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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279及答案与解析.doc

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279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材料一:中共中央政治局 2 月 23 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习近平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

2、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据新华社北京 2013年 2 月 24 日电)材料二:中共中央政治局 3 月 24 日下午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公正司法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

3、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据新华社北京 2015 年 3 月 24 日电)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谈谈你对法治政府和公正司法的理解。答案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达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 400 字。1 案情:丙系某国有企业高级管理,负责对外贸易合作项目。甲向乙谎称丙欠自己20 万元,请乙替自己索要,如果成功便支付乙 5 万元的酬金。(事实一)乙同意,以商人的身份将丙骗到甲事先布置好的宾馆后联合甲将丙扣留,并由乙看

4、管。(事实二)甲与乙对丙实施暴力,向丙索要 20 万元,丙不肯,后甲乙商议方法后,对丙声称,如果不拿钱就会去绑架丙的妻儿。后丙无奈妥协。(事实三)丙打电话给其企业的出纳丁,以生意为由要求丁将 20 万元现金送到甲指定的地点。(事实四 )丁按照要求将现金带到指定地点,甲派乙到指定地点取钱,丁见来人陌生遂拒绝交钱。乙对丁说:“ 丙现在在我们手里,你如果不把钱交给我,就等着给丙收尸吧。”丁无奈将钱交给了乙。 (事实五)乙拿到钱后回到宾馆发现地上有血迹,而甲丙却不知去向便心生惧意,直接拿钱潜逃至别市隐藏。日后,乙在电视上看到有人报案说发现一具尸体,乙认出那是丙,随后又了解到警方已经联系到了丁,乙想到事

5、实早晚会败露,后决定到公安机关投案。(事实六 )乙在受讯期间,主动交代事实经过,并协助司法机关将甲捉拿归案。同时又供出自己掌握的有关当地重大拐卖妇女儿童案中一个重要涉案人物的有关资料。警方通过这资料顺利捕捉到该案件第二号重要人物。(事实七)事后查明,丙的死亡系因丙在激烈反抗时,被甲用重物击中头部,猝死。(事实八)问题:2 就事实一,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教唆犯?理由是什么?3 就事实二,甲乙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理由是什么?4 就事实三,甲乙的行为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5 就事实四,丙的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理由是什么?6 就事实五,乙的行是否构成敲砸勒索罪?理由是什么?7 就事实六,乙的行为是

6、否构成自首?理由是什么?8 就事实七,乙的行为是否构成重大立功?理由是什么?9 就事实八,乙是否应对丙的死亡负责?理由是什么?9 案情: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为承租人,租期 4 年,甲每年向乙收取租金3 万元。合同成立后,乙未经甲允许将房屋进行一翻装修,共计花费 1 万元。1 年后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租金 4 万元。此后半年甲得知后找到乙问明情况后便不再过问。第 2 年,乙因经济状况拖欠租金,甲欲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丙得知后请求代替乙支付欠付的租金。第 3 年,甲欲出售房屋,乙与甲兄丁,毫不知情的第三人戊均向甲表示欲于购买。后甲私下将房屋卖给戊,并办理了过户登记。问题:10 本

7、案中,丙请求代为支付欠付租金以抗辩甲合同解除权的行为是否能得到支持,为什么?11 本案中,多出的 1 万元租金是否应归甲所有?为什么?12 本案中,该房屋最终应归谁所有?为什么?13 本案中,乙是否可以向甲主张侵权责任?为什么?14 本案中,甲是否可以直接以乙擅自改装房屋为由解除与乙的租赁合同?为什么?15 本案中,乙的装修费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15 案情:李某佑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未建设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就在当地太平村的巷头地带违章搭建猪圈养殖生猪。养殖场的污水直接排人桃溪流域,对周边环境卫生及桃溪水域造成了较大的污染。当地环境监测站经检验,李某佑的养殖场污水已严重违反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

8、标准。当地环保行政执法部门与政府部门多次责令限期搬迁无果。2013 年 4 月 9 日,东平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向永春人民法院提起生态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李某佑立即将养殖场搬离,并排除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侵害。5 月 7 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佑将养殖场搬迁。问题:16 东平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能否提起公益诉讼?17 东平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起公益诉讼应由哪个法院管辖?18 东平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起公益诉讼,永春法院是否应当受理?19 永春法院对公益诉讼进行调解是否合法?19 案情: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 1500 万元。由 A、B 、C、D 、E 五位股东设立。股东 A 认缴出

