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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94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9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 3 万元、5 万元和 8 万元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三人约定楼房建成后各自适用其中的一层,但对所有权的归属没有明确的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应怎样处理?( )(A)推定三人共同共有(B)推定三人按份共有(C)推定三人区分所有(D)认定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2 甲、乙、丙共有一块价值 100 万元的玉石原料,其应有部分各为 13。为提高玉石的价值,甲主张将此

2、玉石进行深加工,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加工玉石(B)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 23,故甲、乙可以加工玉石(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加工(D)若甲、乙坚持加工玉石,则需先分割该玉石原料3 甲将 3 间房屋中的 2 间作价 5 万元投入与丙合伙办的综合商店,又将另一间出租给乙居住。现甲因急事用钱,要将 3 间房屋分别转让。乙和丙均欲以相同条件购买,则甲:( )(A)应将 3 间房屋全部卖给乙(B)应将 3 间房屋全部卖给丙(C)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D)可以任意选择乙或者丙作为购买者4 对于建筑物区分

3、所有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和车位属于业主共有(B)业主可以放弃对共有部分的权利而不行使相应的义务(C)区分所有人对整个建筑物享有共同所有权(D)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分担,由各区分所有人按其专有部分所占比例分担5 甲、乙二人各出资 8 万元购买了一辆中巴车用于客运经营,但在甲使用过程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将行人丙撞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对丙负责赔偿(B)乙对丙负责赔偿(C)甲、乙按出资比例对丙负责赔偿(D)甲、乙对丙负连带赔偿责任6 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

4、一并卖给不知情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是继承房屋的按份共有人(B)加盖的房屋应归甲所有(C)丙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善意取得该三间房屋(D)丙不可能善意取得该三间房屋7 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 ,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朱某可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B)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继承法处理(C)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D)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

5、权8 甲之承包地在海边,乙公司通过竞价取得了位于甲地后方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乙公司为进行海景房开发。遂与甲约定甲不得在其承包地上修建任何高于 10 米的构筑物。后甲将该地转包给丙,丙欲在该地修建造船厂,遭乙反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只有甲和乙进行了登记,丙才无权修建造船厂(B)因甲和乙未进行登记,丙有权修建造船厂(C)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丙均无权修建造船厂(D)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丙均有权修建造船厂9 下列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只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才可以抵押(B)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承包收益(C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登记时设立(D)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10 甲公司与乙银行于 2014 年 3 月 1 日订立授信合同与最高额抵押合同,双方约定授信额度为 5000 万元,甲公司以其自有办公楼为乙银行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但合同并未约定债权的确定期间。2014 年 4 月 1 日,甲公司为乙银行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有关乙银行对甲公司的债权可以确定时间,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该办公楼被法院查封时,债权确定(B)甲公司被宣告破产,债权确定(C)乙银行可以于 2016 年 3 月 3 日请求确定债权(D)甲公司可以于 2016 年 4 月 3 日请求确定债

7、权11 某公司为扩大生产,向甲借款 30 万元,并约定将该公司的厂房质押给甲。其后,该公司又向乙借款 30 万元,并以同一厂房为乙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登记。此后,该公司又向丙借款 30 万元,并约定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变卖厂房所得由丙率先收场。后该公司未能按时还款,厂房变卖所得 60 万元。这 60 万元应当如何在甲、乙、丙之间分配?( )(A)甲 30 万元、乙 30 万元、丙 0 万元(B)甲 15 万元、乙 30 万元、丙 15 万元(C)甲 20 万元、乙 20 万元、丙 20 万元(D)甲 30 万元、乙 20 万元、丙 10 万元12 刘某为了炒股,将一块玉石原料作价 6 万元质押给张

8、某。后刘某见玉石行情紧俏,遂与张某商量后取回玉石,并将玉石送到王某处进行加工。后刘某不幸遭遇股市两次熔断,无力偿还借款页无力支付加工费 1 万元,张某知道后要求就玉石实现质权,但王某不同意。后该玉石拍卖仅得 5 万元。该 5 万元应当如何分配?( )(A)张某获得全部 5 万元(B)张某获得 4 万元,王某 1 万元(C)张某 45 万元,王某 5000 元(D)由刘某决定如何分配13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B)甲与丙之间的租

9、赁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C)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D)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未定14 甲公司为借款向乙公司质押了其用于出租经营用的汽车 50 辆,并通知了承租人丙。后甲公司为提升服务质量,遂将该 50 辆汽车淘汰卖给丁公司。对于甲公司的出质和出卖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出质行为不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未实际将 50 辆汽车交付给乙公司(B)甲公司的出质行为已发生效力,因为甲公司已通知了丙公司(C)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无效,因为丙公司对 50 辆汽车仍享有质权(D)甲公司的出卖行为效力未定,因

