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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汇编1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25 题)(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

2、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 年试卷三第 25 题)(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甲(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 30 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胁议3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

3、司股东。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26 题)(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4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 年 4 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4 年试卷三第 26 题)(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

4、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5 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27 题)(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资额(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6 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28 题)(A)可同

5、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7 2014 年 5 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的下列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2014 年试卷三第 29 题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8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 4 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2013 年试卷三第 25 题)(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6、(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9 泰昌有限公司共有 6 个股东,公司成立两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26 题)(A)股东会关于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B)股东认缴的新增出资额可分期缴纳(C)股东有权要求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D)一股东未履行其新增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时,公司董事长须承担连带责任10 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27题)(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B)股份公司股

7、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11 香根餐饮有限公司有股东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 51、14与 35。经营数年后,公司又开设一家分店,由丙任其负责人。后因公司业绩不佳,甲召集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分店转让。对该决议,丙不同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 28 题)(A)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B)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C)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12 甲、乙、丙成

8、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甲、乙、丙各按 20、30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 30 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25 题 )(A)丙只能按 30比例分红(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 80 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D)丙有权按 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13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 50 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 3 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

9、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 2 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26 题)(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14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 50 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27 题)(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

10、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 l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15 2012 年 5 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试卷三第 28 题)(A)公司债权人唐某(B)公司董事长程某(C)公司财务总监钱某(D)公司聘请的某律师事务所16 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 29 题)(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

11、事责任(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17 2009 年,甲、乙、丙、丁共同设立 A 有限责任公司。丙以下列哪一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应予受理?(2011 年试卷三第 27 题)(A)以公司董事长甲严重侵害其股东知情权。其无法与甲合作为由(B)以公司管理层严重侵害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其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为由(C)以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未进行清算为由(D)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由18 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 肉制品加工厂。 2011 年 5 月,

12、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 年试卷三第 28 题)(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B)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C)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D)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9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

13、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25题)(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20 甲乙丙三人拟成立一家小规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八万元,甲以一辆面包车出资,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实用新型专利出资。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26 题)(A)甲出资的面包车无需移转所有权,但须交公司管理和使用(B)乙的货币出资不能少于二万元(C)丙的专利出资作价可达到四万元(D)公司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

14、册资本的 3021 张某为避免合作矛盾与问题,不想与人合伙或合股办企业,欲自己单干。朋友对此提出以下建议,其中哪一建议是错误的?(20lO 年试卷三第 27 题)(A)“可选择开办独资企业也可选择开办一人有限公司”(B) “如选择开办一人公司,那么注册资本不能少于 10 万元”(C) “如选择开办独资企业,则必须自己进行经营管理 ”(D)“可同时设立一家一人公司和一家独资企业”22 2010 年 5 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 年 6 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30

15、题)(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3 关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30 题)(A)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B)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D)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24 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29 题)(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

16、务作为出资(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25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1 年试卷三第 30 题)(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26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

17、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关于此规定在合伙法原理上的称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33 题)(A)事实合伙(B)表见普通合伙(C)特殊普通合伙(D)隐名合伙27 关于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如合伙协议未作约定且合伙人协商不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34 题)(A)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配(B)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C)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D)应当按合伙人的贡献决定如何分配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

18、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8 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 40 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12。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70 题)(A)该 40 万元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平昌公司(B)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C)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D)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29 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其中丙负责租赁公司运营所需仓库。因公司尚未成立,丙为方便签订合同,遂以自己名义与戊签订仓库租赁合同。关于该租金债务及其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