9、资 300 万元,A 与其朋友刘三约定:刘三代垫资金 100 万元协助A 设立公司,双方明确约定在公司验资后将 A 的出资抽回以偿还给刘三。A 依照前述约定抽回出资偿还刘三后又不能补足出资。股东 B 认缴出资 200 万元,实际缴付 150 万元,公司多次催缴,但 B 已无力缴付,公司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了相应限制,B 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股东 C 认缴出资 500 万元,但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 D 认缴出资 300 万元,实际缴纳 200 万元。尚有 100 万元未能出齐

10、。D 因家中变故急需资金,故将其 200 万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张某对 D 未完全出资的事实十分清楚。股东 E 认缴出资 200 万元,但 E 与王五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王五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 E 为名义股东。王五实际出资 150 万元后即无力再出资。5 年后,该公司破产。问题:20 公司或公司债权人对 A 抽走的 100 万元资金向谁请求补足 ?为什么?21 B 请求认定“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的相应限制 ”的股东会决议无效,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为什么 ?22 C 请求认定“解除其股东资格”股东会决议无效,人民法院是否支持?为什么?23 对 D 未能出资的部分

11、,公司将如何主张?为什么?24 公司债权人针对 E 未出资的 50 万元差额,将向谁主张权利 ?24 案情:周某系甲市某国有企业领导。2012 年 5 月 25 日,周某受朋友邀请到某省乙市 H 区参加技术交流会议。26 日晚 10 时许,周某独自一人走在路上,路过“情人桥”时遇到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刘某。刘某主动与周某搭讪,周某知道其身份是夜郎女,谈好价格后,将刘某带到其酒店住处,恰巧当地进行扫黄大行动,当场抓获,并扭送至乙市公安局 H 区分局。在 H 区分局接受讯问时,周某以化名为“邵黄”,诡称自己是甲市个体户,气焰极其嚣张。讯问其的治安民警何某、林某见其态度恶劣,于是好好“ 伺侯” 了周某,

12、造成周某多处瘀伤。5 月 27 日,乙市公安局 H 区分局认定邵黄(周某) 嫖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66 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给予其行政拘留 10 天的处罚并于当日将其送交执行行政拘留。周某所在单位因周某下落不明,四处寻找,5 月 28 日,发现周某被关押在乙市公安局拘留所,5 月 29 日将其保释。问题:25 如果周某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他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复议?26 如果周某在行政拘留期间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并获批准,是否符合

13、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是否可以不用再执行 H 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27 周某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不予理会,周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能否受理?28 如果在一审期间,H 区公安分局找到了酒店的服务员、前台接待员,对他们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笔录,H 区公安分局的行为是否合法 ?法院能否以此新收集的证据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29 对治安民警何某和林某的殴打行为,周某可否要求行政赔偿?如果可以,应如何要求行政赔偿?30 如果 H 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后,又发现周某嫖宿的夜郎女刘某未满 14岁,H 区公安分局应做如何处理?30 案情:某影院发生纵火案,造

14、成 3 人重伤。公安机关立刻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将嫌疑目标锁定到附近居民甲,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将甲逮捕羁押。在审讯期间,甲承认到过案发现场,但是并不承认纵火行为,为此审讯人员将甲捆绑在门口,使其只能蹲着,长达 30 个小时。对甲进行引诱,告诉甲如果老实交代就可以早点回家;告诉甲,如果不老实交代,就将其亲属一起抓进来;最后又威胁甲,如果不老实交代就直接关起来。最终甲按照审讯人员的意思交代了“犯罪事实” 。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和办案需要,公安机关对甲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经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该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应甲辩护人的申请,法庭启动了排除非法证据程序。答题要求:1根据法律、司法解

15、释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3请按提问顺序逐一作答,总字数不得少于 600 字。问题:31 本案哪些行为收集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32 本案负有排除非法证据义务的机关有哪些?33 针对检察院的指控,该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本案?34 公安机关对甲实施的技术侦查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35 公安机关对甲采取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否正确?为什么?36 若甲系被冤枉的,则请结合本案,谈谈你对完善冤假错案制度的意义。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模拟试卷 279 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正确答案】 (1)对法治政府的理解。法治政府,就是国家行政机关运行的法治化,即行政机关

