项也不应选。破产法第 40 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权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据此,D 选项的抵销

46、行为在法院受理该公司的破产申请之前,并无不当,不属于破产欺诈行为,不应选。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破产债权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受偿的某种民事上的财产请求权。此请求权须满足如下条件,方能成为破产债权:(1)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罚款等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不得申报。(2)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3)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以行为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不得申报。(4)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属于自然债权,不得申报。据此,债权人乙的债权超

47、过诉讼时效,不属于受偿范围,因此 B 错误;某海关对辽沈公司的行政罚款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请求权,故也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D 错误;债权人丙的债权的内容为行为给付,而非财产给付,同样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 C 项错误。但需要注意的是,破产法第 53 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见,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申报债权并获得受偿,如果C 项中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对因解除承揽合同而对其产生的损害进行赔偿,则此赔偿请求权是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根据破产法第 5l 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

48、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A 选项中保证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其以对债务人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申报,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因此 A 项正确,当选。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明确区分。其第 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具体包括:1破产法第 31-33 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违法的个别清偿行为和无效

49、行为所包含的财产。因这些情况转移的财产仍属于债务人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2设定了担保权益或优先权的财产,具体包括: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3应当由债务人企业行使的债权、知识产权、证券权利等。在认定债务人财产时应注意,下列财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一是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二是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三是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四是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五是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六是破产企业内的社团经费及其拥有的财产,破产企业内的社团,主要有企业的党团组织和工会组织;七是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根据上述分析,债务人租赁他人的财产或基于代管协议代为管理的委托人的财产,均只取得了该财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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