19、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68 题)(A)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均可请求丙承担清偿责任(B)商贸公司成立后,如其使用该仓库,戊可请求其承担清偿责任(C)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商贸公司承担清偿责任(D)商贸公司成立后,戊即可请求丙和商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0 关于商事登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75 题)(A)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办理营业登记(B)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即丧失主体资格(C)企业改变经营范围应办理变更登记(D)企业未经清算不能办理注销登记31 2014 年 5 月,甲乙丙丁四人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出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2014 年试卷三第 68 题)(A)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登记为 1 元人民币(B)公司章程应载明其注册资本(C)公司营业执照不必载明其注册资本(D)公司章程可以要求股东出资须经验资机构验资32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69题)(A)公司负有置备股东名册的法定义务(B)股东名册须提交于公司登记机关(C)股东可依据股东名册的记载,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D)就股东事项,股东名册记载与公司登记之间33 因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蒙玛有限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关于该公司的清算,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试卷三第 70 题)(A)在公司逾期

21、不成立清算组时公司股东可直接申请法院指定组成清算组(B)公司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加诉讼(C)债权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则不得补充申报(D)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方案报法院备案后,清算组即可执行34 关于公司的财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71 题)(A)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自行审计(B)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则在提取本年度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C)公司可用其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的亏损(D)公司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35 甲、乙、丙

22、设立一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哪些约定是合法的?(2013年试卷三第 68 题)(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B)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C)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D)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其他人经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36 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 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68题)(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

23、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37 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69 题)(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B)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38 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2011 年试卷三第 69 题)(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24、(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39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 50 万元出资,王五以价值 20 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2011 年试卷三第70 题)(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 50 万元(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 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 65 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

25、)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D)3 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40 甲乙等六位股东各出资 30 万元于 2004 年 2 月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五年来公司效益一直不错,但为了扩大再生产一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2009 年股东会上,乙提议进行利润分配,但股东会仍然作出不分配利润的决议。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l0 年试卷三第 7l 题)(A)该股东会决议无效(B)乙可请求法院撤销该股东会决议(C)乙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D)乙可不经其他股东同意而将其股份转让给第三人41 甲乙丙三人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将其 20股权中的 5转让

26、给第三人丁,丁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甲、乙均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但发现由丙出资的机器设备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确定的数额。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三第 72 题)(A)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和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B)丙应当向甲、乙和丁承担违约责任(C)由丙补交其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D)丙应当向甲、乙承担违约责任42 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72 题)(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B)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

27、,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43 华昌有限公司有 8 个股东,麻某为董事长。2013 年 5 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股份公司,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华昌股份公司。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69 题)(A)该股东会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B)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C)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当然由麻某担任(D)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可继续使用 “华昌”字号44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

28、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20lO 年试卷三第 73 题)(A)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最多为 200 人(B)发起人之间的关系性质属于合伙关系(C)采取募集方式设立时,发起人不能分期缴纳出资(D)发起人之间如发生纠纷,该纠纷的解决应当同时适用 合同法和公司法45 通源商务中心为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由赵某、钱某二人负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73 题)(A)孙某仍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B)对赵某、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李某享有监督权(C)对赵菜、钱某的业务执行行为,周某享有异议权(D)赵某

29、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钱某享有异议权46 甲、乙、丙于 2010 年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2013 年 3 月 1 日,甲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 月 5 日,丁因不知情找到甲商谈一笔生意,甲以合伙人身份与丁签订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试卷三第 71 题)(A)因丁不知情,故该合同有效。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B)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除名(C)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D)如甲因丧失行为能力而退伙,其退伙时间为其无行为能力判决的生效时间46 甲公司欲单独出资设立一家子公司。甲公司的法律

30、顾问就此向公司管理层提供了一份法律意见书,涉及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请回答下列题。(2010 年试卷三第 9496 题)47 关于子公司设立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子公司的名称中应当体现甲公司的名称字样(B)子公司的营业地可不同于甲公司的营业地(C)甲公司对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在子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D)子公司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48 关于子公司的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子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任命一名执行董事(B)子公司可自己单独出资再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C)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D)子公司的经营范

