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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9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9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张某起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关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问题存在较大分歧,经过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医院对此提出异议,要求鉴定人出庭,并申请某医学院主任医师林某出庭。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诉讼中的专业问题,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也可以申请鉴定(B)本案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但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除外,否则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支付费用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

2、鉴定费用(C)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通知林教授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或者对专业问题提出意见(D)本案中林教授出庭的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2 丙将自己所有的一头耕牛借给甲,甲称这头耕牛为自己所有,将其卖给了乙,乙付款后,甲拒不交付,乙起诉甲,要求交付耕牛,在诉讼中,丙主张耕牛归自己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法院主动通知参加诉讼(B)丙参加诉讼后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C)丙参加诉讼后,经传票传唤拒不出庭,法院应当按照丙撤诉处理(D)丙参加诉讼后,甲乙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起诉,法院应当驳回丙的起诉3 关于证据的理论分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3、)(A)张某损毁某书店的工具书,书店老板起诉要求赔偿,提供的被损毁的图书证明损害后果,该图书是直接证据(B)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是间接证据(C)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提供的证言是间接证据(D)一个客观且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4 关于当事人资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是有关当事人资格的概念(B)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资格,与具体的诉讼没有直接的联系;而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资格,与具体的诉讼有关(C)就民事诉讼而言,只能以当事人是否是诉讼所要解决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适

4、格的标准(D)就法人而言,诉讼权利能力不因法人的具体性质与经营范围而有不同5 甲某与乙某系大学同学,共同承租丙某的一套一居室住房。因为该房屋电路老化引起火灾,致使甲某与乙某各自的部分财产被烧毁,就损失赔偿问题,甲某、乙某与丙某多次协商未果。甲某诉至区法院要求丙某赔偿。在本案诉讼中,下列关于乙某的诉讼地位,哪一个是正确的?( )(A)必要共同原告(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普通共同原告6 甲某与乙某一同外出,途经某地时,甲某与因丙公司公务出差的丁某发生冲突,乙某见甲某与丁某发生激烈的争吵并厮打,即上前帮助甲某,丁某被甲某与乙某打伤。丁某诉至法院要求甲某赔偿。下列关于

5、本案所涉及人员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乙某应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因为乙某与甲某共同实施了对丁某的侵权行为(B)丙公司是本案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为丁某是在为丙公司出差过程中被打伤(C)乙某不应作为本案的被告,因为是甲某与丁某先发生争吵并厮打(D)丙公司是本案的证人,因为其需要为丁某为其公务出差作证7 陈某经营一家丽人服装店,其为业主,因父亲生病需人照顾,陈某将服装店委托孙某代为经营。宋某在丽人服装店买的一件服装存在质量问题,与孙某发生争议。关于本案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下列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可以选择陈某或者孙某作为单一被告(B)陈某作为被告,孙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6、人(C)孙某作为被告,陈某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陈某与孙某作为共同被告8 孙某开设餐馆并领取营业执照,为父亲筹集住院手术费用,孙某将餐馆转让给章某,但工商手续未变更。顾客刘某在餐馆就餐时被食物中的玻璃碴刺伤喉咙,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与章某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孙某承认刘某的诉讼请求应经过章某同意(B)孙某不得单方与刘某和解(C)孙某与章某在诉讼过程中的行为必须一致(D)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如果法院征得章某同意,可以将章某作为共同上诉人9 根据民事诉讼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 )(A)甲驾车不慎将停在

7、路边的乙、丙共同拥有的一辆载货卡车撞毁,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请求其赔偿损失(B)某贸易公司借用一机械厂的合同专用章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后贸易公司因未能履约而被商场诉至人民法院(C)因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D)李大因李二侵占父母遗产,诉至法院要求继承父母遗产。在本案诉讼中,法院通知李大和李二的弟弟李三参加诉讼,但李三表示其放弃继承权10 因某航空公司无故取消航班,200 名乘客与航空公司发生争议,交涉未果,乘客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甲某与乙某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A)本案属于诉讼标的是

