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46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书面的意思表示在需要经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时,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 )。(A)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如函件已邮寄的(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D)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时2 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是:( )。(A)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B) 12 岁小学生小梅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 9000 元电脑的合同(C)刘某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
2、立的买卖钢材的合同(D)9 岁小学生小张与某公司签订的接受 5000 元赠与的合同3 “吃巧克力 ”与“扔掉吃剩的巧克力”,两者从民法意义上看 ( )(中国政法大学2007 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A)前者为负担行为;后者为处分行为(B)前者为事实行为;后者为法律行为(C)前者为有因行为;后者为物权行为(D)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事件4 甲常为乙制作手工制品,历来都是由乙按数量向甲支付一定的预付款。这次由于数量较大,乙提出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将预付款改为定金。由于甲是文盲,乙给甲讲合同内容与以往的做法完全一样,甲遂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 )。(A)可撤销,因为甲是重大误解而
3、作出意思表示(B)可撤销,因为甲是因受欺诈而为的意思表示(C)无效,因为甲所作出的是虚假意思表示(D)无效,因为甲是在乙乘人之危情况下而为的意思表示5 刘欢、陈平于 1999 年 4 月 6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 3 年。合同中双方约定:如陈平的儿子从外地调回本地工作并需居住该楼时,该项房屋租赁关系即行终止。2000 年 3 月 6 日,陈平的儿子从外地调回本地工作,陈平称其子需居住该房,宣布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刘欢查证,陈平之子的单位已为其分配楼房一处,陈平之所以安排其子入住该楼房,是因为有人愿以更高的价格租住该房。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A)陈平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B)本案中
4、刘、陈之间的租赁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C)本案中陈平之子居住该楼房不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效(D)张、李之间的租赁合同在 2000 年 3 月 6 日效力终止6 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 )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A)3 个月(B) 6 个月(C) 1 年(D)2 年7 甲的父亲病重,为了治病,甲决定将自己家的房屋卖掉。遂对乙说我父亲病重,没有办法,这个房屋价值 20 万元,现在 10 万元卖给你吧。乙欣然同意。后甲后悔,诉至法院。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可撤销(B)乙的行为不构成乘人之危,合法有效(C)乙的行为构成欺诈,
5、可撤销(D)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可撤销8 甲公司租用乙公司的厂房,但乙方提出一个条件是若到年底自己的新厂房已经盖好,则将公司的旧厂房出租给甲。合同中的这一条件约定在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上称为( )。(A)附否定的生效条件(B)附否定的解除条件(C)附肯定的生效条件(D)附肯定的解除条件9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约定如果钢铁 2000 年 7 月市场价格高于3000 元吨,或低于 2500 元吨,则合同不再履行;如果在 2500 元吨至 3000元吨之间,则应于 2000 年 8 月交货。此合同为( )。(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D)无效
6、民事行为10 甲与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甲的父亲在 2008 年去世,则将房屋租赁给乙。此条款属于( )。(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D)无效民事行为11 下列哪种行为是不属于可产生意思表示效力的默示行为?( )(A)行人向出租车招手,出租车司机将车停靠在行人旁边等候行人上车(B)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或接受继承(C)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出租人也予以接受(D)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 10 天内不作出否认即视为同意的内容, 10 天过去,受要约人未作出公开表示12 某宾馆夏季因使用空调而超额度用电,供电所遂以停
7、电相威胁,要求宾馆每天为其员工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供应午餐,宾馆每天为供电所职员提供四菜一汤的午饭,收费 2 元。双方的这一行为是( )。(A)因胁迫而成立的民事行为(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C)损害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13 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10 岁的学生李某独自到商场购买 29 英寸彩电一台(B)作家章某立书面遗嘱捐赠所有藏书,但未经公证处公证(C)某酒厂以散装白酒冒充茅台酒卖给某百货公司(D)甲、乙签订买卖一张大熊猫皮的合同14 李某之子今年参加高考,报考某大学计算机专业,李某以为必考上无疑,遂出资七千元为其子购买奔腾多媒体计算机一台,以供其子
8、学习之用,但李某之子却被该学校文科专业录取,则李购买计算机的行为( )。(A)因对购买计算机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故可以请求撤销(B)因购买动机未实现,合同目的落空,故行为无效(C)因合同目的落空,行为不成立(D)是有效行为15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 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08 年司考卷三单 7)(A)“假一罚十 ”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B) “假一罚十” 没有被订人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C) “假一罚十” 显失公平
9、,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假一罚十 ”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 )(07 年司考卷三多 51)(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B)潘某在寻物启事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 500 元(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买饮料17 工程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买卖水泥的合同,在执行中,才发现因经验不足对水泥标号的约定不符合甲
10、的施工要求,且会影响工程质量。为此:( )(A)工程公司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B)工程公司有权要求对方宣告此条款无效(C)工程公司有权请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工程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18 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 3 日借给张某 2 万元,张某于半年后偿还该 2 万元并支付 10的利息,该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 )。(A)有偿民事法律行为(B)无偿民事法律行为(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D)双务民事法律行为19 胡某有一个儿子名小军,已 30 岁尚未结婚。胡某从前一个战友之女小慧,人亦贤惠,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
