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不定项选择题)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0 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囡叁年” 磨去,放在自己的古玩店里出卖。某日,钱某看到这只壶,误以为是明代文物。甲见钱某询问,谎称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以为真,按明代文物交款买走。又一日,顾客李某看上一幅标价很高的赝品,以为名家亲笔,但又心存怀疑。甲遂拿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李某以高价买走赝品。请回答下列问题。1 关于甲对钱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1 年卷二不定项第 86题)(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B)钱某自己有过错,甲不成立诈骗罪(C)钱某已误以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诈骗钱
2、某(D)古玩投资有风险,古玩买卖无诈骗,甲不成立诈骗罪2 关于甲对李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 年卷二不定项第 87题)(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B)标价高不是诈骗行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C)李某已有认识错误,甲强化其认识错误的行为不是诈骗行为(D)甲拿出虚假证据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甲仅成立诈骗未遂2 甲花 4 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 3 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不久,周某谎称
3、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 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 )请回答下列问题。3 关于事实一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 年卷二不定项第 88 题)(A)甲行为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B)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由于二个行为具有
4、牵连关系,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C)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D)由于收买与拐卖行为侵犯的客体相同,而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较重,对甲行为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4 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1 年卷二不定项第 89 题)(A)乙行为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应当实行并罚(B)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周某不能成为乙的强奸对象(C)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缺乏强奸罪的故意(D)乙行为仅成立强奸罪,因乙收买周某就是为了使周某成为妻子,故收买行为是强奸
5、罪的预备行为5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1 年卷二不定项第 90 题)(A)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加重犯(B)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C)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实行并罚(D)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6 关于事实四,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1 年卷二不定项第 91 题)(A)乙构成脱逃罪,丁不构成犯罪(B)乙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C)乙离开讯问室征得了丁的同意,不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与丁均不构成犯罪6 甲在国外旅游,见有人兜售高仿真人民币,用 1 万元换取 10 万元假币,将假币夹在书中寄回国内。(事
6、实一)赵氏调味品公司欲设加盟店,销售具有注册商标的赵氏调味品,派员工赵某物色合作者。甲知道自己不符加盟条件,仍找到赵某送其 2 万元真币和 10 万元假币,请其帮忙加盟事宜。赵某与甲签订开设加盟店的合作协议。(事实二)甲加盟后,明知伪劣的“一滴香” 调味品含有害非法添加剂,但因该产品畅销,便在“一滴香”上贴上赵氏调味品的注册商标私自出卖,前后共卖出 5 万多元“一滴香”。(事实三)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 1 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 2000 元,不付款休想走 ”。张某无奈付款 12 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甲以银行定期存款 4 倍的高息放贷,很快赚了钱。
7、随后,四处散发宣传单,声称为加盟店筹资,承诺 3 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期存款 2 倍的利息。甲从社会上筹得资金 1000 万,高利贷出,赚取息差。(事实五)甲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但仍继续扩大宣传,又吸纳社会资金 2000 万,以后期借款归还前期借款。后因亏空巨大,甲将余款 500 万元交给其子,跳楼自杀。(事实六)请回答下列问题。7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 年卷二第 86 题)(A)用 1 万元真币换取 10 万元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B)扣除甲的成本 1 万元,甲购买假币的数额为 9 万元(C)在境外购买人民币假币,危害我国货币管理制度,应适用保护管辖原则审理本
8、案(D)将假币寄回国内,属于走私假币,构成走私假币罪8 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 年卷二第 87 题)(A)甲将 2 万元真币送给赵某,构成行贿罪(B)甲将 10 万假币冒充真币送给赵某,不构成诈骗罪(C)赵某收受甲的财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D)赵某被甲欺骗而订立合同,构成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9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 年卷二第 88 题)(A)在“一滴香 ”上擅自贴上赵氏调味品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B)因 “一滴香” 含有害人体的添加剂,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卖出 5 万多元“一滴香”,甲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D)对假冒注册
