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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模拟试卷14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模拟试卷 14 及答案与解析1 论述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2 简述量刑情节。3 当数个量刑情节竞合时,应当如何适用?4 法定刑、量刑情节与宣告刑关系。4 赵某(男,1983 年 8 月 8 日生)游手好闲,讲究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一些钱用而费尽心机。2000 年 7 月 7 日,赵某让钱某(男,1983 年 6 月 6 日生)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被警察抓走了。钱某问为什么要撒谎,赵某说:“这不关你的事。”钱某给赵某的父亲打了电话。接着,赵某于当日半夜拿菜刀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指甲根部剁下,然后跑到医院包扎。第二天早晨,赵让孙某(男,1983 年5 月 5 日生

2、)把装有半截手指的信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委托店主交给赵的父亲。中午,孙某按赵某的旨意给赵某的父亲打电话:“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 50 万元来赎人,否则你儿子便没命了。”赵某的父亲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钱某、孙某抓获。赵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交待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另一犯罪事实:赵某于 1999 年 4 月 4 日,在盗窃了李某家 5000 元现金后,为了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钱某在被拘留期间也主动交待自己曾于 1999 年 3月 3 日参与一起绑架案,分得赎金 3000 元。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3、:5 本案中的赵某、钱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6 哪些人各具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6 方某产生劫机外逃的念头,并邀赵某一同行动。为劫机,方某购买一支催泪枪,并指使赵某买来两把尖刀。为了逃避安全检查,方某将催泪枪分解伪装,进行两次登机试验,均获成功。方某与赵某商定乘长春至厦门的班机,将飞机劫持到台湾,并商定具体的行动方案。而后,方某出资让赵某去购买了该班机机票 2 张。赵某在与妻子道别时,泄露了劫机计划。在妻子的劝说下,赵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将方某抓获归案。7 列出赵某所具有的法定量刑情节,并分别扼要说明认定这些法定情节的理由。8 对赵某应当如何处罚? 为什么 ?三、名

4、词解释9 刑罚裁量10 量刑情节11 累犯12 特别累犯13 特别自首14 限制加重原则15 战时缓刑四、简答题16 简述拘役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17 简述我国刑法中罚金的缴纳方式。18 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19 我国刑法中的非刑罚处理方法有哪几种?20 简述附加刑的概念及其种类。21 简述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的区别。22 试列举酌定量刑情节。23 试列举我国刑法总则关于可以从轻处罚的规定。24 简述减刑的条件。25 缓刑撤销的条件。26 甲犯盗窃罪被逮捕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揭发了不满 13 岁的 A 抢劫 B 的事实,经查证属实。请问甲的行为是否成立立功?为什么?27 简述

5、自首的成立要件。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模拟试卷 14 答案与解析1 【正确答案】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一)基本理念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

6、首要标准” 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二)基本原则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社区矫正工作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性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坚持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专群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果;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各项措施符合实际、取得实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探索社区矫

7、正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三)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 5 种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四)基本任务1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

8、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2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3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知识模块】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2 【正确答案】 概念:量刑情节,是指在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刑罚时应当考虑的,据以决定量刑轻重或免除刑罚处罚的各种情况:量刑情节必须是在某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前提下,于量刑时考虑的各种情况;量刑情节是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从而影响刑罚轻重的各种情况;量

9、刑情节是选择法定刑与宣告刑的依据。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对量刑情节可以作不同的分类:以刑法有无明文规定为标准,可分为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基本的分类);以情节对量刑产生的轻重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以情节与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案中情节与案外情节;以同一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功能多少为标准,可以分为单功能情节与多功能情节。法定量刑情节:指法律明文规定其具体内容、能够影响量刑轻重的事实情况。它既包括刑法总则规定的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情节,也包括刑法分则对特定犯罪适用的情节。法定量刑情节又可以分为应当型情节与可以型情节,总则型情节与分则型情节。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

10、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适用:(1)正确认识和处理不同情节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法定的应当型情节、可以型情节与酌定情节之间的关系。法定的应当型情节优于可以型情节,可以型情节优于酌定情节。正确处理案中情节与案外情节的关系。正确对待数个量刑情节间的关系。(2)正确适用多功能情节。要考虑罪行的轻重程度;要考虑量刑情节本身的情况;要考虑刑法规定的顺序。(3)禁止重复评价量刑情节。量刑时,对各种情节不能进行重复评价。“情节” 有不同的种类:作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情节;作为选择法定刑依据的情节;