16、职权的来源、依据、权限、行使程序、效力、责任等都纳入法治轨道,切实做到行政机关职权由法定、行权依程序、用权有边界、有权必有责、权力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法治政府应当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人民赋权。行政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并接受人民的监督,是法治政府的基本前提。(2)行政法治。是指行政机关权力的获得及其行使严格依法进行。具体来说包括:职权法定。 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合理行政。(3) 诚实信用。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信守自己作出的规定和承诺,不得朝令夕改、反复无常。(4)廉洁高效。行政廉洁,是指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目的应当而且只能是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谋取部门、单位甚至

17、个人利益,更不得搞权钱交易、执法腐败。行政高效,是指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司法公正是司法活动的核心价值和灵魂。司法公正具有以下基本内涵:一是实体公正。司法活动中的实体公正,指的是结果公正,即按照经过依法审查的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使裁判结果或者有关决定符合社会对公正的一般感受和评价,做到让有理者胜诉、无理者败诉。有罪者受惩罚、无辜者不受追究。二是程序公

18、正。司法活动中的程序公正,指的是过程公正,即司法机关在办理各类案件时,严格遵守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律程序和诉讼手续,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三是及时高效。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司法活动及时高效,要求司法机关应当提高司法效率,最大可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在法定期限内,以尽可能短的时间、最低的司法成本完成司法过程,实现司法公正。2 【正确答案】 不构成。教唆犯的成立条件是:教唆犯的对象是特定的、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犯的客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具体来讲,可以是以金钱、财物、女色等利益引诱他人犯罪,等等。教唆犯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19、甲只是对乙声称是要求乙替自己索要欠款,此时并没有犯罪意图,故甲不构成教唆犯。3 【正确答案】 构成。甲乙就非法拘禁罪成立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 25 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根据刑法 第 238 条规定: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

20、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故甲与乙就非法拘禁罪成立共犯。4 【正确答案】 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构成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故甲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5 【正确答案】 不构成。根据刑法第 384 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

21、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类型:(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 ”和挪用时间的限制。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将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将公款用于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

22、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入挪用公款的数额。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将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将公款用于营利活动的,以及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验资证明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 3 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这是指将公款用于非法活动与营利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挪用公款后尚未投入实际使用的,只要同时具备“ 数额较大 ”和“超过 3 个月未还”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但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可知,丙的行为并不构成挪用公款罪。6 【正确答案】 不构成。因为乙

23、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后索取债务的行为,敲砸勒索罪的成立要求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为目的。题中,乙是以帮助甲要回欠款为目的,而不是非法占有,故乙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7 【正确答案】 构成。根据刑法第 67 条第 1 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乙主动投案的行为成立自首。8 【正确答案】 构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7 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

24、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 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乙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行为成立立功,由于甲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乙又提供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拐卖妇女儿童案的重要线索。故而乙构成重大立功。9 【正确答案】 不负刑事责任。因为甲杀人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乙的故意,是在乙不知道的情况下杀死丙,整个过程都未与乙形成犯罪故意,故而乙对丙的死亡并无因

25、果关系。故而乙对丙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10 【正确答案】 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7 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本题中出租人甲在得知乙转租的情况下,未提出任何异议的视为同意。因此次承租人丙抗辩甲的权利应得到支持。11 【正确答案】 不归甲,归乙所有。根据合同法第 225 条规定:“在租贷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

26、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2 【正确答案】 归戊所有。因为戊为善意第三人,其与甲的购买合同有效,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所以该房屋已经由戊取得。13 【正确答案】 可以。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21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4 【正确答案】 不可以。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7 条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

27、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处理。”本题中出租人甲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乙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出租人甲根据合同法第 219 条规定解除合同。故甲不可以直接解除合同。15 【正确答案】 由乙自己承担。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13 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6 【正确答案】 东平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能提起公益诉讼。根据民事诉讼第 55 条规定:“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 【

28、正确答案】 东平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起公益诉讼应李某佑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诉解释第 285 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污染海洋环境提起的公益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对同一侵权行为分别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由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18 【正确答案】 东平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起公益诉讼,永春法院应当受理。根据民诉解释第 284 条规定:“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

29、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 )有明确的被告; (二)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有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9 【正确答案】 永春法院对公益诉讼进行调解合法。根据民诉解释第 289 条规定:“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20 【正确答案】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 14 条第 1 款规定:“股东抽选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患、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

30、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只能向 A 请求。而刘三非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因此刘三不承担承担连带责任。21 【正确答案】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 16 条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 B 的请求,法院不会支持。22 【正确答案】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

31、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人民法院将支持 C 的请求。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的前提条件是规定: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本案中公司没有催缴程序,故决议无效。23 【正确答案】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 18 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2、。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对 D 未能出资的部分,公司将向 D 主张补齐出资,同时主张张某承担连带责任。24 【正确答案】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 26 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患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公司债权人针对 E 未出资的 50 万元差额,将向 E 主张

