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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4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14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0 原告田某(女) 与被告谢某(男) 均系哑人。2006 年 10 月经人介绍相识,2007 年 10月 1 日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执。2010 年田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谢某离婚,并要求抚养女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原、被告均系哑人,于是分别通知原告之母席某与被告之父谢某某,分别作为原被告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经审理,在双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儿由原告田某抚养,被告谢某每月给付抚养费 200 元。”问:1 本案应设法定代理人还是应当

2、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2 人民法院按照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达成准予当事人离婚的调解协议是否合适?2 甲某向乙某借款 1 万元,因时间较长,乙向甲催还借款时,甲矢口否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乙便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乙提供借款 1 万元的借据原件,但乙某说原件已丢失,只提交了借据的复印件,甲某对此复印件不予承认,说笔迹是伪造的。但乙某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甲向自己借款 1 万元的事实。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请回答:3 复印件是书证还是物证?4 人民法院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正确?4 钱某是民营企业家,并开办了一家自己的工厂甲厂。2003 年甲厂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客车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向乙公司提供客车

3、30 台,乙公司向甲厂支付货款 600 万元。甲厂履行了合同,乙公司却拒不支付货款。甲厂于 2009 年 6 月 20 日向辽宁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偿还欠款本息 650 万元。在举证时限内,甲厂有一份证据没有提供,后来在开庭审理时才提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乙公司在收到甲厂提供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供了新的证据。2010 年 5 月 5 日,该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甲厂不服,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甲厂除坚持在一审中的诉讼请求外,还要求被上诉人偿还其他欠款 80 万元。被上诉人在答辩期间提起反诉,要求上诉人对自己进行赔偿。在二审的审判过程中,上

4、诉人提出了新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于是未经开庭径行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问题:5 对于甲厂逾期提交的证据,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6 对于乙公司针对甲厂的证据提出的用来反驳的新证据,一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7 二审人民法院对于甲厂增加的诉讼请求应当如何处理?8 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乙公司在二审期间提出的反诉应当如何处理?9 本案中人民法院径行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是否正确?9 赵某与余某合伙承包村里的鱼塘养虾。鱼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后发现鱼虾死伤过多。经查明鱼虾可能是由于造纸厂的污水排放超标所毒死的,但是不能确定。于是二人要求造纸厂进行赔偿。由于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5、,二人即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举证期间,赵某、余某提交的证据如下:(1)2007 年 5 月 10 日购买鱼虾 3 万条的发票载明了单价及金额。(2)原告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协议。(3)估算死伤鱼虾的书面材料,原告及被告派去的现场查看人员均有签名。(4)赔偿费用一览表及计算方法。(5)李某的证言。造纸厂不同意赔偿,提供了下列证据材料:(1)市商品检验处的化验报告;(2)市环保部门的检验报告。问题:10 原告应对哪些事实负有举证责任?11 本案涉及了哪些法定的证据种类?12 如果被告提出的证据均真实,能否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13 本案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提出新证据,应如何确定提出的期限

6、?13 赵某系某啤酒厂的职工,2010 年劳动节,该啤酒厂给每位职工发放了 5 箱本厂生产的某品牌的啤酒。放假期间,赵某邀请自己的几个老友到家里小聚。席间朋友们开怀畅饮,可是在赵某打开一瓶啤酒的盖子时,酒瓶突然发生了爆炸,导致赵某和几位朋友受伤,住院花去了大笔的医疗费用。在赵某及其朋友向啤酒厂要求赔偿时,啤酒厂予以拒绝,并称自己生产的啤酒不会存在任何质量问题,更不可能发生爆炸。赵某及其朋友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要求啤酒厂赔偿医疗费及其他相关损失,问:14 赵某及其朋友在诉讼中至少需要证明哪些侵权的要件事实?15 如果赵某及其朋友证明了损害事实以及啤酒瓶爆炸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

7、果关系,没有证明啤酒厂存在过错,但啤酒厂也没有证明自己的生产不存在过错。请问,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做出判决?16 如果啤酒厂对赵某及其朋友陈述的损害事实明确地予以承认,那么原告是否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损害事实?如果啤酒厂对王某及其朋友陈述的损害事实,既不表示承认也不表示反对。假设你是审理本案的法官,如何处理?17 如果赵某的一个朋友委托了律师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但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对代理权问题产生了争议,哪一方应当对代理权承担举证责任?18 如果在诉讼中原告需要某项证据,但是原告及其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而无法收集该证据,此时,原告应该怎么做?18 王某(女) 与李某 (男)于 1998 年结婚后居

8、住在某省 A 市 C 区。2003 年 1 月,李某去 B 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 D 区。2004 年 5 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 B 市 D 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 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李某回到 A 市后,向 A 市 C 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 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 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 A 市 C 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 区法院予以准许

9、。C 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 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 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 2007 年4 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 年 6 月向 A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 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 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

