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辩护与代理)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关于辩护人的权利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A)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B)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 24小时(C)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D)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
2、人员阻碍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2 犯罪嫌疑人高某涉嫌抢劫,郑律师接受高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郑律师如果想对现场目击证人杜某就高某抢劫的事实进行调查,必须经过谁的同意?( )(A)被害人(B)被告人(C)杜某(D)人民检察院3 在委托人给律师的委托授权书中关于代理权限写明“全权代理” ,则律师该怎么处理?( )(A)在民事案件中,发现审判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时,可以不经委托人同意。直接申请其回避(B)不经委托人同意便提起上诉(C)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撤诉(D)为减少委托人的损失接受对方的诉讼请求4 李某涉嫌抢夺罪,委托其作建筑工人的弟弟作为
3、辩护人。其弟可以做下列哪项事情?(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B)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C)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代为调查取证(D)申请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调取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5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涉嫌盗窃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在张某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日或第一次讯问之前,无权自己进行辩护(B)赵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赵某要求其正在读大学的侄子赵某某为其进行辩护(C)王某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王
4、某的辩护律师李某会见在押的王某,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D)唐某涉嫌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提起公诉,唐某从北京、上海和广州各聘请了一名优秀的律师共同为其进行辩护6 某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向来关系不好为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对此,该市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C)通知陈某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D
5、)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7 张某今年 25 岁,在一家公司打工,因为盗窃而被推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张某打算委托一人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他提出的下列人选中,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的有:( )(A)张某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表姨父(B)正在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张某的大学好友刘某(C)张某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哥哥(D)张某的工友介绍的某外资公司的法律顾问,美国人汤姆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8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6、,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不予许可?( )(A)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B)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的(C)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D)有事实表明存在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危害证人人身安全可能的9 涉嫌强奸罪的柳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做他的辩护人?( )(A)柳某的朋友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B)柳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担任审判员(C)柳某的大伯,加入日本国籍(D)柳某的老板,本市某国企老总10 以下情形,办案机关应当听取辩护人辩护意见的有:( )(A
7、)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辩护律师未提出要求的(B)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未提出要求的(C)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未提出要求的11 韩某,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其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A)为范某作无罪辩护(B)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C)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D)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12 甲因积怨将乙打成重伤,致乙丧失劳动能力。本案中,哪些人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 )(A)乙的母亲(B)乙的祖父(C)乙本人(D)乙的好友丙13 关于辩护律
8、师在侦查期见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14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马某抢劫案,因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B)赵某伤害案,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C)卢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
9、的卢某(D)刘某滥用职权案,为防止串供,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刘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15 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甲市 A 区公安分局侦办,张某委托的辩护律师赵某指使他人将本案关键证人李某打成重伤。对于赵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以下可以办理的机关有:( )(A)甲市公安局(B)甲市 A 区公安分局(C)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 B 区公安分局(D)甲市公安局指定的甲市 A 区公安分局下辖某派出所16 律师顾某为涉嫌强奸罪的方某辩护,以下事项中顾某可以做的有:( )(A)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B)当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其申请收集、调取
10、证据时在场(C)要求人民法院对于其调查取证的申请,在 5 日内作出决定(D)在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后进行查阅、摘抄、复制17 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侦查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C)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非律师辩护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D)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
11、帮助18 犯罪嫌疑人李某聘请律师高某作为自己涉嫌抢劫一案的辩护律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高某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毁灭证据等犯罪,请问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为防走漏风声,不通知高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所属的律师协会(B)审查后发现高某之案与李某之案有关联。为提高工作效率,决定由侦办李某案件的侦查机关对高某立案侦查(C)由侦办李某案件的上一级侦查机关对高某之案立案侦查(D)为避免利益冲突,侦办李某案件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与侦办李某案件平级的其他合适的侦查机关对高某之案立案侦查19 犯罪嫌疑人甲委托其弟弟乙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乙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A)甲被超期羁押时,有权要求
12、解除强制措施(B)申请检察人员回避(C)向检察机关陈述辩护意见(D)经被害人同意,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20 以下有关法律援助制度的说法或做法正确的是:( )(A)2005 年 4 月 1 日,公安局以甲犯故意伤害罪为由逮捕了甲,如果甲经济困难的话,自 4 月 2 日起甲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指派律师援助(B)乙是 17 岁的未成年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时发现乙未委托辩护人,于是为其指定辩护人,则该地法律援助中心同意进行法律援助前必须对乙的经济情况进行审查,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才对其进行援助(C)丙是广州人,2005 年五一期间在佛山被一犯罪团伙抢去用来治病仅有的 50
13、0元钱,而且身上还被砍了好几刀,后来该犯罪团伙被抓获,被佛山市某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了公诉,法院依法受理了案件,则如果丙经济困难的话,可以向该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指派援助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D)丁是河南人,2005 年十一期间在北京海淀区被人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于是丁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件,则如果丁向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该援助中心必须按照其住所地河南的经济困难标准来审查丁是否符合援助条件三、法律文书题21 被告人李某,1983 年 3 月 7 日出生,于 2000 年 1 月 28 日在另一被告人胡某的指示下,秘密从窗户爬人民
14、居,盗窃金项链一条(价值 3000 元)和现金 1 万余元。后李某经胡某“ 点拨” ,将该项链拿到本地黄金地下市场出售,获利 1000 元,并分给胡某 800 元。2000 年 2 月 15 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在审理期间,李某又交代了胡某多次指使其他未成年人人户盗窃的犯罪行为,经查属实。2000 年 3月 2 日,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问题:假定你被聘请为李某的辩护律师,请针对上述案情撰写一份辩护词,最大限度地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答题要求:(1)文书种类的选择恰当,符合法律规定,格式规范,应具备的事项齐全:(2)请求事项清楚,事实、依据论证充分,定性准确
15、:(3)文字简练通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辩护与代理)模拟试卷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权利义务。参见刑事诉讼法第 37 条。【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参见刑事诉讼法第 41 条。【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才可以参与对实体权利的处理。如决定是否上诉或撤诉、与对方当事人
16、和解。依照相关司法解释,在仅仅有“全权代理”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该授权属于普通授权,代理人不得处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享有权利的区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6 条至第 44 条规定,注意前三个选项的主体均应且只能为“辩护律师”,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只能行使 D 选项中权利。【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A 项中,张某有权为自己进行辩护,自行辩护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B 项中,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D项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同一时间内至多可以委