8、同一种类的普通共同诉讼引起的代表人诉讼(B)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果甲某与乙某不服提出上诉,无需被代表当事人同意(C)甲某因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和当事人协商确定另一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D)不同意诉讼代表人的乘客可以另行起诉11 下列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者的参诉方式相同(B)两者的诉讼地位相同(C)两者行使诉讼权利的程序要求相同(D)两者对裁判结果不服的救济方式相同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原告诉请被告归还借款 5 万

9、,向法院提交一张借条的复印件作为证据,且无法与原件核对;被告辩称借款已经归还,提交原告书写收据一张作为证据。关于本案证据,说法正确的是:( )(A)借条和收据都是直接证据(B)借条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C)借条和收据都是本证(D)借条是本证,收据是反证13 关于自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与身份有关的案件不适用自认制度(B)张三诉李四侵权损害赔偿,在调解中,李四承认对张三有侵权行为,但因赔偿数额问题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判决时应当将李四的承认作为裁判的依据(C)委托代理人在庭审中承认的事实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由此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D)自认将导致自认人败诉的后果14 邓

10、某饲养的宠物狗将吴某咬伤,吴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邓某主张吴某被咬伤是吴某故意逗狗所致,关于本案的举证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A)邓某应当对吴某所受损害与自己的宠物狗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B)吴某应当对自己被邓某的狗咬伤以及自己所遭受的损害承担举证责任(C)邓某应当对自己不存在过错进行举证(D)邓某应当对吴某逗狗这一事实承担证明责任15 张某堆放在自家门口的砖头坍塌,将路过的陈某砸伤,陈某起诉张某要求赔偿。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应当对张某堆放的砖头砸伤自己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B)陈某应当对自己遭受的损失承担证明责任(C)陈某应当对自己所遭受损失是张某家堆放的砖

11、头落下砸伤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D)陈某应当对张某存在主观过错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16 下列关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两者的参诉方式不同(B)两者的诉讼权利不同(C)两者的诉讼地位不同(D)两者的参诉目的不同17 位于 A 省甲市的华鑫食品公司在其生产的食品中添加了过量的有害健康的添加剂,此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谴责。关于本案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消费者协会(B) A 省消费者协会(C)甲市消费者协会(D)A 省食品监督局18 位于甲省西市的石化公司因其苯胺车间爆炸,大量硝基酸泄入 A 江,造成 A

12、 江水质被严重污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关于本案所涉及的诉讼问题,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该案属于一种新型的公益诉讼案件(B)提起该案诉讼的原告应当取得法律的明确授权(C)由于该石化公司污染 A 江的行为尚未引起沿江居民的具体损害,因此,尚不能提起对该石化公司的民事诉讼(D)沿江居民可以提起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诉讼19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只能限于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原因而未参加诉讼的第三人(B)提起第三人撤诉之诉需有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C)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向生效文书作出法院的上

13、一级法院提起(D)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20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关于委托代理人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委托代理人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B)当事人可以委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诉讼(C)授权委托书写明“全权代理”的委托代理人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委托代理人21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关于法定代理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法定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思行使当事人的全部诉讼权利(B)法定代理人具有与当事人相同的诉讼地位(C)法定代理人所实施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相同(D)法

14、定代理人死亡与当事人死亡产生相同的法律后果22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关于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B)法定代理人的诉讼行为与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后果相同,因此法定代理人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C)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取得诉讼行为能力后,法定代理人即丧失法定代理权(D)法定代理人与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相同23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鉴定意见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民事诉讼中遇有专业性问题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鉴定,法院也可以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时依职权进行鉴定(B)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时,鉴

15、定人有义务出庭作证(C)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将其鉴定意见作为定案依据(D)鉴定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时,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方式申请其回避24 下列关于证据运用的表述,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经过证人佐证的书证复印件可能是直接证据(B)当事人提出支持自己主张的本证可能是传来证据(C)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D)与一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极其不利于该方当事人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5 根据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证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没有其他证据加以证明的,法院一律不予支持

