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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7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7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24 题)(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2 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25 题)(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2、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入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3 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39 题)(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D)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4 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

3、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22题)(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5 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二第 27 题)(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大小(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6

4、 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据?(2014 年试卷二第 28 题)(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7 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27 题)(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

5、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8 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2012 年试卷二第 28 题)(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9 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40 题)(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10 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

6、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42 题)(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11 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2011 年试卷二第 25 题)(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12 “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

7、作为证据使用” ,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2011 年试卷二第 26 题)(A)传闻证据规则(B)意见证据规则(C)补强证据规则(D)最佳证据规则13 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二第 27 题)(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14 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

8、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二第 23 题)(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B)视听资料(C)书证(D)物证15 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2010 年试卷二第 24 题)(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拭手上血迹的证言(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16 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

9、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证事实?(2010 年试卷二第 25 题)(A)甲的身份状况(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17 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用保证人保证。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 30 题)(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 1000 元保证金(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

10、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入(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院决定18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试卷二第 31 题)(A)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B)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C)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D)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除羁押19 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二第 31 题

11、)(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20 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3 年试卷二第 33 题)(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154 天的期间折抵刑期 154 天(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 267 天不计入执行刑期(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 78 天不计入执行刑期(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 20

12、8 天的期间折抵刑期 416 天21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2012 年试卷二第 26 题)(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D)共同犯罪的22 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 月 5 日上午 10 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2012 年试卷二第 29 题)(A)甲于当月 6 日上午 10 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C)甲在当月 6 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

13、月 8 日提请检察院审批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3 刘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洪某担任其辩护人。关于洪某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二第 68 题)(A)会见刘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B)可申请将监视居住的地点变更为刘某的住处(C)可向刘某核实有关证据(D)会见刘某不受监听24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二第 64 题)(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

14、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25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2013 年试卷二第 68 题)(A)将屠某“ 大” 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D)对朱

15、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26 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67 题)(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27 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二第 72 题)(A)需要出庭作证的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B)警察就其非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

16、情况出庭作证不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C)对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确有必要时,可以强制到庭作证(D)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只有情节严重,才可以处以拘留,且拘留不可以超过 10 日28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11 年试卷二第 66 题)(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B)在做 DNA 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 ”的陈述(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29 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17、年试卷二第 74题)(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B)被告入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30 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2010年试卷二第 26 题)(A)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B)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满(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D)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27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8、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诉讼代理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并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类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中存在三种情况的代理:一是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二是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代理:三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人和被告人的代理。三种情况下诉讼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的权利基础各不相同。首先,对于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我国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因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行使控诉职

19、能,其参与诉讼的目的是协助被害人使被追诉人受到刑事追究,涉及国家刑罚权的正确实现。因此,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而不能完全受被害人意思的牵制。其次,对于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我国法律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因为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也行使控诉职能因此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则上应当与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相同,也应当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行使代理权。但是,由于我国法律规定自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利益,因此,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在涉及自诉人利益处分权利方面受到约束,即未经自诉人授权。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不享有撤回起诉权、与对方和解或者接受法院

20、调解权、提出反诉权等。最后,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民事诉讼,所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完全来自被代理人授权,依据双方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行使代理权。因此,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并非完全由法律规定设定,特别是对于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来说,其代理权限还要依据被代理人的授权,选项 A表述过于绝对,是错误的。同理。即使法律没有相反规定,诉讼代理人也并不当然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譬如上述提及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予和解权、撤诉权、反诉权等诉讼权利的情况下。才有权行使这些权利,选项 B 错误。依据刑诉解释第 56 条的规定:“诉

21、讼代理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在刑事诉讼中,不论是哪一种诉讼代理人,其职责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诉讼行为,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从而能在最大限度上保障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但是诉讼代理人并不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其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以,选项 C 错误,选项 D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选项 A、B 考查的是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37 条第 4 款的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

22、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可知,选项 B正确,选项 A 错误,因为辩护律师只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选项 C 考查的是辩护律师的告知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 40 条的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知辩护人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只有在属于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这三类证据情形时,才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

23、察院。而非将收集到的所有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都予以告知选项 C 错误。选项 D 考查的是辩护律师的执业保密义务。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 46 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可知,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情况不属于应当告知司法机关的情形,辩护律师对此应当予以保密,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B 考查的是关于侦查阶段保障辩护律师提

24、出意见权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59 条的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可知,对于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或者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侦查机关的听取和附卷义务均为强制性的,选项 A、B 对侦查机关的相关义务表述为 “可以”,均为错误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60 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可知,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的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辩

