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26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张某居住于 A 市,系 70 岁老人,向其儿子追讨赡养费,其三个儿子分别居住于B、C、D 市。张某起诉后,法院进行了先予执行,以下可能存在的情形是?(A)该案可由 A 市法院管辖(B)法院依职权采取了先予执行措施(C)张某申请先予执行,没有提供担保(D)法院必须经过开庭审理程序才能进行先予执行2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法院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
2、式,诉讼和解是当事人对自尸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B)法院调解和诉讼和解都没有严格的程序要求(C)经过诉讼和解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D)诉讼和解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和法院3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简易程序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和记录(B)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为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审理期限(C)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 10 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D)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 7 日4 关于案外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3、A)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外人李某申请再审成立,在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时,人民法院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B)案外人张某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其对法院的判决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仅审理其对原判决提出异议部分的合法性,并应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或者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C)在 B 选项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的,可以告知案外人以及原审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解决相关争议(D)案外人胡某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5 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采取的下列措
4、施错误的有哪些?(A)二审中,法院发现一审判决遗漏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B)共同诉讼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在二审中要求参加诉讼,人民法院依照自愿原则就案件进行了调解,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C)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D)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上诉后,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审6 甲诉乙侵权一案由 B 区人民法院一审,A 市中级人
5、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乙提出确实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遂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起再审。下列说法正确是?(A)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B)原则上只能在乙申请再审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C)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D)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的执行7 甲、乙系夫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因车祸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乙长期对甲实施虐待,甲的父母可依法将自己变更为甲的法定代理人后,代理甲起诉离婚(B)甲、乙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甲未经乙的同意,以自己的名义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乙无须起诉离
6、婚,可仅仅就甲出卖房屋的行为起诉甲,请求甲对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甲的父亲生病无钱医治,甲的兄弟姐妹商量后决定甲出 1 万元,但甲的妻子乙(夫妻财产由乙掌管) 坚决不同意。甲无需起诉离婚,可仅起诉请求分割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D)甲、乙系表兄妹,结婚后一直感情不和,甲起诉离婚。根据 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当判决宣告甲、乙婚姻无效8 周某和乔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未办理公证手续。乔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侍奉公婆,照顾孩子。周某在外地经商期间,与孙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乔某知道后起诉离婚,乔某的哪些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因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协
7、议未办理公证手续,请求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B)因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请求周某予以经济补偿(C)因离婚后无住房,生活困难,请求周某予以适当帮助(D)请求周某和孙某对精神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 甲、乙签订了买卖电脑的合同,约定由甲提供 500 台电脑,乙支付价款 20 万元。甲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电脑,乙拒绝支付价款,于是甲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是正确的?(A)如果债务人乙下落不明,不适用督促程序(B)如果向债务人乙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乙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C)如果债务人乙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发出支付令异议的人民法院起诉求确认该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
8、影响(D)如果债务人乙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终结督促程序10 下列关于判决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法院审理案件可以就其中一部分已经清楚的事实作出先行判决(B)上诉期间不在判决书上写明,而应由人民法院宣判时口头告知(C)判决书出现笔误的,由人民法院重新作出新的判决书(D)判决书一定要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11 下列甲的遗嘱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有哪些?( )(A)甲突发心脏病,在两个同事的见证下口述了一份遗嘱。甲经抢救后脱离危险,半年后,甲在办公室再次因心脏病发作去世。经查,除了前述口头遗嘱外,甲没有订立其他遗嘱(B)
