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家庭练习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姚某(男,22 周岁) 为达到与郭某(女,19 周岁) 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郭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2 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郭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对郭某的请求不予支持(B)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C)认定为可撤销婚姻,郭某可行使撤销权(D)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2 关于可撤销婚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撤销权仅归受胁迫方享
2、有(B)受胁迫方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可由其近亲属向法院提出撤销其婚姻(C)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D)受胁迫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 1 年内提出3 下列有关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请求,处理不正确的是:( )(A)如果认定是事实婚姻关系,可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B)如果同居期间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但未补办登记,则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C)如果是同居关系,若对死者生前提供扶养的,可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得适当遗产(D)基于二人的同居关系,可当然分得死者的遗产4 赵大军是现役军人,1994 年与李拥军结婚。婚后因长期分居两地,赵大军与驻地一女子同居,后被李拥军知悉,遂向
3、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A)是否判决离婚须赵大军同意(B)不得判决离婚(C)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D)是否判决离婚须由赵大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5 李某和杨某于 2004 年 3 月结婚,2006 年元月杨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后来双方发生感情纠纷,若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在下列何种情形下不可以受理?( )(A)杨某提出离婚的(B)杨某与他人通奸怀孕,李某提出离婚的(C) 2006 年 6 月,李某提出离婚的(D)在杨某流产满 6 个月后,李某提出离婚的6 关于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约定夫妻财产制具有契约的性质,根据债的相对性原理,其不能对
4、抗第三人(B)约定夫妻财产制的变更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C)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约定财产制必须是婚后为之(D)进行财产约定时,如果夫妻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约定行为可由其监护人代理7 甲在结婚后不久向单位借了 1 万元,其中 5000 元给家里买了一台电视,4000 元用于还结婚时所欠的债,1000 元寄给自己与前妻所生的、现判归前妻的儿子作生活费。这 1 万元中有多少是夫妻共同债务?( )(A)10000 元(B) 5000 元(C) 4000(D)90008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 10 万元,借期 1 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
5、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9 某甲从外地写信表示赠与其侄女某乙电脑一台,某乙即表示同意。但因故此电脑未实际给付,某乙不久与某丙登记结婚。后某乙收到其叔叔某甲赠与的电脑一台,并表明这是给他们的结婚礼物。依照法律规定,关于该电脑表述正确的是:( )(A)属于某乙婚前的个人财产(B)属于某乙与某丙夫妻共同财产(C)属于婚前取得,但归某乙与某丙共有(D)由法院衡平考虑自由裁量确定其归属10 陈宇(女)4 岁
6、时,其母与刘佳林再婚,陈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 9 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2005 年刘佳林与陈宇的生母登记离婚。陈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陈宇生母离婚前,陈宇与刘佳林既存在姻亲关系,也存在抚养关系(B)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法院对陈宇的起诉可不予受理(C)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D)法院应对陈宇与继父的关系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11 吴某(女)16 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 岁,离异,有一个19 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
7、)(A)吴某已满 16 岁,不能再被收养(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 40 岁,不能收养吴某(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12 肖合从小家里兄弟姐妹多,家庭经济条件又不好。肖合的父母担心不能养活他,就托人给肖合找养父养母。后某市的一对无儿又无女的老夫妇收养了肖合。收养关系成立后,肖合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启然血亲关系不消灭(B)权利义务和自然血亲关系都不消灭(C)权利义务和自然血亲关系都消灭(D)权利义务关系不消灭,自然血亲关系消灭婚姻家庭练习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
8、,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涉及结婚时夫妻一方不满法定婚龄而出现离婚纠纷时已满法定婚龄的处理问题。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 8 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 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 A。【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1 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9、。”第 12 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据此,D 错误,ABC 正确。【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婚姻法解释(一)第 6 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第 5 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
10、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继承法第14 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根据上述规定,若二人同居关系不构成事实婚姻,亦无法补办结婚登记,又未对死者生前提供扶养的,无权分得死者的遗产。故 D 错误。【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33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一)第 23 条规定,婚姻法第33 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 32 条第 3 款前三
11、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婚姻法第 32 条第 3款前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本题中,现役军人赵大军的行为属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形,故无须征得军人(赵大军) 的同意,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准予离婚。【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参见婚姻法第 34 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A 是女方提出离婚,
12、B 项属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D 是终止妊娠已满 6 个月,人民法院都应受理。 C 项属男方提出离婚,且女方中止妊娠不满 6 个月的情形,法院不应受理。【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9 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 17 条、第 18 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
13、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约定夫妻财产制的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作出的约定的效力仅及于当事人双方,但是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则能够对抗第三人。因此,选项 A 不正确。约定夫妻财产制既然是男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则其变更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自属应有之义。选项 B 正确。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约定财产制并非婚后始得为之,婚前男女双方亦可作出约定。因此,选项 C 不正确。根据传统民法理论,身份行为不适用代理。因此,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如果夫妻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约定行为不能由其监护人代理。因此,选项D 不正确。【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7 【正
14、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给家里买了一台电视的 5000 元,用于还结婚时所欠的 4000 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寄给与前妻所生的儿子的 1000 元生活费属于甲的个人债务。【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 23 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王某虽然是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向飞跃公司借款,该债务属于王某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但该债务被用来作为婚房的装修,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视为共同债务,该
15、债务应由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担。因此,选项 A、C 错误。根据公司法第 3 条、第 58 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据此,应由借款人飞跃公司主张债权。因此,选项 B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 D。【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17 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 18 条第 3 项规定的除外。第 1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依此,该受赠物品表明是送给二人的结婚礼物,因而是夫妻共有财产。【
16、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婚姻法第 27 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第 36 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婚姻的结束不能引起陈宇与继父关系的终止,必须由法院来作出决断。故A、C、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收养法第 7 条第 1 款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
17、十四周岁的限制。”本题中,吴某与其舅舅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因此,选项 A 错误。本题中,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虽然未超过 40 岁,但根据收养法第 7 条规定,不受年龄相差未超过 40 岁的限制,因此选项 B 错误。收养法第 6 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 8 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本题中,吴某与其舅,舅孙某虽然属于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且吴某为孤儿,孙某依法可以收养吴某。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D。【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收养法第 23 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自然血亲出生即具有,不能消灭,选 A 项符合法条。【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