16、(B)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手术住院治疗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属于再审中的新证据(C)在侵权纠纷诉讼中,原告提供的被告承认实施侵权行为的清晰的语音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D)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只能在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26 甲公司与乙公司钢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向其供应钢材 1000 吨。在本案诉讼中,乙公司则提出双方后来的补充合同改为自己向甲公司供应 700 吨钢材,而且自己已经向甲公司供应了 700 吨钢材。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对乙公司应向其供应 1000 吨钢材的事实负举证责任(B)

17、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未向其供应 700 吨钢材的事实负举证责任(C)乙公司应对双方约定将自己供应钢材的义务变更为 700 吨的事实负举证责任(D)乙公司应对自己已向甲公司供应 700 吨钢材的事实负举证责任27 石化公司排放的工业污水流人孙某承包的果园,致使孙某果园中的大量果树死亡,给孙某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孙某诉至法院要求石化公司赔偿损失。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孙某应证明自己所受损失的具体情况(B)孙某应对石化公司向果园排放工业污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C)石化公司应对未向孙某承包的果园中排放工业污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D)石化公司应对污染行为与孙某果园的损失不存在因

18、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28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诉讼中的自认(B)当事人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因让步所作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C)自认一方当事人依法撤回自认的法律后果是对方的举证责任产生(D)在身份关系的诉讼中,对与身份关系有关的非身份事实可以适用自认29 蔡某诉至区法院,要求孙某赔偿因撞伤自己所造成的损失 15 万元。在诉讼中,双方庭外和解时,孙某承认撞伤蔡某,但就损失数额双方未达成协议。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承认撞伤蔡某发生自认的效力(B)区法院可以依据孙某的承

19、认认定其撞伤蔡某(C)蔡某应当就被孙某撞伤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D)蔡某应当就自己所遭受的 15 万元损失承担证明责任30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甲某诉乙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合同可能存在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法院可以主动收集证据(B)在丙公司诉丁公司房地产开发纠纷一案中,丙公司需要房产局保管的一份档案材料作为关键证据,在此情况下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C)在秦某诉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秦某因收集证据路途较远,于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进行调查收集(D)在武某诉陈某合同纠纷一案中,对于涉及需要回避等程序事项,法

20、院可以主动调查收集证据3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新证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属于一审中的新证据(B)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只能在二审开庭审理前提出(C)当事人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属于二审中的新证据(D)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手术住院治疗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属于再审中的新证据32 下列关于期间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之内(B)法定期间通常为不变期间(C)当事人赶往法院开庭途中所需要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间之内(D)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耽误期间的

21、,法院可依职权顺延期间33 下列关于期间的表述,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期间计算过程中遇有法定节假日的,应当在期间中扣除(B)期间以是否由法律规定为标准划分为法定期间与指定期间(C)涉外民事诉讼不受审限的限制(D)外国当事人针对我国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期均为 30 日34 甲某与乙某离婚一案,区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区法院向乙某送达时,乙某拒绝签收。下列关于区法院送达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区法院可以将该判决书交由同住成年家属丙某签收(B)区法院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后,将判决书留放在乙某的住所(C)区法院可以采用拍照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后,将判决书留放在乙某的住所

22、(D)区法院可以直接将判决书留放在乙某的住所3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文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A)判决书(B)裁定书(C)支付令(D)调解书36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市检察院发现该情形,可以向该中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备案(B)该市检察院发现该情形,可以提请省检察院向省高院抗诉(C)当事人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可以申请省检察院提起抗诉(D)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院提起抗诉后,本案应当由省高院提审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9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23、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选项考查鉴定的启动方式,根据修正后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可以职权启动鉴定,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鉴定,表述正确。B 选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法院认为鉴定人应当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支付费用的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鉴定费用。注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法院认为鉴定人应当出庭的),鉴定人均应当出庭,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所以本案中既然医院对鉴定意见有异议,鉴定人就应当出庭,而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所以表述错误;C 中林

