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 14 及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论述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和必然性。2 论述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3 论述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4 论述立法的过程。5 论守法的根据和理由。6 我国法的执行有哪些主要原则?7 试述我国的执法体系。8 试论司法公正。9 论述中国司法原则的主要内容。二、名词解释10 立法11 立法体制12 立法程序13 立法原则14 守法15 守法主体16 守法状态17 执法18 执法体系19 司法20 司法体系三、简答题21 简述法律继承的特点。22 简述法律继承的内容。23 简述中国全球化理论的主要内容。24 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有何区别?25 法
2、律区域化呈现出哪些特征?26 怎样理解立法的特征?27 简述立法原则与立法指导思想的关系。28 简述中国法律体系下的立法程序。29 简述守法的主观条件。30 简述守法的客观条件。31 简述执法过程中的合理性原则。32 与司法相比较,执法主要具有的特征是什么?33 怎样认识司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34 简述司法主体的概念和特征。35 简述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6 简述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涵。37 简述法治与人治的差异。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法理学)模拟试卷 14 答案与解析一、论述题1 【正确答案】 法律移植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其必然性和必要性在于:第
3、一,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移植的必然性。同一时期不同国家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或者处于不同的社会形态,或者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比较落后的或后发达国家为了赶上先进国家,有必要移植先进国家的某些法律,以保障和促进社会发展。第二,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当今世界,市场机制成为统合世界经济的最主要的机制。尽管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市场经济会有一些不同的特点,但它运行的基本规律,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优胜劣汰规律却是相同的,资源配置的效率原则、公正原则、诚信原则也是相同的,这就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建构自己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制定市场经济法律的过程
4、中必须而且有可能吸收和采纳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同时,市场经济本质上是外向型和开放型的经济。这就要求在制定市场经济法律时还必须与国际上的有关法律和国际惯例相衔接,即法律国际化。而且,市场经济既是社会分工和生产专业化基础上的合作经济,也是自由而公平的竞争经济。合作和竞争都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制,而这种法律必须是统一的和协调的。法律上的抵触和冲突,必然加剧经济上的摩擦和损失,增加交易成本。而法律移植恰恰有助于减少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抵触和法律冲突,降低法律适用上的成本,为长期、稳定、高效的经济技术合作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第三,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在当代,任何一个国家要发展自己,都必须对
5、外开放。对外开放反映了世界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世界本来就是一个开放的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世界。对外开放,是全方位的,即对世界所有地区开放,对所有类型的国家开放;不仅经济上和技术上要开放,而且文化上和政治上也要对外开放。全方位的对外开放不仅使经济国际化,而且使其他的社会和国家事务越来越带有跨国性质,从而最终使一个国家的国内法越来越具有涉外性和外向型,法律在处理涉外问题和跨国问题的过程中,必须逐步与国际社会通行的法律和惯例接轨。第四,法律移植还是法制现代化的必然需要。在当今世界,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不只是方法和技术上的差异,也是法的时代精神和价值理念的差异。正是根据时代精神
6、和价值理念的差异,各种法律制度中间有传统与现代、先进与落后的区分。对于其法律制度仍处于传统型和落后状态的国家来说,要加速法制现代化进程,必须适量移植发达国家的法律,尤其是对于发达国家法律制度中反映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共同的客观规律和时代精神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则,要大胆吸纳。【知识模块】 法理学2 【正确答案】 新法律之所以可以而且必然要批判地继承旧法律中的某些因素,其主要的根据和理由在于:第一,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继承性的客观存在。从根本上说,法律继承性的依据在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延续性与继承性。人类社会每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开始时,都不可避免地要从过去的历史阶段中继承下来许多既定的成分,
7、生活在现实社会的一代人只能在历史留给他们的既定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内重新塑造社会的形象和书写他们的历史。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尽管这种反映是通过人类的意识做出的,尽管立法者在表现社会生活条件时有一定范围的选择自由,但是,只要那些延续下来的生活条件在现实的社会中具有普遍意义,那么,反映这些生活条件的既有规则就会或多或少地被继承下来并被纳入新的法律体系之中。第二,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律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法律作为社会意识或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决定于社会存在及其经济基础;在这个前提下,又必须承认法律的相对独立性。法律的相对独立性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体现。而所谓社会意识的相对