11、在既定法定刑之下影响具体量刑的情节。前两类情节发挥了各自的作用后,就不能再作为第三类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3 【正确答案】 实践中,同一犯罪案件中并存两个以上量刑情节的,是量刑情节的竞合,量刑情节的竞合有同向竞合与逆向竞合之分:同向竞合,是指并存的两个以上的从宽情节或从严情节;逆向竞合,是指并存的两个以上的量刑情节中,既有从宽情节,又有从严情节。在数个量刑情节竞合时,应注意:(1)不能任意改变量刑情节的功能。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不能因数个情节的并存而采取它们都不允许的量刑措施。(2)必须根据不同量刑情节本身所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程度、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个量刑情节对

12、刑罚裁量结果的影响程度。由于不同的情节对处罚的轻重具有不同的影响力,所以当数个量刑情节竞合时,应当分清全案中特别重要的、重要的、一般的、次要的或特别次要的情节,权衡它们对量刑的影响力的大小,决定对犯罪分子具体适用的刑罚。(3)在量刑情节竞合的条件下,应当对每个情节进行分析,最后得出从重或者从轻处罚的结论。在量刑情节逆向竞合时,各个情节对量刑的影响程度不可能完全相等,因而应当对正反双方的每个情节影响刑罚轻重的分量和作用,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评估,分别确定各自的积分。然后轻、重积分等量抵消,剩下的就只能是或轻或重的情节积分。【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4 【正确答案】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适用于具体犯

13、罪的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罪与刑的关系密不可分,犯罪是刑罚的基础,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刑法分则有罪刑关系的条文,有罪状必然有法定刑。法定刑是司法机关对刑事被告人判刑的法律依据,也是刑罚适用的公正性的基本保证。法定刑不同于宣告刑。法定刑是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某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所确定的刑罚幅度,它着眼于该罪的共性;宣告刑则是审判机关对具体犯罪案件中的犯罪人依法判处并宣告的应当实际执行的刑罚,它着眼于具体犯罪案件及犯罪人的特殊性。由于量刑是在特定法定刑范围内从重或从轻处罚,以及在该种法定刑以下减轻或免除刑罚,因此,除绝对确定的死刑外,任何罪行都有一定的量刑空间,这就是立法者为该种罪行所配置

14、的法定刑。量刑情节与法定刑的关系,表现为理性评价量刑情节以确定与罪行相适应的宣告刑。就一个具体案例而言,可能只有一个量刑情节,也可能是多个量刑情节;可能都是从重处罚情节或者从宽处罚情节,也可能既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有从轻处罚原则等等,这时,就应当根据量刑情节的单复、性质、积分量、同向竞合或者逆向竞合,在法定刑的范围内,采取不同的操作方法,来求解最合适的宣告刑。【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5 【正确答案】 赵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和放火罪。赵某向自己父亲谎称遭到绑架,索要财物的行为,属于使用威胁的方式勒索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在犯罪时,赵某已满 16 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赵

15、某在实施盗窃和放火行为时,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依法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成立盗窃罪;但依法对放火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成立放火罪。钱某不构成犯罪。钱某按照赵某的指使向赵某父亲谎称赵某被警察抓了,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主观上没有敲诈的故意,客观上声称被警察抓住,本身就不是敲诈的威胁行为。钱某交待参与绑架一事,因其行为时不满 16 周岁,未达到绑架罪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不构成绑架罪。孙某帮助赵某谎称绑架,勒索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赵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6 【正确答案】 赵某的法定量刑情节: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根据 刑法第 17 条,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

16、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特别自首。根据刑法 第 67 条第 2 款,赵某主动交待的放火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赵某在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未掌握的与敲诈勒索不同种的放火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孙某的法定量刑情节:孙某作为赵某敲诈勒索罪的共犯,对赵某的敲诈勒索罪行起着辅助、帮助的作用,属于从犯,根据刑法第 27 条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根据 刑法第 17 条第 3 款的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而且经查证属实,根据刑法第 68 条的规定,属于立功表现,

17、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7 条之规定,其检举揭发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构成重大立功,依法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7 【正确答案】 本案中,方某策划了整个行动,并购买了催泪枪,实施了携枪登机的试验,并指使赵某买尖刀和机票,是主犯,赵某准备作案工具、商量作案计划以及最后的购买机票,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的是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外,赵某在最后实施劫机之前自首,符合法定的自首的条件,具备法定的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对赵某的处罚可以在前面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以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

18、时,赵某的行为也构成预备阶段的中止,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后,赵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方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成立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8 【正确答案】 综观全案赵某具备的法定量刑情节,且赵某的行为未造成现实的损害,故对其应当免除处罚。【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三、名词解释9 【正确答案】 刑罚裁量,简称量刑,是指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刑度或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10 【正确答案】 量刑情节,即刑罚裁量情节,