10、为乙公司对 50 辆汽车享有质权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甲乙二人共有 50 辆汽车。甲将其中的一辆汽车租给丙使用。现甲乙二人要将该50 辆汽车整体转让,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甲乙对该 50 辆汽车为按份共有(B)丙对该 50 辆汽车享有优先购买权(C)丙对承租的 1 辆汽车享有优先购买权(D)丙对 50 辆汽车不享有优先购买权16 甲与乙共有一匹马,甲享有 40的份额。乙享有 60的份额。在共有期间,该马租赁给丙使用,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丙和其弟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且所出

11、条件相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丁的优先购买权(B)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乙、丁的优先购买权(C)丁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乙、丙的优先购买权(D)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17 陈玉和韩东共有 4 间房屋。租给刘峰开办一商店。现韩东为担保杜湘所负的债务,将其对上述 4 间房屋中的共有份额抵押给潘兴,该抵押已得到陈玉同意,并在通知了刘锋后在房屋管理局作了登记。请指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B)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陈玉有优先购买权(C)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

12、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刘锋有优先购买权(D)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18 甲、乙、丙三人共有 2 间厂房、300 万元现金以及 1 艘游艇,现三人决定分割。在协商过程中,甲、乙二人认为自己应当各得一间厂房,剩下的现金和游艇由丙获得。而丙则认为自己应当得到一间厂房及 50 万元现金,其与由甲、乙二人平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三人的出资额无法确定,应当认定各占 13 份额(B)法院只能在甲、乙提出的方案和丙提出的方案之间进行选择(C)法院若认为实物难以分割。可以采取通过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分割(D)如果采取变价的方式分割房屋,三人均有同等条

13、件下的优先购买权19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 60 万元购买了一辆“双桥” 牌工程车用于工程运输活动三人约定每人对该车享有 13 的份额。后丙因家中急需用钱,欲转让对该车的份额,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若丙不欲对外转让该份额,在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甲乙二人都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B)若丙欲将该份额转让给丁,则甲乙二人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最长不超过 6个月(C)若丙欲将该份额转让给丁,甲在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又提出减价请求的,其优先购买权不能得到支持(D)若丙欲对外转让该份额,甲乙二人都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20 依我国物权法的规

14、定,下面说法错误的有:( )(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设立(B)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合同签订时设立(C)因拆除房屋消灭物权的,自登记时物权消灭(D)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21 设立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出让方式的有:( )(A)甲公司为建设百货大楼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B)乙公司为建设游乐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C)丙开发商为建设高档别墅区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D)丁文化公司为开发旅游区而取得某片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22 甲从自己家到承包地必须要经过乙的耕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可以通过设定地役权获得通行乙的耕地的权利(B)甲可

15、依相邻权获得通过乙的耕地的权利(C)若设定地役权,两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登记,合同自登记时生效(D)如果不设定地役权,甲应当赔偿通行给乙造成的损害23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 100 万元,乙公司在 10 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 10 米以上的建筑,但未办理登记。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出售后,乙公司分立为丙、丁两个公司,乙公司的厂区由丙、丁公司各占 50。丙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在其厂区内兴建楼高为 15 米的建筑。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公司无权请求丙公司拆除超过 10 米的建筑(B)任何小区业主都有权请求丙公司拆除超过 10 米的建筑(C)甲

16、公司和任何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丙公司拆除超过 10 米的建筑(D)甲公司和任何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丙公司拆除超过 10 米的建筑24 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表现在:( )(A)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却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仍应当对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B)担保物一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C)分期履行的债权,已届履行期的部分未履行时债权人就全部担保物有优先受偿权(D)担保物权设定后,担保物价格上涨,债务人无权要求减少担保物;反之,担保物价格下跌,债务人也无提供补充担保的义务25 甲公司将一批棉服质押给乙公司以获取现金支持,但乙公司未能妥善保管棉服,将其置放在为公司供暖的锅炉旁。甲公司

17、为避免棉服受损。可以主张怎样的权利?( )(A)有权要求将该批货物收回(B)有权要求解除该质押关系(C)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D)有权要求将质物提存26 甲向乙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专利权设定质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与乙之间的质权自合同成立时起生效(B)甲与乙之间的质权自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C)设定质押后,甲仍然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D)设定质押后,未经同意甲不得再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27 甲热心组织他人探险旅游,但从不收取组织费用,伙伴费用实行 AA 制。在一次探险过程中,其伙伴乙遇害身亡,对此乙的家属要求甲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对乙遇害