31、围不能超过甲公司的经营范围49 关于子公司的财产性质、法律地位、法律责任等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子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属于甲公司,但由子公司独立使用(B)当子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甲公司仅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C)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D)子公司进行诉讼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49 高才、李一、曾平各出资 40 万元,拟设立“鄂汉食品有限公司” 。高才手头只有30 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艾瑟为其垫付 10 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 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艾瑟。而李一与其妻闻菲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李三商定,由李三出面与高、曾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

32、权益均归李一。公司于 2012 年 5 月成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高才、李三、曾平,高才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平为总经理。请回答下列问题。(2012 年试卷三第9294 题)50 公司成立后,高才以公司名义,与艾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艾瑟购买 10 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 2 天,高才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艾瑟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B)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C)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 10 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D)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

33、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 10 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高才承担补充赔偿责任51 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二人间的约定有效(B)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格(C)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可以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D)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52 2012 年 7 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 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B)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C)王二可以取得该股权(D)就因股权转让

34、所导致的李一投资权益损失,李一可以要求李三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 AB 两个选项考查分公司的设立与性质。依照公司内部的统辖关系,可将公司区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公司是指依法首先设立以管辖全部公司组织的总管理机构,并以此为中心支配公司的营业活动和资金的调度。分公司是指在总公司设立后或同时所设立的受总公司支配的分支机构。公司法第 14 条第1 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

35、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据此可知:首先,关于分公司的设立,不论在何时何地,均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 A 选项错误。其次,关于分公司的性质,其不是独立的法人,与总公司之间是隶属关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 B 选项错误。C 选项考查分公司负责人的选任。负责人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泛指对公司经营管理负有职责的自然人。根据现代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治理理念,法律并未强制规定负责人必须由股东担任,负责人的选任属于公司自治事项,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由其他符合负责人选任条件的人担任。C 项错误。D 选项考查子公司的性质。依照公司之间的控制与从属关系

36、,可将公司区分为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的资本并能直接或间接支配他公司或享有一定程度的统一指挥权的公司,又称为控股公司。子公司是指被他公司参与资本并受他公司控制或指挥的公司。公司法第 14 条第 2 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据此可知,子公司在性质上与母公司相互独立,是独立的法人,依法独立承担责任。D 选项正确。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通过签订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主要有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公司法第 175 条规定了公司分立时的通知义务,即“公司应当自作

37、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所以 A 项正确,不应入选。第 176 条规定了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继问题,该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 C 正确,不应人选。选项 D 中,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符合第 176 条但书部分,因此,D 选项也是正确的,不应人选。选项 B 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分立的法律规定,因此,本题选 B。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冒名股东,是指冒名者以虚拟人(如死人或者虚构者)的名义,或者盗用真实人的名义向公司出资并注册登

38、记。本题中,王大伟出资,并且在王小伟不知情的前提下,将其登记为股东的行为,符合了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注册登记的特征,实质为冒名股东。冒名股东的主要法律特征有两点:第一,客观上,冒名者实际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并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但被冒名者既无出资之意,也无经营之实,而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文件等却将其列明为股东。第二,主观上,被冒名者没有出资设立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的意思表示,也无与公司其他股东设立公司的合意,且根本不知情。这是冒名股东与隐名、挂名股东存在的重大区别,即被冒名者与冒名者之间根本没有合作或者借名之合意。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直接对冒名登

39、记行为进行规范的条文只有公司法解释(三)第 28 条,该条规定:“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债权人只能要求王大伟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无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 D 选项错误。ABC 三个选项实质上是考查股东资格的认定,考生容易将冒名股东与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相混淆。关于隐名股东,公司法解释(三)第 24 条第 1 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

40、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该款实质表明公司法承认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显名股东),即若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协商一致,从形式上看,名义出资人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即允许“代名”行为,股权代持协议有效。本题中,王大伟在王小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后者身份证将其登记为股东的行为不是代名行为,而是冒名行为,因为二者之间并无合作或借名的合意。王大伟不是隐名股东,而是冒名股东。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 28 条规定,该冒名行为无效,实际出资人王大伟是公

