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诉讼程序)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二第 27 题)(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2 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
2、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第 25 题)(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3 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第34 题)(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 4 套同类工具(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
3、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4 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 7 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第 31 题)(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5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第 32
4、 题)(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6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第 34 题)(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7 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 D 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
5、5 年卷二第 35 题)(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 D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8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2012 年卷二第 31 题)(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B)需要重新鉴定的(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9 关于自诉案件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第 37 题)(A)不论被告人是否羁押,自诉案件与普通
6、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都相同(B)不论在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中,在宣告判决前,当事人都可和解(C)不论当事人在第一审还是第二审审理中提出反诉的,法院都应当受理(D)在第二审程序中调解结案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一审裁判10 法院在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时发现,胡某不仅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第36 题)(A)如胡某承认出售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B)法院可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直接改判(C)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D)法院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11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
7、刑、丙有期徒刑 10 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第 38 题)(A)可不开庭审理(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12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二第 33 题)(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
8、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13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二第 34 题)(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决定(D)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14 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 400 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9、第 32 题)(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15 下列哪一选项是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规定内容?(2012 年卷二第 35 题)(A)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B)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C)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D)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
10、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16 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 8 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二第 26 题)(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收监(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7 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
11、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第 68 题)(A)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B)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C)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D)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18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 69 题)(A)让
12、 2 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D)将王某混在其他 5 名被辨认人当中19 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第 70 题)(A)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前,一律不得对其进行讯问(B)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可在送看守所羁押前进行讯问(C)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送看守所之后,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D)对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指定的居所进行讯问20 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第 70 题)(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
13、侦查以两次为限(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21 田某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并逮捕,侦查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第 66 题)(A)如挪用公款与重婚互有牵连,检察院可并案侦查(B)对田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可自发现其涉嫌重婚之日起重新计算(C)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田某构成挪用公款而不构成重婚,应当对重婚罪作出不起诉决定(D)如检察院只对田某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重婚罪的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22 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第 72 题)(
14、A)和解和调解适用于自诉案件(B)和解和调解都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C)和解和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和解协议,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D)对于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或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予以解除23 诉讼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事实与理由部分)、尾部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2011 年卷二第 65 题)(A)辩护人的辩护意见(B)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C)依法确定首要分子、主犯、从犯的罪名(D)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分析24 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多名被
15、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2012 年卷二第 69 题 )(A)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B)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C)控辩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D)为保证控方和每名辩护人都有发言时间,控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25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第 71 题)(A)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B)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
16、调解(C)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D)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26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查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 年卷二第96 题)(A)李某、阮某在判决确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B)李某、阮某未全部缴纳罚金的,在其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追缴(C)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D)法院发现李某、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
17、施26 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请回答下列问题。27 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 年卷二第 92 题)(A)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安局进行讯问(B)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司内进行讯问(C)对于已经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D)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当场口头传唤,但须出示工作证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28 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 年卷二第 93 题)(A)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B)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
18、的地点进行询问(C)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D)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29 关于查封、扣押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2 年卷二第 94 题)(A)查封、扣押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财物、文件只能在勘验、搜查中实施(B)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C)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D)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 3 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29 迅辉
19、制药股份公司主要生产健骨消痛丸,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指令保管员韩某采用不登记入库、销售人员打白条领取产品的方法销售,逃避缴税 65 万元。迅辉公司及陆某以逃税罪被起诉到法院。请回答下列问题。30 对迅辉公司财产的处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 年卷二第 93 题)(A)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追缴的,法院应当追缴(B)涉及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应当查封、扣押、冻结(C)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对迅辉公司财产,法院应当先行查封、扣押、冻结(D)如果迅辉公司能够提供担保,对其则产也可以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31 如迅辉公司在案件审理期间发生下列变故,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20、(2013 年卷二第 94 题)(A)公司被撤销,不能免除单位和单位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B)公司被注销,对单位不再追诉,对主管人员继续审理(C)公司被合并,仍应将迅辉公司列为被告单位,并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责任(D)公司被分立,应将分立后的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以迅辉公司在新单位的财产范围承担责任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诉讼程序)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
21、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2)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3)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4)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5)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所以 C 项符合本条第 5 项的规定。根据最高法解释第 90 条规定:“对辨认笔录应当着重审查辨认的过程、方法,以及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
22、;(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3)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5)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6)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据此得知,A 项的说法对应本条第 2 项的规定。 B 项的说法对应本条第 4 项的规定。D 项的说法对应本条第 3 项的规定。综上,A、B、D 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检规则第 384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
23、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本题考察审查起诉中特殊情况的处理,直接考查法条。故本题选 D。A、B、C 项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项:最高检规则第 260 条规定: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 5 到 10 人,照片 5 到 10 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 5 件,照片不得少于 5 张。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本案中让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 4 套同类工具,符
24、合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 5 件的规定。所以 A 项正确。B 项: 最高检规则第 261 条规定:“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检察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字。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据此规定可知,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故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无需同步录音或录像,故 B 项错误。C 项:最高检规则259 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被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认人单独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有见证人在场。”据此可知,见证人在场而非必须。本案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因未说明见证人在场的必要性,因此,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
