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4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停止执行死刑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下级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执行前发现具有法定停止执行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直接将请求停止执行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法院审查下级法院报送的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后,应当作出下级法院停止或继续执行死刑的裁定(C)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后,可以自行调查核实,也可以与有关部门一同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D)下级法院停止执行并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或自行调查后,应当迅
2、速将调查结果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2 已经被羁押的被告人王某因为盗窃罪被起诉,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对于王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宣判后将王某立即释放(B)判决生效前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C)判决生效前将王某继续羁押(D)判决生效后将王某释放3 李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执行机关认为其可以被减刑,那么对于该罪犯的减刑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裁定?( )(A)执行机关(B)服刑地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C)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D)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4 李某因故意杀人被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的命
3、令后,在交付执行前突然发现李某怀孕。对此,负责执行的法院下列哪项做法是正确的?( )(A)立即撤销判处死刑的判决(B)立即进行改判(C)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D)停止执行死刑并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5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 2 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 2 年以上的有期
4、徒刑的执行(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6 张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在判决确定前,张某并没有被羁押,在判决生效后,由哪个机关负责对张某的羁押以及交付执行?( )(A)由监狱直接对张某羁押并收监执行(B)由人民法院对张某羁押并送交监狱收监执行(C)由人民法院对张某羁押后送交公安机关,再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D)由公安机关对张某羁押并送交监狱执行7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监狱在执行张某有期徒刑的过程中,发现对其判决有错误的,应当转请下列哪个机关处理?( )(A)人民检察院(B)服刑地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或者服刑地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
5、民法院8 某公司电工甲,自恃技术熟练,在检修电路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路着火,使部分设备被烧毁,损失 8 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失火罪(B)放火罪(C)玩忽职守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9 某乙因其妻与其离婚而怀恨在心,意图报复。于一日晚,向其妻一人所居住的一个独立院落扔掷一枚自制炸弹,导致其妻因脚动脉被炸伤,失血过多而死亡。对某乙应定:( )(A)故意杀人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爆炸罪(D)投放危险物质罪10 某市铁路货物装卸工某甲在铁路货车上卸棉花包,货未卸完,因吊车发生故障而停止作业,某甲等 4 人坐在棉花包上边打扑克边抽烟,某甲因越打越激动,烟头未掐灭就随手扔到一个棉花包上。
6、此后,吊车修复,某甲等离开了打扑克的地方又开始工作。烟头引燃了棉花包,最后酿成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约 5 万元。某甲的行为构成:( )(A)重大责任事故罪(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C)放火罪(D)失火罪11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 )(A)询问证人(B)引渡(C)搜查(D)扣押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请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刑罚执行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B)对
7、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 6 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C)对于被判处拘役和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D)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释放13 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女罪犯张某,被发现服刑时怀有身孕(B)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杀未遂,致使生活部能自理(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D)被判处 5 年有期徒刑的妇女赵某,服刑时其正值哺乳期14 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
8、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A)发现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B)判决书认定的年龄错误,实际年龄未满 18 周岁(C)提供一重大银行抢劫案线索,经查证属实(D)罪犯正在怀孕1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判决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A)管制(B)有期徒刑的缓刑(C)拘役(D)剥夺政治权利16 在下列犯罪中,根据刑法规定其主体属于一般主体的是:( )(A)挪用特定款物罪(B)行贿罪(C)破坏交通设施罪(D)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17 以下哪些情形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性?( )(A)故意传播突发性传
9、染病病原体(B)某邪教组织人员纠集数人在人流量较大的闹市区实施自焚、自爆(C)投放虚假的爆炸物,严重扰乱公共秩序(D)甲醉酒驾驶,但没有发生任何事故18 不能成为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有?( )(A)飞机(B)自行车(C)摩托车(D)汽车(E)火车19 贾某驾驶一机动车将过路人王某撞成重伤,之后在乘车人张某的指使下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王某因贾某的逃逸,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贾某构成(间接) 故意杀人罪(B)贾某与张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C)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张某是交通肇事罪的从犯20 李某为了能短期内低价收购大量的鸡肉,遂将毒药散播于数个养
10、鸡场,累计毒死多个农场养鸡数十只,随即李某分别前往这些养鸡厂收购死鸡,并拿到市场上销售,李某的行为构成:( )(A)破坏生产经营罪(B)销售有毒食品罪(C)投放危险物质罪(D)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21 下列属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的有:( )(A)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B)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C)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D)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22 John,美国公民,因在中国某市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并起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问在此过程中,正确的做法有:( )(A)法院准许 Jo
11、hn 聘请美国律师麦克为其辩护人,但麦克不能享有中国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各种权利(B)法院应当为 John 提供翻译,不过翻译费用要由其负担(C)法庭审判的诉讼文书,应当附有英文文本,但是英文文本不加盖法院印章(D)不允许 John 行使请求法官回避的权利23 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B)犯罪嫌疑人乙,国籍不明,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情况确认乙的国籍(C)犯罪嫌疑人丙,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以丙自报的国籍确认其国籍(D)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
12、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23 王某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刑罚执行 1 年以后,王某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请根据本案情况回答下列问题:24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证明王某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保外就医(B)如发现王某系自伤自残,则不得对其适用保外就医(C)应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批(D)批准机关应将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文书抄送检察院25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王某:( )(A)应当由王某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对其严格管理监督(B)应当由王某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对其严格管理监督(C)
