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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2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 “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2013 年试卷 2 第 22 题)(A)正当程序主义(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2 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

2、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2013 年试卷 2 第 23 题)(A)职权主义(B)当事人主义(C)纠问主义(D)混合主义3 关于刑事诉讼法“ 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 2 第 22 题)(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4 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乙所为。某夜,甲带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甲后悔不已,主动承担乙的治疗

3、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甲的责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2012 年试卷 2 第 23 题 )(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殊群体区别对待(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实体公正5 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

4、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20l1 年试卷 2 第 21题)(A)实体公正(B)追求效率(C)执法为民(D)公平正义6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2005 年试卷 2 第 21 题)(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7 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2005 年试卷 2 第 22 题

5、)(A)裁定撤销案件(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C)裁定终止审理(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8 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 2 第 30题)(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B)撤销案件(C)决定不起诉(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9 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 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 2 第 3

6、6题)(A)裁定驳回起诉(B)裁定终止审理(C)迳行作出无罪判决(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10 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6 年试卷 2第 22 题)(A)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B)有权申请回避(C)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D)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11 检察院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刘某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现刘某还涉嫌伙同其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关于新发现的犯罪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 2 第 27 题)(A)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并案处理,由检察院一并侦查(

7、B)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并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C)将刘某和苏某涉嫌的非法拘禁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D)将刘某涉嫌的两个犯罪以及苏某涉嫌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一并侦查12 某检察院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张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侦查时,发现其巨额财产 2/3 为诈骗所得,1/3 为盗窃所得。关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 2 第 27 题)(A)本案应当继续由检察院侦查(B)本案应当由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C)本案应当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检察院予以配合(D)检察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3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

8、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2009 年试卷 2 第 21)(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国家安全机关(D)军队保卫部门14 下列哪一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2009 年试卷 2 第 22 题)(A)林业局副局长王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B)吴某破坏乡长选举案(C)负有解救被拐卖儿童职责的李某利用职务阻碍解救案(D)某地从事实验、保藏传染病菌种的钟某,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扩散构成犯罪的案件15 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

9、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 2 第 23 题)(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16 张某系 L 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 1999 年 10 月 25 日晚,香港居民孙某在河西区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 4 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孙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

10、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2004 年试卷 2 第 27 题)(A)河东区人民法院(B)河西区人民法院(C)市中级人民法院(D)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17 某市检察院以刘某犯有抢劫罪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对此案,该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2003 年试卷2 第 94 题)(A)驳回检察院的起诉(B)将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C)继续审理本案(D)向上级法院请示可否审理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11、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 2 第 64题)(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19 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 年试卷 2 第 66题)(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20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形

12、(2006 年试卷 2 第 79 题)(A)张某涉嫌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发病猝死的(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不予立案的(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诉的21 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2006 年试卷 2 第 92 题)(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B)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C)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D)犯罪嫌疑人丁某为聋哑人22 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

13、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2003 年试卷 2 第 89 题)(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23 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 2 第 64 题)(

14、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24 高某系一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高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 2 第 66 题)(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C)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25 下列哪些人是承担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2007 年试卷 2 第 76 题)

15、(A)公诉人(B)自诉人(C)被害人(D)控方证人26 下列哪些案件应当由检察院立案侦查?(2010 年试卷 2 第 66 题)(A)骗取出口退税案(B)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C)隐瞒境外存款案(D)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27 11 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 5000 元。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2013 年试卷 2 第 65 题)(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C)周某租用的

16、服务器所在地(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28 甲非法拘禁乙于桌市 A 区后叉用汽车经该市 B 区、C 区,将乙转移到 D 区继续拘禁。对于甲所涉非法拘禁案下列哪些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2006 年试卷2 第 66 题)(A)A 区法院(B) B 区法院(C) C 区法院(D)D 区法院29 某诈骗案,被告人甲 17 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出去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2003 年试卷 2 第 61题)(A)乙提出回避申请,应当经过甲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提供