11、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 2 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和小慧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胡某所立的这份遗嘱( )。(A)涉及现金 2 万元的部分无效(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遗嘱其他部分的效力20 根据法律的规定,下面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 )。(A)以给公民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相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B)以给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等造成损害相威胁,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C)以给其亲友的财产造成损害相威胁,迫
12、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D)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21 公司甲与工厂乙签订一份合同,在执行中,发现对主要条款(标的物的质量)有重大误解,双方当事人( )。(A)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合同无效(B)都有权向对方宣告此主要条款无效(C)都有权请求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D)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2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将产生下面哪些法律效果( )。(A)如果是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B)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C)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
13、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D)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23 甲、乙在其父母健在时,预先签订了一份分割其父母财产协议,并约定该协议在其父母均去世时生效。该协议的性质和效力是( )。(A)是一个附有延缓期限的民事行为(B)是一个附有延续条件的民事行为(C)无效,因为其内容违法(D)无效,因为未得到其父母的认可24 某贫困山区 14 岁中学生陈英的作文“我想上学” 在全国获奖,北京某大学教授王林深受感动,写信给陈英表示愿意资助陈英读完高中,陈英回信表示接受并致感谢。王林随即将 5000 元钱汇给陈
14、英。收到钱后,陈英的母亲谢惠贞认为这笔钱应该用来帮助更贫困的孩子,决定把钱捐给当地希望小学,并写信将此一决定告知王林教授。王林教授回信表示赞同,并向谢惠贞致以崇高的敬意。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有( )。(A)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无效(B)陈英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生效(C)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已得到赠与人王林教授的同意,因而有效(D)陈英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25 下列民事行为中,哪些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行为?( )(A)甲将一从国外带回的照相机赠与乙,作为回报,乙将自己的玉佩赠与甲(B)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限制的私人借款合同(C)甲公民将自己私藏的手
15、枪一把卖给乙公民(D)甲、乙之间签订一份包含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的运输合同26 胡某向白某借款 20 万元,借款协议中言明以胡某家传宋版金刚经一部用作抵押。随后,胡某又暗将此书以 10 万元卖给傅某。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有( )。(A)胡某与傅某的买卖因违法而无效(B)白某与胡某的抵押条款有效(C)胡某与傅某的买卖因未征得白某同意而无效(D)白某有权就胡某卖书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7 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有( )。(A)甲(18 周岁) 将自己价值 1000 元的 MP3 播放器与乙(21 周岁)的一套价值 2100元的丛书进行交换(B)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价值 20 万元
16、的买卖合同,合同中规定定金为 5 万元(C)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明为联营,实为借贷 ”的协议(D)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联营协议,但该联营协议有保底条款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46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意思表示的生效根据是否有相对人而有区别。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在作出意思表示时生效;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则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这个知识点很重要,可以具体化为各种类型的题目,如要约、承诺、免除、撤销、抵销等意思表示何时生效的问题。简单的一个原则就是,一般在合同中
17、的意思表示都是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原则上都应当是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但要注意合同法第 26 条的规定,即按照要约规定或者交易习惯以行为方式作出承诺的,在作出行为时生效。另外“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中的“到达”不要求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只要该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可以控制的范围即可。【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种类问题。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欠缺行为能力的合同、欠缺处分权的合同、欠缺代理权的合同、欠缺同意权的合同。本题A 选项属于可撤销的合同,B 选项属于欠缺行为能力的合同, C 选项属于可撤销的合同,D 选项属于有效合同,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
18、受报酬和赠与的合同为有效合同。【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吃巧克力”行为无须当事人表现内心意思即发生法律规定的效力,因此区别于属于表示行为的法律行为,为事实行为;“扔掉吃剩的巧克力”属于抛弃行为,是仅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单方法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因乙之行为虽为以欺诈手段而为,却未损害国家利益,根据是合同法第 52、54 条对于欺诈、重大误解和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的规定。【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 62 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
19、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在附条件的民事行为中,恶意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没有成就。依此,题中陈平假称其儿子需居住该房是恶意促成条件成就,应视为条件没有成就,故该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依此,只有 D 项中的陈述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民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见民通意见第 73 条规定,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超过一年,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的构成条件。根据民通意见第 70 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