8、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在反映社会存在的同时,还具有自身的能动性和独特的发展规律,这就是,每一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及其诸形式都同它以前的成果有着继承关系。而每一个社会的特定的意识形态,无论就其内容还是形式来说,都有两个来源:一方面,在内容上,主要是反映现实的社会存在、社会经济形态,同时也保留着历史上形成的对过去的社会存在的某些意识和材料;另一方面,在形式上,主要是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同时又根据新的内容和条件对它们加以改造、补充和发展,并增添了某些新的具体形式。没有这两个来源,任何社会意识的发展都无从谈起。正是由于这种历史的继承性,社会意识及其诸形式的发展才能持续而不中断,才有其可追溯的
9、历史线索;同时,由于历史继承性在不同条件下的表现,才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传统和民族风格。第三,法律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共同性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法律作为社会调整或控制的技术,是人类对自身社会的性质、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其他社会关系及其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的结晶。我们强调决不可拒绝继承和借鉴古人和外国人的东西,哪怕是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东西。文明本来就是借鉴、积累和升华的产物。任何后继的法律制度绝不可能是在世界法律文明发展的大道之外产生的,而是人类以往法律思想、法律技术和法治经验的渐续和发展。第四,法律发展的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法律继承不只是一个理论上可以说明的问题,也是一个实践上可以
10、验证的问题。不仅古代封建社会的法律大量的继承了奴隶制社会的法律,近代以来,英国资产阶级持续沿用英国封建时代的法律,法国资产阶级以奴隶制时代的罗马法为基础制定了法国民法典,日本资产阶级承袭日本封建时代的法律等等事实,均足以表明剥削阶级类型的法律之间具有继承性。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前夕明确宣布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但我国现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仍包含旧法律中诸多原则、规则、技术、概念、术语。这些事实表明,不仅私有制即剥削阶级类型的法律之间可以继承,社会主义法律也可以而且必然要批判地借鉴前社会主义社会的法律。【知识模块】 法理学3 【正确答案】 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立法的法治原则、立法的民主原则和立法
11、的科学原则。(1)立法的法治原则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第一,一切立法权的存在和行使都应有法的根据,立法活动的绝大多数环节都依法运行,社会组织或成员以立法主体的身份进行活动,其行为应以法为规范,行使法所规定的职权,履行法定职责。第二,规范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的法,应充分反映和表达人民的意愿,有利于立法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有利于保障人民的各种基本权利。第三,关于立法方面的法,在立法活动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权威,获得普遍服从,任何立法主体违反了它都要受到应有的追究。(2)立法的民主原则包括三方面含义:第一,立法主体具有广泛性。人民是立法的主人,立法权在根本上属于人民。第二,立法内容具有人民性,以维护人民的利
12、益为宗旨,注意确认和保障人民的权利。第三,立法活动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在立法过程上贯彻群众路线。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首先是实现人民主权所必需。其次,也是反映人民意志和客观规律所必需。再次,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也是对立法实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滥用立法职权、个人独断或不尽立法职守所必需。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需要从国情出发,健全较为完备的民主立法制度;要根据国情在观念和制度的结合上坚持立法的民主原则;也要注意民主与集中相结合。(3)立法的科学原则的含义和要求:第一,需要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现代化。要把立法当作科学看待。第二,需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要建立科学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立法主体设置
13、体制、立法运作程序体制。科学的立法体制乃至整个立法制度,应是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立法发展规律的,应是合乎国情民情的,应是合适、合理、完善的。在这种体制中,立法主体应由高素质的立法者和立法工作人员组成。第三,更具直接意义的,是要解决立法的具体方法、技术问题。【知识模块】 法理学4 【正确答案】 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三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1)立法准备立法准备,一般指在提出法案前进行的立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础的活动。立法准备活动的主体,多为立法权享有者,也可以是立法权享有者委托的机构
14、、组织和人员,还可以是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被委托但自己希望进行某些立法活动的主体。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宏观上有: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立法创议,作出立法决策。法的清理、法的汇编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宏观上通常包括:确定立法目标、目的和指导思想,调查研究,收集和研究各种相关材料,落实法案起草机关和组织起草班子,协调与有关方面的关系,为立法的正式进行做好物质准备。微观上通常包括:明确立法意图,拟出法案提纲,起草法案草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协调论证,反复修改、审查法案草稿并形成正式稿即草案。不一定每项立法都必须做上述各方面准备活动
