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8 ,大小:66KB ,
资源ID:865463      下载积分:2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86546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练习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为本站会员(medalangle361)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练习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练习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1 幼儿园教师甲带领 9 名幼儿外出游玩,其中幼儿李四(男,5 岁半)失足掉入路旁粪池,甲见状向行人大声呼救。路人乙赶来,用竹竿探测粪池约半人深,但甲乙二人均不肯跳入粪池内救李四,只是一起高呼求救。待丙闻声赶来跳下粪池抢救,为时已晚,李四已死亡。则:(A)甲是因其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2 警察甲执勤时遇到妇女遭强奸大声呼救,竟然不闻不问。甲的行为属于:(A)不作为(B)强奸罪共犯(C)强奸罪单独犯(D)渎职行为3 下列不作为的行为方式中,哪些构成犯罪?(A)李某对年迈的父

2、母不尽赡养义务,致使父母饿死(B)技工张某因外出不按规定时间准时操作机器,致使发生重大责任事故(C)幼儿园老师带学生出去游玩;孩子溺水,老师发现后能够救助而不及时抢救,致使小孩被淹死(D)丈夫看着妻子在家中上吊自尽,而不救助,喝酒睡觉,导致妻子死亡4 犯罪结果可分为:(A)构成要件的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的结果(B)物质性的危害结果和非物质性的危害结果(C)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D)想象的结果和牵连的结果5 甲为杀害嫂子乙而在其面条中下毒,乙发现,故意将该有毒面条给甲之子丙吃,致甲之子丙死亡。则:(A)甲的行为与丙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B)乙的行为与丙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D)乙

3、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6 下列哪些情况被认为具有因果关系?(A)甲遭遇乙绑架,从疾驰的车上跳车逃跑时,不幸摔死(B)甲在火车站站台偷乙钱包后跳下轨道逃跑,乙发现后追赶,被进站台的火车撞死(C)甲殴打乙造成小臂骨折,乙搭乘出租车汽车去医院的途中,发生车祸,乙在车祸中丧生(D)甲遭到乙的抢劫,逃跑中被丙的汽车撞死,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7 下列情形中,应认定有因果关系的情形是:(A)雇主甲在下雨打雷天仍然令雇员 G 外出干活,G 不幸被雷电击死(B)医生乙很轻率地告诉病人 N,他怀疑 N 患有癌症,致使 N 患上了精神病(C)车主丙见小偷 S 溜进车库盗窃自己的汽车,就对 s 大喊一声,S 被惊吓在逃

4、跑时摔断了腿(D)丁在斗殴中使用匕首深深扎入 H 的腹部造成大出血,医生 D 经验不足处置不当,H 失血过多死亡8 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的案件(B)不满 14 周岁指行为时不满 14 周岁,“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 14 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已满 14 周岁(C)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D)行为人在年满 10 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 18 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9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

5、案件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应当允许(B)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捐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C)未成年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D)已满 16 不满 18 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财物或者盗窃具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10 已满 16 不满 18 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A)以寻衅

6、滋事罪定罪处罚(B)以抢劫罪定罪处罚(C)不认为犯罪(D)免予刑事处罚11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下列正确说法是:(A)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B)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C)除刑法规定“应当”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D)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 500 元人民币12 对未成年人罪犯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是:(A)符合缓刑条件同时属于初次犯罪的(B)符合缓刑条件同时积极退赃

7、的(C)符合缓刑条件同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D)符合缓刑条件同时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13 对未成年人罪犯应当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是:(A)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且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B)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且系从犯或者犯罪未遂的(C)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且有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D)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且属于防卫过当的14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实施下列哪些罪行应当负刑事责任?(A)故意伤害致人重伤(B)

8、运输毒品(C)贩卖毒品(D)拐卖儿童15 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A)应当免除处罚(B)可以免除处罚(C)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不适用死刑16 甲(15 周岁) 把邻居小孩乙(3 周岁) 绑架,并将乙耳朵割下寄给乙之父,索要 3 万元赎金。甲在取赎金时被公安抓获,乙获救,经鉴定其耳部损伤为重伤。则:(A)甲应当对这种行为负刑事责任(B)对甲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C)对甲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D)对甲应当处死刑17 甲(男,20 加周岁) 、乙(男,15 周岁) 合谋盗窃丙。甲站在丙身边掩护,乙用镊子从丙裤兜内窃得 1600 元后离去。丙发现被窃,将身边的甲抓住要去派