25、护律师两者,而非任选其一告知,因此,选项 C 错误,选项 D 为正确答案。另外,应当注意,刑事诉讼法除了规定在侦查阶段应当保障辩护律师提出辩护意见的权利外,在审查批准逮捕、死刑复核阶段也有类似保障辩护律师提出辩护意见权的规定,汇总如下:(1)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2)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6、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据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1 条第2 款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综上,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能够申请回避的主体应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本案中,赵律师、孙律师分别作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回避,选项 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186 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本题中,赵

27、律师和孙律师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有权在审判长许可的情况下向作为被告人的张某发问,选项 C 错误。选项 D 考查的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在诉讼过程中,辩护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依照自己的意志,根据对事实的掌握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本题中的辩护人赵律师,有权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的

28、规定独立发表辩护意见,而不受张某意志的左右。同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按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而不能完全受被害人意思左右。因此,选项 D 错误。选项 A 是关于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时间因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而有所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3 条第 1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 44 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29、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可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介人诉讼的时间因案件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即在自诉案件中,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均可以随时接受委托;而在公诉案件中,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辩护人才可接受委托介入诉讼,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诉讼代理人才可接受委托。本案案情为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相应的罪名为刑法第五章第 275 条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该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30、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4 条和刑诉解释第1 条的相关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下列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刑事案件:(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上述所列 8 项案件中,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可知,故意毁坏财物罪若不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换言之,故意毁坏财物案是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关键在于犯罪的严重程度如

31、何。因此,我们认为,本题设计得不够严密,没有指出犯罪的严重程度,因此不能排除是自诉案件的可能。据此,如果本案是公诉案件,自张某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赵律师作为辩护人,而自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李某才能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但如果本案是自诉案件。则赵律师、孙律师可以随时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因此,A 选项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存在着客观上的内在联系,从而能起到证明作用。只要是客观上与案件事实存在内在联系的证据即具有关联性,而并不要求该内在联系达到具有因果关系的程度

32、,A 选项表述错误。选项 B 涉及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关系问题。证据的关联性和可采性是英美法系证据法上使用的概念。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有关,从而具有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作用,并不强调证据的真实性问题。可采性是指该证据在审判中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可以被作为证据采用。具有可采性的证据都具有关联性,但有关联性的证据未必都具有可采性。选项 B 表述错误。选项 C 涉及关联性和证据证明力大小的关系问题。关联性强调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内在联系的大小,关联度越高说明证据与案件事实客观上联系越强,该证据证明力就越大,也即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明能力的大小,选项 C 表述正确。被告人曾经实施的行为与

33、他当前实施的行为虽然行为方式类似,但是二者没有客观上的内在联系。因此不具有关联性,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选项 D 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者发生其他危险性,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明显薄弱的证据(主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根据的规则。成为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具有证据能力;(2)必须具有独立来源;(3)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性的能力,但不要求对整个待证事实或案件事实具有补强作用。刑诉解释第 109 条关于补强证据规定如下:“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

34、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二)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于被告人的证言,证明力明显薄弱属于上述第 2 种情形,D 选项对其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能够印证该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系补强证据。应当选。A 选项和 B 选项都是法定的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证据,不存在证明力明显薄弱的情形,无需补强。C 选项中的物证能够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

35、但该物证系根据被告人供述取得,不具有独立的来源,不是补强证据。ABC 项均不是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 90 条的规定:“对辨认笔录应当着重审查辨认的过程、方法,以及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可

36、知,选项 A、B、D 属于辨认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形,其辨认结果在不能确定真实性的情况下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第 30 条第 2 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二)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三)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五) 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可知,对于“

37、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经过办案人员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了,因此,选项 C 为正确答案。注意,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的基本精神已被纳人刑诉解释中,但它的一些细节性规定仍具实践可操作性,如上述第 30 条第 2 款关于辨认结果的补正或者合理解释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2012 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着力加强了人权保障方面的规定,不仅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规定在第 2 条任务中,以起到对整部法律提纲挈领式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将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于刑事诉讼具体制度的设置中。本题考查

38、的是其中的自白任意性规则。自白任意性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才具有证据能力,任何以非法方法获取的并非出于除述人自由意志或者对该自由意志有怀疑的自白,均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对其不利证据使用的一项证据规则。自白任意性规则也称非任意性自白的排除规则,其在本质上属于证据的排除规则。其中,自白是指被追诉者承认自己犯罪事实的供述;任意性要求被追诉者在作出自白时处于意志自由并且自我知道自白后果的状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0 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

39、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可知,“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选项 B 为正确答案。虽然本题的 A、C、D 选项也属于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方面的规定,但是不属于自白任意性规则。其中选项 A 是有关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规定。在讯问中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制度,有助于加强对侦查讯问的监督制约,保障相关程序的合法性,防止刑讯逼供的发生。选项 C 涉及在逮捕后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的时效规定。该规定对限制办案机关直接控制犯罪嫌