15、,有的立法所须进行的准备活动也可能超出这一范围。一项立法的准备活动应包括哪些内容,主要视该项立法的规模、效力等级、调整范围、调整事项的重要程度而定。(2)由法案到法在现代立法活动过程中,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指由法案提出直到法的公布这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参与这一阶段立法活动的主体,一般须是能够行使立法权的主体。由法案到法的活动,主要是立法权行使者的专有活动。是纯粹立法活动。同立法准备阶段和立法完善阶段相比,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的内容具有确定性、不可或缺性。虽然各国这一阶段的具体内容多有自己的特色,但主要内容通常总是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
16、3)立法完善立法完善阶段,一般指法案变为法之后,为使该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更宜于体现立法目的和适合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和立法辅助工作构成的立法阶段。立法完善阶段的主体同立法准备阶段一样,不具有确定性。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清理、汇总和编纂。立法完善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的价值和地位,兼具立法准备和由法案到法两个阶段的一些特征。从立法价值角度看,立法完善作为目的在于使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的活动,同旨在为正式立法奠定基础的立法准备,是殊途同归的。另一方面,立法完善阶段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同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的内容一样,属于立法性质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
17、学5 【正确答案】 守法的根据和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守法是法的要求守法是法的要求,这是守法的法的根据。人们之所以守法是因为法要求这样,守法是法所规定的义务,换句话说,守法是公民的法律义务:法律义务在内涵上是由利益的付出、义务人的无可选择性、责任、国家强制等要素构成的。法一旦公布实施,公民就有服从它的法律义务,这是无可选择的,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2)守法是人出于契约式的利益和信用的考虑在特定契约关系中,人们守法并不是一件痛苦的事,而是一件欣然的事,人们会自觉地守法,之所以如此,是出于利益和信用的考虑。就利益而言,人们之间订立契约是为了某种利益的需要。
18、利益是人们行为最主要和最直接的动力,同时也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法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守法也就意味着利益的满足。因此,对于法所规划的利益的追求便能促使人们积极地守法。就信用而言,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是建立在自愿、合意的基础之上的法律关系,讲求信用往往被规定为契约履行的准则,不论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要讲求信用。讲求信用旨在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公平和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3)守法是由于惧怕法的制裁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法的基本特征之一。而强制力是与制裁密切相关的。制裁就是强制力的具体实现,法是由制裁支持的。在一个法律秩序正常的社会,
19、任何明显的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国家相应的制裁罚款、监禁甚至处死,这迫使人们产生服从法的动机。这种畏惧的心理,会由于守法者过分高估了犯罪活动被侦破的比率和受到惩罚的风险而逐步加强。因此,惧怕法的制裁也就成了人们守法的原因之一。(4)守法是出于社会的压力出于社会的压力也是人们守法的原因之一。社会是由无数互相连锁的行为模式组成的,不遵从某些行为方式,不仅会使依赖它们的其他人失望,而且会在某种程度上瓦解社会的组织,这种内在的依赖关系产生了使人守法的强大压力。不过,我们应注意,这种压力与社会机制是密切关联的,如果一种社会分配制度、社会合作机制是良性的,那么遵守法律、履行义务的这种社会压力就会是有效的,反之则
20、形成不了这种社会压力。(5)守法是出于心理上的惯性绝大多数人从小就被教导尊重父母、知识、地位、权威和法律,尤其权威和法律被认为是合理时更是如此。结果,在社会化的过程中,服从包括服从法成为人们心理的组成要素和习惯。守法是出于心理上的惯性。(6)守法是道德的要求守法是道德的要求是解释人们为什么应当守法的根据和理由,即人们有无守法的道德义务。应当肯定和强调守法的道德义务的存在,这不仅是对人们的道德要求,也是对法的道德要求,有利于树立法的权威,使全社会都自觉守法。【知识模块】 法理学6 【正确答案】 执法的原则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我国的行政执法要求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21、、高效率原则。(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活动不仅要有法可依,而且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首先,执法主体要合法。执法主体的设立及其职权的设立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必须具备法律直接或间接赋予的职权能力和行为能力。其次,执法内容要合法,执法主体的一切能产生特定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的行为都是执法的内容。执法必须以事实根据为前提,且须证据确凿。执法的内容必须有法律依据,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的,而且不得背离立法目的、法律精神及社会公共利益,执法要保护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执法活动中采用的方式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方式。最后,执法程序必须合法。执法程序要符合法定步骤、顺序
22、,必须按照各自不同的执法内容来决定所适用的程序。不能任意简化、改变、调换和省略程序;同时,执法还要符合法定时限。(2)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3)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对社会实行组织和管理过程中,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尽可能大的收益,取得最大的执法效益。执法的效率原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尊重科学,考虑客观规律,作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和一定的成本效益分析,使执法行为具有最大可能的
