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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和诉讼代理人和民事证据)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和诉讼代理人和民事证据)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B)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属于变更之诉(C)张某在与王某协议离婚后,又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属于给付之诉(D)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 1000 元增加为 2000 元,属于给付之诉2 下列关于诉的分类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以甲公司严重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的请求即形成之诉(B)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乙向自己借的 6000 元钱,乙向法院辩称自己根本没有和甲签订过借款合同,乙的主张是消极确认之诉(C)甲起诉乙建筑公司,要求乙马上停止施工,这是形成之诉(D)乙公司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这是给付之诉3 王大明将房子租给刘大壮居住,月租金 1200 元。现王大明因刘大壮拖欠了 5 个月的房租未缴,而诉诸法院,要求刘大壮给付 6000 元房租。现问,此案的诉讼标的指的是什么?( )(A)王大明租给刘大壮的房子和刘大壮欠王大明的 6000 元钱(B)王大明要求刘大壮支付的 6000 元租金(C)王大明提出诉讼请求所

3、依据的王大明与刘大壮之间存在的房屋租赁关系(D)王大明、刘大壮与人民法院之间的诉讼法律关系4 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王大独身无子,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王大未置可否。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也没有一起生活过。当王钢准备结婚时,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王大不肯给,王钢不甘心,于是发生争议,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关于本案的叙述,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B)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C)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D)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5 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

4、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乙不听。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该诉讼属于哪类诉?( )(A)确认之诉(B)形成之诉(C)给付之诉(D)变更之诉6 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7 某市法院受理了中国人郭某与外国人珍妮的离婚诉讼,郭某委托黄律师作为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范围为“全权代理” 。关于委托代理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郭某

5、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B)法院可以向黄律师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行为有效(C)黄律师可以代为放弃诉讼请求(D)如果珍妮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公民8 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A)提出管辖权异议(B)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C)提起上诉(D)部分变更诉讼请求9 诉讼终结将导致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权的消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消灭(B)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

6、提起上诉,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第一审程序相同的,无须向第二审法院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C)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第一审程序结束后,诉讼代理权不消灭(D)委托诉讼代理人在第一审程序进行代理,当然取得第二审程序的委托诉讼代理权10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B)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时间的法律后果相同(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11 甲公司诉乙公司专利侵权,乙公司是否

7、侵权成为焦点。经法院委托,丙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认定侵权。乙公司提出异议,并申请某大学燕教授出庭说明专业意见。关于鉴定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鉴定中心在鉴定过程中可以询问当事人(B)丙鉴定中心应当派员出庭,但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除外(C)如果燕教授出庭,其诉讼地位是鉴定人(D)燕教授出庭费用由乙公司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12 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有可能属于间接证据?( )(A)存有疑点的录音资料(B)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借条复印件(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D)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13 肖某与吴某签订食品买卖合同,后因履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8、原告肖某提出,双方曾经签订过一份补充协议且经该市公证机关公证。被告指出,公证机关不了解情况,自己有证据证明所谓补充协议系原告肖某伪造,对于此案的证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补充协议经过公证,一般不需要质证即可采信(B)补充协议经过公证,证明力大于没有经过公证的协议(C)即使补充协议经过公证,但如果被告有证据证明其为伪造,法院不能采信该协议(D)补充协议经过公证,即有强制执行力,即使被告有证据证明也不能否认其效力14 下列属于民事诉讼证据种类运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出具的不利于该当事人的证人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B)当事人对自己

9、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应证据时,如果当事人陈述前后一致,则法院可以支持其主张(C)视听资料不得独立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D)鉴定意见可以是法院委托鉴定人对专业问题出具的报告,也可以是当事人委托专业机构对专业问题出具的报告15 在一起银行储户不当得利的案件中,下列哪一个证据既是原始证据又是直接证据?( )(A)银行职员证明被告取款前收支平衡的证言(B)银行存款资料证明被告取走 5000 元的纪录(C)银行提交的证明被告取款的录像(D)目击证人证明被告从银行取走 1 万元的证言16 下列属于反证的是:( )(A)原告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而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书写的借条(B)被告出示的与