33、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患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5 【正确答案】 向乙市公安局或 H 区人民政府申请。根据 行政复议法第 12条的规定可知,周某可以向乙市公安局或 H 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6 【正确答案】 符合规定,公安机关应及时执行原处罚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07 条规定:“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

34、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暂缓执行并不意味不用再执行原行政拘留决定,而只是有条件的暂缓执行。因此,行政处罚决定一旦被认可,公安机关应及时执行原处罚决定。27 【正确答案】 法院应当受理。周某可以 H 区公安分局为被告,也可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6 条第 3 款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28 【正确答案】 不合法。法律不能以此新收集的证据作为认

35、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35 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即,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不得自行收集证据。本案中,一审期间,H 区公安分局又向证人收集证据的行为不合法。法院不可以此新收集的证据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为合法的依据。29 【正确答案】 周某可以要求行政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 3 条第 3 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本案中

36、,H 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以殴打暴力行为造成周某身体伤害,受害人周某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周某应当按照本法第 9 条第 2 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赔偿。30 【正确答案】 如果周某嫖宿的夜郎女刘某未满 14 岁,H 区公安分局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1 【正确答案】 本案属于非法证据的有:通过刑讯逼供等行为收集的甲关于纵火案犯罪事实的供述;警方通过威胁取得的证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被法庭采纳。既包括非法言词证据

37、的排除,也包括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32 【正确答案】 该市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4 条第 2 款规定:“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

38、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所以本案中,该市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均负有该项义务。33 【正确答案】 对于甲的纵火案只有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属于非法证据,对于证据不足的犯罪指控不成立,作出无罪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95 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 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39、34 【正确答案】 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8 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没立案前不得实施技术侦查措施。35 【正确答案】 不正确。根据刑

40、事诉讼法第 73 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甲系附近居民,不属于无固定住处。36 【正确答案】 司法实务中,公安人员对嫌犯

41、实施的刑讯逼供,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偏听偏信,诸多不负责任、不加分析地采信所谓的“证据” ,致使冤假错案发生。冤假错案的危害之大,往往造成无辜之人坠入生命中的绝望之谷徘徊茫然,甚至对放弃生命,连带的还会使得被冤枉者的家庭成员无辜受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频频上演。一起起冤假错案不仅使得无辜者无端遭受刑罚和精神上的折磨,更可怕的是真正的暗瘤逍遥法外影响着更多人的人身安全。可知完善冤假错案制度的必要性迫在眉睫。首先,要正确认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

42、用来抑制犯罪。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具体包括:(1)无辜的人不受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我国宪法庄严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不仅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任务,而且还规定了一系列保障人权的原则、制度和程序。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既统一又对立。如果在刑事诉讼中违反宪法、刑事诉讼法有关权利保障的规范,滥用司法权力,甚至刑讯逼供、诱供等,往往造成冤假错案。因此,惩罚犯罪不能忽视保障人权。同时,保障人权也不能脱离惩罚犯罪。如果不去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不仅被害人的实体权

43、利得不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体权利易受侵犯,而且诉讼参与人的程序性权利保障就失去了原本的含义。因此,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具有密切联系、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其次,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目标。诉讼公正则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体现社会正义的窗口,是诉讼的灵魂和生命。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印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实体公正,具体要求有:(1)握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做到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其罪名;(3)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

44、(4)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补偿。程序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具体要求有:(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6)按法定期限办案、结案。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自都有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二者应当并重。在我国,长期存在着“ 重实体、轻程序 ”的做法,应当着重予以纠正。因此,在执法方面,要严格执法,既遵守实体法,也遵守程序法。最后,提高诉讼效率。诉讼效率指诉

45、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讲求诉讼效率。要求投入一定司法资源处理尽可能多的案件。追求诉讼效率,意味着应当降低诉讼成本,加速诉讼进程,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 的内容,而且还从诉讼期限、轻罪不起诉和简易程序等多方面体现了诉讼效率的理念。在刑事诉讼中,效率在公正得以实现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如果公正不存在,也就无所谓效率。因此,在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应当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在刑事司法中,应当是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效率,而不能草率办案,损害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如果只讲“从快” 而违背诉讼规律,虽然结案率很高,但错案往往也会增多,冤枉了无辜,放纵了犯罪,不仅做不到公正,也难以真正实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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