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3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下列哪一种情形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2005 年试卷 2 第 23 题)(A)现役军人邝某涉嫌与某企业职工何某共同窃取国家军事秘密(B)发现现役军人石某入伍前犯有故意伤害罪来处理(C)退役军人李某回到家乡后被发现曾在服役期间犯有盗窃罪未处理(D)到部队看望朋友的张某在部队营区内盗窃2 被告人张某系退伍军人,被告人赵某系现役军人。张某曾在服役期间伙同赵某犯有抢劫罪。关于该案的审判管辖,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2003 年试卷 2
2、 第 19题)(A)应当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B)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一并管辖(C)被告人张某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赵某由军事法院管辖(D)应当先由军事法院一并管辖,然后再把被告人张某移交地方人民法院管辖3 王某担任甲省副省长期间受贿 50 多万元,有关法院指定乙省 w 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项指定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作出?(2006 年试卷 2 第 25 题)(A)甲省高级人民法院(B)乙省高级人民法院(C) W 市中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4 某市 A 区法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因该案被告人与该法院院长具有亲属关系,市中级人民法院遂指定将该案移交 B 区法院审判。对于该案的全部案卷材料,A
3、区法院应按下列哪一选项处理?(2006 年试卷 2 第 26 题)(A)应当退回 A 区检察院(B)应当直接移交 B 区法院(C)可以直接移交 B 区法院(D)应当通过中级人民法院移交 B 区法院5 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 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2008 年试卷 2 第 21 题)(A)甲市法院(B)乙市法院(C)丙市法院(D)丁市法院6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于这
4、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 2 第 28 题)(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7 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 2 第 21 题)(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5、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8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 2 第 34 题)(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做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捡察院检察长决定9 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2006年试卷 2 第 24 题)(A)公安局局长(B)检察院捡察长(
6、C)法院院长(D)检察委员会10 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捡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 2 第 25 题)(A)应当排除,不得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B)由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C)由捡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D)在审判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裁判11 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
7、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2005 年试卷 2 第 24 题)(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12 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袱抓获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 2 第 29 题)(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D)如果公诉人未提
8、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辩护人13 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捡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2009 年试卷 2 第 23 题)(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B)郭某的儿子,16 岁(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14 聋哑被告人张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张某的要求,法院应当作出哪种决定?(2006 年试卷 2 第 23 题)(A)准予担任辩护人(B)不准担任辩护人(C)准予担任翻译人员(D)既准予担任翻译人员,也准予担任辩护人15 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
9、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 2 第 25 题)(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16 辩护律师乙在办理甲涉嫌抢夺一案中,了解到甲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办案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乙应当如何处理?(2006 年试卷 2 第 27 题)(A)应当告知公安机关(B)应当告知检察机关(C)应当告知人民法院(D)应当为被告人保守秘密17 在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某甲抢
10、劫案时甲的辩护律师认为,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明被告人罪轻的证据材料需要在法庭上出示。在此情况下,律师可以进行什么诉讼活动?(2004 年试卷 2 第 30 题)(A)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并可以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B)中请人民法院向人民俭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但不得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该证据材料(C)申请人民捡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D)申请公安机关提供该证据材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犯罪嫌疑人甲委托其弟乙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
11、乙享有哪些诉讼权利?(2006 年试卷 2 第 67 题)(A)甲被超期羁押时,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B)申请检察人员回避(C)向检察机关陈述辩护意见(D)经被害人同意,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19 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 年试卷2 第 66 题)(A)辩护人不是被告人的代言人(B)辩护人应当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C)辩护人须按照被告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D)辩护人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20 下列关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2005 年试卷 2 第67 题)(A)李某抢劫案,因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
12、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B)高某伤害案,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C)石某贪污案,因侦查过程需要保密,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石某(D)陈某刑讯逼供案,为防止串供,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21 关于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试卷 2 第 67 题)(A)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产生,诉讼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委托产生(B)法定代理人的权利源于法律授权,诉讼代理人的权利源于委托协议授权(C)法定代理人可以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不得违背被代理人的
13、意志(D)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诉讼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22 甲因积怨将乙打成重伤,致乙丧失劳动能力。本案中,哪些人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2007 年试卷 2 第 79 题)(A)乙的母景(B)乙的祖父(C)乙本人(D)乙的好友丙23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2005年试卷 2 第 25 题)(A)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B)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D)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不同24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