10、原告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则出示该备忘录,该备忘录说明原被告双方并没有真正发生借贷关系,该借条只是被告应原告的要求而写(C)被告提出的由原告书写的内容为被告已返还借款且因借条丢失而无法将被告的借条退还被告的书证:原告凭被告写的借条而向法院主张被告返还逾期借款,被告提出该书证(D)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用以否定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证据17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人员不可以成为证人?( )(A)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当的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成年人(C)了解案件情况的有关单位(D)了

11、解案件情况的当事人的近亲属18 甲在购买某产品时,阅读了其包装上的性能说明,感觉不错,遂买下,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争议,请问该产品的包装可以作为( )证据被法院采纳?(A)书证(B)物证(C)鉴定意见(D)视听资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9 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B)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C)反诉必须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D)反诉与本诉之间须存在牵连关系,因此必须源于同一法律关系20 弘治公司与富达公司签订一份机床

12、购销合同,该合同签订后,因富达公司不履行交货的义务,弘治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富达公司履行合同,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本案的诉讼请求是履行合同义务,因为这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目的(B)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机床购销合同(C)诉讼标的物是机床,因为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是围绕该机床而确立的(D)本案中存在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因为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是确认双方之间存在机床购销合同关系21 迪比于 2010 年 5 月 6 日向河溪市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称凯得拒不支付 50 吨苹果的运费 2 万元,并且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间已于 2009 年 8 月届满。凯得应诉后提起反诉,称不支付该

13、 2 万元是因为在 2010 年 2 月与迪比的一次买卖合同履行中,迪比交给自己的一批货物质量有问题又拒绝退货,造成自己血本无归无钱可还,并且凯得还辩称,该运费应由不交付苹果货款的买受人杰克支付。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 )(A)如果反诉可以成立,那么反诉本身的诉讼标的是独立的(B)本案的诉讼标的应该是 2 万元运费,而非反诉的货款(C)即使杰克可以作为本案第三人,他和凯得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也不是本案诉讼标的(D)反诉提及的货款与本诉提及的 2 万元运费都是本案同一个诉讼标的所指向的不同标的物22 2008 年 8 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 40 台电脑,协议约定

14、乙公司于 2009 年 1 月 31 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 2009 年 3 月 15 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 40 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 2009 年 3 月向乙公司交付了 29 台电脑款,其余 11 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10 年 1 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C)反诉所需要交纳的受理费较通常的起诉减半收取(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

15、法裁定不予受理23 下列属于反诉情形的是:( )(A)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要求原告赔偿因房屋失修漏水给被告造成的损失(B)原告提出依据买卖合同被告应当支付货款,被告提出货物并未实际交付(C)原告提出要求交付买卖合同标的物,被告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D)原告基于所有权要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的租金,被告要求确认自己对该动产有留置权24 马某和李某为一对夫妇,婚后所住房屋为马某婚前独自出资购买。马某长期外出不回,且脾气不好,常在酒后殴打李某,李某终不堪虐待,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和马某的婚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马某同意离婚,但认为李某长期在其购买的房屋居住,两人之间存在有租赁关系,因此向法院请求

16、要求李某退出房屋并返还几年来的房屋租金及利息,李某辩称房屋租赁关系并不存在。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李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属于变更之诉(B)李某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属于给付之诉(C)马某要求返还房屋租金及利息属于给付之诉(D)马某主张房屋租赁关系存在属于积极的确认之诉25 曲洋结婚后即前往英国攻读学位,后留在英国工作,其妻梅芳在分居多年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委托其兄梅泽代理诉讼,梅泽曾经在监狱服刑 2 年,曲洋闻讯后委托国内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裘伟代理应诉,并将授权委托书直接邮寄到该律所。曲洋在电话中授权裘伟处理诉讼的全部事宜,并且阐述了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意见。裘伟在法庭上口头转述了曲洋的意见

17、,法院根据双方的辩论情况作出了判决,结合案情,以下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梅芳不能委托曾经服刑的梅泽代理诉讼(B)曲洋将授权委托书直接邮寄到律所,其委托是无效的(C)曲洋在电话中授权裘伟处理诉讼的全部事宜,该授权产生全权委托的效力(D)由于裘伟在法庭上已经向法官口头转述了曲洋对案件处理的意见,曲洋无需再提交书面意见26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B)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人(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