20、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该条款强调“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当处于危难境地的人被动接受不利条件时,才属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而处于危难境地的人主动提出“不利条件”,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条件的分类。注意的是。“延缓条件”,亦称“停止条件”,在合同法中则被称为“生效条件”。【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既然为“合同不再履行”,说明合同已经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因为甲的父亲去世是个确定到来的事实,与条件的不确定性相违背。但在本题中,由于
21、加了“2008 年”的限制,则甲的父亲在这一年中是否死亡是个不确定的事实,故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以正确答案为选项 A。【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默示与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第 26 条第 1 款的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所以选项 A 是根据交易习惯而成立于合同。根据继承法第 25 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所以选
22、项 B 的默示行为视为其接受继承。根据合同法第 236 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所以选项 C 是正确答案。根据合同法第 20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以选项 D 中受要约人没有表示,则视为拒绝要约。依此,可知 A、B、C 项中的情形都属于可产生意思表示效力的默示行为,而 D项的情形应视为拒绝要约,故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A【试题
23、解析】 胁迫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手段违法,目的违法。如甲找到乙,威胁说,给我 50 元钱,否则烧你家的房。二是手段违法,目的合法。如甲欠乙 5 万元钱到期不还,乙就以绑架甲的女儿为威胁,要求还钱。三是手段合法,目的违法。如甲知道了乙的贪污行为,遂找到乙,以到检察院告发为要挟,要求乙给甲 1 万元钱。本题中的供电所的行为属于第三种类型的胁迫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民法通则第 55 条规定的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选项 A 中李某的行为能力不合格,不符合条件
24、 (1);选项 C 中的行为属于假冒行为,选项 D 中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都不符合条件 (3)。【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的动机,只在当事人约定其为合同成立或生效之条件时,才有法律意义。【知识模块】 民法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根据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选项 A 中,甲手机店作出的“假一罚十”的承诺并没有免除其主要责任,因此该条款有效。根据民法通则第 55 条规定,甲手机店自愿作
25、出“假一罚十”的承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乙在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甲手机店应受其允诺的约束。因此,选项 B、C不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自己意欲实现某种私法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的行为。意思表示所表现的,必须是私法上的效果意思,即产生、变更、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以此类推,B、C 、D 三项均符合意思表示的特征,而 A 项并未表达私法上的效果意思,而是日常生活中的情谊行为,故不属于意思
26、表示。选 B、C、D。【知识模块】 民法1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重大误解。民法通则第 59 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 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根据民通意见第 71 条的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 在订立合同时
27、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本题中工程公司和工厂对于水泥的型号约定出现重大误解,应当是可撤销的合同,工程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变更。依此,可知 C、D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法18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单务和双务法律行为的分类是以法律行为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相互对待为依据的。而有偿和无偿的法律行为则是乙是否存在对价为标准的,一个借款的行为双方都存在权利义务,一方获取他方的利益。【知识模块】 民法19
28、【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见民法通则第 55 条、第 60 条。民事行为只有在具备相应条件才生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知识模块】 民法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见民法通则第 55 条和民通意见第 69 条。【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见民法通则第 59 条规定。【知识模块】 民法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见民法通则第 60 条和第 61 条。【知识模块】 民法2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他们的父母健在,对于父母的财产他们并无处分权,该法律行为无效。条件未必发生,期限必定到来。本题
29、的协议是附期限的民事行为。【知识模块】 民法2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 18 条第 1 款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利益以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故选项 A 正确。陈英虽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根据民通意见第 6 条和合同法第 47 条的规定,如果是接受奖励、赠与等纯获益的行为时,行为有效。同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故选项 B 正确。 【知识模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选项 A 中的行为属于合法有效的行为。选项 C 中的标的物在我国属于禁止流通物,整个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非部分无效。选项 B 中借款合同有效,而且利息约定原则上
30、亦为有效,只是超过最高利息限制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选项 D 中的运输合同有效,但违反法律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宋版图书为贵重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不得私下买卖。因此,买卖行为因违法而无效。选项 A 正确。虽然是限制流通物,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 5 条的规定,限制流通物可以设定担保,只是在实现担保权时,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另外由于标的物是普通动产,所以不需要办理登记即可生效。故选项 B 正确。买卖已经设定抵押的标的物需要通知抵押权人,但不需要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选项 C 错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 67 条的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即在这种情况下,白某无权行使抵押权。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民法2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选项 A 中甲的行为属于有效民事行为。选项 B 中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标价的 20否则超过部分无效。【知识模块】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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