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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25 题)(A)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B)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C)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D)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

2、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5 年卷三第 25 题 )(A)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 50 元人民币(C)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D)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3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 年 4 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4 年卷三第 26 题)(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

3、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4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 4 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2013 年卷三第 25 题)(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5 某经营高档餐饮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最近四年来,因受市场影响,公司业绩逐年下滑,各董事间又长期不和,公司经营管理几近瘫痪。股东张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4、(2014 年卷三第 28 题)(A)可同时提起清算公司的诉讼(B)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C)可将其他股东列为共同被告(D)如法院就解散公司诉讼作出判决,仅对公司具有法律拘束力6 唐宁是沃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董事之一,持有公司 15的股份。因公司未能上市,唐宁对沃运公司的发展前景担忧,欲将所持股份转让。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29 题)(A)唐宁可要求沃运公司收购其股权(B)唐宁可以不经其他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其股份(C)若章程禁止发起人转让股份,则唐宁的股份不得转让(D)若唐宁出让其股份,其他发起人可依法主张优先购买权7 2010 年 5 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

5、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 年 6 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30 题 )(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8 甲公司开具一张金额 50 万元的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银行。乙公司收到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第 32题)(A)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后即退出票据

6、关系(B)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包括乙公司和丙银行,但不包括甲公司(C)乙公司背书转让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D)如甲公司在出票时于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则乙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依然有效,但持票人不得向甲行使追索权9 甲公司将其财产向乙保险公司投保。因甲公司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乙公司依甲公司指示将保险单直接交给银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卷三第 34 题)(A)因保险单未送达甲公司,保险合同不成立(B)如保险单与投保单内容不一致,则应以投保单为准(C)乙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成立(D)如甲公司未缴纳保险费,则保险合同不成立10 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

7、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34 题)(A)因甲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对甲可主张违约责任(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C)保险公司即使不解除保险合同,仍有权拒绝乙的保险金请求(D)保险公司虽可不必支付保险金,但须退还保险费11 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 5000 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 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 3

8、 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 4000 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险金 5000 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第 34 题)(A)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全额支付保险金 5000 元,且不得向李四求偿(B)保险公司仅应当承担 4000 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求偿(C)因张三免除了李四 1000 元的债务,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D)保险公司应当全额支付 5000 元保险金,再向李四求偿12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33 题)(A)船舶买卖时,船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

9、受人时移转(B)船舶建造完成后,须办理船舶所有权的登记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C)船舶不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D)船舶所有权不能由自然人继承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甲、乙、丙设立一有限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下列哪些约定是合法的?(2013年卷三第 68 题)(A)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B)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C)甲、乙、丙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D)由董事会直接决定其他人经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14 钱某为益扬有限公司的董事,赵某为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为钱

10、某、赵某支出的下列哪些费用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2015 年卷三第 68 题)(A)钱某的年薪(B)钱某的董事责任保险费(C)赵某的差旅费(D)赵某的社会保险费15 关于公司的财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三第 71 题)(A)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公司须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自行审计(B)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则在提取本年度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C)公司可用其资本公积金来弥补公司的亏损(D)公司可将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但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16 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

11、比例为 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三第 68 题)(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17 甲、乙、丙于 2010 年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三人均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2013 年 3 月 1 日,甲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 月 5 日,丁因不知情找到甲商谈一笔生意。甲以合伙人身份与丁签订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三第 71 题)(A)因丁不知情,故该合

12、同有效,对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B)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除名(C)乙与丙可以甲丧失行为能力为由,一致决议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D)如甲因丧失行为能力而退伙,其退伙时间为其无行为能力判决的生效时间18 灏德投资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专门从事新能源开发方面的风险投资。甲公司是灏德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乙和丙是普通合伙人。关于合伙协议的约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72 题)(A)甲公司派驻灏德投资的员工不领取报酬,其劳务折抵 10的出资(B)甲公司不得与其他公司合作从事新能源方面的风险投资(C)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资中的份额设定质权(D)甲公司不得将自己在灏德投

13、资中的份额转让给他人19 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2012 年卷三第 71 题)(A)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B)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C)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D)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20 法院受理了利捷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甲发现,利捷公司与翰扬公司之

14、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73 题)(A)翰扬公司的某一项债权有房产抵押,可在破产受理后行使抵押权(B)翰扬公司与利捷公司有一合同未履行完毕,甲可解除该合同(C)翰扬公司曾租给利捷公司的一套设备被损毁,侵权人之前向利捷公司支付了赔偿金。翰扬公司不能主张取回该笔赔偿金(D)茹洁公司对利捷公司负有债务,在破产受理后茹洁公司受让了翰扬公司的一项债权,因此茹洁公司无需再向利捷公司履行等额的债务21 A 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申请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关于破产债权的申报,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5 年卷三第 73 题)(A)甲对 A 公