23、合理性,尽可能给国家、社会、公民带来益处,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国家、社会、公民利益的损害。【知识模块】 法理学7 【正确答案】 执法体系是指由具有不同职权管辖范围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执行法律而构成的互相分工、相互配合的和谐整体。执法体系意味着执法的纵横结构的统一。(一)人民政府的执法政府的执法是我国执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执法,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的执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执法。根据宪法第 58 条的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的执法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类:(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4、;(2)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3)统一领导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和具体划分;(4)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5)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等等。中央人民政府的执法主要是宏观方面的执法,即制定行政法规,规范行政行为,从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中央人民政府的执法的范围及于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执法既包括执行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25、也包括执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及于本行政区域。(二)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政府工作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下属机构,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下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下属机构,以及它们的派出机构,如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有权执法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有:工商、公安、税收、物价、环保、食品卫生、技术监督、土地管理、电力、劳动、人事、教育、科学技术、新闻出版、卫生等。随着我国社会控制模式、社会管理模式的转变和依法治国观念与制度的确立,政府工作部门将主要通过执法来进行行政管理。(三)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根据法律的具体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
26、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包括以下几类:(1)一般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执法(2)企事业单位的执法。(3)基层民众自治组织的执法。(4)技术检验、鉴定机构的执法。(5)仲裁组织的执法。(6)合法成立的保安组织的执法。(四)行政委托的社会组织的执法。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把一定的事务委托另一个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办理的行为。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有权进行执法。其执法的特点是,被委托人必须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在我国,法律授权执法的上述社会组织都可以成为行政委托执法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往往受主管行政机关的委托处理某些行政事务,执行有关法律。基层民众自治组织
27、经常根据行政机关的委托,执行法律、行使某些行政职能如代民政部门发放救灾、救济物资,代税务部门收税等。此外,在某些行政管理领域,法律还规定行政机关可委托公民个人执行有关法律,行使某种行政职能。但目前,我国的行政委托执法制度尚不健全,应该进一步完善。【知识模块】 法理学8 【正确答案】 (1)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中,不偏向任何一方,不曲意逢迎任何意志,不徇私情,公平正直地办案。(2)司法应当追求司法公正。因为,第一,法的基本特性之一,如中国先秦法家所认为的那样,是公正的衡准,是向公而背私的。法的这一特性,决定了司法应当坚持公正原则。第二,司法体现了国家的裁决,司法的目的体现为代
28、表国家来实现公正。(3)司法公正的一个主要体现是任何个人和组织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首先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中国现时期,司法公正原则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实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4)司法公正的中心总是平等适用法律,反对一切法外特权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在中国,实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是由国家、法律和司法的性质所决定的。当然,司法公正的内涵和外延,均超出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范围,也包括司法独立、司法合法等要求。【知识模块】 法理学9 【正确答案】 司法原则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主要有下列几项:(1)法治原则 是指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依法
29、司法。依法司法既要求依实体法司法,也要求依程序法司法。在我国,这条原则具体地体现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司法机关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只能以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依法推定的事实作为适用法律的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指司法机关在司法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把法律作为处理案件的惟一标准和尺度。(2)平等原则。是法律平等原则在司法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在我国,司法平等原则具体地体现为“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的原则 它是指各级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行使司法权时,对于任何公民,不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有何