40、疑人的时间,遏制刑讯逼供的发生具有积极作用。选项 D 是原刑事诉讼法的既有内容该规定的确立是为了防止办案机关以滥用拘传的方式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补强证据是指用于增强和确认待证证据证明力的证据,可以起到加强待证证据证明力和担保其真实性的作用。一般来说,在诉讼中,为了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要求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证据能力是指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作为加强、担保待证证据的补强证据,尽管表面上是对待证证据真实性的补充证明,但实质上是针对待证证据反映的犯罪事实的证明,因此必须具备

41、证据能力,选项 A 为正确答案。成为补强证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必须具有证据能力;(2)必须具有独立来源;(3)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性的能力,但不要求对整个待证事实或案件事实具有补强作用。因此,补强证据与被补强证据不能是同一来源,选项 B错误。补强证据并不要求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只要其证明的事实与案件有关即可,因此选项 C 错误。对于补强证据的证据种类,并没有特殊限制。只要是待证证据之外的、能够增强待证证据证明力的其他实物证据、言词证据或者某些行为证据,都可以成为补强证据。因此,补强证据并不一定表现为物证或者书证,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42、 B【试题解析】 刑诉解释第 76 条规定:“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 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 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第 77 条规定:“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

43、任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对于选项A、C、D 表述的情形,有关证人证言没有补正或者作出解释的空间,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于选项 B 表述的情形,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可以把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又被称为“人证”。它是依靠人的陈述来反映有关案件的事实,并表现为语言形式的证据。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等。需要注意的是,尽管鉴定意见在我国通常表现为鉴定书的形式但

44、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所以属于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是广义的“物证”,指的是以痕迹、物品为材料的证据,既包括犯罪的工具、赃物等物品和犯罪留下的痕迹,也包括对案情有证明意义的书面文件等。需要注意的是,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对所观察的有关案件的情况进行的记载,也属于实物证据的范畴。此外,对于视听资料属于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应当具体分析。多数资料属于实物证据,但是录音资料应当属于言词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独立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

45、否有罪的证据。都是直接证据。原则上,一个直接证据经过查证属实后,就可以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部分情节的证据。间接证据必须与案内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选项 A 中“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是犯罪的工具,属于实物证据;仅凭此证据不能证明张某利用这些工具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还需结合其他证据,并经过推理才能作出判断,因此该证据为间接证据。选项 A 不符合题意,不当选。选项 B 中“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犯罪

46、的赃物,属于实物证据;仅凭此证据并不能证明该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是出自张某所做,因此该证据也是间接证据。选项 B 不符合题意,不当选。选项 C 中“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 ”是当事人对自己感知的案件事实情况的表达,属于言词证据:且仅凭此证据即可直接单独地证明张某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因此该证据属于直接证据。选项 C 也不符合题意,不当选。选项 D 中“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属于言词证据;凭此证据也不能单独证明上述公文、证件、印章是由张某伪造、变造,因此该证据也是间接证据。选项

47、D 符合题意,为应选项。【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证据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规范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以及证据的评价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现代刑事诉讼证据规则主要有:关联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证据规则可以划分为两类:调整证明力的规则和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一般认为,关联性规则、补强证据规则等属于调整证明力的规则,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等,都属于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指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

48、法定理由,任何人在法庭之外的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就自身感知的事实提供证言,一般情况下,不得发表意见,即不得对其感知、观察到的事实进行推断、猜测进而发表意见、评论。意见证据规则是规范证人证言的重要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明显薄弱的证据认定案件时,法律规定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补强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言词证据。由于被追诉者的口供与其他言词证据在诉讼特征上有很大的不同,又可以将补强证据规则分为口供的补强和其他证据的补强。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

49、明案情时,其原件的证明效力大于副本等非原始材料,是最佳证据。该规则要求书证的提供者应尽量提供原件,如果提供副本等非原始材料,则必须提供充足理由并予以说明,否则,该书证不具有可采性。综上所述,“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属于证人陈述的自身感知的事实,而是对其感知、观察到的事实进行推断、猜测进而发表意见、评论,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本题题干陈述体现了意见证据规则的基本要求,故选项 B 为应选项。【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证据的审查判断,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对收集、保全后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辨别其真伪,确定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诉讼活动。本题考查了根据证据的不同种类对证据的可采性进行审查判断。关于证据可采性的审查判断标准和要求,刑诉解释证据一章作出了明文规定。刑诉解释第 109 条规定:“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二)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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