15、司的债权虽未到期,仍可以申报(B)乙对 A 公司的债权因附有条件,故不能申报(C)丙对 A 公司的债权虽然诉讼未决,但丙仍可以申报(D)职工丁对 A 公司的伤残补助请求权,应予以申报22 潇湘公司为支付货款向楚天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 2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银行为甲银行。潇湘公司收到楚天公司货物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立即通知甲银行停止付款。另外,楚天公司尚欠甲银行贷款 30 万元未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1 年卷三第 74 题)(A)该汇票须经甲银行承兑后才发生付款效力(B)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原理,甲银行不得以楚天公司尚欠其贷款未还为由拒绝付款(C)如甲银行在接到潇湘公司通知后仍向楚

16、天公司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甲银行应承担责任(D)潇湘公司有权以货物质量瑕疵为由请求甲银行停止付款23 吉达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其已获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嘉豪公司资本雄厚,看中了该地块的潜在市场价值,经过细致财务分析后,拟在证券市场上对吉达公司进行收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 年卷三第 75 题)(A)若收购成功,吉达公司即丧失上市资格(B)若收购失败,嘉豪公司仍有权继续购买吉达公司的股份(C)嘉豪公司若采用要约收购则不得再与吉达公司的大股东协议购买其股份(D)待嘉豪公司持有吉达公司已发行股份 30时,应向其全体股东发出不得变更的收购要约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

17、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91-100 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23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约定乙以其所有房屋的使用权出资,企业的财务由甲负责。2015 年 4 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 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 400 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同时,乙自己也将上述房屋以 600 万元变卖并过户给丁,房款全部用来炒股。至 6 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请回答下列各题:24 关于甲、乙将 400 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下列说法

18、正确的是:(2015年卷三第 92 题)(A)属于无权处分行为(B)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C)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D)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25 关于乙将房屋出卖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5 年卷三第 93 题)(A)构成无权处分行为(B)丁取得该房屋所有权(C)丁无权要求合伙企业搬出该房屋(D)乙对合伙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26 假设丙有继承人戊,则就戊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5 年卷三第 94 题)(A)自丙死亡之时起,戊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B)因合伙企业账面上已处于亏损状态,戊可要求解散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C)

19、就甲委托投资股市而失败的行为,戊可直接向甲主张赔偿(D)就乙出卖房屋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戊可直接向乙主张赔偿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B 错误。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因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 C 错误。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 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的规定。选项

20、D 正确。公司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知识模块】 公司法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公司法以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中都将公司章程列为公司设立登记的必备性文件,且须满足法定的必要条款,并经过特别的公司章程制订与通过程序。因此不能以设立协议来替代公司章程的制订。选项 B 正确。2014 年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原法第五十九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选项 C 正确。个人姓名可以作为公司名称。选项 D 正确。我国对企业的住所选址没有禁止性规定。【知识模块】 公司法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B

21、 当选。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董事长等高管身份不属于继承范围。选项 A、C、D 错误。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条件作出规定,也可以直接规定禁止继承股东资格。在公司章程未作特别规定时,原股东的继承人可以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知识模块】 公司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C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

22、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因为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的职权,在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则依照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确定执行董事的职权。根据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因此,公司执行董事刘某有权决定聘任公司经理。选项 A、D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因此,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与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只能由公司股东会的确定,执行董事无权确定。选项

23、B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但刘某本人在涉及自己转让行为效力的表决中无投票权。【知识模块】 公司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二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24、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选项 B 正确。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选项 C 错误。根据 公司法解释(二)第四条第一、二款,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选项 D 错误。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六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关于解散公司诉讼作出的判决,对公司全体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知识模块

25、】 公司法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本题中,股东唐某只是对公司的前景堪忧,但是并没有出现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情况。选项B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沃运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唐宁转让股份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选项 C 错

26、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根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股份公司的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27、的股权转让作出限制,但是唐某是沃运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之一,且题目中也未出现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情况。选项 D 错误。根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沃运公司作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知识模块】 公司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

28、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 B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据此可知,清算以解散为前提,而贾某的退伙不会导致该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无须清算。选项 C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选项 D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29、关系。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当事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的票据义务是票据关系的内容。乙公司在票据上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乙公司需依自己在票据上的签章按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承担相应的票据义务。因此,乙公司没有退出票据关系。选项 B 错误。根据票据法第四条第三款,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因此,在票据上签章的人都属于票据债务人,应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丁公司的票据债务人也应包括出票人甲公司。选项 C 正确。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因此,乙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的效力。

30、选项 D 错误。根据 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因此,如果出票人甲公司出票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的行为无效。【知识模块】 票据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 A 错误、选项 C 正确。根据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因此,保险合