9、出所。甲为脱身,拔刀将丙刺倒。乙随后返回现场,对着已经倒在地上的丙说:“该” ,便和甲一起逃走,丙死亡。对甲乙二人如何认定处理?(A)甲构成抢劫罪(B)甲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C)乙与甲构成共犯(D)乙不负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18 甲(15 岁)见妇女乙边走路边打手机,趁其不备夺取乙的手机就跑,乙紧追并将甲抓住,甲捡起一块砖头将乙头砸破,经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A)构成抢夺罪(B)构成抢劫罪(C)构成故意伤害罪(D)不构成犯罪19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窝藏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0、B)甲 (15 周岁)从丙裤兜内窃得 1600 元当即被丙抓住要去派出所,甲为脱身拔刀将丙刺成重伤,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C)对不满 18 周岁的犯罪人,在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财产刑的场合,一般不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财产刑(D)甲在 14 周岁生日当天抢劫财物 10,000 元;在 15 周岁时抢劫价值 5000 元的物品,在 16 周岁时又抢劫 5000 元的物品,在对甲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抢劫犯罪的总数额应为 20,000 元20 甲(15 周岁) 在参与他人共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中,对被拐卖的幼女王丽实施了奸淫行为,对于行为人甲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应当以强奸罪定罪处

11、罚(B)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C)不适用死刑(D)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1 关于刑事责仟能力,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刑事责任能力指人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B)法律认为,人到一定的年龄自然就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C)法律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意味着立法者认为或法律推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因为疾病丧失这种能力者除外(D)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完全丧失了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22 认定尤刑事责任能力人须具备的要件是:(A)按照医学标准,行为人患有精神病(B)按心理学标准,行为当时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者完全丧失控制能力(C)经法

12、定程序鉴定确认(D)按心理学标准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完全丧失控制能力23 甲因为琐事与乙发生争执,乙转身离去,甲则从地上捡起一根木头追上,朝乙头部猛击。乙倒地后,甲又朝其连击数下,致乙死亡。之后,甲又到乙办公室乱砸一气。甲作案后跳矿井自杀未遂。经查甲曾经到精神病院就诊,被诊断为患有精神病。案发后经鉴定,甲虽有精神病,但是对于其实施的上述行为具有一定的辨认、控制能力,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甲应当如何处理?(A)不认为犯罪(B)不负刑事责任(C)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D)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4 甲将一女强奸。经查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实施强奸行为时精神正常,但是在强奸后因为被调查审讯刺

13、激精神病发作,关于甲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甲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B)甲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不适用刑法第 18 条第 3 款关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C)甲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D)甲事后发病,不能理解诉讼、接受刑罚处罚,待其精神恢复正常后予以追究25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通常指生理性醉酒,不包含病理性醉酒(B)病理性醉酒的人如果具有犯罪故意或过失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仅凭病理性醉酒,不能当然排除罪责(C)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

1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6 关于犯罪主体的正确说法有:(A)刑事责任能力是行为人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B)精神病人且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之一的,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C)贪污罪的主体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各自利用了本人的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财产的,根据主犯的身份认定犯罪的性质(D)特殊主体的犯罪意味着没有该特殊主体身份的人不可能构成该罪的实行犯,但是可以构成帮助犯或者教唆犯27 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犯罪主体可分为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B)自然人犯罪主体又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C)特殊主体是指除了具有犯罪主体所要

15、求的一般条件(责任年龄、能力)外,分则条文中还特别要求其他条件的主体(D)分则对主体的特别要求通常是身份,但也包括国籍、身体状况、法律地位、状态、性别等28 下列哪些种类的犯罪是特殊主体?(A)军人违反职责罪、渎职罪、贪污贿赂罪这三章的犯罪,除个别犯罪外,均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B)背叛国家罪和伪证罪(C)破坏监管秩序罪和脱逃罪(D)传播性病罪29 我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中,哪些犯罪是特殊主体?(A)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B)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C)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D)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16、报复陷害罪30 关于特殊主体,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贪污罪的主体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各自利用了本人职务上的便利,共同侵吞国有财产的,根据主犯的身份认定犯罪的性质(B)特殊主体的犯罪意味着没有该特殊主体身份的人不可能构成该罪的实行犯,但是可以构成帮助犯或者教唆犯(C)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的组织者,属于特殊主体的身份(D)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31 关于犯罪客体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刑法所保护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法益)(B)刑法规定犯罪行为侵害或指向、影响的具体的人或物(C)犯罪客体揭示门口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侵害了什么)(D)犯罪客