14、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2013 年试卷 2 第 68 题)(A)将屠某“ 大” 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25 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 2 第 67 题)(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
15、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26 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05 年试卷 2 第 68 题)(A)李某的有罪供述(B)根据李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C)李妻的证言(D)根据李妻的证言找到的李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的布口袋27 法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辩护律师出示、宣读了一份其本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向证人王某调查的谈话笔录,证明盗窃案件发生时被告人与证人王某在一起看电视,没有作案时间。公诉人对谈话笔录提出了质证意见。下
16、列缺乏法律依据的质证意见是:(2004 年试卷 2 第 93 题)(A)此谈话笔录仅由辩护人与证人二人谈话形成,不合法(B)此谈话笔录只有证人王某签字而没有按手印,无效(C)此谈话笔录在王某家中形成不合法(D)辩护人找王某调查未经办案机关批准不合法28 某市公安机关根据商场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破获一盗窃团伙,收缴赃款 8 万余元并缴获金、银首饰及 CD 机、电视剧录像带等赃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5 年试卷 2 第 95 题)(A)现金、CD 机、首饰属于物证(B)电子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视听资料(C)电视剧录像带属于视听资料(D)监视系统拍摄的图像资料属于勘验笔录电视剧录像
17、带属于视听资料29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 2 第 69题)(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C)具有不可替代性(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30 下列哪些证据属于书证?(2005 年试卷 2 第 69 题 )(A)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住处收集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B)某贪污案,为查明账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31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结论使用?(2005 年试卷 2 第 70 题)
18、(A)材料甲,系被害人到医院就诊时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B)材料乙,盖有某鉴定机构公章但签名人系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C)材料丙,由具有专门知识但因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张某作出(D)材料丁,经依法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鉴定人王某作出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3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我国已经建立的具有刑事管辖权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本题考查的是专门管辖中的军事法院的管辖权问题。依据刑诉解释第 22 条规定:“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
19、,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管辖。”这里的规定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2009 年发布的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一般而言,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但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本题中,A 项属于现役军人 (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且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形,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故 A项当选。B 项为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情形,C 项为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且并非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情形,D 项为非军人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情形,均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
20、院管辖,故 B、C 、D 项不选。疑难辨析:许多考生不能准确把握军事法院的管辖问题,关键在于不能将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所犯罪行与涉及国家军事秘密或军人职责犯罪正确地对应,如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如果涉嫌国家军事秘密,则由军事法院管辖,即本题A 项所述情形;而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如果没有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则由除军事法院以外的人民法院管辖,即本题 C 项情形。【知识模块】 管辖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依据前引刑诉解释第 22 条规定,本案属于退役军人与现役军人共同犯罪的情形,应当分别由军事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共同管辖。其中张某属于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盗窃罪
21、,且并非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情形,应当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故对张某、赵某应分别审判管辖,C 项正确,A、B、D 项错误。考点五 指定管辖【知识模块】 管辖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中,王某涉嫌受贿 50 万元,依据刑法第 386、383 条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因此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0 条规定,应由甲省的某一中级法院管辖,但因王某曾是甲省副省长,为保证不受干扰顺利进行审判,则有必要通过指定管辖由其他省人民法院审判,因此应由其共同上级法院指定。又因为本案属于跨省指定,因此依据刑诉解释第 17 条第 2 款规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
22、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才有权指定其他法院管辖。这与法院之间相互争夺或相互推诿案件,上级法院裁定管辖时对上级法院的要求是一致的。故 A、B、C 项错误,D 项正确。疑难辨析:指定管辖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管辖不明的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二,管辖不能的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即
23、属于第二种情形,同时指定管辖的权力只有相关法院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才能享有,因此跨省指定则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模块】 管辖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脓据刑诉解释第 20 条规定:“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同意移送决定书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对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自诉案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由此可见,因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之别,指定管辖中的案卷移送程序是不同的。本案系盗窃案,因此,该案原则上应作为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A 区人民法院在
24、收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 B 区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并应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即 A 区检察院,而不得直接移交或通过中级人民法院移交 B 区法院。选项 A 正确。【知识模块】 管辖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 4 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犯罪发生地为公海,应由犯罪发生后首泊港口地法院即丙市法院管辖。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 C。疑难辨析:本题属于特殊管辖的一种情形,即在域外的中国籍的运输工具上犯罪的管辖,解题关键在于准确把握特殊管辖的适用条件。本题中,张某在航行