19、是指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时,作为决定刑罚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根据的各种事实情况。【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11 【正确答案】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12 【正确答案】 与一般累犯相对。特别累犯是指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累犯。特别累犯对前后罪的间隔时间和刑罚条件没有限制。【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13 【正确答案】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 ,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

20、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的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1)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14 【正确答案】 限制加重原则,亦称限制并科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刑罚的合并处罚原则。【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15 【正确答案】 战时缓刑,是指在战时,对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的犯罪军人,暂缓其刑罚执行,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

21、罪论处的制度。适用战时缓刑的条件有:(1)必须是在战时。(2)只能是被判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3)必须是在战争条件下宣告缓刑没有现实危险。【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四、简答题16 【正确答案】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方法。它属于短期自由刑,是主刑中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拘役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都是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2)适用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

22、刑事拘留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 102 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由人民法院适用;刑事拘留由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适用。(4)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拘役依照刑法的规定适用;刑事拘留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民事拘留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适用。【知识模块】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17 【正确答案】 2015 年刑法修正案(九)将第 53 条修改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

23、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对照第 53 条原先的内容:“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发现改动的内容集中在第 2 款,即增加了延期缴纳的方式,并规定了经法院裁定的前提条件。总体来看,我国刑法第53 条规定,罚金的执行主要有

24、以下几种方式:(1)一次缴纳。一次缴纳就是在判决所确定的期限内,强制犯罪分子一次性地将判决所确定的罚金额全部缴清。(2)分期缴纳。分期缴纳是在判决所确定的期限内,多次强制犯罪分子把判决所确定的罚金额全部缴清。(3)强制缴纳。强制缴纳即强迫犯罪分子缴纳罚金。适用强制缴纳的条件是:第一,犯罪分子有能力缴纳罚金。这包罗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拥有足以缴纳罚金的金钱,如银行存款等;或者是犯罪分子虽然没有金钱,但拥有其他财产可以变卖已缴纳罚金。第二,犯罪分子拒不缴纳罚金。即犯罪分子有经济能力却拒绝向法院缴纳罚金。或者是故意隐瞒自己的经济状况,借口无钱而拒不缴纳;或者是积极转移财产而拒不缴纳。(4)随时追缴

25、。随时追缴是指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任何时候,都可以强制要求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执行方式。随时追缴罚金应具备以下条件:犯罪分子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犯罪分子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原因,并不是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而确有困难;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判决所确定的缴纳期限以后,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只要具备以上适用条件,就可对犯罪分子随时追缴罚金。(5)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是指犯罪分子可在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之后缴纳罚金。延期缴纳适用的条件包括:第一,犯罪分子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第二,犯罪分子按期缴纳罚金有困难;第三,延期缴纳必须经过人民

26、法院裁定才能适用。(6)减免缴纳。减免缴纳是指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确有困难时,得减少或者免除犯罪分子应缴纳的罚金数额的一种罚金执行方式。减免缴纳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犯罪分子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等;第二,由于不可抗拒的灾祸使得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确有困难,无力缴纳或者交纳之后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第三,发件的减免缴纳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方可执行。罚金的执行方式,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适用,应当严格遵守罚金适用的各项条件,以有效地发挥罚金刑的功能,保证刑罚目的的实现。【知识模块】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18 【正确答案】 根据刑法第 55 条、第 57 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

27、下四种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地改为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知识模块】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19 【正确答案】 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在刑罚方法以外采用的其他处理方法的总称。根据刑法规定,非刑罚处理方法包括三类:(一)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或责令赔偿损失。这是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所造成经

28、济损失的情况,判决或者责令被告人给予被害人一定经济赔偿的处理方法。两者所不同的是:前者根据刑法的规定,适用于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后者根据刑法的规定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于刑事处分的犯罪分子。(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及赔礼道歉。这是人民法院对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免予刑事处分的情况下所采用的几种教育方法。其中训诫是对其当庭进行公开谴责的一种教育方法;责令具结悔过是责令其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不再重犯的一种教育方法;责令赔礼道歉是责令其承认错误、向被损害人表示歉意的一种教育方法。(三)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向被告人所在单位提出行政处

29、分的建议,由主管部门给予被告人以一定的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至于行政部门究竟给予何种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应当由主管部门决定,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对被告人作出。【知识模块】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20 【正确答案】 附加刑是指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具体而言:(一)罚金罚金。是指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一种刑罚方法。罚金是一种财产刑,是对犯罪人财产权益的剥夺。罚金主要适用于贪财图利以及与财产有关的犯罪。刑法第 52 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的缴纳执行包括四种情况:(1)犯罪人在判决指