41、司股东,故 BC 项错误,本题当选 A。很多考生误选 B,他们根据 公司法第 32 条第 2 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认为王小伟是股东,但需注意的是,股东名册对于股东资格的认定仅具有证权效力,而无设权效力,只有在无相反证据予以推翻时,股东名册的记载才具有一定推定效力。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实质上是考查公司章程对于股东资格继承规定的自治性与优先适用性。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当股东死亡后,其股权当然可以继承,但应当注意的是,股权并非一种纯粹的财产权利,该种财产权利与股东地位和身份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股权的继承也可能受到一定限制,法律往往允许公

42、司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予以限制。公司法第 75 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首先,若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其次,由原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主张继承股东资格;最后,公司章程优先适用。法律赋予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规定优先适用的特权,即公司章程如果对股东资格继承条件有特别规定的,优先适用公司章程。本题中,如果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A 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C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D选项

43、说法正确,不当选。B 选项中,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该部分正确。董事长是公司执行机构董事会的负责人,这个职位具有强烈的人身权利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董事长职位”,该部分错误。因此 B 选项错误,当选。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选项考查出资证明书的签发时间。 公司法第 31 条第 1 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可见,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的时间在“公司成立后”。公司法第 7 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可见,公司应该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后向股

44、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而非在股东认缴出资之后,A 选项说法错误。C 选项考查出资证明书的必要记载事项。公司法 第 31 条第 2 款规定了公司签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的 5 项必要记载事项,即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公司签发给严某的出资证明书仅需载明严某自己的姓名与缴纳的出资额,不需要记载其他股东的姓名及出资额。因此,C 选项错误。D 选项考查出资证明书的性质。有价证券是指表示民事权利,代表一定财产性权益且行使权利以持有证券为必要的证券。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表一定权利,例如债权、股权、物权等,是证券的一种。第二,

45、具有权证一体性。即有价证券是权利与证券的结合体,行使权利离不开证券,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与文书结合在一起。第三,具有流通性。例如汇票、本票、支票等。出资证明书则是证明股东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件。首先,它本身与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并无直接的密切的关系,仅记载一定的法律事实,起证明作用,不符合有价证券权证一体的特征。其次,不具有流通性。公司法第 73 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可见,出资证明书不具有流通性。且股权的转让不以出资证明书的存在为必要。因此,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证书,而非有价证券。D 选项错误。B 选项考查出资证明书与股东资

46、格的关系。依据公司法规定可知,股东资格的取得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二是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被记载在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前者是取得股东资格的实质要求:后者是对确认股东资格的形式要求。从实质上考查,股东资格的取得必然基于股东的投资,因此对股东资格的认定首先要看股东是否实际向公司投人资金。股东所享有的股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出资证明书虽是证明股东资格的法律文书之一,但不设定股东资格。本题中,若严某已经实际出资,即使出资证明书被遗失其也并不丧失股东资格。B 选项说法正确,本题当选 B。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考生对

47、于公司法解释(二)的灵活运用能力。公司法解释(二 )第 2 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由此可知,只有在法院判决解散公司之后,才能自行组织清算或者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本题中,张某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不能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A 选项错误。公司法解释(二) 第 3 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

48、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由此可知,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B 选项正确。公司法解释(二) 第 4 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由此可知,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以公司为被告,可同时将其他股东列为第三人,而不能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原告,只有其他股东亲自申请,才可能以共同

49、原告身份参加诉讼。本题中,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不能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原告,C 选项错误。公司法解释(二) 第 6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本题中,D 选项说法错误。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考生需要注意,随着公司法取消了验资的规定,公司法解释(三)第 12 条也作了相应修改。公司法解释(三)第 12 条规定了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 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据此,选项 A 中,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的行为不属于上述四种抽逃出资行为的任何一种,A 选项错误。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执行董事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 37 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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