17、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30 涉嫌抢劫罪的张某在审查起诉期间准备委托辩护人,下列人员中,谁可以接受委托作他的辩护人?(2004 年试卷 2 第 91 题)(A)张某的朋友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正在缓刑考验期内(B)张某的父亲,在本市法院任审判员(C)张某的叔叔,已加入日本国籍(D)张某的朋友王某,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31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 2 第 64 题)(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

18、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目的理论。依据 2013 年三大本教材第二卷,实体真实主义可以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传统的实体真实主义仅指前者,认为凡是出现了

19、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予以处罚;为不使一个犯罪人逃脱,刑事程序以发现真相为要。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将发现真实与保障无辜相联系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罪者的意思而不单纯是无遗漏地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正当程序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重在维护正当程序。正当程序主义的认识论基础是:刑事诉讼对案件事实的认识能力是十分有限的,刑事诉讼中的真实只是作为认识的真实。因此,当在诉讼中根据能够利用的资料作出合理的事实认定时,只能是视为真实的相对的观念。”故本题中的观点体现了消极实体真实主义的理念,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D 项。疑难辨析:本题意在考查刑事诉讼

20、目的的相关学说,理论性很强,考生应注意“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这一观点的落脚点在“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之上,而不是“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否则就会误选 C 项。【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概述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据 2013 年三大本教材第二卷,“当事人主义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而职权主义诉讼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混合式诉讼模式是指吸收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模式的长处,使两种模式融合的一种诉讼模式。纠问式诉讼结构的主要

21、特征是,法官集侦查、控诉、审判职能于一身,即使没有被害人或其他人的控告,法官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法官负责调查事实、收集证据,侦查和审判秘密进行;刑讯合法化、制度化,对被告人广泛采用刑讯,对原告和证人也可以刑讯。在这种诉讼结构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当事人的诉讼地位,被害人只是提供线索、引起诉讼的人,被告人处于诉讼客体的地位,是被拷问、被追究的对象。在证据制度方面,欧洲君主专制制度的国家实行法定证据制度,我国则实行“五声听狱讼”,主要由法官个人决断。根据上述理论,可知,本题中提到的诉讼构造属于当事人主义。故本题选 B 项。疑难辨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构造,理论性很强,考生应

22、理解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纠问主义和混合主义等各自的特征。【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概述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这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故 A 项正确。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是尊重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人权,其核心是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但是并非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故 B 项错误。“

23、尊重和保障人权”并未体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以及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故C、D 两项错误。疑难辨析:本题结合了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内容,即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列为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之一。同时,此题意在考查法条背后的理念,考生必须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公正与效率等基本理念的深层含义,才能选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概述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要求正确处理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在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中,恰当

24、地发挥司法的功能,克服过度依赖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运用多方面社会资源解决矛盾和纠纷。刑事和解不同于传统公诉案件的办案方式,在当事人和解程序中,国家通过其刑罚权的部分退让,促使加害人与被害人通过和解方式化解他们之间的刑事纠纷并在此基础上处理刑事案件。本题中案件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故 A 项正确。 B 项的错误在于,甲并非特殊群体。C 项的错误在于,刑事和解并非追求诉讼效率的体现。 D 项的错误在于,此案的处理与“兼顾程序和实体公正的

25、理念”联系不大。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 项。疑难辨析:本题是沿袭 2011 年的考查风格,将刑事诉讼法的知识点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以考查,而且考查方式也与 2011 年相似,就是要求考生对某种司法实践的做法进行分析,明确其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但是,相比 2011 年刑诉法试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查不同的是,2012 年此题的考查角度更细致,而且结合了刑事诉讼的理念以及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关于和解的内容加以考查。【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概述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实体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实体公正是结果的公正,罚当其罪。而追求效率,则是要降低执法

26、的成本和提高执法的产出,本案对不同人采取不同方法保护其权利,与效率无关。另外,本案说明的问题与执法为民无直接联系。因此,A、B、C 项错误。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是指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义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公平正义朴素的含义包括惩恶扬善、是非分明、办事公道、态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匀等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全体成员能够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做法即是为了让李某和王某都能够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地实现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体现了公平正义的要求,D 项当选。疑难辨析:本