9、商标行为与出售“一滴香” 行为,应数罪并罚10 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 年卷二第 89 题)(A)应以抢劫罪论处(B)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C)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D)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11 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 年卷二第 90 题)(A)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 4 倍的高息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B)甲虽然虚构事实吸纳巨额资金,但不构成诈骗罪(C)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D)对甲应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数罪并罚12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 年卷二第 91 题)(A)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吸纳资
10、金,构成集资诈骗罪(B)甲集资诈骗的数额为 2000 万元(C)根据 刑法规定,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判处死刑(D)甲已死亡,导致刑罚消灭,法院对余款 500 万元不能进行追缴12 甲于某晚 9 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 5 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 经过
11、此路段。(事实三)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 5 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 100 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 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请回答下列问题。13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3 年卷二第 86 题)(A)甲违章驾驶,致黄某死亡、胡某重
12、伤,构成交通肇事罪(B)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C)甲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伤,具有概括故意(D)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同车人黄某当场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14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卷二第 87 题)(A)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肇事行为(B)胡某的死亡应归责于甲的逃逸行为(C)对甲应适用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D)甲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数日后向警方投案如实交待罪行的,成立自首15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卷二第 88 题)(A)丙、丁均触犯危险驾驶罪,属于共同犯罪(B)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13、共安全罪,丁构成危险驾驶罪(C)丙、丁虽构成共同犯罪,但对丙结合事实四应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对丁应按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D)丙、丁未能完成预定的飙车行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16 关于事实四乙死亡的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3 年卷二第 89题)(A)甲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丙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处置现场的警察的行为与乙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乙自身的过失行为与本人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7 关于事实五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3 年卷二第 90 题)(A) 丁指示王某作伪证,构成妨害作证罪的教唆犯(B) 丁构成包庇罪的教唆犯(C)
14、丁的教唆行为属于教唆未遂,应以未遂犯追究刑事责任(D) 对丁的妨害作证行为与包庇行为应从一重罪处罚18 关于事实六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3 年卷二第 91 题)(A)王某乘人之危索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B)丁基于不法原因给付 5 万元,故王某不构成诈骗罪(C)王某购买毒品的数量大,为对方贩卖毒品起到了帮助作用,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D)王某将毒品藏在家中的行为,不构成窝藏毒品罪18 郑某等人多次预谋通过爆炸抢劫银行运钞车。为方便跟踪运钞车,郑某等人于2012 年 4 月 6 日杀害一车主,将其面包车开走(事实一)。后郑某等人制作了爆炸装置,并多次开面包车跟踪某银行运钞车,了解运钞
15、车到某储蓄所收款的情况。郑某等人摸清运钞车情况后,于同年 6 月 8 日将面包车推下山崖(事实二)。同年 6 月 11日,郑某等人将放有爆炸装置的自行车停于储蓄所门前。当运钞车停在该所门前押款人员下车提押款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遥控引爆爆炸装置,致 2 人死亡 4人重伤(均为运钞人员) ,运钞车中的 230 万元人民币被劫走(事实三)。请回答下列问题。19 关于事实一(假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二第 86题)(A)抢劫致人死亡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杀害他人后立即劫取财物的情形(B)如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对事实一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与盗窃
16、罪(如否认死者占有,则成立侵占罪),实行并罚(C)事实一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D)事实一虽是为抢劫运钞车服务的,但依然成立独立的犯罪,应适用 “抢劫致人死亡”的规定20 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二第 87 题)(A)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B)对抢劫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与盗窃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作相同理解(C)郑某等人在利用面包车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不影响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D)郑某等人事后毁坏面包车的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21 关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二第 88 题)(A)虽然当时附近没有行人,郑某等人的行为仍触犯爆炸