18、时负有救助义务(B)如甲尽到了救助义务,但仍不能免除损害的发生,法院应驳回乙家属的诉讼请求(C)如甲尽到了救助义务,但仍不能免除损害的发生,甲应负补充责任(D)如甲尽到了救助义务,但仍不能免除损害的发生,甲应负公平责任27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甲承包的地紧挨着乙的承包地。通过勘察得知,地下水水脉从甲之承包地经过,乙为打机井,欲利用甲的承包地设立引水地役权。后甲将自己的承包地转让与丙。乙因地役权费用与丙发生争议而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28 对于甲乙引水地役权的设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设立引水地役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B)甲乙设立引水地役权必须得到其村委会的同意(C)甲乙的引水地役

19、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D)甲乙的引水地役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29 对于甲将自己的承包地转让与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丙之间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只需签订转让合同即可(B)甲丙之间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办理登记(C)甲丙之间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取得其村委会的同意(D)丙自签订转让合同并获得同意之日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30 对于乙丙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机井已建成,丙有权填平该引水渠(B)如机井未建,丙有权阻止乙建设(C)如机井已建成,合同未约定后续报酬的缴纳,乙应将报酬交付给丙(D)如乙不向丙交付报酬,丙经两次催告方可解除地役权合同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模拟试卷

20、 9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认定问题。依照物权法第 103条之规定,对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约定不明的,除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本例中甲、乙、丙故应推定为按份共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B。【知识模块】 民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按份共有人共有权的行使问题。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及处分行为应取得占份额 23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本题中,甲、乙、丙各享有 13 的份额,甲乙二人的应有部分已占共有财产份额的

21、23,应按照甲乙二人的意见对玉石进行加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B。【知识模块】 民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如果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基于物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债权产生的优先购买权的原因不同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本题中,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两间房屋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存在于另一间房屋上,故应按照房屋的使用现状分别卖给乙和丙。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C。【知识模块】 民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的性

22、质问题。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外,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明示属于业主的外。属于业主共有:而建筑区划内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才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不能以放弃放弃对共有部分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权具有从属性,对该共有部分。共有人不得单独转让、不得抵押、不得请求分割、不得抛弃。区分所有人对于建筑物享有区分所有权,而非共同所有权。对于共有部分的修缮费用及其他负担,依照物权法第 80 条的规定,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

23、例确定。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D。【知识模块】 民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物权法第 102 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本题中甲乙二人应对丙负连带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D。【知识模块】 民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被继承的财产在未经分割前属于全体继承人共同共有,A

24、项不正确。加盖房屋构成添附,应当由被添附的不动产所有权人甲、乙共同取得,B 选项不正确。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C 选项正确, D 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C。【知识模块】 民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有人死亡后共有份额的处分。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 9 条的规定,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何某死亡时,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应当自动归属于其财产。在其生前与朱某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该份额应当排除朱某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B。【知识模块】 民法8

25、【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据物权法第 158 条的规定,地役权未进行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该不能对抗是针对供役地受让人不知之情况,如果受让人已知则不存在不能对抗之问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C。【知识模块】 民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 31 条第 1 款的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可见,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收益。根据物权法第 127 条第 l 款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仅具有对抗作用。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C。【知识模块】 民法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的确定时间。根据物

26、权法第206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4) 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故选项 A、选项 B 正确。再根据物权法 第 14 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自办理登记时发生效力。本题的最高额抵押权应于 2014 年 4 月 1 日时设立。故选项 C 错误,选项 D 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 C。【知识模块】 民法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5 条的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法第 208 条规定,

27、质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和法律明定的权利。公司和甲有关质押房屋的约定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甲对该房屋不享有质权。另公司与丙关于丙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约定,仅具有相对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公司为乙设立抵押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乙为房屋的抵押权人,对房屋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综上,就变卖房屋所得的 60 万元,抵押权人乙享有优先受偿权。剩余的 30 万元,根据债权平等原则,由甲和丙按照比例受偿。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民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239 条的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所以该玉石的拍卖款应先

28、支付王某的加工费 1 万元,余款再偿付张某的借款。故本题选项为 B。【知识模块】 民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先抵后租的问题。依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经过登记的抵押物,抵押入又租给他人的,虽然该租赁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故本题选项为 C。【知识模块】 民法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 212 条的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由此可知,乙对甲并不享有质权。同时,甲由于对 50 辆汽车享有的所有权,所以其将吊车出售于丁公司的行为有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知识模块】 民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