9、甲订立的遗嘱言明乙可继承自己 100 万元遗产(对此,乙可举证证明)。乙将该遗嘱篡改为“ 乙继承 500 万元”(C)甲订立的唯一一份自书遗嘱规定,个人全部财产由 18 岁的大儿子乙继承,15 岁的二儿子丙不得继承。6 年后,甲死亡,均已参加工作的乙、丙就甲的 500 万元遗产的继承发生争执(D)已婚的乙谎称自己单身,表示若甲订立遗嘱将一半的遗产给自己就和甲结婚。不知情的甲订立遗嘱,称自己死后一半的遗产归乙所有12 甲下落不明,甲的妻子乙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于 2012 年 3 月 1 日受理该案。甲的父亲丙因一直反对宣告甲死亡,一病不起,于 2012 年 12 月 1 日死亡(除甲、乙、丁外
10、无其他亲人),留有遗产 30 万元。甲、乙婚后生一子丁。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因丙不同意宣告甲死亡,法院不应受理乙的申请(B)丙死亡时,丁可以代位继承人身份参与继承(C)丙死亡时,若乙曾对丙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乙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若法院宣告甲死亡,对于丙的 30 万元遗产,丁可分得 15 万元13 下列关于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A)二者的法律属性相同,都是司法对仲裁进行监督的具体体现(B)二者的程序中,都可以通过重新仲裁的制度来弥补仲裁裁决的错误,以维护仲裁的权威,促进纠纷的快速解决(C)二者管辖的法院不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
11、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D)二者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2 年内14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关系,处理正确的有哪些?(A)甲、乙双方当事人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与该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当向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签订了仲裁协议,因此,未予以受理(B)甲、乙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就此达成书面约定,将该纠纷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
12、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没有理会仲裁协议受理了该纠纷案件。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其请求(C)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签订仲裁协议。后甲方对该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执。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D)甲、乙双方就合同纠纷进行了仲裁甲方胜诉。在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乙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所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5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美国公民甲创作的小说举全村之力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B)美国
13、乙公司出版的花花公子杂志被中国的某公司擅自复制 1 万份并准备出售,乙无权请求中国主管机关予以保护(C)中国历史学家丙确证了一个唐代的历史事实,并撰写了相关论文。未经丙的同意,作家韩某在阅读了丙撰写的论文后,以该事实为素材创作了小说贵妃夜奔并出版。韩某的行为侵犯了丙的著作权(D)中国业务推销员丁将收集的客户电话号码按姓氏笔画汇编成册,大唐公司擅自将该电话号码簿复制 200 份,交给公司的员工在推销中使用。大唐公司侵犯了丁的著作权16 甲的下列行为中,哪些行为构成对乙的著作权的侵犯?( )(A)甲未经乙同意,将乙创作并赠与自己的小说 (事前已经发表)原稿予以公开展览(B)甲商场将乙电视台创作并广
14、播的电视剧节目接到商场展示的待售电视机上(C)甲购买盗版书商出版的乙创作的小说并阅读(D)乙公司享有某软件著作权,丙书店销售该盗版软件,甲公司不知而购买并安装使用17 甲公司和乙公司就合同纠纷一案向 A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A 市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到期债务 1100 万元。裁决生效后,乙公司拒不履行该裁决所确定的债务,甲公司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而此时,乙公司则向该人民法院提出,该仲裁裁决所适用的法律有错误,不应予以执行。下列相关说法错误的是?(A)对于乙公司提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由一名审判员进行审查(B)若乙公司申请不予执行的理由成立,则
15、人民法院应作出不予执行的判决(C)若人民法院认为乙公司申请不予执行的理由成立,其可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D)若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则两公司只能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 甲创作歌剧大海,乙经过甲的允许改编成歌曲大海,丙经过允许演唱了歌曲大海,丁经过允许将丙演唱的大海制作成 DVD。戊咖啡厅购买正版大海DVD 后,未经任何人允许,在营业时间于咖啡厅播放购买的大海DVD 光碟。下列关于戊的行为侵犯了谁的著作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侵犯了丁的表演权(B)侵犯了丙的表演权(C)侵犯了乙的表演权(D)侵犯了甲的表演权19 甲创作了一幅油画冰冰出浴图,尚未发表,甲即将该画的原件以 5
16、000 元的价格出卖给乙(未作其他约定)。乙取得该画后,将该画送到美术馆进行了展览。丙药厂(未经甲同意) 向乙支付了 10 万元后,将该画用作丙药厂生产的药品的平面广告,贴遍中国的大街小巷。甲死亡后,甲生前创作的作品价格大幅上涨,乙通过拍卖将该画的原件以 5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丁。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将该画送到美术馆进行展览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发表权(B)乙将该画送到美术馆进行展览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展览权(C)乙将该画提供给丙药厂做平面广告的行为侵犯甲的展览权(D)甲死亡后,对乙拍卖所得的 500 万元,甲的继承人有权请求提取一定比例的数额20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拍摄了数百幅
17、裸体艺术照片。经过乙的同意,甲精选其中的 199 幅,编辑成生命的礼赞画册交由丙出版社发行。由于生命的礼赞对照片的选择精当,体系编排独特,一时洛阳纸贵。丁出版社经过乙的同意(未经甲的同意),原样印制了 5000 册生命的礼赞在全国销售。关于丁出版社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丁侵犯了甲的肖像权(B)丁侵犯了甲的隐私权(C)丁侵犯了甲的姓名权(D)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21 以下关于二审程序的观点,错误的是?(A)按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当事人可口头提出上诉。其上诉请求记入法庭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认可,再随卷宗一并移送二审法院(B)二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不受当事人上诉范围的限制,尤其在一审判决