17、罪(B)触犯爆炸罪与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只有一个,属于想象竞合(C)爆炸行为亦可成为抢劫罪的手段行为(D)对事实三应适用“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的规定21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 。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 2 条看门狗(价值 6000 元),然后翻进陈某院墙,从厨房灶膛拿走陈某 50 克纯冰毒(事实二)。甲拿出 40 克冰毒,让乙将 40克冰毒和 80 克其他物质混合,冒充 120 克纯冰毒卖出(
18、事实三)。请回答下列问题。22 关于事实一,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二第 89 题)(A)甲是依法被关押的人员,其逃出戒毒所的行为构成脱逃罪(B)甲购买少量毒品是为了自吸,购买毒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C)陈某出卖毒品给甲,虽未收款,仍属于贩卖毒品既遂(D)乙收留甲的行为构成窝藏罪23 关于事实二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二第 90 题)(A)甲翻墙人院从厨房取走毒品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B)甲进入陈某厨房的行为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C)甲毒死陈某看门狗的行为是盗窃预备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D)对甲盗窃 50 克冰毒的行为,应以盗窃罪论处,根据盗窃情节轻重量刑24 关
19、于事实三的判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二第 91 题)(A)甲让乙卖出冰毒应定性为甲事后处理所盗赃物,对此不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乙将 40 克冰毒掺杂、冒充 120 克纯冰毒卖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C)甲、乙既成立诈骗罪的共犯,又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D)乙在冰毒中掺杂使假,不构成制造毒品罪24 甲送给国有收费站站长吴某 3 万元,与其约定:甲在高速公路另开出口帮货车司机逃费,吴某想办法让人对此不予查处,所得由二人分成。后甲组织数十人,锯断高速公路一侧隔离栏、填平隔离沟(恢复原状需 3 万元),形成一条出口。路过的很多货车司机知道经过收费站要收 300 元,而给甲 1
20、00 元即可绕过收费站继续前行。甲以此方式共得款 30 万元,但骗吴某仅得 20 万元,并按此数额分成。请回答下列问题。25 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2015 年卷二第 86 题)(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26 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2015 年卷二第 87 题)(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
21、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 20 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27 围绕吴某的行为,下列论述正确的是:(2015 年卷二第 88 题)(A)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应由收费站收取的费用,成立贪污罪(B)贪污数额为 30 万元(C)收取甲 3 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甲谋利益,成立受贿罪(D)贪污罪与受贿罪成立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断27 朱某系某县民政局副局长,率县福利企业年检小组到同学黄某任厂长的电气厂年检时,明知该厂的材料有虚假、残疾员工未达法定人数,但朱某以该材料为准,使其顺利通过年检。为此,电气厂享受了
22、不应享受的退税优惠政策,获取退税 300万元。黄某动用关系,帮朱某升任民政局局长。检察院在调查朱某时发现,朱某有100 万元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但其拒绝说明来源。在审查起诉阶段,朱某交代100 万元系在澳门赌场所赢,经查证属实。请回答下列问题。28 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5 年卷二第 89题)(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 300 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29 关于朱某 100 万元财产的来源,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23、:(2015 年卷二第 90 题)(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 100 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30 关于黄某使电气厂获取 300 万元退税的定性,下列分析错误的是:(2015 年卷二第 91 题)(A)具有逃税性质,触犯逃税罪(B)具有诈骗属性,触犯诈骗罪(C)成立逃税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数罪并罚(D)属单位犯罪,应对电气厂判处罚金,并对黄某判处相应的刑罚30 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
24、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事实一)为逃避刑事责任,乙找到有驾照的丁,让丁去公安机关“自首” ,谎称案发当晚是丁驾车。丁照办。公安机关找甲取证时,甲想到若说是乙造成事故,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就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偿,便谎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丁。(事实二)后甲找到在私营保险公司当定损员的朋友陈某,告知其真相,请求其帮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并隐瞒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实。甲顺利获得 7 万元保险
25、赔偿。(事实三)请回答下列问题。31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 年卷二第 86 题)(A)乙交通肇事后逃逸致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B)乙交通肇事且致使刘某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C)丙与乙都应对刘某的死亡负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正犯(D)丙将刘某藏匿致使其错过抢救时机身亡,构成故意杀人罪32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6 年卷二第 87 题)(A)伪证罪与包庇罪是相互排斥的关系,甲不可能既构成伪证罪又构成包庇罪(B)甲的主观目的在于骗取保险金,没有妨害司法的故意,不构成妨害司法罪(C)乙唆使丁代替自己承担交通肇事的