17、体分为直接客体、同类客体、一般客体三类32 关于犯罪客体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对具体犯罪的直接客体根据侵犯社会关系的数量单复可分为简单客体和复杂客体(B)盗窃罪仅仅侵犯财产占有关系,故属于简单客体(C)抢劫罪既侵犯人身又侵犯财产,侵害的社会关系在二个以上,故属于复杂客体的犯罪(D)对客体造成实际侵害或危险是犯罪既遂的实质标准,所以抢劫造成轻伤或枪取了财物两个结果之一的,即构成既遂33 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关系正确说法有哪些?(A)客体揭示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而对象则不一定(B)直接客体对解释法律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把盗窃的客体界定为财产占有关系,则本人所有而在他人占有之下的财物,可

18、以成为本人盗窃的对象,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违禁品也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因为这些行为同样破坏财产占有的稳定性(C)因为犯罪行为必定会侵害刑法保护的客体,所以也一定会损害犯罪对象(D)特定的对象在某些犯罪中决定此罪与彼罪的界限34 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说法哪些正确?(A)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B)强迫交易罪的客体是平等竞争、自由交易的市场秩序(C)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直接客体是法庭秩序,同类客体是司法秩序(D)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市场和性风尚的管理秩序35 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贿赂的财物是行贿罪、受贿罪的行为对象(B)赌资是赌博罪的行为对象(C)毒

19、品对于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而言属于行为对象但对于制造毒品罪而言则不属于行为对象,属于犯罪所生之物(D)行为人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诈骗,该伪造的信用卡属于行为对象36 下列关于主客观相一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犯罪行为在客观上有行为及危害性在主观上具有罪过性(B)刑罚的轻重与罪行和刑事责任相适应(C)犯罪心理和精神状态与犯罪行为同时存在(D)共同犯罪人仅对在自己故意范围内的其他共犯人行为负故意罪责37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正当防卫是一种法定排除犯罪性的事由,即因此而 “杀人”、“ 伤害”的,不认为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B)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发生了不法侵害且该不法侵害达到犯罪

20、的程度(C)正当防卫重要条件之一是时间性,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D)具备防卫的目的,是正当防卫的主观要件38 1998 年 1 月上旬,甲在自己经营的饭店见到乙等人路过,便向其催讨几天前所欠饭款。乙认为有损其声誉,于同月 20 日晚纠集丙等人到该店滋事,甲持刀反抗,乙等人即逃离。次日晚 6 时许,乙、丙、丁纠集戊、子、庚等人又到甲的饭店滋事,以言语威胁,要甲请客了事,甲不从,乙即从丙处取过东洋刀往甲的左臂及头部各砍一刀。甲拔出自备的尖刀还击,在店门口刺中乙胸部一刀后,冲出门外侧身将乙抱住,两人互相扭打砍刺。在旁的丙见状即拿起旁边的一张方凳砸向甲的头部,甲转身还击一刀,刺中丙的胸部后又继续与乙扭打

21、,将乙压在地上并夺下乙手中的东洋刀。乙和丙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广。经法医鉴定,乙全身八处刀伤,左肺裂引起血气胸、失血性休克死亡;丙系锐器刺戳前胸致右肺贯穿伤右心耳创裂,引起心包填塞、血气胸而死亡。甲全身多处伤,其损伤程度属轻伤。甲造成乙、丙死亡的行为属于?(A)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免除处罚(B)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应当酌情减轻、免除处罚(C)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D)事后防卫,构成故意犯罪39 甲与同在一起打工的乙发生争执,乙扬言下班后找人打甲,并提前离厂。甲得知后将钢筋条打磨成锐器藏在身上。乙纠集丙、丁携钢管于下午下班时在厂门口守候甲。见甲后,丁将甲拦住,往路边拉,甲不从,丁上

