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诸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A)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B)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D)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式之诉2 某
2、人民法院审理必要共同原告杨绪、张影,以及被告李若之间的遗产继承一案,三人为他们的母亲去世后留下的 300 万美金巨额遗产各执己见,对簿公堂。关于此案诉讼标的的说法,错误的是:( )(A)本案的诉讼标的是遗产分割这一财产关系(B) 300 万美金的巨额遗产是本案诉讼请求之标的物(C)由于原告杨绪和张影是必要共同原告,因此他们的诉讼标的是相同的(D)由于 3 名当事人各自主张自己应当得到的数额是不同的,所以他们之间的诉讼标的和标的物应该各自不同,这体现在他们各自的诉讼请求里面3 王某将房子租给刘某居住,月租金 800 元,现王某因刘某拖欠了 10 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某给付 8000
3、 元房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8000 元房租(B)本案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刘某给付 8000 元房租(C)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王某与刘某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合同(D)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王某、刘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4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除原告、被告以外还可能包括下列哪种人?( )(A)指定代理人(B)法定代理人(C)委托代理人(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5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哪些人?( )(A)书记员(B)诉讼代理人(C)鉴定人、翻译人员(D)证人、见证人6 原告田大文与被告田大武因为借款发生纠纷到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过程中,田大武病故,一审法
4、院通知他的继承人田小武参加诉讼。田小武参加诉讼,提出其父田大武所做的向原告借款的自认因为不是田小武作出的,因而对田小武不发生法律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田大武的自认对田小武不发生法律效力(B)在田大武死亡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C)田小武应当作为诉讼第三人(D)如果田小武申请已进行的程序重新进行,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审理,也可以不同意重新进行7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作为共同诉讼处理?( )(A)甲驾车不慎将停在路边的乙与丙共同共有的一辆货车撞毁引起的诉讼(B)甲贸易公司借用乙服装厂的合同专用章与丙商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因贸易公司未能履行合同而
5、弓 l 起的诉讼(C)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由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后因甲公司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乙银行以甲公司为被告提起的诉讼(D)个体工商户甲将其服装店租赁给乙经营,乙在经营过程中,因拖欠丙服装厂的服装款而与丙服装厂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8 A 公司从 B 公司购得一批水泥,双方约定因为合同发生纠纷交由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买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的,必须在收到货物 7 日内向卖方提出。A 公司收到货物后,没有提起异议。然后 A 公司又将水泥卖给了 C 公司,c 公司在收到水泥后提出水泥不符合合同要求,随即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可以将 B 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入(B)如果 A
6、 公司和 B 公司之间没有仲裁协议,就可以将 B 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C)即使 A 公司和 B 公司之间没有仲裁协议,也不能将 B 公司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B 公司是否参加诉讼,由 B 公司自己决定9 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 3 间。乙趁丙长期外出之机,将 3 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必要的共同原告(B)普通的共同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10 诉讼终结将导致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权的消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7、 )(A)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消灭(B)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提起上诉,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第一审程序相同的,无须向第二审法院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C)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不消灭(D)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当然取得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权11 张明和李丽是夫妻,后两人感情不和,李丽提出离婚,两人均找人代理诉讼,请问: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是:( )(A)李强,李丽的哥哥,具有精神障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B)张玲,张明的堂姐,是受过刑事
8、处罚的人(C)刘敏,李丽的同事,是可能损害李丽利益的人(D)张山,张明的叔叔,是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入12 齐某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与赵某离婚,为避免诉讼中的尴尬局面,齐某委托王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并授权王律师为全权代理人。对于该离婚案件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律师作为全权代理入,有权代为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与进行和解(B)齐某可以在征得人民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C)齐某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甲区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D)齐某可以不出庭,因其已经委托王律师作为全权代理人13 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
9、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A)提出管辖权异议(B)提起反诉(C)提起上诉(D)部分变更诉讼请求14 马小东系 5 岁幼童,其父母长期出国在外,由祖母代为照顾。一日,马小东不慎打坏邻居贵重瓷器,其祖母不通世故,父母又不在身边,无人赔偿,邻居愤而告上法庭。法官助理联系其父母,但二人均表示公务繁忙不愿出庭。你认为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A)马小东可以自己出庭,因为他有父母为其建立的账户和财产(B)马小东的祖母可以聘请律师一起出庭(C)本案的主审法官应该指定马小东的父母之一代之出庭(D)法官审理案件当时发现原告方面无人出庭,遂缺席判决15 下列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是哪一项?(
10、 )(A)合同书。上面有被告的指纹,证明被告曾经接触过这封信(B)被告的日记,通过上面的记载,证明被告和原告曾经签订了购销合同(C)录像带,记录了原被告签订合同全过程(D)合同书,证明原告和被告曾签订了合同16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种人不能作为证人:(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D)未成年人17 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B)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C)与当事人一方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D)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二、多项
11、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法定诉讼代理权因以下客观情况的出现而消灭:( )(A)患精神病的被代理人痊愈而恢复诉讼行为能力(B)被代理人年满 16 周岁(C)法定诉讼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收养关系消灭(D)法定诉讼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19 关于委托代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所有的案件当中,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可以由代理人单独出庭诉讼(B)委托代理权的取得,由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亲自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即可(C)委托人在原来一般授权的基础上,增加某些授权,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