25、于公海中的中国船舶内犯罪,满足此项特殊管辖的条件,但题干中“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的表述具有迷惑性,会使考生误以为本题应适用刑诉解释第 11 条规定的脱逃的罪犯由被捕获犯罪地法院管辖而误选 D 项,但该条适用的条件是正在服刑的罪犯,本题不属于此种情形。【知识模块】 管辖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
26、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第 29 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依据刑诉解释第 30 条第 2 款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第 29 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本题中,被告人赵某的申请回避的理由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所以,法院院长应当驳回申请。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项。疑难
27、辨析: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具体而言涉及到回避的决定主体和救济途径。考生应当区分以法定理由申请回避和未提出法定理由申请回避的处理程序。【知识模块】 回避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高检规则第 21 条规定:“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记录在案。”据此,侦查人员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选项 A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据此,作出回避决定以前,侦查人员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选项 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30 条第 1 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
28、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本案中的甲涉嫌刑讯逼供罪,所以,该案的侦查人员是检察院的侦查人员,据此,王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而非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选项 C 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30 条第 3 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甲在回避申请被驳回后,有权申请复议一次,选项D 正确。疑难辨析:回避的决定权是回避中考频最高的知识点,特别要注意:侦查人员的回避,需明确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抑或检察机关等其他有侦查权的机关。例如本题,不能只根据题干就想当然地认为王某的回避就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从而误认为 C 项正确。考生在头脑中应
29、始终对侦查机关有警惕性,铭记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享有侦查权的主体不仅仅限于公安机关,此外还有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等。因此本题“涉嫌刑讯逼供”属于检察机关立案管辖。这种隐蔽地对立案管辖的考查,往往是被考生忽略而命题者所设陷阱之处。另外,提出回避的形式可以是口头提出,但应记录在案,如本题 A 项。本考点中最易出错的还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事宜,从提出申请或请求到决定程序分别由他们各自履行职责或者聘请、指派他们的机关负责人(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院长)决定是否回避。【知识模块】 回避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1 条第 1 款规定:“本章
30、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本案书记员李某因曾在侦查阶段担任过鉴定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第(三)项的规定,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 A 项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 31 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庭的检察人员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休庭,并通知人民检察院。”本案中,李某属于检察院的书记员,所以其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故 D 项正确, B、C 项错误。【知识模块】 回避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制度中决定回避的主体,但又同样隐含考查了三机关立案范围,并间接考查了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前者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据刑法第
31、254 条的规定,后者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依刑事诉讼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本案为报复陷害罪,属于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0 条第 1 款规定,对于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涉及的侦查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本案的侦查人员刘某属于检察人员,而且本题中并未指明刘某是检察长,应视为一般检察人员,不需要由检察委员会决定。所以本题 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回避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高检规则第 31 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或者第 2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
32、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本案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第(一)项规定,因此应当回避。同时依据上述高检规则第 31 条规定,C 项正确。疑难辨析:注意,不同人员的回避效力也不同。本题因蔡某为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而适用 C 项的情形。此外,还需要明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或者进行补充侦查的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在作出回避决定前或者复议期间,也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知识模块】 回避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第(四)项规定,本案中,张某作为检察人员,其堂妹为犯罪嫌疑人
33、,属于本案当事人的非近亲属,但属于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形,因此应当回避。依据前引高检规则第 31 条的规定,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回避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据刑诉解释第 38 条第 2 款的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本题中,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二者之间有利益冲突,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就不得再为洪某担任辩护人,由此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 A 项。疑难辨析:本题考查辩护人的范围,涉及到对 2012 年修改后的刑诉解释新增内容的考查,主要侧重考查考生对法条的识记能力。【知识模块】
34、 辩护与代理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刑事诉讼法第 106 条第(六)项,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故郭某的爷爷不属于近亲属。且其已经加入了美国国籍,符合前引刑诉解释第 35 条规定中的第(7)项,故不能担任辩护人,A 项不选。B 项郭某的儿子 16 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依前引刑诉解释第 35 条规定中的第(3)项,不能担任辩护人,故 B 项不选。C 项郭某的朋友甲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依前引刑诉解释第 35 条规定中的第(6)项,不能担任辩护人,故 C 项不选。D 项郭某的朋友乙是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而不是人民法院
35、、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32 条第 1 款第(三)项规定,因此可以担任辩护人,故 D 项正确,当选。【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中,被告人张某的妹妹作为其亲友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32条第 1 款第(三) 项的规定,同时又不具备刑诉解释第 35 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因此,可以接受张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法院对此应当准许,A 项正确,B 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36、的;”第 31 条第 1 款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可见,翻译人员也属于应当适用回避的人员,基于回避制度,张某妹妹的身份为张某的近亲属,就不能再担任张某的翻译,所以 C、D 两项都错误。【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7 条第 4 款的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所以,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无权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A 项错误,B 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40