26、责任,就此构成教唆犯(D)丁的“自首 ”行为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触犯包庇罪33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 年卷二第 88 题)(A)甲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触犯保险诈骗罪(B)甲既触犯保险诈骗罪,又触犯诈骗罪,由于两罪性质不同,应数罪并罚(C)陈某未将保险金据为己有,因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D)陈某与甲密切配合,骗取保险金,两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33 甲是 A 公司(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私人事务欠蔡某 600 万元。蔡某让甲还钱,甲提议以 A 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蔡某同意。甲遂将公司一套价值 6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蔡某,
27、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 600 万元。三个月后,甲将账作平,至案发时亦未归还欠款。(事实一)A 公司有工程项目招标。为让和自己关系好的私营公司老板程某中标,甲刻意安排另外两家公司与程某一起参与竞标。甲让这两家公司和程某分别制作工程预算和标书,但各方约定,若这两家公司中标,就将工程转包给程某。程某最终在 A 公司预算范围内以最优报价中标。为感谢甲,程某花 5000 元购买仿制古董赠与甲。甲以为是价值 20 万元的真品,欣然接受。(事实二)甲曾因公务为 A 公司垫付各种费用 5 万元,但由于票据超期,无法报销。为挽回损失,甲指使知情的程某虚构与 A 公司的劳务合同并虚开发票。甲在合同上加
28、盖公司公章后,找公司财务套取“劳务费”5 万元。 (事实三)请回答下列问题。34 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 年卷二第 89 题)(A)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B)甲将商品房过户给蔡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C)甲虚假平账,不再归还 600 万元,构成贪污罪(D)甲侵占公司 600 万元,应与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35 关于事实二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6 年卷二第 90 题)(A)程某虽与其他公司串通参与投标,但不构成串通投标罪(B)甲安排程某与他人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的教唆犯(C)程某以行贿的意思向甲赠送仿制古董,构成行贿罪既遂(D)甲以受贿的意思
29、收下程某的仿制古董,构成受贿罪既遂36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2016 年卷二第 91 题)(A)甲以非法手段骗取国有公司的财产,构成诈骗罪(B)甲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构成贪污罪(C)程某协助甲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欺骗,构成诈骗罪与贪污罪的想象竞合犯(D)程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构成贪污罪的帮助犯国家司法考试卷二(不定项选择题)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
30、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本案中,钱某因为甲的虚假表述产生误解,进而以高价买走壶,钱某的受骗交付财物与甲的隐瞒真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A 项说法正确, B、C、D 项说法错误。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即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或继续维持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行为人因此而获得财产,使得被害人财产受到损害。选项 A 正确。甲作为古玩店的老板,其对该画是否为赝品是明知的,在顾客李某询问时,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证明该画系名家亲
31、笔,导致李某信以为真后高价买走。因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选项 B 正确。标价高不意味着诈骗,因为不存在虚构事实且导致对方交付财物的可能,而且,购买人并不一定要以标价购买该画。但当李某询问时,甲故意提供虚假证明证实该画为名家所作时,就有了欺骗李某的故意,而且,甲也是以非法获得财物为目的而实施的,故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选项 C 错误。李某有错误认识,但还没有达到要交付财物的目的,正是因为甲的虚假证明才导致了李某维持其错误认识进而高价购买的结果。选项 D 错误。在本题中,甲以虚假证据,证明物品的虚假价值这一隐瞒真相的行为,使得受骗人基于认识错误交付财物。甲拿出虚假证据的行为与
32、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李某的价金已经交付,甲已经骗取了数额较大的财物,因而甲的行为成立诈骗罪的既遂。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所以学会分析案例,在事实一中,甲花 4 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这个行为是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但是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 3 万元将周某出卖。此行为构成该拐卖妇女罪。根据刑法第 241 条第 5 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 240 条(拐卖妇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故选项 A 错误,选项 C 正确。选项 B 错误。这里的两罪并没有牵连关系,本案中,甲收买周某并不是为了卖出,而是为了给
33、儿子做媳妇、收买并非为了出卖,即收买行为既非出卖行为的手段行为也非原因行为,出卖是收买行为完成后临时起意的。选项 D 正确。收买和拐卖妇女侵犯的客体都是妇女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二者的客体是相同的。但根据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比收买妇女的法定刑重,因此,只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刑法第 241 条第 1 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 2 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 236 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第 4 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