18、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C)在二审中,因一方当事人提出新证据而使案件发回重审的,相对方无权要求新证据的提出方负担由此而增加的差旅费、误工费(D)当事人需在二审提供新证据的,均应在开庭审理时提出22 甲公司摄制了电影心术,公映后获得广泛好评。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将心术制作成 DVD 出版发行。丙公司经甲公司和乙公司授权,将心术上传到网络上供网民付费下载观看,丙公司为此设置了相应的技术措施。下述A、B、C 、D 擅自实施的行为中,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有哪些?( )(A)A 购买了 1 个正版心术DVD,用于在自己经营的长途客车上放映(B) B 购买了 10 个正版心术DVD,放在自己经营的书店里用
19、于出租(C) C 避开丙公司采取的技术措施免费下载了 1 份心术和女友在电脑上欣赏(D)D 电视台未经甲公司同意,将心术作为节目播出,但 D 电视台愿意支付费用23 甲发明了某种药品,于 2010 年 3 月 1 日在美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甲又于2010 年 12 月 1 日就该药品在中国申请专利,并申请优先权。其间,乙通过独立研发,于 2010 年 10 月 1 日开发出该药品,并做好了制造的必要准备。2014 年 3 月1 日,专利局决定将专利权授予甲。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在中国申请日应确定为 2010 年 3 月 1 日(B)甲的专利的保护期为 20 年,自 2010
20、年 3 月 1 日起算(C)甲的专利的保护期为 20 年,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算(D)假设乙在甲获得专利权后制造该药品,若甲对乙主张专利侵权,乙可对甲主张先用权的抗辩23 2013 年 1 月,大同煤炭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在西安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 2013 年 8 月至 12 月之间由大同煤炭公司用运输车分三批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共 60 吨,货到汇款。同年 9 月,大同煤炭公司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首批20 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 60 万元。10 月初,市场上煤炭价格上涨,大同煤炭公司便不再发货。北京某公司因缺乏生产原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北京
21、某公司只得向平顶山某煤炭公司以高于市场价 10的价格购买煤炭 20 吨。同年 11 月底,国内煤炭价格下跌,大同煤炭公司马上一次性发货 60 吨24 如果大同煤炭公司起诉北京某公司,要求给付货款,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大同市有关人民法院(B)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C)大同市有关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D)平顶山市有关人民法院25 如果大同煤炭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北京某公司应诉答辩,后庭审中北京某公司主张起诉前双方有仲裁协议,合意由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出示了由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发来的传真。此时审理本案的人民法院应作何处理?(A)裁定传真函不是仲协议的有效形式,继续审
22、理(B)裁定驳回起诉(C)裁定终结诉讼,由当事人向平顶山市仲裁委会员申请仲裁(D)由于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又应诉答辩,视为该法院取得管辖权,故继续审理26 如果大同煤炭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合意由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裁决纠纷,作出裁决后,大同煤炭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北京某公司申请撤销该裁决,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裁定中止执行(B)裁定终结执行(C)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D)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撤销程序27
23、如果北京某公司与北京某运输公司订有运输合同,现双方就此合同产生了争议,对此争议有权管辖的法院是?(A)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B)石家庄有关人民法院(C)天津市有关人民法院(D)成都市有关人民法院28 如果受到煤炭污染的鱼塘主欲对北京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北京市有关人民法院(B)石家庄市有关人民法院(C)大同市有关人民法院(D)天津市有关人民法院28 温州 A 区的甲鞋业公司与美国的乙体育用品公司在广州市签订运动鞋出口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鞋业公司购买成品运动鞋 l 万双,甲公司应于一个月后交付货物,乙公司工作人员检验运动鞋质量合格后,应立即支付 30 万美元货款;
2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在甲公司交货时,乙公司工作人员验货后认为部分运动鞋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双方发生争议,且各执一词,分歧较大。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9l 一 94 题:29 如果当事人双方无法对仲裁协议达成补充协议,乙公司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到人民法院。则甲公司应该在何时答辩?(A)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日内提出答辩状(B)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C)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二十日内提出答辩状(D)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30 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批运动鞋成品的质量重新鉴定,此时,人民法院可以?(A)决定延期审理
25、(B)裁定延期审理(C)决定中止诉讼(D)裁定中止诉讼31 如果本案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在何种情况下,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A)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的(C)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具有应回避的情形,没有回避的(D)一审合议庭未经开庭审理就做出判决32 在下列关于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当事人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确(B)当事人双方可以对仲裁协议进行补充(C)甲公司可以请求珠海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认定(D)甲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认定32 甲
26、和乙于 2002 年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后来乙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两人便渐渐有了矛盾。2006 年 5 月,乙受公司委派出国考察 3 个月,回国后,与甲的关系更是日渐紧张,后甲无意中在乙的包中里发现了其与另一个女孩的亲密照片,两人矛盾明朗化。后 2006 年 12 月乙被公司调任法国工作三年。甲知道两人感情无法挽回,遂于 2007 年 1 月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其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请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9598 题:33 关于本案的管辖说法正确的是?(A)由乙住所地法院管辖(B)由甲与乙结婚登记所在地法院管辖(C)由甲住所地法院管辖(D)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4 假设甲起诉