37、 条的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故 C 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46 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故 D 项错误。疑难辨析:本题难度不大,主要考查细节性问题,这是刑事诉讼法中法条型试题的一贯风格,只要考生对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辩护律师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法条有较为准确的把握,比较容
38、易选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依前引刑事诉讼法第 35 条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第 46 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因此,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只承担辩护职能,不承担控告职能,不能要求律师对于发现的当事人的其他犯罪行为进行告发控诉,相反,为遵守职业道德,他应该为其当事人保密,除非该未被追诉的犯罪行为具有危害国家或社会的重大危险性。所以对于本题情形,D 项正确。【知识
39、模块】 辩护与代理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9 条的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本案已经进入审判阶段,所以,应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该证据材料,而不是申请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故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38 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可知 A 项正确, B、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
40、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辩护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独立辩护权;(2) 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 提出辩护意见权;(5)获取出庭通知权;(6) 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7)非独立的上诉权;(8)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9) 拒绝辩护权;(10)申诉控告权。因此,甲被超期羁押时,乙作为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故 A 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1 条第 2 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
41、求回避、申请复议。即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故 B 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70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因此,辩护人可以向检察机关陈述辩护意见,故 C 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41 条的规定,调查取证权仅限辩护律师独有,非律师辩护人并不享有此项权利,故 D 项错误。疑难辨析:辩护权的行使,最主要的就是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行使。本考点的常见错误亦体现在混淆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的权利,如本题 D 项的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无需办案机关批准即能享有。另外,尤其要
42、注意辩护人的权利要与代理人的权利有所区别。尽管本题题干中交待“甲委托其弟乙作为自己的辩护人”,但“弟弟”只属于“近亲属”范围,不同于“法定代理人”,因此考生对此要多加注意。【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务,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既不受公诉人意见左右,也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左右,既不能成为“第二公诉人”,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当被告人
43、要求其作无罪辩护而违反法律规定时,辩护人有权拒绝。故 A、B 项正确,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35 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因此律师作为辩护人,其有权在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下,独立发表辩护意见。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3 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因此 A 项的表述错误。依据刑事诉
44、讼法第 37 条第 3 款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C 项不属于该条所列情形,无需批准。因此 C 项的表述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36 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刑事诉讼法第 37 条第 4 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
45、听。”并且据律师法第 33 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因此 B、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106 条规定:“(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46、;”据此,法定代理人是基于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产生,其权利来源于法律授权,诉讼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委托产生,其权利源于委托协议授权。选项 A、B 正确。同样根据前述规定,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既不能超越代理范围,也不能违背被代理人意志。而根据该法第 216 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据此,法定代理人享有独立上诉权,即便被告人不同意,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提起上诉,可以违背被代理人意志进行诉讼活动,选项 C 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定代理人享有广泛的与被代理人大致相同的诉讼
47、权利,但是陈述案情的权利具有人身性质,所以,法定代理人不可以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诉讼代理人也不能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因此选项 D 不正确。【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2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44 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题中,乙的母亲为乙的近亲属,乙为被害人本人,二者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故 A、C 项正确。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06 条规定可知,“法定代理人”是
48、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并不包括祖父、好友。故 B、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2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3 条和第 44 条 的规定,在公诉案件中,辩护人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诉讼代理人的介入时间仍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此两者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A 项正确。注意在 2012 年本法修改前,A 项是错误的,辩护人介入诉讼的时间同诉讼代理人介人的时间,同样是审查起诉之日。刑事诉讼法第 32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
49、委托 1 至 2 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 45 条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 32 条的规定执行。”可知,在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与辩护人的范围相同,即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代理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代理人的监护人、亲友。因此 B 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182 条第 3 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 3 日以前送达。因此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可以出席法庭,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35 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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