34、 2 款、第 3 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也就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依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事实二中,乙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周某,依据第 1 款规定,成立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乙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依据第 2 款规定,成立强奸罪;依据第 4 款规定,对乙应该数罪并罚。故 BCD 项说法错误,A 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综上所述,故本题答案为 BCD 项。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
35、析】 刑法第 247 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 234 条(故意伤害罪)、第 232 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在本案中,丙作为警察,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在乙拒绝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恼羞成怒,将乙的胳膊打成重伤,符合刑法 247 条中致人伤残的,依照本法 234 条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应成立故意伤害罪,不再以刑讯逼供罪论处,这是法条竞合中的重法优于轻法。所以,B 项说法正确,A 、C、D 项说法错误。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脱逃罪(刑法第 3
36、16 条)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行为。本案中,乙是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其从被关押场所逃走的行为,构成逃脱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第 400 条),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司法工作人员,从实践上看,主要是负有监管在押人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本案中,门卫丁仅是一个看门的临时工,不是负有监管在押人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非司法工作人员帮助在押人员脱逃的,应以脱逃罪的共犯论处。因此,应对丁以脱逃罪的共犯论处。所以答案 ABCD。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甲用 1 万元真币换取 10 万
37、元假币,构成购买假币罪,A 项正确,当选。甲的行为侵害的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其所购买的假币的数额,就是犯罪数额。所以购买假币的数额为 10 万元,B 项错误,不选。刑法第 8 条规定的保护管辖原则是指适用于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情形。因为甲是中国公民,对其应适用第 7 条关于属人管辖的原则。C 项错误,不选。将假币寄回国内,属于走私假币,构成走私假币罪,D 项正确,当选。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甲将 2 万元真币送给赵某,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不是行贿罪,因为行贿罪要求明知对方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其财物。所以 A
38、项错误,不选。甲将 10 万假币冒充真币送给赵某,其行为、故意都符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特征,不构成诈骗罪,B 项正确,当选。赵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资格,其收受他人财物,妨害公司管理制度的,应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C 项正确,当选。由于刑法 167 条规定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国有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赵某不具有这一主体资格。D 项错误,不选。9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在“一滴香”上擅自贴上赵氏调味品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A 项正确,当选。因“一滴香”含有害人体的添加剂,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B 项正确,当选。卖出 5
39、万多元“一滴香”,甲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金额是 5 万元。C 项正确,当选。对假冒注册商标行为与出售“一滴香”行为,不应数罪并罚。根据两高、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6 条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依照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中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D 项错误,不选。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迫使张某付款买下调味品的行为,暴力程度较之抢劫罪低,没有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并且在客观上交易存在,构成强迫交易罪,因此 D 项当选。11 【正确答案】 B,C【
40、试题解析】 刑法第 225 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同期银行定期存款 4 倍的高息放贷,属于正常的民事借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无罪),A 项错误,不选。甲虽然虚构事实吸纳巨额资金,但不构成诈骗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为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不构成诈骗罪。B 项正确,当选。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C 项正确,当选。对甲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罪定罪处刑,D 项错
41、误,不选。1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考试时是根据刑法 199 条规定,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或者是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所以 C 选项正确,当选。但是刑法修正案九后,删除了这项规定,故根据刑法第 192 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无死刑。所以不选 C。根据刑法第 64 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因此,即便甲已死亡,导致刑罚消灭,但是司法机关对余额 500 万元也可以进行追缴。所以 D 选项错误。1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B 项,甲的行为没有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不构成该罪。C