30、定的期限内一次缴纳或者分期缴纳罚金,这可以称为犯罪人的主动缴纳;(2)犯罪人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有能力缴纳而不缴纳罚金。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的方法包括查封、变卖犯罪人的财产、冻结存款等;(3)对由于犯罪人隐匿、转移财产而使罚金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上述(2)、(3)两种情况是对犯罪人的强制缴纳;(4)在罚金缴纳期间,犯罪人由于遭遇无法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原判决确定的罚金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这是对犯罪人的减免缴纳。(二)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象包

31、括 3 种:(1)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在刑法分则条文中有的规定可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内容包括 4 个方面:(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三)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没收财

32、产是一种财产刑,是剥夺犯罪人财产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一类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另一类是经济犯罪和贪财图利型犯罪。没收财产刑的确定必须遵守两个原则:一是只能没收属于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属于犯罪人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不得没收;二是在确定没收财产的范围时,既可以没收犯罪人财产的一部分,也可以没收犯罪人财产的全部,在没收犯罪人的全部财产时,应当为犯罪人本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要的维持基本生活的部分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四)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将犯罪的外国人强制驱逐出中国国境的一种刑罚方法。驱逐出境只适用于犯罪的

33、外国人,包括犯罪的无国籍人。驱逐出境独立适用时,应当立即将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中国国境;驱逐出境附加适用时,应当在主刑执行完毕后即将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中国国境。【知识模块】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21 【正确答案】 定罪情节与量刑情节在刑事审判中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二者的区别点在于:【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22 【正确答案】 从理论上说,凡是定罪情节和法定量刑情节以外的、能够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及其程度轻重的主客观事实情况,都属于酌定量刑情节。实践中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有:(1)犯罪手段;(2)犯罪的侵害对象;(3)犯罪的损害结果;(4)犯罪的时间、地点;(5)犯罪的动机;(6)犯罪后的

34、态度;(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23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可以从轻处罚” 的主要有以下各点:(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于预备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对未遂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在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6)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7)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知识模块】 刑罚裁

35、量24 【正确答案】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1)减刑的对象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2)实质条件:确有悔改表现:同时具备认罪伏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有立功表现: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线索,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技术革新、抢险救灾中表现积极等。有重大立功表现:参照上述立功表现。(3)减刑的限度条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

36、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对于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减刑,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适度酌减,最低期限不少于 1 年。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且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是如果缓刑期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相应缩减缓刑考验期限。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5 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 25 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20 年。(4)减刑的时间条件:减刑起始时间:被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 1 年半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适当缩短起始时间;无期徒刑犯如确有悔改、立

37、功表现 2 年以后可以减刑;如无期徒刑犯又犯新罪的,一般 2 年内不予减刑;如新罪被判无期,再适当延长。减刑的幅度:有期徒刑犯如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 1 年;如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 2 年。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如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 2 年;如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 3 年。无期徒刑犯如有悔改或立功表现,可减为 18 年以上 20 年以下有期徒刑;如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 13 年以上 18 年以下有期徒刑。减刑的时间间隔:被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 1年以上;

38、被判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适当缩短间隔时间;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之间间隔应当不少于 2 年。【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25 【正确答案】 撤销缓刑的情形包括:(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或新发现的漏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26

39、【正确答案】 立功是指犯罪人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68 条第 1 款的规定,立功表现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二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三是其他立功表现,如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阻止其他犯罪人的逃跑,等等。根据刑法第 68 条第 1 款的规定以及司法解释,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

40、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上述“重大犯罪” 、“重大案件”、“ 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刑法规定,不满 14 周岁的人,其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因而也不承担刑事责任。由于没有达到法定的承担刑事责任年龄阶段,A 抢劫 B 的事实显然不能成立犯罪。但最高人民法院在 1998 年 5 月 17 日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增加了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

41、会的突出表现的行为也算是立功,这种解释是对刑法的疏漏或者原意的补充。因此,揭发 A 抢劫 B 的事实也可以解释成为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所以,甲的行为可以认为是立功。即使不能成立,在量刑时也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情节予以考虑。【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27 【正确答案】 自首的成立要件包括:1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就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下列两种情形不能认定是自动投案:(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2)以不署名或者化名将非法所得寄给司法机关或者报刊杂志社的。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所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主要包括:(1)一人犯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对于其他没有供述的犯罪,不能认定为自首。(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不仅应当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的罪行,共同犯罪的主犯应当供述所知其他所有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知识模块】 刑罚裁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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