22、前打甲耳光。甲遭打后即掏出钢筋条朝丁胸部刺去,并转身逃跑。乙、丙见状一起持钢管追打甲。甲被打致伤后曾到派出所报案,丁死亡。甲的行为构成:(A)过失致人死亡罪(B)故意杀人罪(C)防卫过当(D)正当防卫40 下列哪种说法符合对“事后防卫” 行为的评价?(A)可认定为防卫过当(B)可认定为具有犯罪故意,成立故意犯罪(C)可认定为具有犯罪过失(D)可认定为一种事实认识错误41 下列哪些情形一般能排除承担故意罪责?(A)事后防卫(B)假想防卫(C)防卫过当(D)行为对象认识错误42 关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问题,下列哪个命题是正确的?(A)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

23、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B)事后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是防卫过当(C)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一般应当认定为故意(D)防卫过当实际上是一个罪名43 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防卫过当的情形是:(A)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B)防卫不适时(C)假想防卫(D)防卫挑拨44 甲无端遭到仇人乙的砍杀,情急之下捡起一根铁棒击中乙头部,致乙头破血流倒地死亡,甲的行为:(A)致乙死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致乙死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C)假如乙未死,甲以为乙已经死亡,抛尸河中,致乙实际被溺死,甲可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D)假如甲发现乙没有死,将其抛入河中溺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

24、免除处罚45 乙、丙身着警服携带警棍冒充警察“抓赌” 。参赌者甲见来了警察,急忙逃跑。乙抓住甲的衣服,甲拔出水果刀扎乙,致乙重伤。甲的行为是:(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伤害罪(D)过失重伤罪46 甲入户强奸乙女,乙的妹妹丙被呼救声惊醒,丙赶到乙的房间,举棒将甲打昏,并立即拨打 110 报警。同时乙发现甲在动,捡起棒子朝甲头部猛击两下,然后乙、丙二人逃离该屋,将门反锁。后甲死亡。乙的行为应认定为:(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杀人罪(D)假想防卫47 甲与乙素有积怨,得知乙持铁棍向其父挑衅后,便前往乙家滋事。因乙不在家,甲返回途中从路过的丁家取了一把菜刀藏于身后。乙闻讯赶至并

25、持铁棍打甲,甲即持菜刀与乙对打,砍伤乙左手腕关节(轻伤),甲也被随后赶至的乙之女儿丙砍伤。甲在住院治疗期间委托其姐向公安机关投案。在庭审中,甲辩解是在受到乙一家围攻殴打时才拔刀还击的,属于正当防卫。甲的行为:(A)成立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B)故意伤害罪(C)成立自首(D)故意伤害罪,成立防卫过当;应当减轻、免除处罚48 甲乙二人绑架丙,丙家人交付 50 万元赎金。甲为灭口执意要杀掉丙,乙认为丙家人已交赎金,杀之不义,坚决反对。遂在甲动手杀丙时,乙与丙联手将甲杀死。乙丙杀死甲的行为性质如何?(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故意杀人罪(D)紧急避险49 甲某在路上看到儿子正被乙丙二人拦截、纠缠

26、、推打,准备上前制止。这时一名便衣警察丁某也为制止纠纷冲上前去,在未表明身份的情况下,直接架住甲某的儿子,且动作粗暴。甲某误以为丁某是对方的同伙,上前用扳手砸向了某头部,致其死亡。甲某的行为:(A)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B)属于防卫过当,通常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C)属于假想防卫,通常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D)属于假想防卫,通常认定为意外事件50 甲遭到乙等三人的无端殴打,并被乙用刮刀刺伤。甲急忙夺路跑走,此时,乙等人高呼:“ 抓小偷!” 路人丙不明真相,上前抓住甲。甲知道丙是见义勇为群众,但因一时难以挣脱不得已刺伤丙,得以脱身。事后查明,甲被乙刺成重伤,甲给丙造成轻饬害。关于本

27、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甲知道丙是不明真相见义勇为的群众,但是情况紧迫不得已加害,属于避险行为(B)甲的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紧急避险 ”,不负刑事责任(C)假如丙是不明真相见义勇为的群众,但甲误以为丙是乙的同伙,致其受伤,属于“假想防卫 ”(D)假如丙是乙同伙,甲对丙的伤害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犯罪)练习试卷 2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不作为犯成立的条件。因为甲:(1)有作为义务;(2)且有能力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3)造成损害结果,构成不作为犯。不选 B,因为甲的不作为行为与作为行为故意杀害他人不相当,与过失致人死亡相当。不选