10、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问题:19 对于李某的起诉,D 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 ?为什么?20 清评价 C 区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1 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22 A 市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23 A 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法院进行再审 ?为什么?24 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24 枫叶公司向本市的商业银行支行借款 100 万元用于设备的更新借款期限为 1年。枫叶公司逾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多次催要,但是遭到枫叶

11、公司拒绝。无奈,商业银行支行提起诉讼。问:25 如果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在开庭时,经过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于是由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此程序是否正当?26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但是,在送达调解书时,商业银行支行拒绝签收调解书,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27 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枫叶公司当庭将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违约损害赔偿数额交付给商业银行支行。法院没有制作调解书。此程序是否正当?28 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于 3 月 28 日达成调解协议,但是,法庭没有能够当庭送达调解书,而是在 4 月 1 日将调解书送达原告,在 4 月 2

12、 日将调解书送达了被告。本案中,调解书何时生效?29 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均签收。但是,商业银行支行在签收调解书后觉得自己的让步过大,于是在收到调解书后的 15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此,上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30 如果一审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并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枫叶公司支付商业银行支行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商业银行支行以对赔偿金额不服,依法提起上诉,二审过程中,枫叶公司提起反诉。如果你是二审法院的法官,你应当如何处理该反诉?31 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调解书生效后,枫叶公司找到了新的证据,因此向法院申请再审。对于该申请,法

13、院应当如何处理?31 何某(男) 与金某 (女)于 1988 年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但事后还是能够相互谅解。2006 年,夫妻双方再次因为子女读书的费用问题发生争吵,进而发生何某殴打金某的现象。金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诉讼。问:32 为了避免和金某在法庭上发生争吵,何某聘请了律师张某作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开庭时,何某是否需要出庭?33 如果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十分明显,认为调解和好的可能性十分渺茫,因此未进行调解直接判决离婚。此程序是否正当?34 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但是,此后的 20 天的时候,双方再次发生争吵,何某再次殴打了金某,此时金某能否再次提起离婚

14、诉讼?为什么?35 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和好。但是,此后的 20 天的时候,何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此案件?为什么?36 如果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是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的感情尚未破裂,因此判决不准离婚。但是,金某回家后,越想这件事情,越觉得生气,认为和这样的男人生活根本没有幸福可言。于是在收到法院判决后的 3 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37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得离婚,金某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你是二审法官,应当如何处理此案件?38 如果金某的离婚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同时对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作出了裁判。一审法

15、院在作出裁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3 个月后,金某认为法院对财产的分割不正确,同时发现何某隐藏了 2 万元存款的存折一个,该存款为婚姻期间所得。金某向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此时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 14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本案中原告之母与被告之父不应为原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而应作为原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才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本案中原告和被告虽为哑人,但不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属于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所以不符合为他们设定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为了诉讼上的方便,可

16、以由熟悉他们各自情况的父母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2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未到庭情况下,按照诉讼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达成离婚协议,是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 62 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本案中原、被告虽为哑人,但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思,法院应当传唤他们与诉讼代理人一起出庭。另外,对于离婚案件,委托代理人是无权代理达成协议的,所以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没到庭情况下达成的调解协议是无效的。【知识模块】 诉讼代理人3 【正确答案】 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既是书

17、证,又是物证。乙某提交的复印件是以其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自己提出的事实的,因而是书证。甲某根据复印件的笔迹特征,认为该借据复印件是伪造的,因而是物证。【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4 【正确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民诉意见第 78 条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本案中,原告乙某提供的是复印件,被告甲某又不予承认,因此,这一复印件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5 【正确答案】 民诉证据规定第 34 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

18、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对于甲厂逾期提交的证据,人民法院审理时不再组织质证,但是乙公司同意质证的除外。【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6 【正确答案】 民诉证据规定第 40 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乙公司收到甲厂交换的证

19、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7 【正确答案】 民诉意见第 184 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据此,二审人民法院对于甲厂增加的诉讼请求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8 【正确答案】 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乙公司在二审期间提出的反诉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9 【正确答案】 本

20、案中人民法院径行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是不正确的,应当开庭审理本案。 民诉意见第 188 条规定了数种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的情形,包括: (1)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本案不属于上述几种情形,法院不可径行判决或者裁定。民诉证据规定第 37 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进而可以推

21、知,法院在此种情形之后,应当开庭审理。【知识模块】 民事证据10 【正确答案】 原告需证明侵害行为的存在和侵害结果的发生,也即原告需要证明造纸厂有排污的行为和自己鱼虾的非正常死亡。前者排污水的行为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需证明,而后者由原告提供的书面证据即可证明。【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1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的证据种类有书证、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2 【正确答案】 即使被告提供的证据全部真实,也不能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应当就其具有法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以及本厂的排污行为与鱼虾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被告提供了两个证据:市商品检验

22、处和市环保局的检验报告。但上述两个证据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免责或减轻责任的事由。故而,即便这些证据真实,也不能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3 【正确答案】 当事人在一审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4 【正确答案】 依据民法的理论,侵权行为的成立一般需要以下要件:损害行为的存在;有损害事实,行为人有过错,损害与损害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41、42 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