27、后,在开庭审理前发现自己已怀孕 3 个月,遂撤回起诉,以下说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A)法院审查后可以准许撤回诉讼(B)若甲撤诉被法院准许之后,乙又提出离婚之诉,法院应不予受理(C)甲撤诉一个月后,在没有新案情、新理由的情况下又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法院应当受理(D)若甲发现自己怀孕后并没有撤诉,法院应当继续审理35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甲与乙离婚,双方均未上诉,一年后甲觉得一审法院对房子的归属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并且甲得知早在 2006 年 1 月公司曾发给乙一大笔奖金,但一审法院判决中没有涉及,甲想申请再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B)因该案涉及婚姻关系,
28、所以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C)接受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其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再审与否的裁定(D)法院对分割奖金的请求应当告知甲另行起诉36 假设在一审法院受理甲的离婚之诉后,乙在国外因车祸死亡,则本案应当?(A)中止诉讼(B)终结诉讼(C)缺席判决(D)驳回起诉36 甲和乙是邻居,因为琐事素来不和。8 月 14 日,两人因发生口角随即扭打起来。乙的母亲在劝架时被甲的儿子推倒。事后,甲以“脑震荡“为由,起诉要求乙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4500 元。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于 8 月 21 日向乙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并告知乙于 10 日内提交答辩状。乙因出差向法院申请顺延,经法院同
29、意延长 10 日,法院决定 9 月 11 日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中,乙以自己的母亲骨折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5000 元。本案经审理后,法院决定不当庭宣判,通知双方当事人 9 月 14 日到庭宣判,9 月 16 日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双37 有关本案诉讼期间错误的有?(A)要求乙 10 日内提交答辩状(B)法院同意乙的顺延要求,同意延长 10 日(C)法院在宣判后 2 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D)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务必在 9 月 29 目前上诉38 关于本案的反诉,正确的表述有?(A)反诉不成立(B)反诉可成立(C)本诉与反诉当然合并审理(D)反诉虽不成立,但两诉可以合
30、并审理39 关于本案的反诉,正确的表述有?(A)反诉不成立(B)反诉可成立(C)本诉与反诉当然合并审理(D)反诉虽不成立,但两诉可以合并审理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26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九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先予执行是受案法院采取的,而 A 市法院是有可能成为受案法院的,因此 A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
31、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由此,B 项错误,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由此,C 项正确,先予执行并不是必须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32、法)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开庭审理后作出。在管辖权尚未确定的情况下,不得裁定先予执行。由此,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的区别。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由此可知,调解是在法院主持下和当事人的参与下进行的,是行使审判权的方式;而诉讼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果,不涉及法院的主持。故 A 项说法正确,D 错误,本题为选错题,所以 D 项应选。诉讼和解,民事
33、诉讼法并没有相应的程序规定,更没有赋予和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但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调解制度相应的程序性要求,并赋予生效的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书以强制执行力。故 B、C 选项说法是错误的,应选。【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审判组织形式一律采用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依民诉意见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内容,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被告,用口头或者其他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判决结案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34、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宣判。”独任制不等于审判员自审自记,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时,应当由书记员担任记录。故选项 A 错误。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故选项 B 错误。根据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限制。”证据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35、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 7 日。”证据规定第 54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 10 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故 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4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审判监督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因案外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仅审理其对原判决提出异议部分的合法性
36、,并应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或者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撤销原判决相关判项的,应当告知案外人以及原审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解决相关争议。”案外人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要审查其是否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然后做出相应的处理。A选项中,只有李某是必要共同诉讼人时,才能够做出上述的处理。A 选项错误。B选项符合上述法条第 2 款的规定,B 选项正确。C 选项中,不是“可以”告知,人民法院“应当”告知案外人以及原审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解决相关争议。C 选项错误。D 选项的情形符合上述法条第 1 款关于案外人是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规定,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5 【正确答案
