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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42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 4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对于原告在诉讼中的举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可以认定该行政行为合法(B)原告逾期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C)原告在一审中没有提供而在二审中提供的证据,法院绝对不予采纳(D)对于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原告必须证明自己提出过申请2 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

2、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3 某镇政府未经通知薛某,强行将薛某的果园铲平。薛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时,镇政府为达成调解协议,承认其铲平薛某的果园是不合法的。薛某遂要求镇政府给予

3、加倍赔偿,镇政府不同意。薛某在其后的诉讼中,向法院提供了镇政府在调解过程中承认其行为违法的证据。对该证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法院可以根据镇政府的承认径行宣告镇政府的行为违法(B)法院不得采纳该证据(C)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但应当同时参照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D)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对该证据进行质证,并根据质证结果决定是否采纳4 高某作为一起行政纠纷案件的原告,因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出了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要求高某于 7 日内预交诉讼费用。在期限届满前 2 日高某申请缓交诉讼费,次日人民法院即答复不予批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一旦高某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未获批准,就要按自动撤诉处理(B)如果高

4、某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预交诉讼费,则按自动撤诉处理(C)因不按规定期限预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且相关裁定已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即使未超出上诉期限,一审判决也已即时生效(D)虽然高某在 7 日内未预交诉讼费,但假设关于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是在第 8 日才提出的,在人民法院未作出不予批准的答复前,仍不能按自动撤诉处理5 魏某因殴打郭某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郭某为轻微伤。郭某认为自己是重伤,以公安局对魏某处罚过轻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郭某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维持公安局对张某的原处罚决定(B)直接变更公安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C)中止审

5、理此案,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刑事侦查机关(D)撤销公安局的处罚决定6 下列关于被告改变行政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A)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B)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行政行为,必须经原告同意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C)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予以撤销(D)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7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A)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B)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返还罚款(C)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赔偿损失(D)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解除收容审查8 某银行

6、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 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之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9 某市卫生局在一次执法检查中,对某肉联

7、厂作出责令停业 1 个月的处罚,同时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肉联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求予以拒绝。肉联厂不服,便以市卫生局为被告向卫生局所在地的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可作出何种判决?(A)履行判决(B)变更判决(C)撤销原行政行为,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D)驳回诉讼请求10 在一次洪灾期间,为了加固长江大堤,某县政府未经 A 建筑公司同意而将其筹备的 1000 立方米沙石等建筑材料充作抗洪材料全部运上太堤,A 建筑公司知道后,立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县政府的行为,法院应如何处理?(A)撤销县政府的行为,返还建筑材料(B)维护县政府的行为,因为抗洪是每一个公民应

8、尽的义务(C)法院不予受理,通知 A 建筑公司向市政府申请复议(D)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县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县政府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11 农民王某与其子用拖拉机将西瓜运到县城卖,刚刚到县城,就被一伙小混混围住,硬要低价购买,王某不同意,并暗示其子到城关派出所报案。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对王某之子说,警察已经下班,派不出人。王某之子哭着跑了回来,小混混得知派出所不愿干预,就一哄而上,将西瓜一抢而光。王某因此损失 2000 元。次日,王某以该城关派出所不作为为由,将其告至法院。法院发现被告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是事实,但是西瓜已经被抢,判决责令履行已经无实际意

9、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A)变更判决(B)履行判决(C)确认判决(D)撤销判决12 某区公安交警队非法扣留了吴某的摩托车,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第二审人民法判决撤销该区公安交警队违法扣车的行政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 元。但过了履行期限后,该区公安交警队既不退还摩托车,也未赔偿吴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吴某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自判决送达当事人之日起 1 年(B)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 1 年(C)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 3 个月(D)自判决送达当事人之日起 80 日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0、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在行政诉讼的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下列选项中,属于“ 新的证据 ”的有:(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B)原告或第三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C)被告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D)被告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14 关于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收集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被告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为行政行为的程序要

11、求是必须先取证,后裁决(B)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律师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因为律师的职责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C)原则上不准许行政机关自行收集证据,但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被告没有提出反驳理由和证据的情况下除外(D)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依据15 下列对于行政诉讼中证据的说法,正确的有:(A)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B)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C)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

12、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D)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16 赵某对县政府的强制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 10 日内向法院提供了强制拆迁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但在开庭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法院认为应当依法进行缺席判决时,对县政府所提供的证据应当如何处理?(A)不能将县政府提供的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B)可以将县政府提供的证据作为定寨的依据(C)对于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法院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D)应当认定县政府的强制拆迁缺乏证据17 腾飞公司对区工商局的罚款 2

1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开庭后,腾飞公司经两次传票传唤皆没有到庭应诉。对此行为怎样处理?(A)法院应判决腾飞公司败诉(B)法院应视之为申请撤诉(C)法院可以裁定继续审理,缺席判决(D)工商局的决定自然维持18 法庭发现当庭认定的证据有误,可以按照哪些方式予以纠正?(A)在庭审结束前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进行认定(B)在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发现错误的,可以在裁判文书中予以更正并说明理由(C)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发现错误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D)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18 某市环保局根据当地居民的举报,对排放污水超过国家标准的某造纸厂作出了罚款