12、院,而撤回某些授权则只需口头告知人民法院(D)诉讼代理权变更时,当事人既可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也可口头告知人民法院20 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某申请认定其配偶丁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在丁某的近亲属中,下列哪些人能够担当丁某的代理人?( )(A)丁某的配偶刘某(B)丁某的父亲(C)丁某的母亲(D)丁某的成年儿子21 张女士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李先生离婚。诉讼中,李先生委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肖律师代为进行诉讼,李先生从国外寄交了对肖律师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履行下列哪些手续才合法有效?( )(A)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B)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
13、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C)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D)由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22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委托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不可能多于法定代理人(B)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人(C)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D)委托代理人的被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23 原告律师牛某在二审过程中申请查阅案件材料,下列材料中,牛某可以查阅的包括:( )(A)被告的答辩书(B)庭审笔录(C)鉴定结论(D)一审法院合议庭的评议笔
14、录24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B)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25 李某向王某借款 1 万元,后王某找到李某要求其归还欠款,李某称并没有向王某借过钱,双方发生争议,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提起诉讼后,王某在家中约见李某,李某承认借了钱,但宣称当初借款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王某没有证据,因此拒不还款。双方谈话经过被王
15、某藏在自己家里的录像机偷录了下来,在诉讼过程中,王某将此录像带作为证据提交法庭。由于案情复杂,经王某申请,主审官又派了一名审判员进行了大量的证据收集工作,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结合以上案情,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在本案中,王某将录像带作为证据提交法院,该录像带即成为诉讼证据(B)王某偷录的该录像带,不符合收集证据合法性原则的规定。不能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C)主审法官另派的一名审判员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D)本案中,由于录像带的内容是李某对自己借款行为的陈述,因此,该证据种类应当为“当事人陈述 ”26 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包括实体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法性,下列违背民事诉
16、讼证据程序合法性而不能作为证据的证据材料有:( )(A)以秘密方式安装窃听器材而获取的证据材料(B)某人为获取便权事实在公证人员的陪同下购买侵权产品所获得的证据(C)未经质证的证据材料(D)未经对方当事人知晓而制作的录音材料27 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个证据:陈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 1 张。该借条内容为: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 元整,1 个月内返还。2009 年 3 月 20 日。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乔生明证明,他在 2009 年 3 月 21 日听李先楚说,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 3000 元钱,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先楚说:“
17、 我在 2009 年 3 月 20 日向陈文涛借了 3000 元钱,但我在 5 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 2009 年 3 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 3000 元钱这一事实的直接证据?( )(A)陈文涛提供的借条(B)乔生明的证言(C)李先楚的陈述(D)张明的证言28 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乙与其签订了提供 200 台电视机的合同,至今没有履行,要求乙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其提交的证据是甲与乙签
18、订的一份 200 台电视机的购销合同,并且提供证人丙作证。在诉讼中,乙主张其只应当向甲提供电视机 100 台,乙提交的证据是其与甲签订的一份变更原合同的协议,同时乙主张甲提供的证人丙系甲的亲属,其证人证言不真实。结合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提交的原电视机购销合同为本证(B)乙提交的新协议是本证(C)乙提交的新协议是反证(D)乙关于甲提供的证人系甲的亲属,其证言不真实的陈述是反驳29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错误的有:( )(A)证据保全只能依当事人申请进行,人民法院不得依职权作出(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随时可以申请保全证据(C)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
19、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D)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时应有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场29 乙是 A 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 A 市甲处借了 50 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 B 市的丙。约定价款为 60 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 A 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 50 万元。请回答以下问题。30 如果甲对丙提起诉讼,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应当受理?( )(A)甲对乙的债权未到期(B)甲向 A 市的法院起诉(C)乙不愿意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对丙的到期债权(D)甲以乙的名义起诉31 假设法
20、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32 在代位权诉讼中,关于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的关系,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偾权人主张(B)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D)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33 如果甲在向丙提起诉讼前,已经向乙提起了
21、要求返还借款的诉讼,在甲对乙提起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法院对甲与丙之间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A)延期审理(B)中止该诉讼(C)终结该诉讼(D)继续诉讼,作出判决34 法院如果判决丙支付货款,那么以下何种做法是正确的?( )(A)判决丙直接将货款 60 万元交付给甲,甲扣除 50 万元及利忠后,将余下的钱支付给乙(B)判决丙直接将贷款 60 万元交付给乙,乙将 50 万元并加上利息支付给甲(C)判决丙直接将 50 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并将剩下的 10 万元货款支付给乙(D)判决丙将 50 万元及利息支付给甲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
22、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照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不同,可以将诉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确认之诉是旨在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诉讼。以请求的目的性,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给付之诉是旨在要求被告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的诉讼。变更之诉是旨在请求改变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题中,原告王大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因而是消极的确认之诉。依此,C 项正确。【知识模块】 诉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参诉讼标的,是指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因此请
23、求人民法院对之作出判决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是一种实体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就比如本案的遗产继承这一法律关系。它与诉讼的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本案诉讼标的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这 300 万美金的巨额遗产,每桩案件都会有自己的诉讼标的,正是后者决定了案件的性质,但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有标的物,因此,A 、B 项正确。必要共同诉讼的特点就在于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具有同一个诉讼标的,故 C 项正确。本案中虽然三人的诉讼请求金额不同,但是诉讼标的都是遗产继承关系;标的物都指向的是 300 万美金。因此,D 项明显锚误。【知识模块】 诉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