24、教授是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其目的在于帮助申请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或者对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所以其出庭只能基于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D 选项中,既然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目的在于帮助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所以其出庭费用应当由申请方当事人承担,而不是败诉方当事人承担。设题陷阱及常见错误分析:本题的 B、C、D 选项是干扰选项,B 选项看似合情合理,但是与法律规定不符,提醒考生在复习和考试中一定要精确掌握知识点,不能想当然、凭感觉。C、D 选项需要注意的一是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方式只能由当事人申请,法院通知,法院不能职权通知;二是有专门知识的

25、人出庭的费用是由申请方当事人承担,而不是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这点与证人出庭作证相区别。因为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当事人专业知识的不足,该费用当然由申请方当事人承担,就好比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是为了弥补当事人法律水平的不足,该费用也应由当事人自己负担一样。D 选项实则是用证人出庭作证的费用负担问题对考生进行干扰。【知识模块】 证据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首先判断丙的诉讼地位,本案中,乙是原告,基于耕牛的买卖合同关系起诉甲丙与该买卖合同无关,其主张既不同于原告,也不同于被告,只是基于耕牛的所有权而主张自己独立的权利,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A 选项涉及有独三参加诉讼的方式,有独

26、三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而不能由法院依职权通知参加诉讼,所以 A 选项表述错误。B 选项考查有独三的诉讼权利,无论是有独三还是无独三均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以 B 选项错误。C 和 D 选项考查有独三之诉的独立性,有独三参加诉讼后,案件中存在两个诉,一是原告起诉被告,称之为本诉,二是以有独三为原告,以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为共同被告,称之为有独三之诉,这两个诉相互独立。在有独三之诉中,有独三是原告,原告不到庭,按撤诉处理,所以有独三之诉按撤诉处理,C 表述正确;当然,如果是乙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如何处理?乙有两重身份,本诉的原告和有独三之诉的被告,所以原告不到庭按撤诉处理,即本诉按撤诉处理,被告

27、不到庭缺席判决,即有独三之诉缺席判决。D 选项中甲乙达成和解协议而撤回起诉,此时只能撤回本诉,而有独三之诉独立于本诉存在,应当继续进行,即以有独三为原告,本诉的原告和被告为共同被告,诉讼继续进行。设题陷阱及常见错误分析:本题考查有独三的相关知识点,首先要会判断有独三,即在诉讼中基于一个独立的诉讼标的而主张独立的权利,该主张既不同于原告,也不同于被告。其次注意有独三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加,此处要注意和无独三参诉方式的区分,无独三可以自己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追加。最后关于有独三的诉讼地位问题,有独三提起诉讼后,案件存在本诉和有独三之诉两个独立的诉,即原告与被告

28、之间的本诉以及以有独三为原告,本诉的原、被告为共同被告的有独三之诉。【知识模块】 当事人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选项考查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分类,关键看该证据在内容上能否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选项明示了本案待证事实是“损害后果”,被损毁的图书当然能单独、直接证明该待证事实,是直接证据。B 选项和 C 选项中,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判断标准在于证据在内容上能否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 B、C选项均未提到该证据的内容,所以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如 B 选项提到的“复印件、复制品”说的是证据的来源,是原始和传来证据的区分标准,而“无法与原件核对”仅仅说的是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均

29、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无关。C 选项证人证言是直接还是间接证据关键要看证言的内容,而选项提到的“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也只是说明该证言的证明力小,与直接还是间接证据的区分无关。D 选项中间接证据在内容上无法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故就算是客观、合法的间接证据也只能证明部分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故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设题陷阱及常见错误分析:本题考查间接证据,考生一定要注意,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标准在于该证据的内容,而与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明力大小等问题无关,BC 选项均通过证据的来源或者证明力等无关信息作为干扰。D 选项需要考生注意的间

30、接证据的特点在于在内容上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所以就算客观、合法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知识模块】 证据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是关于当事人资格的概念,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关于当事人的抽象的法律资格,与具体的诉讼没有直接的关系;而当事人适格则是具体个案中的当事人的资格。因此,选项 A与 B 均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通常情况下,以当事人是否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是否适格的标准,特殊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基于管理职责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因此,选项 C 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作

