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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是腾达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因个人事务,甲需要从银行贷款,于是甲操纵董事会作出以腾达公司名义为甲的个人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公司股东乙、丙、丁、戊发现了这一问题,发表了以下言论,其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乙认为,公司为作为股东的甲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方式作出(B)丙认为,在该决议已经作出之后,应当尽快以股东身份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法律规定的期限是 60 日(C)丁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

2、赔偿责任(D)戊认为,如果召开股东会对此事进行表决,甲也不能参加2 刘某、张某、赵某和王某四人分别出资 5 万元、8 万元、20 万元和 40 万元成立一家专营照相器材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出资。公司成立后运营期间,李某以现金 5 万元人股,并被公司聘为总经理。一次,法院在对公司的财产实施强制执行中查明王某的房产仅值 20 万元。依我国公司法规定,以下处理正确的是:( )(A)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故公司成立以后,刘、张、赵、王、李五人对成立前的出资不足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B)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王某有财产时再行补足(C)王某

3、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刘、张、赵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刘、张、赵、李四人承担连带责任3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最主要的区别是:( )(A)后者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并采取股票的形式,前者则不然(B)后者必须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前者则不然(C)前者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后者则不然(D)前者的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为 50 人以下,后者则不然4 甲、乙、丙共同出资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40 万元。其中甲认缴20 万元,首期缴纳了 3 万元;乙以自己的一部小说的著作权出资,作价 10 万元;丙以一辆汽车出资,作价 10 万元。根据以上

4、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不能成立,因为首次缴纳的出资的货币部分未达到注册资本的 30(B)甲不可以分期缴纳出资(C)如公司成立后发现丙出资的汽车作价高于实际价值 5 万元,就这 5 万元差额,丙应当负责补足,甲、乙承担连带责任(D)乙不能以著作权出资5 下列关于一人公司的说法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A)一入公司既包括一入有限责任公司,也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B)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 万元,可以一次足额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C)不论是一个自然人还是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D)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

5、 甲、乙、丙、丁、戊五个自然人想要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他们五人起草了一份章程,规定的下列事项哪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A)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 30 万元,公司成立时只缴纳 3 万元,其余的于公司成立后的 2 年内缴清 (B)公司不按照股东的出资额分配红利,而是平均分配红利(C)公司股东会进行表决时不按出资比例,甲拥有 40的表决权,乙拥有 30的表决权,丙、丁、戊各拥有 10的表决权(D)公司在增加注册资本时,公司原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股权7 甲公司欠银行贷款 500 万元,现该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由乙公司对分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丙公司继承全部债权。现就该协

6、议效力的分析,哪个是正确的?( )(A)该协议有效,但只具有对内约束力,在债务承担问题上,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该协议违背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协议,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应当由乙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乙公司或者丙公司承担还款责任8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哪种意见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万元,故减资 2 万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 23 以上

7、股东通过即可(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在 30 日内公告(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9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时,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该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B)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C)该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的过半数通过(D)若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0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成员为

8、519 人(B)股东中若有国有企业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313 人(D)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1 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与其弟弟王小伟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由王小伟出面登记股东身份。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12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

9、力机构,凡公司的重大事项,均须由股东会决定。下列有关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构和常设机构(B)股东会的临时会议,须经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 13 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才可召开(C)股东会的首次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股东会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13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赵某拥有公司 25的股份,但膝下仅有一幼子,年仅 5 岁。一日,赵某忽遇车祸,抢救无效死亡,未留下任何遗嘱,家属中仅剩妻子王某和幼子。王某欲以自己和儿子

10、之名继承其夫的股东资格。公司中持有 30股份和 20股份的两名股东甲、乙以王某性格怪僻、难以相处为由拒绝王某加入公司,但不反对其子进入公司;另一持股 15的股东丙既反对王某,也反对其子继承股东资格,并承诺以双倍的价格收购王某及其子的股权;一持股 10的股东丁同意王某加入公司,但以其子年幼,不谙世事为由,拒绝其子成为股东,但又不愿意购买其子的股权。在公司章程未对此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谁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A)母子均可 (B)母可,子不可(C)母不可,子可 (D)母子均不可14 陈某想自己独资成立公司,于是向律师咨询。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不能成立一人公司,因为我国法律规

11、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在 2 人以上,50 人以下(B)陈某可以成立一人公司,且可以成立多家一人公司(C)陈某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 10 万元以上,但可以分期缴清(D)公司成立后,当陈某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时,要对公司偾务承担连带责任15 某股份有限公司有股东 80 人,注册资本 600 万元,经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决议将该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比有限责任公司高,所以直接变更就可以(C)股东人数必须减