30、差别,也不论其出身、政治历史、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有何不同,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公民个人,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3)司法独立原则。即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条根本法原则,也是我国有关组织法和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机关适用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4)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司法责任原则是根据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法治原则而提出的一个权力约束机制。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接受人民权力的委托,行使国家的司法权,负有
31、重大的职责和权力。按照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司法人员行使国家司法权给予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对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的违法和犯罪行为给予严惩。(5)司法公正原则。指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应坚持和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实体和程序的公正,其中实体公正主要指司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违法犯罪者得到了应得的惩罚和制裁。程序公正主要指司法过程的公正,司法程序具有正当性,当事人在司法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独立性、有效性,裁判人员的中立性,当事人地位的平等性以及裁判结果的公正性,都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和体现。【
32、知识模块】 法理学二、名词解释10 【正确答案】 立法是由特定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其特征在于:由特定主体进行; 依据一定职权进行;依据一定程序进行; 运用一定技术进行; 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学11 【正确答案】 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和立法权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立法体制包括三个要素: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立法权的运行体系和制度;立法权的载体体系和制度。【知识模块】 法理学12 【正确答案】 立法程序是立法主体在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
33、活动中所应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在整个立法活动中,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的立法程序,是整个立法程序体系的关键。这一阶段的立法程序通常包括四个步骤,也就是法案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法的通过。【知识模块】 法理学13 【正确答案】 立法原则是指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它反映立法主体在把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特别注重什么是执政者立法意识和立法制度的重要反映。【知识模块】 法理学14 【正确答案】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 )和履行义务 (职责) 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学15 【正确答案】 守法
34、主体是指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应当遵守法律的主体,即一定守法行为的实施者。【知识模块】 法理学16 【正确答案】 守法状态是指守法主体行为的合法程度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守法的中层状态、守法的高级状态三种类型。【知识模块】 法理学17 【正确答案】 要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理解执法。广义上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包括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狭义上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学18 【正确答案】 执法体
35、系是指由具有不同职权管辖范围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执行法律而构成的互相分工、相互配合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知识模块】 法理学19 【正确答案】 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学20 【正确答案】 司法体系是指由国家宪法所规定的享有国家司法权能、依法处理案件的专门组织机构即司法主体所构成的体系。【知识模块】 法理学三、简答题21 【正确答案】 法律继承不同于民法中的财产继承、国际法中的国家继承。法律继承则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法律继承的特点有:第一,在法律发展的客观过程中,每一种新法律对于旧法律来说都是一种否定,但又不是一种单纯的否定或
36、完全抛弃,而是否定中包含着肯定,从而使法律发展过程呈现出对旧法既有抛弃又有保存的性质。第二。从处理法律继承问题的主体的角度看,法律继承实际上是一种批判的、有选择的继承,也就是在否定旧法律制度固有的阶级本质和整体效力的前提下,经过反思、选择、改造,吸收旧法律中某些依然可用的因素,赋予它们新的阶级内容和社会功能,使之成为新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不加分析地抄袭或复制旧法律的拿来主义和根本否定新法律与旧法律之间存在历史联系和继承关系的虚无主义都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22 【正确答案】 法律继承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在法理学的意义上,法律继承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第一,法律技