31、为抽象的当事人的法律资格,对于法人而言,始于依法成立,终于依法终止,法人的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不因法人的性质、资金、经营范围等而有所区别,因此。选项 D 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在本题中,因丙某出租给甲某与乙某的房屋电路老化引起火灾分别烧毁甲某与乙某的部分财产,也就是说,丙某与甲某和乙某之间分别存在同一种类的侵权关系。因此,在甲某诉丙某要求其赔偿损失的诉讼中,乙某属于普通的共同原告,故选项 D 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本题中,丁某被甲某与乙某打伤,因此,甲某与乙某形成对丁某的共同侵权,应作为本案的共同被告。故

32、选项 A 是正确的,而选项 C 是不正确的。在本题中,虽然丁某是因丙公司的公务出差,但丙公司与本题中的侵权关系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且丙公司并不了解该侵权过程,因此,选项 B 与 D 均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案中,陈某是服装店业主,但其将服装店委托孙某代为经营,属于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情形,根据民诉意见第 46 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作为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因此,本题中的陈某与孙某应作为必要共同诉讼人,故选项 D 是正确的,其余选项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33、诉讼参加人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中,孙某为营业执照中的业主,其将餐馆转让给章某,但未办理变更手续,因此,根据民诉意见第 46 条的规定,孙某与章某是本案的必要共同诉讼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2 条第 2 款的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因此,选项 A 是正确的,而选项 B 与 C 是不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 177 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出上诉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第一,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

34、,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第二,该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第三,该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分担有意见的,未提出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可见,必要共同诉讼其中一人上诉,法院无需征得其他共同诉讼人的同意,而是根据上诉人的上诉确定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因此,选项 D 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56 条的规定,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因此,

35、选项 A 可以引起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民诉意见第 52 条的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因此,选项B 可以引起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民诉意见第 53 条的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因此,选项 C 可以引起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民诉意见第 54 条的规定,在继承遗产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

36、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因此,选项 D 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属于民事诉讼法第 53 条所规定的起诉时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因 200 名乘客分别与航空公司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因此,其标的是同一种类,故选项 A 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3 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

37、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因此,选项 B 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 60 条的规定,在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亲自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因此,选项C 是不正确的,而选项 D 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58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以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

38、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6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可见,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被法院追加进入诉讼,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因此,选项 A 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处于共同原告的诉讼地位,也可以处于共同被告的诉讼地位,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能处于参加之诉的原告地位,因此,选项 B 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2 条第 2 款的规定,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可见,必要共同诉讼人其中一人行使诉讼权利需经

39、其他共同诉讼人同意;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参加之诉的原告,可以独立行使原告的全部诉讼权利。因此,选项 C 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第一审裁判结果涉及其实体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均有权提起上诉,因此,选项 D 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首先关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其区分的标准是在内容上能否单独证明待证事实,在内容上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是直接证据,而在内容上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

40、实的是间接证据;值得注意的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只与证据的内容有关,与证明大小、证据的来源等无关。本案中借条的待证事实是借款法律关系,借条不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不论是否能够与原件核对,其在内容上都能单独、直接证明借款关系这一待证事实,所以是直接证据,至于其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只影响其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无关,其能否与原件核对也只影响其证明力问题,与直接和间接证据的区分无关。同样,收条的待证事实是还款,该收条在内容上能够单独、直接证明还款关系这一待证事实,是直接证据。其次本证和反证的区分标准在于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的关系,承担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本证,不承担证明责任

41、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反证。本、反证的判断思路如下:1该证据的待证事实是什么?2该事实由谁承担证明责任?3该证据由谁提供?如果是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的就是本证,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的就是反证。结合本案,借条的待证事实是借款,是否存在借款关系应当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该借条是承担证明责任的原告提出来的,所以是本证。收条的待证事实是还款,是否存在还款关系应当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该收条是承担证明责任的被告提出的,故收条是本证。综上所述,借条和收条都是直接证据,是本证,选择 AC。设题陷阱及常见错误分析:本题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考查中,对于借条,通过“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等无关信息实则是希望通