12、至 50 人以下,注册资本可不交(D)股东人数可不变,注册资本必须减至 10 万元以下16 甲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进行分立,同时甲公司对乙公司尚有 300 万元的债务还未清偿,分立前甲公司也没有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任何书面协议,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分立,不论是派生分立还是新设分立,都需要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但不需要经过公司清算程序 (B)如果采取派生分立,即甲公司以其部分资产另设丙公司,同时原甲公司继续存在,则甲公司对于乙公司的债务仍由甲公司承担,与新分立的丙公司没有关系(C)如果采取新设分立,即将甲公司全部资产分别划归给新设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

13、则甲公司对于乙公司原有的债务,由分立后的丙、丁两家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D)甲公司分立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17 甲乙丙丁 4 人欲发起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4 个发起人分别认购了 100 万元、300 万元、400 万元和 200 万元的股份。首次出资时,甲出资了 10 万元,乙没有出资,丙出资了 80 万元,丁出资了 150 万元。请问这 4 个发起人的首次出资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起人出资义务的规定吗?( )(A)甲的首次出资额低于其认购的股份的 20,不符合法律规定(B)乙未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C) 4

14、个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符合法律规定(D)4 个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总额低于公司法 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500 万元,不符合法律规定18 下列问题应给予否定回答的是:( )(A)甲公司要减资,甲公司能否收购本公司股份(B)乙公司能否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C)丙股份公司连续 5 年盈利,但是连续 5 年应分配利润而不分配利润,股东张某能否要求丙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D)丁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决议,股东陈某在股东大会上投了反对票,陈某能否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19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根据持有公司股份 10以上股东请求,应当在 1 个月

15、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B)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C)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D)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30 日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0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 9 名。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哪些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A)会议记录记载的出席董事为 5 人,实际到会 4 人,其中一人提交了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

16、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B)会议通过了公司适当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C)会议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并由副董事长兼任经理的决议(D)会议的所有议决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21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或做法不正确的是:( )(A)某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一经通过成立公司的决议,该公司董事会就将股票交付给了已缴纳出资的认股人(B)某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和 5 个机构投资者发行了 100 万股无记名股票(C)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长秘书以及财务总监都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必须要由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2 下

17、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麒麟公司成立 3 年后,发起人刘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卖给另一发起人李丽(B)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回购本公司的股份,在 3 个月内注销(C)公司在股市上收购本公司股票一批共 3,作为奖励派发给贡献突出的员工,6 个月内转让给了职工(D)周涛向麒麟公司借款,并以其持有的麒麟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23 华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8 月20 日召开会议,于 8 月 5 日向所有记名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并同时公告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甲、乙、丙公司均系该公司的记名股

18、东,其中甲公司持有 1的股份,乙公司持有 1,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 0,8的股份,三家股东联合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要求更换公司董事王某。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作出了两项决议:(1)从房地产经营中抽回部分资金,准备向农产品开发领域投资;(2)更换了公司董事王某。会议结束后 2 个月零 5 天,公司的无记名股东张某提出,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不合法,所作决议无效。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会议通知记名股东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B)会议通知无记名股东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C)甲、乙、丙无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D)张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临时股东大会所作的决议24 北京某大型股份有限公

19、司,成立以来连续盈利。为了进行更大规模的生产,扩大公司资本,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发行了股票。该公司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将部分票面金额为 1 元的股票以每股 0,9 元的价格发行了 1000 股(B)公司将部分票面金额为 1 元的股票以每股 1,5 元的价格发行了 1000 股并将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的所得款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C)公司发行的部分股票未标明票面金额,但在票面上标明了该部分股票每股所占公司资本的比例(D)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上记载了发起人的姓名25 张三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 51的股份,同时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张三经常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公司进行交易签订合同,

20、这些合同一般是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公司的财产出售给张三或者是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进张三的个人财产。其结果导致公司严重亏损无法清偿债权人的债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张三承担连带责任(B)在公司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C)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张三赔偿公司的损失(D)在公司的董事会决定不对张三提起诉讼时,任何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都可以请求监事会对张三提起诉讼,若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的,该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张三提起诉讼26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

21、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B)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合并必须经股东会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C)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批准(D)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合并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27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律师询问他对公司享有哪些权利,刘律师作了下列解答,其中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A)股东有权查阅股东

22、会议记录(B)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向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C)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向其分配红利(D)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28 某上市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属于无效的是:( )(A)股东会作出向某普通合伙企业投资的决议(B)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对外投资达到公司净资产的 60(C)董事会作出向股东王某提供担保的决议(D)股东会召开前,由于董事会人员的疏忽,未通知股东张某,股东会作出增加生产项目的决议 29 2005 年 3 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同年 5月丙与张三达成转让协

23、议,准备将其在公司中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张三,丙向其他四个股东发出了转让出资的书面通知,其中甲、乙表示同意,戊收到通知之日起已 40 天,仍未答复是否同意转让,丁明确表示不同意转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将自己的出资份额转让给张三(B)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C)如甲和乙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当抓阄决定由谁行使优先购买权(D)如甲和乙同时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先协商,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30 对某有限责任公司出现的以下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公司连续 3 年盈利,应该向股东分配股利,但是连续 3 年不向股东王某分配股利,王某