1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如果刑期已满,王某不必再被收监(D)监外执行的期间应当计人刑期26 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暂予监外执行可以实施的监督有:( )(A)审查王某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B)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时,可以依职权予以撤销(C)书面纠正意见应直接送交批准或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D)批准机关在接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对该决定重新核查26 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剥夺政治权利 3 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剥夺政治权利 2 年,罚金 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8 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 1 年,
14、剥夺政治权利 1 年。请回答下列各题:27 在本案中,由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是:( )(A)王某(B)朱某(C)李某(D)周某28 对周某实施刑罚的执行机关是:( )(A)社区矫正机构(B)公安机关(C)监狱(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29 所判刑罚既需要法院执行,又需要公安机关执行的罪犯是:( )(A)王某(B)周某(C)李某(D)朱某29 汉斯,外国人,男,28 岁。2006 年 2 月 14 日晚,汉斯在某酒吧酗酒后,在大街上游逛,遇见一对中国青年男女,其上前对青年女子进行挑逗,中国男子便与其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汉斯一把拿起路边的石块,向男青年头部打去,该男青年应声倒地。后民警赶赴现场,将
15、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请回答下列问题:30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汉斯的国籍为法国,请问应该适用下列哪一程序?( )(A)涉外刑事案件诉讼程序(B)适用普通刑事案件程序(C)应当按照法国刑事诉讼程序处理(D)比照外交人员处理31 在侦查过程中,如果汉斯声称自己是外交人员,享有豁免权,并出示相关证明,那么应当如何处理?( )(A)依照通常程序处理(B)依照涉外刑事案件处理(C)与汉斯协商解决(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31 刑诉解释规定,涉外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将相关事项及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请回答下列问题:32 关于通知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16、)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B)庭审的相关事宜(C)宣判的时间、地点(D)被限制出境的人在审理终结前不得离境33 关于通知的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外国籍当事人国籍国未与我国签订有双边领事条约,也未参加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可以根据外事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互惠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办理(B)在外国驻华领馆区内发生的涉外刑事案件,通知有关外国驻该地区的领馆(C)不管双边领事条约是否规定通知期限,一律至迟不得超过 7 日(D)双边领事公约没有规定必须通知,外国籍当事人要求不通知其国籍国驻华使、领馆的,可以不通知,且只需其本人的口头声明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48 答案
17、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的停止执行。刑诉解释第 418 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一)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二) 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三)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四)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五)罪犯怀孕的;(六)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
18、刑的其他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停止执行死刑;认为不影响的,应当决定继续执行死刑。”所以,A 项说法错误,B 项正确。第 420 条规定: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停止执行死刑的事由,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故 C、D 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执行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9 条的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知识模块】 执行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
19、析】 本题考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处理。刑诉解释第 449 条规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所以答案为 D。【知识模块】 执行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的停止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51 条第 1 款第3 项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 7 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
20、规定第 2 条的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 251 条第 1 款、第 252 条第 4 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该规定第 6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依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 确认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依法改判”因此,选 D。【知识模块】 执行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的场所。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 3 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 3 个月以下
21、有期徒刑的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 2 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交执行时余刑在 3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而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知识模块】 执行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场所问题。刑诉解释第 429 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
22、表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罪犯需要收押执行刑罚,而判决、裁定生效前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将罪犯送交看守所羁押,并依照前款的规定办理执行手续。”【知识模块】 执行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在刑罚执行中错案、申诉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 264条规定,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知识模块】 执行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具体适用。【知识模块】 危害公共安全罪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的区别适用。本题之
23、所以选择 A 而非C,是因为某乙投掷爆炸物于一独立院落,而非公共场所,其主观上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知识模块】 危害公共安全罪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失火罪的具体适用。【知识模块】 危害公共安全罪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高检规则第十六章刑事司法协助中第 679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宜。”所以,A、C、D 三项属于狭义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而理论界一般认为,引渡属于广义的刑事
24、司法协助。高检规则第十六章刑事司法协助中的第 680 条规定:“办理引渡案件,按照国家关于引渡的法律和规定执行。”这说明,“引渡”既是广义司法协助的内容,同时又必须适用专门的法律规定。【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交付执行、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执行。刑事诉讼法第 253 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25、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据此可以确定 A 选项正确,B 选项错误。该法第 259 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可以确定 C 选项正确。该法第 249 条规定:“第
26、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据此可以确定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执行1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 254 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
27、,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 B 不正确,A、C、D 正确。【知识模块】 执行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 251 条第 1 款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
28、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刑法第 49 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本题中 A 和 B 属于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案件,故这两个选项也是应选选项。本题正确答案是 A、B、C、D。【知识模块】 执行1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缓刑执行场所。管制、有期徒刑的缓刑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知识模块】 执行1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