24、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所以,当事人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便成为法院裁判的对象。诉讼标的不同于诉讼标的物,前者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后者则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所以,本题中,王某与刘某之间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关系就是本案的诉讼标的,王某要求刘某给付房租 8000元是诉讼请求。注意,房屋租赁合同不是诉讼标的。所以,B 选项正确,AC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诉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第 1 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
25、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因此,当事人除原告,被告以外,还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当事人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五章诉讼参加人,共包括两节。第一节规定当事人,第二节规定诉讼代理人。具体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法定代表人、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可见,诉讼参加人就是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当的人。书记员属于法院的工作人员,而不是诉讼参加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证人等属于诉讼参与人,但不是诉讼参加人。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当事人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44 条规
26、定: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所以,只有 B 项的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诉讼。选项A,乙丙的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具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所以,B 项属于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53 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选项 C,乙银
27、行仅起诉被保证人甲公司,没有一并起诉保证人丙公司。所以,C 项不属于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46 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因此,D 项属于共同诉讼。所以。C 项符合题意。【知识模块】 当事人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经济审判规定第 9 条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对于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经济审判规定第 10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
28、人,作为收货方已经认可该产品质量的,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因此,本题中,B 公司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原因有两条,分别为 A、B 公司之间存在仲裁协议和 A 公司没有在异议期内提起异议,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一直是司法考试的难点,但是针对这道题只要弄明白了原告与第三人的区别,就不难得出正确的选项。原告是指为了维护自己的或自己管理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共同诉讼可以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因此在共同诉讼中只要原告一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或者是
29、同一种类就是必要共同诉讼或普通共同诉讼的原告。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结合本案,对乙、丁争议的标的物房屋属于乙、丙共同共有,乙擅自处分,侵害了丙的所有权,其参加诉讼当然不是为了支持乙、丁的诉讼请求,而是主张自己的权利,他和甲丙的诉讼标的既不是同一的又不是同种类的,而对乙、丁争议的诉讼标的物有独立的请求权,所以丙在诉讼中处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由此
30、得出A、B、D 选项错误,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诉讼终结将导致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权的消灭。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这里的诉讼终结绝对不是指整个案件的最后终结,所以 B、C 、D 项都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68 条的规定,除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所以,B 项正确。【知识模块】
31、诉讼代理人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62 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C 项正确。【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 69 条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所以本题的答案是 A 项。【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57 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
32、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马小东在父母俱在的情况下,虽然暂时由祖母抚养,但其法定代理人显然是父母二人,因此根据规定应该由法官指定马小东的父母之一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之出庭故选 C 项。A 项的错误在于马小东即使有个人财产也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不能亲自进行诉讼。关于 D 项的说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44 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本案法官助理虽然联系过马小东父母,但未经正式传票传唤,如果对被告作出缺席判决,显然侵害了被告利益故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
33、析】 物证,是指以自己的外部特征,即以其存在、形状、质量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所记载或表示的内容、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A 项符合题意。【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法院或当事人提供证词的人。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53 条的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没有直接的关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甚至无行为能力人都有可能成为证人,且证人不存在回避问题,案件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只要知晓案件的有关情况,均可作为证人。因此,本题选 C 项。【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17 【正确答案】 C【试题
34、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72 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因此,A 项正确。另外,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53 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因此,D 项正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54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 10 目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因此,B 项正确。C 项中的与当事人有亲戚关系的人如果能正确表达意志,了解案情,也是可以作证的,法律并没有因证人的亲戚身份而取消其证人资格
35、,故本题答案为 C。【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B 项错误,被代理人年满 16 周岁,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因此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他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满 18 周岁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意味着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仍应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因此,A、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1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离婚案件中,本人
36、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所以答案 A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58 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代理人需要当事人的授权,B 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 60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所以 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89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
37、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应当由该公民的近亲属为代理人。但申请人除外。所以,B、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9 条第 3 款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因此,A、B、C 项正确。【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A 项中,因委托代理人代理权来源于被代理人的授权,故其