24、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B)公司欲分立,股东张某在股东会上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会最后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张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陈某反对修改公司章程,陈某是否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D)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资格不能继承,股东杨某出车祸死亡,其子小杨是合法继承人,小杨能够继承股东资格吗31 关于上市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上市公司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B)

25、上市公司必须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C)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但是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D)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 人的,应将需表决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某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 万元,故减资 10 万元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B)股东会同意本方案的决议,经 23 以上的股东通过即可(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

26、,除了在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以外,还应在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 次(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应当满足33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司董事会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监事会也不代为召集主持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诉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B)所有类型的公司都应当有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C)公司若未设立经理,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D)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一届为 5 年,不违反 公司法规定34 以下选项中,哪些构成甲公司的解散事由?( )(A)甲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分为两部分,组建成乙、丙两家公司(B)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成为乙公

27、司的子公司(C)甲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D)甲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 10 个月35 下列哪些出资一定符合公司法关于出资形式的规定?( )(A)一名出资人以自身的销售能力出资(B)一名出资人以其拥有的著作权中的任何一种权利出资(C)一名出资人以其拥有的其他公司的股票出资(D)一名出资人以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资36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不得退股、不得抽回股本。但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发起人可以抽回股本?( )(A)募股期限届满时,发起人已缴足股款,但其社会公众股只募足公司股份总额的 65(B)发起人在发行的股款全部缴足后,因事务繁忙,共同决议将

28、创立大会的召开推迟 2 个月(C)由于受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发起人决定召开创立大会时宣布不设立公司(D)发起人在缴足股款后,得知由某证券经营机构包销的社会公众股只募足应募股份的 5037 甲、乙、丙、丁、戊为黄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转让自己的股权给自己的妹夫己,有关该股权转让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B)甲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若戊自接到甲的股权转让通知书后,满30 日仍未作表示,则视为不同意转让(C)若乙、丙、丁不同意该股权的转让,则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D)若该股权转让经股东同意,但同等条件下,乙、丙都主张优先购买权,则由转让股份时出资比例

29、较高的股东享有38 下列关于通过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B)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C)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D)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39 下列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的做法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周某兼任公司的监事(B)乙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某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委托公司董事长孙某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会会议(C)丙公司监事会对违反股东会决

30、议的董事会秘书李某提出罢免的建议(D)丁公司股东会选举公司职工易某为监事会成员40 下列关于公司董事违反公司法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A)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导致公司受到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导致公司受到严重损失,公司不承担对外责任,由作出决议的董事会承担对外责任(C)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导致公司受到严重损失,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D)董事以公司资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所得的收益,公司有权行使归入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该董事承担赔

31、偿责任41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可以行使部分股东会的职权,以下哪些不属于此类职权?( )(A)公司合并、分立(B)公司发行债券(C)公司章程制定(D)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42 甲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印刷产品的制造、加工和买卖,总资产 1200 万元,总负债 200 万元。因业务兴旺,董事会作出决定,即日起实施的以下方案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以甲公司名义投资 300 万元,与乙公司组成普通合伙企业(B)以甲公司名义向丙玩具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350 万元(C)以甲公司名义发行 150 万元公司债券(D)增加甲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43 在

3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A)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B)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因自己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公司承担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D)若公司未成立,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则由全体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4 张某为某股本总额为 1500 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经股东会和监事会同意,擅自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该公司设有监事会。下列哪些人可对张某提起诉讼?( )(A)甲

33、公司为该公司股东,3 个月前购入该公司价值 150 万元的股份(B)王某,李某,陈某三个自然人已连续 200 天合计持有该公司价值 150 万元的股份,三人联合提起诉讼(C)该公司监事会(D)该公司监事会成员刘某45 刘某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下列选项描述正确的是:( )(A)刘某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公司认为会计账簿属于商业秘密,拒绝提供查阅(B)刘某向公司要求查阅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认为刘某未提出书面要求,拒绝提供查阅(C)刘某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公司认为刘某有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查阅,但未向刘某说明理由(D)刘某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公司拒绝

34、提供查阅,刘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46 甲、乙、丙、丁四家有限责任公司遇到的下列问题应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A)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时,监事王某有事不能参加,监事会主席认为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是权利也是义务,必须列席,监事会主席的想法符合法律规定吗(B)乙公司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监事会自行进行调查,并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乙公司监事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C)丙公司监事会中有 5 名成员,监事陈某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认为只有陈某一名监事不能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遂拒绝召集会议,监事会主席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D)丁公司监事会要求公司报销自己行使职权