14、 5 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治理。造纸厂对环保局的行政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期间,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协商解决,被告同意且变更了原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征收了 2 倍的排污费。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19 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否经法院准许?(A)无须经法院准许,因为会减少法院压力,提高审判效率(B)无须经法院准许,因为撤诉是原告的诉讼权利(C)须经法院同意,因为被告可能侵害第三人的利益(D)须经法院同意,因为被告可能违反法律满足原告的不合理要求20 如果原告不撤诉,并且对改变后的行政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继续审理原行政行为(B)审理

15、改变后的行政行为(C)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决定(D)对原行政行为和改变后的行政行为一并审理21 个体户张某开了一家杂货店,某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检查时,发现张某所卖的货物中有不少过期食品和伪劣产品,因而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和伪劣产品、没收张某的营业执照,并对张某处以 500 元罚款的行政决定。张某不服,向其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对张某罚款 1000 元,对其他处罚决定予以维持的复议决定。张某对该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判决将罚款降到 800 元,其他处罚决定予以维持。对于本案中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对相对人提起的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应当加

16、重对相对人的处罚(B)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直接变更罚款数额,本案中法院将罚款数额降低的行为是违法的(C)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的罚款数额明显失当,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决定,但不得增加罚款数额(D)人民法院认为罚款明显不当,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决定,而且对其他的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也可以直接进行变更22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市工商局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二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

17、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市工商局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23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 3 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罔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B)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 3 万元的决定(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

18、销24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撤诉准许或者不准许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B)人民法院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应采取裁定的形式(C)对于驳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决定的形式(D)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采取决定的形式而采取裁定的形式25 行政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发现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等存在错误时,其处理方式正确的是:(A)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B)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

19、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C)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一审、二审法院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审理(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也可以将其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6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A)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账户内划拨(B)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 50 元至 100元的罚款(C)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由其按规定

20、予以处理(D)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 某市造纸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 1 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造纸厂既不缴纳罚款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其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故该市环境保护局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市环境保护局应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 180 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B)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某市造纸厂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C)市环境保护局应向法院提供某市造纸厂的财产状况的材料(D)法院应在受理执行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对是否强制执行作出裁定28 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

21、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认定其为非法建筑,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自行拆除,并予以公告。但某公司逾期未拆除,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律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法院即应不受理其申请(B)某市建设委员会应当向其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市建设委员会可以依法强制拆除(D)法律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强制执行权,某市建设委员会可以选择自行强制执行,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 42 答案与

22、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34 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而原告对于被告的行政行为不承担举证责任。故 A 项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是错误的。行诉解释第 27 条第(1)项规定:“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因而原告必须在起诉期限内提供证据,故 B 项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23、并没有规定法院绝对不得采纳原告在一审中没有提供而在二审中提供的证据,故 C 项是错误的。 行政诉讼法第 38 条第1 款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2)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因此,D 项说法不确切。【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依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0、43、57、58、63条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并不因为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而不采信其证言,只是限制其证据的证明力。因此。本题中李某的证言并不能仅因其是甲厂工

24、人而不予采信。A 项正确。张某的证言和谢某的证言之间的关系并不属于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因此,并不存在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C 项错误。法院在出具证据收据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即可,并不需要加盖法院印章。B 项错误。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是审查证人证言必要而有效的方式。一般而言,证人均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当事人言词询问。我国法律当事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有时限的规定。甲工厂在庭审过程中要求刘某出庭作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并不是必然的不予准许。因此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对于证据的审核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

25、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须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第 66 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应选 B。【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37 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

26、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由于法院不予批准之日仍在预交诉讼费用的 7 日范围之内,高某之行为尚不属于“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的情况,故 A 项是错误的;而 B 项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上诉并解决诉讼费预交问题的,法院应予受理,即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故 C 项是错误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上诉人未按规定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缓交申请的,即按自动撤诉处理,故 D 项是

27、错误的。【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魏某诉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的行政案件即需要中止,等待刑事案件处理的结果。此类情况适用的条件是:(1)两个案件之间必须有关联,两个案件之间如果没有关联,也无须中止行政诉讼;(2)行政案件的审理要以另一案的处理结果为依据,如果有关联,但并不以其处理结果为依据,也无须中止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 66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接受移送的有关机关,应依

28、法履行追究、查处的职责。这种移送不同于移送管辖,而是主管事项的移送。被移送的案件主要包括刑事案件、内部行政案件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行政违法案件等。综合上述,C 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 ABD项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50 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

29、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因而 A 项表述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B 项中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行政行为,无须经原告同意申请撤诉,故 B 项是错误的;C 项中法院经审查认为原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而非予以撤销,故 C 项是错误的;D项中法院应当对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而非裁定终止审理,故 D 项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57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

30、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因此,A 项正确。【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5 条第 1 款第(1)项,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 项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69 条,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选项 D 正确。在本题中,县政府

31、的复函并未对他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不属于可诉行政行为,也就谈不上判决确认合法了。因此,C 项错误,是应选项。【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 42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因此市卫生局在对肉联厂作出责令停业的处罚后,拒绝肉联厂的听证要求的行为违反了听证的程序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70 条,应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10 【正确答案】