42、过证据的来源、证明力的大小等问题对考生进行干扰,希望考生牢牢把握,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分依据是证据的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系,与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明力大小等问题无关。在本证和反证的区分中,有考生没能按照笔者总结的思路进行逐一分析,而武断地认为收条是反证。【知识模块】 证据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A 选项中涉及到自认的范围,与身份关系的事实不适用自认制度,但是该表述中“与身份有关的案件”中有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也有不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其中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不适用自认制度,但是不涉及身份关系的事实适用自认制度。如离婚诉讼是与身份有关的案件,其中关于婚姻关系的事实是与身份有关的

43、事实,不适用自认,但是关于财产的事实则与身份关系无关,适用自认制度。所以 A 表述过于绝对,选项错误。B 中李四是在调解中承认对张三有侵权行为,但因为“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所作出的妥协所涉及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所以李四“承认”的侵权事实属于调解中的妥协所涉及到对案件事实的承认,不得作为对李四不利判决的依据,对于该事实,仍然应当由张三继续承担证明责任,该表述错误。当事人本人可以自认,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自认,一般情况下,委托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是对事实的承认将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该代理人需要特别授权。C 表述中的委

44、托代理人可能是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是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不能对可能导致直接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事实进行自认,但是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可以对这样的事实进行自认,表述以偏概全,选项错误。D 选项涉及到自认的后果,对于当事人自认的事实,无需证据证明,法院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但是并不一定直接导致该方当事人败诉,表述错误,如借款纠纷中,被告对借款事实进行自认后,马上主张时效抗辩,则并不会败诉。设题陷阱及常见错误分析:本题综合考查自认制度,其中 A 选项属于偷换概念,将“身份关系事实不适用自认”偷换为“与身份有关的案件不适用自认”,殊不知与身份有关的案件中既有与身份关系有关的事

45、实,也有与身份关系无关的事实。【知识模块】 证据14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动物致人损害属于无过错责任原则,原告应当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事实,即行为、结果和过错进行证明,被告对免责事由(即受害人有故意)进行证明,而无过错责任原则中,动物饲养人是否存在过错与案件无关,不需要证明。所以A 项中关于因果关系以及 B 项中的侵权行为以及损害后果属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事实,应当由原告吴某证明,所以 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D 选项中吴某是否逗狗属于受害人是否存在故意,即被告的免责事由,应当由被告邓某证明,表述正确;C 中由于动物致人损害是无过错责任,饲养人是否存在过错与案件无关,不需要证明,

46、C 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证据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案属于建筑物、搁置物致人损害,根据民诉证据规定,对加害方有过错的事实进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原告对除过错外的其他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事实(行为、结果、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由被告对自己无过错承担证明责任。结合本案,A 中张某堆放的砖头砸伤自己的事实属于侵权行为,应当由原告陈某承担证明责任,表述正确;B 中陈某遭受的损失属于后果,应当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表述正确;C 陈某遭受的损失是张某家堆放的砖头砸伤的事实属于因果关系的事实,应当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表述正确;D 中张某存在主观过错的事实属于过错,根据证据规定,搁置物致人

47、损害案件中,由被告对自己无过错承担证明责任,所以该事实应当由被告证明,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证据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见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因此,选项 A 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属于参加之诉的原告,依法享有原告的诉讼权利。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原告与被告之外独立的当事人,因此,选项 C 是正确的。此外,根据民诉意见第 66 条的规定,在

48、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因此,选项 B 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均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参加诉讼,因此,选项 D 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1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5 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7 条的规定,因此,选项 A

49、 与B 是正确的,而选项 C 与 D 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5 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类型,其提起主体应当具有法定性,因此,选项 A 与 B 是正确的,而选项 D 是不正确的。此外,公益诉讼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其提起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往往可以针对潜在的危害行为提起,因此,选项 C 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参加人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6 条第 3 款规定,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即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6 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该改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清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因此,选项 A、B 与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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