17、托两名辩护人。【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援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67 条的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刑诉解释第 45 条规定,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昀,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派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 3 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所以答案为 B。【知识模块
18、】 辩护与代理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2 条的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故B 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 35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本院的人民陪审员,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以上四类只有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才可以准许其担任辩护人。故 A 项、D 项错误,C 项正确。【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
19、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非律师辩护人权利的限制。高检规则第 48 条第 3款规定:“对于律师以外的辩护人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予许可:(一) 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二) 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的;(三)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四)有事实表明存在串供、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危害证人人身安全可能的。”故此答案为ABCD。【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
20、的是辩护人的资格问题。根据刑诉解释第 35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4)、(5)、(6)、(7) 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0 【正确答案】 A,C
21、【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提出意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86 条和第269 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未成年人审查批捕,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故 A 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59 条的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故 B 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70 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故C 项正确
2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40 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我国律师法第 32 条第 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在法定条件下,韩某是可以
23、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的。【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主体。刑事诉讼法第 44 条第1 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 106 条第(5)项规定:“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刑事诉讼法第 1
24、06 条第(6)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A 项,本案为公诉案件,乙的母亲是乙的近亲属,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故正确。B 项,乙的祖父不是近亲属,无权委托,故 B 项错误。C 项,乙本人当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故 C 项正确。D 项,乙的好友丙无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法第 36 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所以 A 项正
25、确。第 37 条第 1 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所以 B 项正确。第 40 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及时告知的内容并非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而是法定的相关内容。第 46 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26、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对于其委托人曾经实施的犯罪行为,辩护人并没有告知司法机关的义务。【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律师的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3 条、第 36 条、第 37 条的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不出所要聘请律师的具体人选的,侦查机关应当将其要求转交当地律师事务所。故 A 项错。聘请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故 B 项错。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除了这三类案件之外,侦查机关不得
27、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故 C 项错。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 D 项错。【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辩护人的人身保障权。对于辩护人在履行辩护职责时涉嫌犯罪的,在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角度给予辩护人相应的人身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2 条第 2 款的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 B项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 9 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
28、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 A 项、C 项正确。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6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取证须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故 A 项错误。根据高检规则第
29、 52 条的规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决定收集、调取并制作笔录附卷;决定不予收集、调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人民检察院根据辩护律师的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时,辩护律师可以在场。故 B 项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 51条、第 52 条,辩护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因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不同意,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或者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而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确有收集、调取必要,且不宜或者不能由辩护律师收集、调取的,应当
30、同意。人民法院对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申请,应当在 5 日内作出决定。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材料时,辩护律师可以在场。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后,应当及时通知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并告知人民检察院。故 CD 正确。【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有效辩护原则。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具体来说,有效辩护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31、(2)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3)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人权保障的理念,还有助于强化辩方成为影响诉讼进程的重要力量,维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方居中“兼听则明”的刑事诉讼构造。因此本题选 AC。【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
32、对辩护人的人身保障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2 条第2 款的规定,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故 AB 错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 9 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辩护人涉嫌犯罪,或者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有关机关的移送,依照侦查管辖分工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 CD正确。【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9 【
33、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非律师辩护人享有的权利。参见刑事诉讼法第 36 条、第 41 条。【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20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援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6 条和刑诉解释第 39 条的规定,甲是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乙是未成年人,不用进行经济调查,是强制指定辩护的对象。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 11 条的规定。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以及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 13 条的规定,申请人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
34、经济困难标准执行。因此 C 项正确,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三、法律文书题21 【正确答案】 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32 条和我国律师法第 28 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查阅了有关材料,对起诉书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刚才又听取了法庭的调查。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人指控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是确切的,证据也是充分的,但是对李某所认定的罪名是不妥的,现提出以下辩护理由:1起诉书认定李某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不能成立的。本案的销赃行为存在于盗窃行为的全过程中,是盗窃的
35、一种结果和延续,不属于独立的销赃行为。2李某在本案中是从犯。从整个案情来看,被告人李某是在胡某指使下实施盗窃行为的,他处于被教唆的地位,是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根据刑法第 27 条第2 款“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的规定,对李某依法可减轻刑事责任。3李某是未成年人。李某犯罪时,尚不满 17 周岁,根据我国刑法第 17 条第 3 款的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4在公安机关对李某审理期间,李某又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罪行,经查证属实,对此可视为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 68 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本案被告人李某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其刑事处罚。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某犯罪时尚未成年,又系本案从犯。犯罪后能积极认罪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具有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希望法庭在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作出公正的裁判。此致县人民法院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月日【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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