29、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整体出售视为条件之一,故丙对承租的汽车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对 50 辆汽车不存在合同基础,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只限于在房屋租赁中。对于共有,未约定共有类型的,除家庭关系等外,应视为按份共有。本题正确选项为 AD。【知识模块】 民法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共有人乙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丙和其弟丁均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他们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故 AB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30、】 民法1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先租后抵以及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问题。共有物租赁后,出租人仍对该共有物享有所有权,因此,出租人对共有物可设置抵押。但抵押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其对租赁关系不发生影响。因此,本题 A 选项正确。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如前所述,应支持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AB。【知识模块】 民法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共有财产的分割。首先,对集合物的共有应当认定成立单个的物之上,因此甲乙丙三人对房屋、车辆及设备上分别成立按份共有。又根据物权法第 104 条

31、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出资额的应当视为等额享有,选项 A 正确。根据 物权法第 100 条的规定,共有人可以采取协议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时应当采取实物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分割。但法院在判决是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时,当事人分割方案仅为参考,故 B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物权法第 101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份额的优先购买权,因甲乙丙三人的共有成立在单个物之上,因此甲乙丙三人对房屋均有优先购买权,D 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CD。【知识模块】 民法1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解

32、释(一)对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根据物权法解释(一) 第 13 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故 A 选项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 (一)第 11 条的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应当先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先以转让人发出的通知中规定的期间为准:转让人未载明期间或者该期间短于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的,该期间为 15 日;转让人未通知,该期间为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最终确定的同等条件之日起 15 日:转让人未通知且难以确定知道最终同等条件的时间的,该期间为共有份额权属转让

33、之日起 6 个月。故 B 项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 )第 12 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在一般情况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时提出减少转让价款、增加转让人负担等实质性变更要求的,对其优先购买权不予支持。故 C 选项正确。又根据物权法解释 (一)第 14 条的规定。两个以上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按照各自在转让时的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故 D 正确。所以,本题的答案为 CD。【知识模块】 民法2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依据物权法第 127 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取得而非颁发土地经营权证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和证件

34、颁发仅具有确认效力而非生效效力或对抗效力,故 A 选项错误。依据 物权法第 139 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故 B 选项错误。依据物权法第 30 条的规定,拆除房屋消灭物权自房屋拆除时发生房屋所有权的消灭效力,登记仅具有确认效力,故 C 选项错误。依据物权法第 29 条的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故 D 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 ABC。【知识模块】 民法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问题。上述用地依照物权法的规定均应采取出让方式,而不能采用无偿划拨方式。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知识模块

35、】 民法2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根据物权法第 156 条第 1款的规定,权利人可以通过设定地役权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选项 A 正确。根据物权法第 87 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便利,选项 B 正确。根据物权法第 158 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 C 错误。根据物权法第 92 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用相邻不动产给其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民法2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地役权的不可分性以及善意

36、第三人的范围。根据物权法第 164 条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地役权一并转让。因此,全体业主均取得了对乙公司厂区的地役权。甲公司丧失了对乙公司厂区的地役权。后乙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两者应当连带承担乙公司对外的债务,故丙、丁均非物权法第 158 条所称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虽然地役权并未登记,丙公司也不得违反地役权合同的约定,修建楼高超过 10 米的建筑。综上,本题正确选项为 AB。【知识模块】 民法2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对担保物权不可分性的理解问题。物权法第 175 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

37、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故 A 选项错误。其余选项均包含在担保物权不可分性的范围内,故为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 BCD。【知识模块】 民法2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质权人保管质物的义务问题。依担保法第 69 条的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导致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本题正确选项为 CD。【知识模块】 民法2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权质押问题。专利权设定质押的,质权自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专利权设定质押后,专

38、利权人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本题正确选项为 BD。【知识模块】 民法2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甲与乙之间形成同伴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同伴关系中,遇危险时,负有救助义务。如尽到救助义务,则应驳回受害人或者其亲属的诉讼请求。本题正确选项为 AB。【知识模块】 民法【知识模块】 民法28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地役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其设立以合同生效为要件,登记仅有对抗效力。地役权的设立应与用益物权人签订合同,并取得用益物权人的同意。本题正确选项为 AD。【知识模块】 民法2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应当取得发包人同意,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而非生效效力。本题正确选项为 CD。【知识模块】 民法3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甲乙的地役权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机井未建成时,丙有权阻止乙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主权利,主权利转移,从权利转移。地役权合同的解除必须经两次合理催告。本题正确选项为 BCD。【知识模块】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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