31、同并非书面要式合同,保险单仅仅是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签发保险单并非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故保险单未送达甲公司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选项 B 错误。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投保单与保险单效力没有孰高孰低之分。选项 D 错误。根据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因此,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合同义务,并不是保险合同的成立要件。【知识模块】 保

32、险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不属于违约。选项 B 正确。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曰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题中,甲未尽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乙可以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解除合同。选项 C 错误。根据保险法解释(二)第八条,保险人未行使合同解除权,

33、直接以存在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情形为由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就拒绝赔偿事宜及保险合同存续另行达成一致的情况除外。选项 D错误。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五款,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本题中,甲属于故意未告知其做过手术的事实。保险人无需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也不必退还保险费。【知识模块】 保险法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

34、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保险公司在向张三支付保险金之后,取得向李四进行追偿的权利。选项 B 正确。选项 C、D 错误。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张三放弃了对第三者李四的部分赔偿请求权,那么保险人在此部分内免责。故保险公司仅应承担 4000 元保险金的赔付责任,且有权向李四追偿。【知识模块】 保险法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物权法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35、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因此,船舶的所有权自交付给买受人时转移。选项 B 错误。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海商法第九条第一款,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船舶建造完成后权利人即取得所有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 C 错误。根据海商法第十条,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船舶的所有权可以以共同共有存在。选项 D 错误。船舶所有权可以由

36、自然人继承。【知识模块】 海商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公司章程可以对红利分配比例做出特定规定。选项 B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

37、下列职权:(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因此,董事会直接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事宜符合法律规定。选项 C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 D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涉及公司新增资本、引入新股东的事项必须由股东会决定,公司章程不得另行规定。【知识模块】 公司法14 【正确答案】

38、 A,B【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因此,钱某的年薪,应由股东会批准决定。选项 B 正确。钱某的董事责任保险费,也属于董事报酬的组成部分,应经股东会批准决定。选项C 错误,赵某的差旅费是其履行职务工作产生的费用,应根据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报销,而不作为赵某的报酬。选项 D 错误。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该部分费用不计入员工报酬。【知识模块】 公司法1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

39、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因此,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须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选项 B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二款,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选项 C 错误。根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选项 D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知识模

40、块】 公司法1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根据本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本题中,董事张某任期内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因此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张某无需履行

41、董事职责。选项 C 正确。董事长应由股东选举。方圆公司作为富圆公司的股东,有权选举富圆公司董事长,也可以派人担任董事长。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股东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知识模块】 公司法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甲因不具有行为能力,其实施的合同行为无法律效力。选项 B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

42、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因此,合伙企业无理由以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对甲除名。选项C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43、,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因此,甲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其当然退伙。如果乙与丙达成一致,可以将甲转为有限合伙人。选项 D 存在争议。如甲因丧失行为能力且未转为有限合伙人而退伙,其退伙时间法律未有明确规定。有意见认为其退伙时间为其无行为能力判决的生效时间,也有意见认为其退伙时间应以其无法转为有限合伙人之时。【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

44、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因此,甲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折抵出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选项 C 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 第七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合伙协议可以禁止有限合伙人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出质。选项 D 错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

45、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合伙协议不能限制有限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知识模块】 合伙企业法1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选项 A、选项 B、选项 C 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解释(一)解释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 )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

46、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根据破产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债务人对以自有财产设定担保物权的债权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清偿时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债权额的除外。因此,翰扬公司的某项债权有房产抵押,可以在破产受理后优先受偿,但是也应当按照破产程序申报债权,在清偿时享有优先受偿权。选项 B 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

47、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因此,翰扬公司与利捷公司有一合同未履行完毕,管理人甲可解除该合同。选项 C 正确。根据破产法解释(二) 第三十二条,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因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尚未交付给债务人,或者代偿物虽已交付给债务人但能与债务人财产予以区分的,权利人主张取回就此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金、赔偿金已经交付给债务人,或者代偿物已经交付给债务人且不能与债务人财产予以区分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

48、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二) 财产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的,因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导致权利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清偿。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没有获得相应的保险金、赔偿金、代偿物,或者保险金、赔偿物、代偿物不足以弥补其损失的部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因此,翰扬公司曾租给利捷公司的一套设备被损毁。侵权人之前所支付的赔偿金毁损、灭失发生在破产前,权利人不能行使取回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选项 D 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入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

49、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因此,茹洁公司在破产受理后受让了翰扬公司的债权,不得抵销,仍需要履行等额的债务。【知识模块】 企业破产法2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选项 A 正确。根据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选项 B 错误、选项 C 正确。根据本法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选项 D错误。根据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知识模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2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选项 A 说法正确。根据票据法 第三十八条,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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