18、(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27 关于委托代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所有的案件当中,委托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可以由代理人单独出庭诉讼(B)委托代理权的取得,由委托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其亲自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即可(C)委托人在原来一般授权的基础上,增加某些授权,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而撤回某些授权则只需口头告知人民法院(D)诉讼代理权变更时,当事人既可书面告知人民法院,也可口头告知人民法院28 韩某向 B 市 H 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潘某离婚。法院受理此案后,传唤韩某与潘某按时到法院开庭。开庭当天,韩某觉得出庭诉讼有失自己身份,便委托律师钱某出庭;潘某因正住

19、院治病,也委托律师赵某代为出庭,并让赵某带上了一份自己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和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证明。法院指派审判员王春霞审理该案。开庭时,法庭核查出庭人员时,发现韩某、潘某均只委托了律师出庭,因此裁定本案原告不出庭按撤诉处理。韩某就此裁定向 B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述情形,请指出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要求?( )(A)韩某不出庭的行为(B)潘某不出庭的行为(C)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行为(D)韩某向 B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行为29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 5 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

20、交给他的 “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B) “借据” 是本证,“ 收据”也是本证(C) “借据” 是直接证据,“ 收据”是间接证据(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30 龚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靖宙与其签订了提供 100 吨蜜橘的合同,但履行期满尚未履行,要求靖宙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其提交了与靖宙签订的一份 100 吨蜜橘的供销合同作为证据。在诉讼中,靖宙主张其与龚鑫之间的购销合同已经双方同意撤销,并提交了其与龚鑫签订的撤销协议的电话记录,并提供证人柳林作证。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 )(A)

21、龚鑫提交的原蜜橘购销合同为本证(B)靖宙提交的撤销协议的电话记录是本证(C)靖宙提交的撤销协议的电话记录是反证(D)龚鑫在诉讼中提出证人柳林是靖宙的亲属,其证言不实,该陈述是反驳31 甲在购买电水瓶时,阅读了其包装上的性能说明,感觉不错,遂买下,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引起争议,该电水瓶的包装可以作为( )证据被法院采纳。(A)书证(B)物证(C)鉴定意见(D)视听资料32 下列对于鉴定的说法正确的是:( )(A)鉴定程序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启动,也可由法院依职权(B)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协商确定鉴定人,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C)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鉴定人应出庭作证(D

22、)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则其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32 王霞因京京日报社侵犯其名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胜诉,王霞决定委托诉讼代理人。33 下列哪些人员可以作为王霞的诉讼代理人?( )(A)王霞单位推荐的王霞的自学法律的同事(B)王霞在该法院当法官的男朋友(C)王霞在大学读中文的 19 岁的弟弟(D)王霞在市政府上班的哥哥34 王霞委托郑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同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协议并在委托协议上注明:“ 全权委托郑律师处理诉讼所有事宜。” 郑律师在接受王霞委托的同时也接受了京京日报社的委托。在庭审中,郑律师与京京日报社达成了和解协议。此案中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3、( )(A)郑律师在接受王霞委托的同时接受了京京日报社的委托(B)王霞在委托协议上注明:全权委托郑律师处理诉讼所有事宜。(C)郑律师与京京日报社达成和解协议(D)王霞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协议34 甲骑车不小心把乙撞了一下,两人由争吵转变为互殴。后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被乙打成脑震荡,住院治疗花了 1 万元。并向法院递交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单据。诉讼中,乙辩称,在互殴过程中,自己也被甲打得遍体鳞伤,花去医疗费 5000 元,要求甲予以赔偿。问:35 甲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医院诊断证明是:( )(A)书证(B)鉴定意见(C)证人证言(D)勘验笔录36 诉讼中乙的回答属:( )(A)反诉 (

24、B)答辩(C)反驳(D)认可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和诉讼代理人和民事证据)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选项 A 中,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该案件为特别程序案件,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案件,其中并不涉及原被告的法律关系,因此 A选项错误。B 选项中,周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与吴某的婚姻无效,该诉应属于确认之诉,而非变更之诉,故 B 选项错误。D 选项中,赵某代理女儿向法院诉请前妻将抚养费从每月 1000 元增加为 2000 元,应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故D

25、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诉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诉是指当事人就特定的民事争议向法院提出的保护自己的实体权益的请求。它包括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个要素。A 项中解除合同是具体的诉讼请求,不能等同于诉。B 项中乙的辩解并非是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不是反诉而是否认对方的诉讼请求,因此也谈不上进行诉的分类。给付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这种给付义务既包括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包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C 项应当是给付之诉,只有 D 项判断正确。【知识模块】 诉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