38、诉讼权利不可能多于被代理人:而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诉讼权利是同一的。所以 A 项正确。B 项中,法定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具有类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委托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是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人,故 B 项正确。C 项中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行为能力的分类不同于民法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而诉讼行为能力只包括有诉讼行为能力和无诉讼行为能力两种,对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因此 C 项正确。D 项不应选,如果法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这时被代理的人仍是原告,即无诉讼行为能力人
39、。即使委托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也不是当事人。【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5 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合议庭的评议是秘密进行的,其内容不公开。因此,本题选 A、B、C 项。【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在我国,法定诉讼代理人是为补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诉讼行为能力的欠缺而设置的。因此 A 项正确。但法定代理人毕竞不是被代理人本人,尽管法定代理人具
40、有类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他们与当事人仍然存在区别:(1)法定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或应诉;(2)裁判针对的是当事人而不是法定代理人;(3)在诉讼中,如果法定代理人死亡,法院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继续诉讼,而不必终结诉讼。因此,B、C 项错误。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诉讼代理人的一种,因此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当事人向法院提供或者法院依法收集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资料被称为证据材料,该证据材料此时还不能认为是诉讼证据,只有该证据材料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经过审查判
41、断,采纳作为认定案件真实情况事实的材料,才能成为诉讼证据。因此在本题 A 项中,王某将录像带直接提交法院后,该录像带不能立即成为诉讼证据,只有经过法院采纳作为认定案件真实情况事实的材料后,才能成为诉讼证据,故 A 项错误,当选。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第 68 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本条的含义是当事人制作录音、录像资料这类证据时,不得采用法律规定禁止的在他人住所安装窃听器或者摄像探头进行偷录偷拍。如果当事人采用秘密的方式录制录音、录像资料虽然没有经过他人许可,但是录制的内容并未时他人隐私权进行侵犯的,并不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取得的
42、录音、录像资料具有合法性。因此,王某偷录的录像带具有合法性,可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故 B 项错误,当选。在我国,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个人以上共同进行,不得由一名审判员或者书记员前去调查,也不得由具有法定应当回避情形而未回避的法官进行调查,因此在本案中,主审法官派一名审判员进行证据收集工作违反了法定程序,不符合合法性原则,由此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审理案件采纳的依据,故 C 项错误,当选。录音带、录像带或者电脑所储存的数据资料等,由手需要借助于一定的仪器才能使用,所以都应当归为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不能因为其内容是有关人员的陈述就认为其为当事人陈述,故 D 项错误,当选。因此,本题的答
43、案为A、B、C、D 项。【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2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A 项不合法,因为取得的方式是国家禁止的; C 项不合法,因为程序不合法,未经质证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证据;答案 B、D 项中证据的取得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2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或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本题中,、 、三项证据均能直接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过 3000 元钱的事实。所以选项 A、B、C 项均是正确的。而张明的证言,只能证明李先楚
44、借过钱,至于该钱是从谁人手中借得,并没有指明,所以张明的证言是间接证据选项 D 项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2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在本案中,甲提出其与乙签订了电视机购销合同,因此,甲对他所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甲提交的原购销合同作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构成本证,故 A 项正确,当选。乙主张其与甲的购销合同已经变更,他提交的变更原合同的协议是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构成本证。同时乙提出的此项证据又是对甲的本证的反驳,因此,乙提交的该项协议也构成反证,同一证据既是本证也是反证。由此,B、 C 两项都正确,当选。本案中,乙关于甲提供的证人的证言不真实的陈述,并不是独立的证
45、据,只是对对方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提出抗辩与驳斥,因此乙的此项陈述构成反驳,但不是反证。因此,本题的答案为 A、B 、C、D 项。【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2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81 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中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所以。A 项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23 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8l 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 7 日。当事人中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所
46、以,B、C 项错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24 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要求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到场。所以,D 项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知识模块】 当事人3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 一)第 11 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 73 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
47、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以 A 项符合题意。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所以 C 项不合题意。合同法解释(一)第 14 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 73 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是以次债务人为被告直接提起诉讼。应当向次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B 项符合题意。代位权的行使。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所以 D 项符合题意。【知识模块】 当事人3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
48、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乙在甲对丙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知识模块】 当事人3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 18 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所以,A 、B 项正确。根据合同法解释(一) 第 19 条规定,在代位
49、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所以,C 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 17 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3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50 条第(5)项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讼。合同法解释(一)第 15 条第 2 款规定: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所以,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3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 20 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所以。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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