32、 D【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74 条第 1 款第(1)项和行诉解释第 58 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只有D 项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ABC 项均不符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5 条第 2 款,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1)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

33、的;(2)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本案中,原告王某的西瓜已经被抢光,判决责令被告履行其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因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被告不作为之行为违法的判决,故 C 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关于公民申请行政诉讼判决强制执行的时限,行诉解释第 84条第 1、2 款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一百八十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

34、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吴某作为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个人,因此吴某应当自法律文书(即本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 1 年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 B 项符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A、C、D 项均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52 条对“新的证据”

35、作了界定:“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一)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二)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三)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申诉人以新的证据申诉的,应在向法院提交申诉状时提出。经审查,如果该证据系申诉人原审中懈怠提供证据或故意隐匿证据直至申诉时才提供的,不认定为审判监督程序中的 “新的证据”。ABC 项都正确,D 项的错误在于将“原告或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误为被告提供的。【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1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35,

36、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故 A 项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行政程序法理的要求,是正确的,B 项是错误的。根据行诉解释第 28 条笫(2)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故 C 项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正确的。根据 行诉解释第 31 条第 2 款的规定:“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15 【正确答案】 B,C【

37、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9 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因而 A 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 42 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而BC 项正确。新行政诉讼法删除了原第 35 条规定,因而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1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6 条规定:“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

38、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在被告不到庭时根本无法质证,因而其提供的证据也就成为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并且如此规定也有利于促使被告尊重庭审的价值和法庭的权威;同时被告作为执行公务的机构,在其具体行政行为被诉时也应当有出庭的特殊义务。因此,本题中,在被告县政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法院认为应当缺席判决时,县政府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但是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17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行诉

39、解释第 49 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第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本题中,腾飞公司经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做法应视为申请撤诉;但由于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提出撤诉,法院有裁定是否撤诉的权力。因此,若法院裁定不予撤诉,当然可以继续审理,缺席判决。故本题选 BC。【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18 【正确答案】 A,

40、B,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73 条规定:“法庭发现当庭认定的证据有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纠正:(一)庭审结束前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进行认定;(二)庭审结束后宣判前发现错误的,在裁判文书中予以更正并说明理由,也可以再次开庭予以认定;(三)有新的证据材料可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故本题选 ABD。C 项,庭审结束后宣判之前发现错误的,可以在裁判文书中予以更正并说明理由,也“可以”再次开庭予以认证,而不是“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证,因此错误。【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1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62 条规定:

4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擞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AB 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 CD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2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50 条第 1 款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第 2 款规定,“原告或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第 3 款规定,“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作出确认其违

42、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动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第 46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三)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因此,C 项表述赋予了法院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而忽视了法律的限制,是错误的;ABD 项均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与规则21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依行政复议法第 28 条第(3)项的规定,A 项没有法律依据,不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77 条,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院判

43、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因此 B 项错误,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2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 32 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 2 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故选项 A 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6 条第 2 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故选项 B 不确切。行政诉讼法第 18 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4、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 C 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79 条,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因此,D 项说法不正确。特别注意,此规定修正了行诉解释第 53 条规定。【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2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 46 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一)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本案中,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如果

45、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同一法院起诉的,属于第(1)种情形,法院可以在开庭审理前决定合并审理。选项 A 正确。行政处罚法第 33 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据此。选项 B 正确。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42 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适用于三种情形:(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执照;(3)较大数额的罚款。但如果当事人对于这三类行政处罚决定没有申请听证的,行政机关没有主动组织听证的义务。当事人对于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有权要求听证,对于暂扣许可证的无权提出听

46、证要求,因此选项 C 错误。行政处罚法 第 24 条确定了行政处罚法上“一事不再罚”原则。该原则是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这里的两次以上是指次数时间先后上的重复,不能一罚再罚,而不是指多种行政处罚种类不能并科。因此,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多个处罚主体根据不同法律规范所作出的不属于同一类的行政处罚,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2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63 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驳回起诉;(三)管辖异议;(四)终结诉讼;(五)中止诉讼;(六)移送

47、或者指定管辖;(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八)财产保全;(九)先予执行;(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对第(一 )、(二)、(三) 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本题中,C 项驳回起诉和 D 项不予受理都应适用裁定。只有 AB 项符合规定。【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79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

48、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径行驳回起诉;(二)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错误的,再审法院应当撤销第一审、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ABC 项正确。同时,行诉解释第 78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撤销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同时,可以对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作出相应裁判

49、,也可以裁定撤销生效判决或者裁定,发回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判”,D 项也正确。【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2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依行政诉讼法第 96 条第 3 款,A 、D 项均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C 项中的错误在于不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提出司法建议,而应向“监察机关或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故 C 项是错误的。B 项错在应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而非“行政机关”按日处罚款,注意这是新法修订之处。【知识模块】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2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88 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根据行政强制法,应为“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 个月内提出申请,新法优于旧法,故 A 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54 条,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诉解释第 89 条规定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 B 项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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