23、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责任案件生产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销售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本案中啤酒厂是商品的生产者所以本案不考虑其过错的因素。本案中原告应当证明损害行为发生,即啤酒瓶爆炸;损害事实存在,即啤酒瓶能够爆炸将其炸伤所实际遭受的伤害;损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原告受伤是因为啤酒瓶爆炸所致。至于啤酒厂是否存在过错,原告无须证明,啤酒厂应当对此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自己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5 【正确答案】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41 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

24、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生产者生产的致人损害的商品是否有过错,生产者都要对产品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因此,啤酒厂在没有证明自己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应判决啤酒厂承担责任。【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6 【正确答案】 对于被告明确表示承认的事实,原告无须证据证明。对于被告既不明确表示承认也不明确表示反对的事实,审判人员应当对被告进行提示和询问,若被告仍然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则可以推定被告承认,可以认定原告所陈述的事实。【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7 【正确答案】 主张代理权存在的一方应当承担证明责任。【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8 【正确

25、答案】 依据民诉证据规定第 17 条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本案中符合第(三) 种情形,因此原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19 【正确答案】 D 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因为李某是原告,应该向被告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其也不符合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条件。【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1 条第 1 款

26、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 12 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1 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1 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李某去 B 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谈市 D 区,一年后向自己所在的 B 市 D 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符合第 民诉意见第 1 2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条件,应该向被告王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D 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知识模

27、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20 【正确答案】 C 区法院公开审理本案是合法的,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时,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而当事人未申请则可以公开审理。本案当事人并未申请,故可以公开审理。C 区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李某不出庭参加诉讼,因为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无特殊理由,均应亲自到庭。【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134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中,当事人并未申请不公开审理,故可以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

28、62 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诉意见第 112 条:民事诉讼法第 100条(2012 年民事诉讼法第 109 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据此,因为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双方当事人无特殊理由,均应亲自到庭。故 C 区法院公开审理本案是合法的,准许李某不出庭参加诉讼是不合法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

29、证明21 【正确答案】 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其在证据中不属于“自认”的范畴,因为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试题解析】 民诉证据规定第 8 条第 1 款规定: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故本题中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并不属于证据中“自认”的范畴。【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22 【正确答案】 二审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的。因为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

30、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而不能直接作出判决,即便双方当事人同意,也无权直接判决,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185 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据此,二审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的,其不能直接作出判决,即便双方当事人同意,也无权直接判决,损害当事人审级利益。【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23 【正确答案】 A 市检察院应当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对 A 市中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不能直接提出抗诉;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能再审,但是对于财产分割

31、等问题,已分割的,可以提出抗诉;对于未分割部分不能提出抗诉,只能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208 条第 1 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据此,A 市检察院应当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对 A 市中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不能直接提出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 202 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民诉意见第 209 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

32、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179 条(2012 年 民事诉讼法第 200 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据此,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能再审,但是对于财产分割等问题,已分割的,可以提出抗诉;对于未分割部分不能提出抗诉,只能由当事人另行起诉。【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24 【正确答案】 就诉讼结果作虚假承诺;诋毁其他律师;向当事人暗示与法官的关系。【试题解析】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 7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诋毁、诽谤其他律师或

33、者律师事务所信誉、声誉;(二)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或者采用承诺给予客户、中介人、推荐人回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三)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四)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五)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六)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助委托人达到不正当目的,或者以不正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委托人的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25 【正确答案】 此程序正当。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主持调解的可以是审判员一人,也可以是合议庭。【知识模块】 法院调

34、解26 【正确答案】 此时法院应当对案件作出判决。【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27 【正确答案】 此程序正当。因为对于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28 【正确答案】 调解书于 4 月 2 日生效。【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29 【正确答案】 上级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上诉。【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30 【正确答案】 二审法院的法官可以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31 【正确答案】 法院不应当受理再审的申请,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调解申请再审的条件是:调解违反自愿的原则或者是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如果不是这两种情况,则不能申

35、请再审。【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32 【正确答案】 虽然何某聘请了律师张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但是何某依然需要出庭;如果何某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33 【正确答案】 此程序不正当,因为任何的离婚案件都需要进行调解,未进行调解而直接裁判,违反了民事诉讼法对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34 【正确答案】 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24 条第(七)项和民诉意见第 144 条,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原告在 6 个月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本案中,金某再次遭到殴打,显然属于新情

36、况,故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35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受理此案件。因为在原来的案件中,何某是被告, 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对于被告的提起新的离婚诉讼没有时间性的限制。也就是说,尽管在原来的案件中,法院裁判不得离婚,而且法律规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不得在 6 个月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但这样的限制只是针对原告,而不适用于被告。【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36 【正确答案】 法院不应当受理,因为此时没有发生新的情况、也没有新的理由。【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37 【正确答案】 作为二审法院的法官此时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将案件与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结案;调解不成功的,将案件发回重审。【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38 【正确答案】 对于一审判决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进行再审;对于新发现的存折的财产分割问题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知识模块】 法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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