25、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的说法错误。D 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51 条第 2 款规定:“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D 项中王某作为辨认人没有明确说明是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王某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辨认的陪衬物才不受数量的限制,因此,D 项表述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B 项:刑事诉讼法第 176 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 7 日以内向上一级人
26、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据此得知,被害人如果不服应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选项 A、B 错误。C、D 项:对于被害人既提起申诉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的起诉后应向人民检察院送达“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起诉的通知”,人民检察院接到该通知后,应当终止复查,将诉讼文书和有关的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所以选项 C 错误。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然可以直接
27、向法院起诉。此前的申诉对法院受理案件没有影响。所以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选项 A 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 1 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据此可知,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但同法官有同等权利。选项 B、C 错误,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为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 “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该原则的内容之一就是法庭成员不可更换。对于法庭成员因故不能继续审理的,应当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
28、补陪审员替换之。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官、陪审员可以替换,则应重新审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 3 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选项 D 正确。在原合议庭组成人员之外另行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的,案件应该重新审理,而不能继续审理。【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 7 条规定:“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合议庭对评议意见一致或者形成多数意见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下列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
29、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1)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2)合议庭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有重大分歧的案件;(3)合议庭意见与本院或上级法院以往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有可能不一致的案件;(4)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群体性纠纷案件;(5)经审判长提请且院长或者庭长认为确有必要讨论的其他案件。上述案件的讨论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本案是该市第一起醉酒驾车案件属于新型案件,因此,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所以选 A 符合本条第 1 项的规
30、定。对于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仅有参考作用,不具有约束力。故 B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 14 条第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据此可知,本案 D 市中级法院的陪审员应当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而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
31、员应当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不是经 D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所以 A 项错误。B 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 1 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所以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 D 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不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故 B 项错误。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78 条第 4 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 3 人至 5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二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不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参与二审审理,所以 C 项错误。D 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
32、决定 11 条第 2 款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 项符合此规定,正确。【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200 条第 1 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故 C 选项说法符合本条第 3 项
33、的规定,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98 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据此得知,A、B、D 项属于延期审理的情形,不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故A、B、D 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B 项:刑事诉讼法第 206 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204 条第 3 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
34、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 202 条第 1 款、第 2 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 6 个月以内宣判。”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羁押的,与普通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相同;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 6 个月内宣判。所以 A 选项错误。不论是在一审还是在二审程序中,在判决宣告前,当事人都可以进行和解。所以 B项正确。C 项:最高法解释第 334 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所以 C 项错误。D 项:最高法解释第 333 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
35、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调解结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而不必另行裁定撤销第一审裁判。所以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法解释第 243 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 7 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 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据此规定,法院在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时发现,胡某不仅持有毒
36、品数量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可能构成贩卖毒品罪,那么法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如果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 7 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胡某持有毒品的犯罪事实进行裁判。因此,C 项正确。A、B、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最高法解释第 317 条第 2 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甲乙丙系共同犯罪,虽然甲被判处死刑,但同案犯丙被判处有期徒刑 10年,丙提出上诉的,根据此规定应当开庭审理。故 A 项中可不开庭的做法错误。B 项: 最高法解释第
37、 323 条第 1 款规定:“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争议的问题或者有疑问的部分进行。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审理:(1)宣读第一审判决书,可以只宣读案由、主要事实、证据名称和判决主文等;(2)法庭调查应当重点围绕对第一审判决提出异议的事实、证据以及提交的新的证据等进行;对没有异议的事实、证据和情节,可以直接确认;(3)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4)被告人犯有数罪的案件,对其中事实清楚且无异议的犯罪,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本案中,甲和乙未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抗诉,符合本条第(3)的规定。故
38、 B 项正确。C 项:最高法解释第 316 条第 2 款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本案乙虽然没有上诉,同案犯丙上诉,二审期间乙也可以委托辩护人。所以 C 项说法错误。D 项:最高法解释第 327 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
39、告人的刑罚。故 D 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240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据此得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是“应当”讯问被告人,而不是 A 项中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所以 A项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才“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所以 B 项说法错误。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可以
40、”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而不是“应当”,所以 C 项错误。D 项的内容符合本条规定,即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所以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A 项:刑事诉讼法第 243 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是“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而不是 A 项中的“应当 ”。所以 A 项错误。B 项: 刑事诉讼法第 244 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
41、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故 B 选项说法符合本条规定,正确。C、D 项:刑事诉讼法第 246 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故 C 项说法错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是“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而不是“应当”,所以 D 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诉
42、讼程序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最高检规则第 553 条第 1 款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复议和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没有先后顺序,并非必须经过复议且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请求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所以A 项错误。B 项: 刑事诉讼法第 111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
43、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的,是“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而不是“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所以 B 项错误。C 项:最高检规则第 561 条规定:“对于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本案系诈骗案,不属于检察机关可以立案侦查的案件。所以 C 项错误。D 项:刑事诉讼法第 204 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
44、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本案中,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被害人乙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即公诉转自诉,所以 D 正确。【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1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55 条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故B 项中的内容符合本条
45、规定,正确。A 项未修改,不是新增加的内容。C、D 项的内容仅就部分文字做了变动,也不属新增加的内容。所以 A、C、D 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A 项:刑事诉讼法第 256 条规定: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1 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A 项中,法院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检察院的做法符合本规定。故 A 项正确。B 项:
46、 刑事诉讼法第 258 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B 项表述符合本条规定,正确。C 项:最高法解释第 433 条第 1 款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 15 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1)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4)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
47、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6)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7)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C 项的表述符合本条第(2)项情形,故 C 项正确。D 项: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作出收监决定后,被执行人不服的救济方式未作出规定。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
48、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5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2)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3)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4)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据此可以得出结论:
49、A 项符合第 3 项规定的情形,所以 A 项正确。B 项符合第2 项规定的情形,所以 B 项正确。C 项符合第 4 项规定的情形,所以 C 项正确。选项 D 错误,认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是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行政执法机关,而不是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A、B 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 250 条第 2款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据此得知,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正确。选项 C 正确。多个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位辨认人单独进行辨认。必要时,可以有见证人在场。因此,见证人不是必须在场的,而是根据需要。选项 D 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 251 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 7 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 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 5 件。”D 项中将王某混在其他 5 名被辨认人当中不符合此规定。【知识模块】 诉讼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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