35、时花费的必要费用,丁厶司董事会认为监事会花费的费用应事先经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的公司不予承担,董事会的做法正确吗47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没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A)公司不能设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B)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对公司在设立时的债务和费用承担相应的责任(C)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D)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8 华丰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问题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8 月20 日召开会议,于 8 月 10 日向所有记

36、名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并同时公告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甲、乙、丙公司均系该公司的记名股东,其中甲公司持有 1的股份,乙公司持有 1,5的股份,丙公司持有 0,8的股份,三家股东联合向董事会提交了临时提案,要求更换公司董事王某。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作出了两项决议:(1)从房地产经营中抽回部分资金,准备向农产品开发领域投资;(2)更换了公司董事王某。会议结束后 2 个月零 5 天,公司的无记名股东张某提出,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不合法,所做决议无效。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会议通知记名股东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B)会议通知无记名股东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C

37、)甲、乙、丙无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D)张某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临时股东大会所作决议49 公司法中关于保护债权人利益有一系列规定,在下列的规范中,哪一个的目的主要不是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B)公司累计发行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40(C)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D)股份公司应该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50 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其实收股本总额达到人民币 10 亿元。东方公司的业绩一一向很好,但是在 2005年 5 月,由于一项

38、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其巨额亏损,亏损额达到 3,5 亿元。关于东方公司的巨额亏损,下列哪些说法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A)东方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B)东方公司可以动用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C)在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时,东方公司在经过股东会决议后,还可以动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暂停东方科技的股票上市交易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商法)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6 条第 2、3 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

39、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可见,腾达有限责任公司为作为股东的甲提供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的决议方式作出,A 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如果召开股东会对此事进行表决,中也不能参加,D 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第 22 条前两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

40、民法院撤销。根据第 16 条第 2 款的规定,本题中的决议属于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无效,所以不在股东请求法院撤销的范围内,也不适用期限的规定,B 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第 150 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甲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 选项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知识模块】 公司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31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

41、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题中,王某交付的房屋实际价额只有 20 万元,显著低于章程所定的 40 万元,那么应当由王某补足其差额,而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刘某、张某、赵某承担连带责任,由于李某是事后加入该公司的,其不必对设立时的出资不实负责。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项。【知识模块】 公司法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B、D 三项均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但 A 项是最主要的区别,因为在形式上它体现在称谓和定义中,在实质上因为 A,才会存在 B 和 D 的说法,即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等额划分才能有众多的股东,才能召开股东大会。因此 A 项是最主要的区

42、别。C 项说法错误,不选。【知识模块】 公司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26 条规定了出资的折中授权资本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过程中可以分期缴纳出资,而且首次出资额而非首次货币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20即可,所以本题中 A、B 项错误。该法第 27 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30。

43、故 D 项错误,乙可以著作权出资。这是公司法修订后的改进,旧公司法只是允许以工业产权出资。该法第 31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本条规定的就是出资人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和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出资差额负担的连带责任。所以,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公司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59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4、。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见,公司法没有规定一人股份公司,根据企业形态法定主义,一人公司不应当包括一人股份公司,故 A 项错误。法律对一人公司规定了更高的最低资本额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故 B 项错误。法律只是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而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人公司,并未一律限制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故C 项表述错误。所以,A、B、C 项错误。该法第 64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鉴于一人公司完全为一个股东控制,极易出现财

45、产混同的现象,所以公司法要求股东对于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证明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则推定为公司的财产不独立,并苛责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 D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公司法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选项中各股东首次出资 3 万元,低于注册资本 30 万元的 20,违反了公司法第 26 条的规定,是应选项。公司法第 35 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依据该条规定,B 选项和 D选项中的内容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不

46、是应选项。公司法第 43 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该条规定,C 选项中的事项不违反法律,所以也不是应选珂。由此可见,股东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比例在红利分配、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东表决权行使等方面不必然具有约束力,只要股东之间另有约定,则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也是新公司法任意性特征增强的表现所在。【知识模块】 公司法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77 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本题中,该协议仅为内部约定,并非是与债权人所定协议,故该

47、协议有效,但只具有对内约束力,在债务承担问题上,应当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A 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BCD 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知识模块】 公司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26 条第 2 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A 选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第 44 条第 2 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见,有限责任公司在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

48、必须有代表 23 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在决策时,实行的是资本多数决,而 B 选项的表述是股东人数的23,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因此,B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第 1178 条第 2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故 CD 选项的表述正确,不当选。【知识模块】 公司法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公司法第 125 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

49、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丰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此可见,选项 B 不符合该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知识模块】 公司法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 45 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313 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为 519 人,故 A 选项不正确。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仅仅股东中有国有企业的不要求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故 B 选项不正确。公司法中已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39 人的特殊规定删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适用该法第 45 条的规定,即为 3一 13 人,故 C 选项正确。公司法第 13 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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