37、术、概念。法律技术是指制定、执行、解释、适用法律规范的各种方法一法律概念是指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法律技术和概念主要体现的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基本共识,这些共识又主要是客观的普遍性成分。第二,反映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原则和规范。商品市场经济既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形式,也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尽管它们之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别,但必然是与劳动分工和社会分工相联系的、为交换而进行生产的经济关系,是自由、公平地进行竞争的经济关系。第三,反映民主政治的法律原则和规范。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从政体上看都是民主政治。资产阶级民主先于社会主义民主。资产阶级在长期的
38、民主政治建设中积累了大量以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权力制约权力以及保障权力运行秩序和效率的经验。资本主义的制度和规定有许多是民主政治的共性的、客观的必然要求,反映了政治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对于这些经验,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行民主政治的过程中理所当然地要批判地加以借鉴和采纳。第四,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的法律规定。【知识模块】 法理学23 【正确答案】 面对全球化的时代潮流,中国的政治界和理论界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观点为指导,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一系列如何正确理解、评价和应对全球化的思想观点,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的全球化理论。主要内容有:(1)全球化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可阻挡的
39、时代潮流。(2)全球化既给各国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就发展中国家而言,一方面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人才、物品、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全球大流动,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国际资本,引进先进技术,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贸易,从而推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各国从全球化中受益很不均衡,发达国家处于全球化的中心和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则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付出了巨大代价,南北贫富差距进一步加大。(3)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全球化的理想图景。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事关各国人民的根
40、本利益,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各国人民应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此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在国际关系中弘扬民主、和睦、协作、共赢精神,在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加强合作。【知识模块】 法理学24 【正确答案】 法律国际化,表征的是各个国家在法律(包括法律观念、法律教育与研究、法律制度、法律运作体制、法律服务等)等上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程度。全球化时代,法律国际化的趋势在三个方面更加明显的表现出来:(1)国家法(国内法) 之间的相互影响。这是法律国际化的初级形式。各国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实际上主要表现为各国法
41、的相互协调、借鉴和移植,最后表现为法律趋同。法律趋同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法律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势,也是各国适应国际化和全球化历史进程的必然要求。在当今世界的法律国际化进程中,不仅公法、私法、社会法等各个法律制度领域普遍存在趋同的趋势,而且在法律观念、法律体制、法律服务等各个法律领域都存在趋同的趋势。(2)国家间法律(国际法)的形成。这是法律国际化的高级形式。近代国际法的大量涌现和迅速增长,是国际交流和合作不断密切与加强的必然要求,是近现代法律发展的一种基本趋势。从结果上看,国际法的形成和发展最后表现为国际社会法律的统一。(3)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既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也推动
42、了国内法的发展,是法律国际化的又一重要表现形式。法律全球化表征的是全球社会法律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基本标志和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1)世界法律的多元化。全球化时代,各种层次的行为主体之间复杂交错,每个行为主体都拥有程度不等的能量,都力图分配全球系统的价值。国家法不再是世界上法律的唯一表现形式,世界法律开始走向多元化和多样化。(2)世界法律的一体化。在法律方面,全球化使得全球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密切的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体。国内法与国内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国家法与非国家法等各种形式的法之间以极其复杂多样的方式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甚至出现了“世界性法律” 、“全球性法律”。(3