26、争议的、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简言之,诉讼标的应当是争议的实体关系。A 项与 B 项指向的都是诉讼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客体。而 D 项所指的是诉讼法律关系,并非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据此,C 项是正确的,故选。【知识模块】 诉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确认当事人之间的一定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从而消除当事人对此所存争议的诉讼。依请求的目的性不同,分为积极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确认之诉。前者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后者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

27、诉。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判令另一方当事人履行特定民事义务的诉。变更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判令改变或消灭与对方当事人现存的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诉。本案,王大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不存在继父子关系,根据定义可确定为消极的确认之诉,所以选 C。【知识模块】 诉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按照民事诉讼法理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根据给付的内容,可以将给付之诉分为物的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行为给付之诉又分为作为的给付之诉和不作为的给付之诉;变更之

28、诉或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三种诉中,只有给付之诉具有执行力,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时,原告可以将判决作为执行文书申请强制执行。依本题题意,甲的目的是使乙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只有不作为给付之诉能达到这一目的。故选 C。【知识模块】 诉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诉由诉的主体、诉讼标的、诉的理由构成。诉讼标的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在本题中,甲、乙因为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甲放弃原来主张的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

29、房屋租赁合同。在这个变更的过程中,诉讼标的一直是租赁合同纠纷,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都没有变更,而是诉讼请求发生了变更,故应选 B。【知识模块】 诉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62 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故 A 选项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59 条第 2 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民诉意见第 69 条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

30、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故 C 选项说法错误。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 263 条规定,若外国人在我国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需要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委托我国的律师;但若该外国人委托律师之外的其他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则也可委托该外国人本国的公民。因此,D 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59 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

31、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民诉意见第 69 条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据此,马律师仅具备一般授权之权限,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据此,应选 A 项。【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诉讼终结将导致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代理权的消灭,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这里的诉讼终结绝对不是指整个案件的最后终结,所以 BCD 都是不对的。【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无诉讼行为能力与无民事行为能

32、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概念。前者是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法概念,后两者是实体法概念。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的范围包括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 A 项错误。B 项与 C 项是相互联系的,两者均错误。法定代理人的诉讼地位类似于当事人,但是并非是相同的诉讼地位,因为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并不相同。例如,法定代理人死亡与当事人死亡的法律后果就不相同。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是诉讼参加人,故 D 项是正确的,应选。【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78 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

33、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因此,鉴定人并不一定非得出庭,故 B 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第 7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本案中,燕教授的地位应当是有专门知识的人,而不是鉴定人,故 C 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民诉证据规定 第 61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 1 至 2 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中请的,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故D 选项说法错误,不

34、应选。【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学理划分是基于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力作用,无论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其本身首先必须是符合证据的法定条件,具备完整的证据资格的,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第 69 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所以 ABD 三个选项

35、的证据材料本身由于证据能力上的瑕疵,并不能独立证明案件事实,自然谈不上直接证据或间接证据的划分。【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69 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民诉证据规定第 9 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一

36、 )、 (三)、 (四) 、 (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诉证据规定第 69 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故 A、C 错误。民诉证据规定第 76 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故 B 项错误

37、。民事诉讼法第 76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故 D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照证据是否来源于原始出处,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的证据材料为原始证据,即通常所说的“第一手证据材料”。凡是经过中间传抄、转述环节获取的证据材料即为传来证据,也称为派生证据。依照诉讼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即能否直接证明案件事实,可以将证据划分

38、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两类。凡是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为直接证据。凡是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一个侧面或者某一个环节,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使用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为间接证据。ABC 项提到的证据虽然属于原始证据,但是属于间接证据,故不选。据此,D 项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是否为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要证明的事实根据,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两类,凡是由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来证明该方主张事实的证据的,即为本证。凡是为了推翻对方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与对方相反的、即相抵消的事实根据的,称为反证。A 项中原告为证明其主张而提供借条,该借条

39、为本证。C 项中被告提出的书证也属于本证。因为该书证并不是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而是提出本方主张。D 项错误的原因在于,反证否定的对象是直接针对本证证明的事实,而不是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故选 B 项。【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民诉证据规定第 53 条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因此,A 项中的未成年人可以成为证人。民事诉讼法 第 72 条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C 项与 D 项均符合证人的条件,并无禁止性法律规定,因此也可以成为证人。综上,选 B。【知识模块】