28、D,因为乙没有作为义务,故不成立犯罪。甲属于不纯正不作为犯,因为甲以不作为行为构成了刑法中通常需要作为行为构成的犯罪 (过失致人死亡)。【知识模块】 犯罪2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作为与不作为的差异。【知识模块】 犯罪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A 构成遗弃罪,B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C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D属于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故意杀人罪。【知识模块】 犯罪4 【正确答案】 A,B,C【知识模块】 犯罪5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因果关系中断。【知识模块】 犯罪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我国对因果关系认定的通说认为,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

29、,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正是由于采取这种观点,也相应地扩大了认定因果关系的范围,所以,某些情况虽然有些“偶然”(或者说行为并不曾预料到),通常也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但是,这种认识也不能推向极端,本案中 A、D 通常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而 B、C 则通常并不认定为具有因果关系。【知识模块】 犯罪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BC 情形,行为人行为只是结果的条件,缺乏相当性。另外,该行为自身明显不是某种犯罪的实行行为,考虑其刑法意义的因果没有实际意义。D项中丁的行为本身包含着发生结果的极高概率,D 的轻微不当医疗行为不中断因果关系。【知识模块】 犯罪8

30、【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参见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解释。【知识模块】 犯罪9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参见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解释。【知识模块】 犯罪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解释第 8 条: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第 7 条: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

31、,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第 9 条: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 3 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1)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2)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3)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知识模块】 犯罪11 【正确答案】 A,

32、B,C,D【试题解析】 参见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解释。注意此处未成年罪犯是指实施被指控犯罪时 (行为时)未成年。实施被指控犯罪时未成年即使审判时已成年,仍按照未成年犯适用刑法处理被指控罪行。【知识模块】 犯罪1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参见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解释。缓刑的条件参见刑法第 72 条。【知识模块】 犯罪13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参见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解释第 17 条。【知识模块】 犯罪1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7 条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

33、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犯罪1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7 条第 3 款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 16 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知识模块】 犯罪16 【正确答案】 A,C【知识模块】 犯罪1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7 条相对责任年龄规定,乙对甲的过限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仍属盗窃性质,而不满 16 周岁的人对盗窃不负刑事责任。【知识模块】 犯罪1

34、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解释第 10 条: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 269 条的(转化抢劫)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犯罪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参见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解释。【知识模块】 犯罪20 【正确

35、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参见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解释。【知识模块】 犯罪21 【正确答案】 A,B,C【知识模块】 犯罪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通常认为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能力二者完全丧失其一的,就具备无责任能力的心理要件,不必要求二者同时完全丧失。本题考查刑法第 18 条规定。【知识模块】 犯罪2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考查刑法第 18 条相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认定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须具备两个要件 (双重标准说):医学标准,行为人患有精神病; 心理标准,行为时完全丧失对所实施危害行为的辨认、控制能力。

36、精神病人的辨认、控制能力差异很大,有的人虽然患有精神病,但是对于某些行为仍然具有定的辨认、控制能力,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知识模块】 犯罪2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8 条第 2 款,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首先这涉及确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时间基准问题。按照犯罪心理、精神状态与行为“同时性”的原则,确定的基准应当是“行为时”。甲实施强奸行为时精神是正常的,就应当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认为(犯罪)当时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在实体上讲,甲属于有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对强奸行为负刑事责任。不能根据事后精神状态的变化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

37、2)甲事后发病,属于程序和刑罚执行意义上的无责任能力人,对此只能中止诉讼。关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纪要曾指出,行为时精神正常行为后精神失常的,仍应当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待其精神恢复正常后予以追究。(3)根据“行为时”基准的原理,假如行为人在行为时精神不正常但是在行为后追诉时精神正常的,仍然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负刑事责任。(4)难以证实的问题。精神,病的诊断本来就具有一定的弹性,而是否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心理标准)的判断,更具有模糊性,所以,“行为时正常行为后失常”或者“行为时失常行为后正常”,对控辩双方来说都是难以确凿证实的。所以,这只能是理论认识而已。【知识模块】 犯罪2

38、5 【正确答案】 A,B,C【知识模块】 犯罪26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犯罪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主体的基本知识。【知识模块】 犯罪28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犯罪29 【正确答案】 A,B,C【知识模块】 犯罪3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特殊主体要求是“犯罪之前、之际”就具有的身份,不包括通过犯罪行为获得的(共犯) 地位或身份,如:(1) 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帮助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中形成的犯罪地位,不是特殊主体。(2)有组织犯罪中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参加者等,也