29、题考查具体个罪的犯罪主体分类。【知识模块】 危害公共安全罪17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10 条: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别依照刑法第 114 条、第 115 条第l 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 条: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 114 条、第 115 条第 1 款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30、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成立危险驾驶罪,如果还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知识模块】 危害公共安全罪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知识模块】 危害公共安全罪1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问题【知识模块】 危害公共安全罪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李某的行为虽然客观上损坏了财物,破坏了养鸡场的生产经营,但其本身却并不具有破坏生产经营以及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期望通过投毒来达成其短期内大量收购死鸡的意愿。其投毒杀死养鸡场的鸡群的行为主观上有投放危险物质的故
31、意,客观上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也危害了公共安全。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其后销售中毒鸡肉的行为,也符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知识模块】 危害公共安全罪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题目中的四项规定中都有涉及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内容,属于我国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当然,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还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等等。【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解释,外国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不以律师的名义或
32、身份出庭,不享有中国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人民法院只将其视为一般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诉解释第 401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当事人提供翻译。如果外国籍当事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或者不需要诉讼文书外文译本的,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他的口头声明记录在卷。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应当附有被告人通晓的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文本为准。外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诉讼义务。所以,本题选 A、B 、C。【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2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33、】 关于涉外刑事诉讼中的国籍确认问题,刑诉解释第 394 条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根据该规定,国籍确认分为三类情况:第一,以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为确认标准。A 中的犯罪嫌疑甲,入境时持有有效证件,以该有效证件确认甲的国籍就是此种情形。第二,国籍不明的查明标准,以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查明的为准。B 就属于这种情况。第三,国籍确实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D 中的犯罪嫌疑人丁,国籍不明,经公安机关会同外事部门调查确实无法查明,按照无国籍人对待就属
34、于这种情形。因此,A 、B 、D 是正确的。而根据公安机关规定第 348 条,确实无法查明的,可以按照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对外国籍犯罪嫌疑人身份确认进行的规定,而非国籍。因此,C 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知识模块】 执行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保外就医的条件、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刑事诉讼法第 254 条规定:“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j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
35、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故 A、B 正确,C 不正确。第256 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故 D 正确。【知识模块】 执行2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收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57 条,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
36、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所以,当刑期已满,则不必收监。第 258 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知识模块】 执行26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审查。高检规则第 645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接到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抄送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一) 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是否属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三)是否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四)是否属于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五)是否属于适用保外
37、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六)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检察人员审查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可以向罪犯所在单位和有关人员调查、向有关机关调阅有关材料。”高检规则第 64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报经检察长批准,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立即层报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第 647 条规定:“人民
38、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提出不同意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监督其对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结果进行重新核查,并监督重新核查的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核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知识模块】 执行【知识模块】 执行2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构。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 2 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 3 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
39、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由此,本题中王某的有期徒刑 15 年、朱某的有期徒刑 10 年都需要由监狱执行,李某的有期徒刑超过 3 个月,由监狱执行;周某的管制刑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 A、B、C。【知识模块】 执行2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构周某的管制刑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所以,最终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本题正确答案是 A、B。【知识模块】 执行2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构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公安机关
40、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 3 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由此,王某的没收财产刑由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朱某的罚金刑由人民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本题正确答案是 A、D。【知识模块】 执行【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诉解释第 394 条规定,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予以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汉斯虽然为法国公民,但是依据我国刑事诉
41、讼法的规定,我国对该案件可行使管辖权,不适用法国法律。根据刑诉解释第 392 条第 1 项的规定,该案属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3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公安机关规定第 349 条,犯罪嫌疑人为享有外交或者领事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应当层报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由公安部商请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办理。【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3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诉解释第 396 条对通知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条是刑诉解释中新增条款,应当予以重视。根据刑诉解释第 404条,可知 D 项也属于人民法院通知事项,但对象不是同级人民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及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而是被限制出境的人。【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3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刑诉解释第 397 条对通知的途径作了详尽的规定,而且相对于1998 年的刑诉解释来说,也是新规定,因此应该予以注意。一定要注意各个规定之间的联系。【知识模块】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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