42、项,甲对死伤,结果只有过失。在此值得注意,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虽然行为人违反交通法规实施肇事行为是故意的,但该故意并不意味着对死亡结果也是故意。D 项,甲的行为与死伤结果有因果关系,乙的违章行为与死伤结果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14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甲虽然逃逸,但是救护人员在肇事后五分钟内赶到,并没有耽搁对胡某的救治。这一点足以证明胡某是被甲的交通肇事行为撞成致命伤,很快就会死亡,而不是因为甲的逃逸导致胡某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即胡某的死亡和甲的交通肇事有关,而和逃逸没有因果关系。甲成立交通肇事罪,并具备逃逸的量刑情节。日后向警察投案并如实交代罪行的,符合一般自首的
43、要求: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所以本题答案是 AD。1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刑法第 133 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驾与追逐竞驶(飙车)成立危险驾驶罪。追逐竞驶也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丙丁相互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丙的行为没有达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程度。因乙的死亡,无法查明是丙的行为导致的,所以对丙无法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危险驾驶罪只要危害了公共道路安全就构成既遂。AD 选项说法正确,BC 选项说法错误。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判断因果关系的前提是危险行为对死亡结果所起的作用大小已经查明,在此基础上利用条件说,相当因果关系说来判断有无因果关
44、系。如果事实无法查明,只能依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得出因果关系无法查明,无法证明的结论。而且,处置现场的警察不存在危害行为。其救援行为更不可能存在因果关系。本案同样无法证明乙死于自己不当的异常行为。A 、B 、C、D 四个选项均错误。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案中,丁指使王某做伪证的行为成立妨害伪证罪的实行犯,而非妨害伪证罪的教唆犯,因为刑法将该行为独立规定为犯罪,甲系本犯,因此不可能成立针对自己的窝藏、包庇罪,当然也就不可能成立针对自己的包庇罪的教唆犯,更无所谓教唆未遂的问题,A、C、D 选项说法错误。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诈骗罪与敲诈勒索
45、罪都是交付型犯罪,二者的区别在于,诈骗罪是对方基于信任而交付财物,敲诈勒索罪是对方基于害怕而交付财物。王某向丁索取财物,是欺骗丁,使其相信自己会为丁定罪。丁给付钱财,也是基于这种信任,所以王某成立诈骗罪。丁的不法请求不影响王某诈骗罪的成立,即“黑吃黑”成立侵犯财产犯罪。购买毒品与贩卖毒品是对向关系,购买在一定意义上市帮助贩卖者实现既遂,但是立法者单独将贩卖规定为犯罪,即不再惩罚单纯的、没有超出购买范围的购买毒品行为。购买毒品自吸的,不成立犯罪,如果数量较大,可以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是为他人的毒品犯罪提供窝藏,如果是自有毒品,只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19 【正确答案】 A,B,C,D【试
46、题解析】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本题中,出现了抢劫致人死亡的后果,抢劫致人死亡是结果加重犯,既包括过失致人死亡,也包括故意杀人。抢劫面包车与抢劫运钞车貌似具有手段和目的的联系,但是实际上没有牵连关系,不能成立牵连犯选项 A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据此可知,以杀人行为作为劫取财物的手段,符合
47、抢劫罪中以暴力方式,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从而劫取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选项 B 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在事实一中,郑某等人以杀人为手段,劫取面包车,其主观心态上对于司机的死亡是故意的,如果认为抢劫致人死亡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则郑某等人杀死面包车司机的行为不
48、能认定为抢劫行为,而只能认定为故意杀人,因为杀人行为已经结束,而后开走面包车的取财行为只能与先前杀死司机的行为分开评价。该行为符合盗窃罪以平和的方式排除他人对财物支配的行为方式。面包车司机已死亡,但郑某等人的行为排除了面包车所有权人对面包车的支配,因此成立盗窃罪。并且,因为不同的行为侵害不同的法益,应当数罪并罚。选项 C 正确。抢劫面包车与抢劫运钞车貌似具有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但是不成立牵连犯,因为没有类型化的牵连关系,所以应该分别定罪。选项 D 正确。就“抢劫罪致人死亡”的刑格而言,比故意杀人罪多了个 “并处罚金或者是没收财产”所以前者更重,以前者论处。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
49、解析】 选项 A 正确。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指排除权利人的占有,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并遵从财物的用途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据此可知,非法占有目的由“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构成。选项 B 正确。抢劫罪和盗窃罪都是取得型财产犯罪,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是以暴力的方法进行取财;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是以平和的方式进行取财。对于财产的侵夺,均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含义是一样的。选项 C 正确。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郑某等人在劫取面包车的行为发生后,便已经实现了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即当郑某盗窃面包车行为完成之时,其已侵害面包车所有权人对面包车的合法财产性权利;将面包车劫取后,利用面包车跟踪运钞车等,已经利用并发挥面包车运输的功能,已经成立非法占有。因此,其事后是否将面包车损毁不影响对郑某等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选项 D 正确。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指在状态犯的场合,利用该犯罪行为的结果的行为,如果孤立地看,符合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可罚性,但由于被综合评价在该状态犯中,故没有必要另认定为其他犯罪。在郑某等人劫取面包车成功之后,侵害面包车所有权人权利的行为便已经完成,面包车所有权人的财产权所遭受的侵害已为既定事实。之后的毁坏行为么有侵犯新的法益,也即盗窃和毁坏侵犯的都是一个财物的所有权,所以之后的毁坏行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