39、是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或作用,不是特殊主体。(3)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其他参加者不是特殊主体。(4)赌博罪中赌头、赌棍以及常业犯中的非法经营者等,也不是特殊主体。其原因是:任何普通人都可以因为实施有组织犯罪(如组织领导恐怖活动)而构成犯罪,并因其起主要作用而成为主犯或首要分子,说明普通人都可构成该罪成为首要分子,在主体上并无特别限制,属于一般主体。相反,特殊主体的犯罪,如贪污罪,普通人不能构成,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说明该罪的主体有特别限制,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知识模块】 犯罪31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客体的常识及其与犯罪本质、犯罪既遂的关系。【知识模块】 犯罪32

40、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直接客体的理解与应用。【知识模块】 犯罪3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区别。【知识模块】 犯罪3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考查具体罪的直接客体。【知识模块】 犯罪3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查行为对象的理解。ABD 的情形均属于“用于犯罪之物”,不属于行为对象。【知识模块】 犯罪3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主客观相一致原理一方面反对惩罚思想观念,反对主观归罪。另一方面也反对惩罚单纯的造成客观损害结果的行为,反对客观归罪。仅有客观损害没有主观过错不认为是犯罪,在共同犯

41、罪中,行为人仅在自己故意范围内的其他共犯人的行为负故意罪责;而对其他犯罪人实施的超出共同故意的罪行不负刑事责任。另外,还要求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同时存在的原则,即犯罪心理和精神状态同时存在。【知识模块】 犯罪3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不选 D 项,因为“不法侵害”不必要求达到犯罪的程度,即对普通的侵犯人身、财产的违法行为,也可实施防卫。【知识模块】 犯罪3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刑法第 20 条第 1、3 款规定厂正当防卫的适用,第 3 款“无过当防卫”是 1997 年修订后的刑法在正当防卫制度中特别增加的一款规定本案属于第 3 款规定的情形。【知

42、识模块】 犯罪3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刑法第 20 条第 2 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一般是过失,但不排除故意。【知识模块】 犯罪40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犯罪41 【正确答案】 B,C【知识模块】 犯罪4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防卫过当也须具有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事后防卫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故不仅不成立正当防卫也不成立防卫过当。【知识模块】 犯罪43 【正确答案】 A,B,C,D【知识模块】 犯罪4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甲在本案的情形下

43、致乙死,认定为正当防卫符合一般尺度。既然是正当防卫,自然不负刑事责任。尽管甲的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但其后续的抛尸行为与其无关,须单独评价。因此:(1)假如乙未死,甲以为乙已经死亡,抛尸河中,致乙实际被溺死,甲可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2)假如乙已经死亡,甲以为没有死亡,为灭口而将其抛人河中溺死,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3)假如乙未死,甲也知其未死而将乙抛入河中溺死,甲属于事后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知识模块】 犯罪4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因为缺乏防卫意图,不具有防卫性质。属于行为性质错误。【知识模块】 犯罪4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正当防卫时间条件的

44、灵活掌握(与事后防卫的区别)。已被击倒的甲仍对乙、丙存在威胁,不认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在双方力量对比过于悬殊的情况下,客观上不法侵害人的对防卫人的威胁依然存在,而防卫人在急迫的情景下为消除这种威胁而实施的行为,通常应认为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中实施的防卫行为。对此不能机械教条地认为是事后防卫。遇这种情形,诉诸自己的公平感可能更为准确。【知识模块】 犯罪4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属于互殴行为,缺乏防卫意图,不成立正当防卫,自然也不认为具备防卫过当情节。自首的如实供述只要求基本事实属实,就本案而言,甲承认持菜刀砍伤乙的事实就可认为如实供述。甲称自己属于正当防卫,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辩解

45、,对基本事实供述属实但对其性质进行辩解的,不认为是不如实供述。【知识模块】 犯罪4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正当防卫不限于保护本人的利益,还包括保护第三人利益。【知识模块】 犯罪4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假想防卫的理解。假如乙丙二人正欲绑架甲某之子,甲某打击乙丙二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知识模块】 犯罪5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紧急避险的理解,参见刑法第 21 条规定。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正当防卫针对不法侵害,紧急避俭针对紧急的危险。因丙见义勇为,不具有不法侵害的性质,对甲而言属于紧急的危险,故甲致其损害的,适用避险制度。【知识模块】 犯罪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