43、)全球治理的法治化。全球化进程产生了一大批跨国家的、超国家的全球性问题和事务,这些问题远非单个国家所能解决,它们需要国家和非国家的、公共的和私人的诸多全球性力量共同解决,即全球治理。全球治理的最佳模式是法治。法治是解决全球公共问题最有效的合作机制。目前,在全球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法治机制已经初步形成,有代表性的例子即世界贸易领域。【知识模块】 法理学25 【正确答案】 法律区域化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1)区域共同体法的形成。法律区域化的基本标志是一个不同于各成员国法的区域共同体法的形成。例如,欧盟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欧洲联盟条约等。(2)区域共同体政治法律机构的建立。为了制定和适用区域共同
44、体法,处理区域共同体层面上的法律事务,区域共同体必然要建立独立的政治法律机构。欧盟主要的政治法律机构包括欧盟理事会、欧洲委员会、欧洲法院等。【知识模块】 法理学26 【正确答案】 立法的特征,也就是立法的内涵,是立法的本质属性之所在,是立法所特有的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的各种共同标志的综合。其具体包括:第一,立法是由特定主体进行的活动。第二,立法是依据一定职权进行的活动。第三,立法是依据一定程序进行的活动。现代立法一般经过立法准备、由法案到法和立法完善诸阶段。第四,立法是运用一定技术进行的活动。第五,立法是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活动。【知识模块】 法理学27 【正确答案】 立法指导思想是
45、观念化、抽象化的立法原则,立法原则是规范化、具体化的主要的立法指导思想。立法指导思想要通过立法原则等来体现和具体化,立法原则应根据立法指导思想等来确定,两者紧相关联。但两者又有清楚的界限:其一,立法指导思想是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的理性认识和重要理论根据;立法原则是立法活动据以进行的基本准绳。其二,立法指导思想主要作用于立法者的思想,通过立法者的思想来影响立法活动;立法原则主要作用于立法者的立法行为,通常直接对立法活动发挥作用。其三,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原则也有抽象与具体的区别。不能把两者完全等同起来,不能以立法指导思想代替立法原则,或是相反。【知识模块】 法理学28 【正确答案】 立法程序通常要经
46、历法案提出、法案审议、法案表决和通过以及法的公布等一系列的过程。(1)提出法案。提出法案,就是由有立法提案权的机关、组织和人员,依据法定程序向有权立法的机关提出关于制定、认可、变动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提议和议事原则的专门活动。(2)审议法案。审议法案,就是在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由有权主体对法案运用审议权,决定其是否应列入议事日程、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对其加以修改的专门活动。(3)表决和通过法案。表决法案,是有权的机关和人员对法案表示最终的、最有决定意义的态度。表决的结果直接关系到法案究竟能否成为法。通过法案指法案经表决获得法定多数的赞成或同意所形成的一种立法结果。(4)公布法。公布法就是指由有权机关或人
47、员,在特定时间内,采用特定方式将法公之于众,亦称法的颁布。【知识模块】 法理学29 【正确答案】 守法的主观条件是指守法主体的主观心理状态和法律意识水平。通常人们的政治意识、法律观念、道德观念、纪律观念、个性、文化教育程度等都对其守法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支配。政治意识是指人们关于政治现象的思想、观点和心理的总和,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意识。法律观念是人们对法所持的态度和信念,是一种法律意识形态,它较之政治意识对人们的守法有着更为直接的影响。道德观念是人们关于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荣誉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等的观念。人们的文化教育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守法的状态。一个人在其内在生理素
48、质的基础上和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会逐渐形成自己的个性。人的个性存在着种种差异。个性的差异影响着人们包括守法在内的各种行为的状况。【知识模块】 法理学30 【正确答案】 守法的客观条件是指守法主体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如法制状况、政治状况、经济状况、民族传统、国际形势、科学技术的发展等都会对守法行为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法制状况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状况,这些都与守法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就立法而言,守法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法律自身必须具有优良品质。一个品质优良的法律对人们会产生积极的良好的影响;相反,一个质量低下的法律则只会对人们产生消极的不良的影响。其次就执法和司法而言,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
49、机关适用法律的活动也影响着人们的守法。最后,就法律监督而言,法律监督是对法律的运行和操作合法性进行监察和督导的手段,它的作用体现在人们实施一定的行为之前、之中和之后,这大大强化了法的威慑作用,促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政治状况主要包括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各社会力量对比、社会秩序等方面的状况。不同的社会制度具有不同性质的法,对人们的守法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经济状况主要包括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的水平等,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法的遵守。人们能否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并不只是取决于人们主观上的愿望和选择,社会能否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也是相当重要的,而这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密切相关的。【知识模块】 法理学31 【正确答案】 执法的合理性原则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致。行政管理是一项范围广泛、内容复杂的活动,法律不可能对所有问题都作出具体的规定,在许多领域只能规定基本原则、基本规则,给行政机关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要根据具体情况使执法活动适宜、恰当、合理。为此,执法主体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对于实施了同样或类似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应予公平对待处理;行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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