27、题亦可以说是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结合考查。在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中,效率是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即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另外,刑事诉讼价值所体现的公正、秩序、效率,三者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不可偏废的。【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概述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懈答本题关键是对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含义把握清晰,了解其各自的具体要求。本题实质上是检验考生对“实体”与“程序”内涵的理解。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实体公正的具体要求是:(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做到证据确实充分;(2

28、)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罪名;(3)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4)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补偿。程序公正是过程的公正,指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程序得到遵守,程序违法得到救济。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的具体要求是:(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6)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自有其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相互代替。本题中,

29、A、B、C 项的表述属于程序公正。D 项的表述属于实体公正,不属于程序公正,依题意,D 项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概述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同情形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立案阶段,人民法院发现自诉案件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受理。公诉案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作出不立案的决定。已经立案追究的,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遇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审判阶段,对于上述第一种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判决宣告无罪

30、,其余五种情形,一般应以裁定终止审理。不过,根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已经死亡的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本题中,被告人在开庭前死亡,属于前引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对此情形的处理方式,则依据刑诉解释第 181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因此,只有 C 项符合题意,当选。 B 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依据前引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第(五)项的规定,审判阶段对于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处理方式有两

31、种:一是判决宣告无罪;二是裁定终止审理。故 A、D 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疑难辨析:本题是对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处理方式的考查。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对具有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不同,本题的常见错误集中体现在对立案、侦查、起诉、审判阶段中的处理方式混淆。考生要注意本案处于开庭前,因此法院只能裁定终止审理。【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高检规则第 290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

32、程中或者侦查终结后,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部门应当制作拟撤销案件意见书,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没有犯罪事实的,或者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或者不是犯罪的;(三) 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本题中犯罪嫌疑人甲在侦查阶段死亡,检察院应当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故 B 项正确,C 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分析题干可知,“经法庭审理后,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侵占行为”。所以根据刑法第 270 条第 3 款规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因此,法院对此案不能作出

33、有罪判决,而应适用刑事诉讼法第 15条第(四 )项规定。因为此时被害人并没有告诉,而且处于审判阶段不能驳回起诉(因为已经受理了),只可以终止审理或作出宣告无罪的判决,但某甲已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侵占罪,所以应当终止审理,故 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44 条第 1 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故 A 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

34、8 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故 B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86 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可知 C 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18 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 5 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11

35、【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管辖中并案处理。六机关规定第 3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一)人犯数罪的; (二)共同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四) 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高检规则第 8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

36、罪案件包括:(一 )非法拘禁案 (刑法第 238 条)” 本题中,刘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涉嫌的非法拘禁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也就是说,刘某的贪污贿赂犯罪和非法拘禁罪均属于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范围,刘某的同事苏某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犯罪属于与刘某共同实施的犯罪。所以,检察院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本题正确答案为 A 项。疑难辨析:本题考查立案管辖和并案处理。其中,并案处理是 2012 年修改后的六机关规定和高检规则中新增加的条款。此外,有考生对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不熟悉,误以为“非法拘禁罪是普通犯罪”,就由公安机关侦查。【知识模块】 管辖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案件除了法律特别

37、规定的以外都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根据相关规定,特注意以下几点:(1)涉税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走私犯罪则由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立案侦查;(3)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具体包括:非法拘禁罪; 非法搜查罪;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 报复陷害罪; 破坏选举罪。(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

38、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1、2 款的规定以及前述有关人民检察院的立案范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由人民检察院侦查。但本题中,巨额财产 23 为诈骗所得,13 为盗窃所得,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而应按照诈骗罪和盗窃罪立案侦查,故应由公安机关管辖。因此,选项 A、 B、C 均不正确,答案是选项D。疑难辨析:立案管辖在近几年来一直被作为热点而

39、连续考查,应特别把握刑事案件的侦查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但是考生的常见错误集中在其中的四个例外:(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一般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如本题在题干上具有一定的迷惑性,会让人误以为人民检察院是在侦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2)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3)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4)由监狱立案侦查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知识模块】 管辖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290 条第 1 款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009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的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第