37、】 A,B,C【试题解析】 依民诉意见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可见,A 项错误。民诉意见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B 项情形中仅有必要共同诉讼人适用本条规定,普通共同诉讼人则不适用,故 B 项错误。民诉意见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
38、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可见,C 项错误。民诉意见 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D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
39、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故 A 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故C 项正确,D 项错误。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
40、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离婚的代理;无效婚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解释 (三)第 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 A
41、选项正确。婚姻法解释 (三)第 11 条第 2 款规定:“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婚姻法不支持婚内损害赔偿请求。就房屋的被第三人善意取得给乙造成的损失,只有在离婚时乙才有权主张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 选项错误。婚姻法解释 (三)第 4 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
42、关医疗费用的。”据此 C 选项正确。婚姻法解释 (二)第 3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同时,根据婚姻法第 10 条的规定,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甲、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甲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判决宣告婚姻无效。D 选项正确。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婚姻法解释 (三)第 7 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3、据此,该房屋为甲的个人财产。故 A 选项正确。婚姻法解释 (一)第 19 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 B 选项错误。婚姻法解释 (三)第 5 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 C 选项错误;D 选项错误。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因而,A 项正确。民诉意见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44、。”因而,B 项正确。民诉意见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但是,C 项中情形是向发出支付令异议的法院起诉,对于支付令的效力有影响。C 项错误。民诉意见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可见,D 项中法院不应当对于异议进行审查,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D 项错误。本题答案为 A、B 项。【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
45、制度1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所以,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部分事实清楚的,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A 选项正确。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第(四) 项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 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上诉期间必须在判决书写明,因此 B 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 项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46、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判决书出现笔误的,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进行补正,因此 C 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D 选项说法符合法律规定,因此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1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宣告死亡;代位继承;遗产的范围;法定继承继承法意见 第 25 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 (一)配偶;(二)父母、子女; (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的限制。”据此,甲的父亲丙反对宣告甲死亡,不影
47、响乙申请宜告甲死亡。故 A 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 第 185 条第 l 款规定:“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三个月。”据此,丙于 2012 年 12 月 1 日死亡时,公告期尚未届满,法院不可能宣告甲死亡。这样,丁就不能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丙的遗产。故B 选项错误。继承法 第 12 条规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 2012 年 12 月 1 日法院不可能宣告甲死亡,此时乙就不是丧偶儿媳,就不可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故 C 选项错
48、误。丙死亡时,甲为唯一继承人,甲继承丙 30 万元。同时,根据 婚姻法第 17条第 4 项的规定可知,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应为甲、乙夫妻共同共有。所以,甲被宣告死亡时,这 30 万元中仅 15 万元属于甲的遗产,由乙、丁继承,丁可分得 75 万元,而不是 15 万元。故 D 选项错误。1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代位继承;遗嘱继承法 第 20 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据此,第一份遗嘱(郭抗抗继承 600 万元)已经被撤销。故 A 选项错误。继承
49、法 第 27 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因此,第二份遗嘱(郭美继承 600 万元) 的遗嘱处分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 C 选项错误。综上,郭抗美的遗产 600 万元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郭抗和郭美美(代位继承),各分得 300 万元。故 B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1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都是法律所确定的人民法院对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行使司法监督权的体现,都是司法对仲裁监督的表现形式。所以,A 选项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应人选。 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在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人民法院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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