40、民事证据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者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自身的外形、特征、质量、性能、痕迹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同一物体,从不同的角度看,既可以是书证,也可以是物证,也就是说书证、物证可能同体。两者的重要区别在于同一物体以什么来证明案件事实,如果是以其包含的内容来证明,那么就是书证;如果以物质形态来证明,那么就是物证。本案中,是以包装上记载的关于性能描述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所以属于书证。【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41、2 分,共 80 分。1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A 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反诉的成立要满足如下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的其他人提起。(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的期限。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34 条第 3 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B 选项说法正确,应选;C 选项说法错误,不

42、应选。这里的牵连关系,指的是反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D 选项说法过于绝对,不正确,不应选。【知识模块】 诉2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基于争议的法律关系,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特定的判决。A 正确。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因此 B 项错误。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所指向的对象,C 项正确。本案为给付之诉,D 错误。【知识模块】 诉2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反诉能否成立要看他所涉及的诉讼标的是否与本诉有

43、牵连,是否可以抵消和削弱本诉的诉讼请求,反诉一旦成立,就是一个独立的诉,有自己独立的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所以 A 正确,D 错误。诉讼标的是指诉讼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对之作出判决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就本案而言首先应该是运输合同关系,而不是 2 万元的运费这一本诉标的物,所以 B 错。杰克与本案被告之间是另一段买卖合同关系,其诉讼标的即买卖合同关系也不是本案的诉讼标的,所以 C 正确。【知识模块】 诉2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提起反诉的条件主要有:(1)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提起的。(2)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3)反诉与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诉讼程序。不能一个适

44、用普通程序一个适用简易程序,一个适用一审程序一个适用二审程序。原审被告在二审程序中提起反诉,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的,则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4)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着牵连关系。两诉必须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事实上的联系是指基于同一事实关系,法律上的联系是指两诉源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源于相关联的法律关系。(5)反诉应当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并且反诉不属其他法院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法院受理反诉后,应当在同一程序中合并审理本诉和反诉,审理终结时,对于本诉和反诉应当分别做出裁判。此外,被告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知识模

45、块】 诉2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反诉与反驳的联系与区别。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简言之,反诉是针对原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而反驳是当事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和根据,以否定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主张的一项诉讼权利。反驳只是单纯地进行防御,并无独立的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均可进行反驳,但是反诉只能是被告提出。显然,B 项中被告提出货物未实际交付,仅构成反驳。故选ACD 项。【知识模块】 诉24 【正确答案】 A,B,

46、C,D【试题解析】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请求。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请求为积极的确认之诉,主张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请求为消极的确认之诉,所以 D 正确。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判决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请求,给付之诉又分为物的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物的给付之诉分为特定物给付之诉、种类物给付之诉。行为给付之诉包括要求被告作为和不作为,答案 B、C 为给付之诉,正确。变更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变更或消灭他与被告之间的一定法律关系的请求,答案 A 中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属于消灭法律关系的变更之诉。【知识模块】 诉2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47、根据民诉意见第 68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法律没有限制服过刑的人作委托代理人。A 项说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 59 条第 3 款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曲洋直接寄交委托书是没有效力的。B 项说法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9 条第 1 款和民诉意见第 69 条,全

48、权委托必须进行书面的具体授权。C 项的说法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 62 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D项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法定代理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法定代理人,必须是对被代理人享有监护权的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非常广泛,凡是被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法定代理人都有权代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应履行的诉讼义务,法定代理人都有义务代为履行。法定代理人既可以代理当事人处分诉讼权利,也可以代理

49、当事人处分实体权利。法定代理人所为的一切诉讼行为,均应视为被代理人本人所为,与被代理人本人所为的诉讼行为产生同等效力。基于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非常广泛,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因此处于与当事人类似的诉讼地位,但法定诉讼代理人在性质上不是当事人,而是诉讼代理人,属于诉讼参加人范畴。【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62 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选项 A 不对。委托其他公民代为诉讼的,要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选项 B 不对。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变更或解除都应书面告知人民法院。所以选项C、D 不对。【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8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62 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当选 A,B 不选。民事诉讼法 第 143 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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