40、 5 条规定:“发生在营区的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军事检察院立案侦查;其中犯罪嫌疑人不明确且侵害非军事利益的,由军队保卫部门或者军事检察院与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分工共同组织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属于本规定第 4 条第 2 款规定管辖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该规定第 4 条第 2 款规定:“对地方人员的侦查、起诉、审判,由地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列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人员,按照地方人员确定管辖。”本题犯罪嫌疑人高某虽然是地方人员,但所实施的犯罪涉及军事秘密,侵害军事利益,因

41、此应当由军队内部侦查机关进行侦查,选项 A 和 C 应予排除。高某虽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其所实施的盗窃军事秘密的选项 B 不正确。高某的行为属于军队保卫部门管辖范围,本题正确答案是 D 项。【知识模块】 管辖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第 1 条相关规定,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均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依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2款规定,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故 A、C 项不选。依据高检规则第 8 条第 4 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

42、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一)非法拘禁案(刑法第 238 条)(七)破坏选举案(刑法第 256 条)。”破坏选举案的犯罪主体可以由一般主体构成,也可以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因此,当吴某为国家工作人员时,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而非一定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 B 项不选。依据刑法第 331 条规定,可知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属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故 D 项正确,当选。【知识模块】 管辖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0 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43、。”本案中尽管被告人之一是外国人,属于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但是按照2012 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种犯罪也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且,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所以A 项正确,选项 B、C、D 三项均错误。故本题答案为 A 项。疑难辨析:本题时隔多年后对级别管辖给予考查,作答相对容易,属于“法条直查”型,稍有难度的是增加了共同犯罪的特殊情形。因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颁布,在原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删除了“反革命案件”和“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增加了“恐怖活动案件”。变点是每年考试中最容易快速反映的,考生应予注意。【知识模块】 管辖16

4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包括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所在地是在港、澳、台的单位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具体包括:(1)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恐怖活动案件。另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此外,刑事诉讼法第 23 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

45、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本题应先判断级别管辖。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是中国人,而香港居民孙某是被害人,本案为侵占案件,所以其一审法院应是基层人民法院而不是中级人民法院,因此 C 项排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4 条规定,在确定地区管辖时,应当首先考虑犯罪地人民法院。只有在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时,才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侵占行为的实施地为河西区。因此,本案的第一审法院应为河西区人民法院。故 B 项正确,A 项排除。本题不存在管辖权不明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管辖权需要变更转移的情形,所以,不需要指定管辖。故 D 项排除。疑难辨析:在级别管

46、辖中,要注意刑事诉讼法第 20 条的规定。此外,几个细节性问题都是其命题陷阱所在:(1)本题中,张某涉嫌的犯罪是侵占罪,不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2)本题还需要考生判断犯罪地在何处。(3)指定管辖,即由发生管辖争议的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其中的一个法院审判,或者指定下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判。指定管辖适用的情形:第一,管辖不明的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二,管辖不能的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

47、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考生需要辨别本题中是否出现了需要指定管辖的情形。【知识模块】 管辖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据刑诉解释第 12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依法审判,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因此中级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本案,故 C 项正确。【知识模块】 管辖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秩序价值

48、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坏;其二是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消除犯罪引起的社会混乱,保持社会秩序稳定并使社会在有序中发展,是国家及一般社会成员所追求的刑事程序的基本价值。对刑事诉讼秩序价值的追求,意味着对抑制犯罪行为、保持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的期望。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还表现为对社会及其成员的安全的追求。这不仅需要控制社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权力而使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所以,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A、B 、C 三项。D项的错误在于,效率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没有直接的

49、必然联系。疑难辨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价值,属于对纯理论性知识点的考查,而且考查的角度较为细致,难度较大。考生应当注重对刑事诉讼职能、主体、阶段、价值、目的、结构等理论性知识点的理解。【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概述1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包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六种法定情形及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本题考查了前者,具体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题中,B 项符合第(四)项情形,D 项符合第(五)项情形,因此 B、D 项当选。C 项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但如果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则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 C 项不选。在我国,提起公诉是指行使国家公诉权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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