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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民事诉讼法律实务练习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1、民事诉讼法律实务练习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l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 甲、乙两家公司分别属于不同人民法院的辖区,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在丙地履行,但因情况发生变化没有实际履行。现甲公司准备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此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是( )。(A)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B)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C)甲、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D)丙地人民法院2 大华市甲区的德福公司与同市乙区的同兴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德福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租给同兴公司在该市丙区和丁区使用,同兴公司支付租金。双方约定,合同纠纷由双

2、方住所地的任一个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同兴公司提起诉讼。对此案件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甲区人民法院(B)乙区人民法院(C)丙区人民法院(D)丁区人民法院3 甲市 A 县人民法院受理一民事案件后,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给甲市 B 县人民法院。甲市 B 县人民法院接受移送后认为自己对该案也无管辖权,在此情况下,B 县人民法院应该( )。(A)将该案退回 A 县人民法院(B)将该案移送给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C)自己审理此案(D)报请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4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

3、可提出异议(B)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只能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C)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D)对于生效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5 A 市甲公司在 B 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乙公司未能按时履约,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被告人是( )。(A)甲公司(B)乙公司(C)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D)甲公司或乙公司6 兴隆市供电局辖区内用户增多,为抢修改造设备需要停电,由于供电局未提前通知,给供电区域内的许多用户造成损失

4、。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42 名用户联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局赔偿因临时停电所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进行中,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与公告,152 名用户到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并推选甲、乙、丙 3 人为诉讼代表人。下列诉讼权利中,未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甲、乙、丙 3 人不能行使的是( ) 。(A)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的权利(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的权利(C)与供电局进行和解的权利(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权利7 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 A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法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A)可

5、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B)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C)由于是法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D)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8 乙公司租赁甲公司房屋,并签有租赁合同,但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已有半年,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交纳租金。乙公司在诉讼中提出,因出租人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乙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并提供房屋损坏及财产损失情况的公证书(原件) 及鉴定结论(原件) 。上述证据在证据法理论上不属于( )。(A)反证(B)本证(C)直接证据(D)原始证据9 甲养的宠物狗将乙咬伤,乙

6、起诉甲请求损害赔偿。诉讼过程中,甲认为乙被咬伤是因为乙故意逗狗造成的。关于本案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应当就乙受损害与自己的宠物狗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B)甲应当对乙故意逗狗而遭狗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C)乙应当就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D)乙应当就自己受到甲的宠物狗伤害以及自己没有逗狗的故意负举证责任10 王某承包了 20 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根据“谁主张

7、、谁举证” 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B)根据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C)根据 “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11 凯胜公司数年怠于催讨欠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凯胜公司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诉权,也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B)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将不予立案,若当事人执意要起诉,人民法院应补裁定不予受理(C)若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D)若受理后查明

8、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12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杨某与赵某损害赔偿一案,杨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被送至医院急救,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B)毛某与安某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C)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D)丙公司诉丁公司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

9、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3 对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C)原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D)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14 位于甲区的伟业公司与位于乙区的龙发公司对位于丙区的一栋三层楼房的所有权产生争议,为此伟业公司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本案应由房屋所在地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合适,于是裁定移送至丙区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区与丙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B)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C)

10、本案应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D)本案应由房屋所在地的丙区人民法院管辖15 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下列主体中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A)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清算组织(B)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C)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D)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16 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 l3 万元。甲与乙遂以丙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工厂赔偿 13 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B)甲不得单方与丙和解。

11、因为甲与乙是必要共同诉讼人(C)甲的委托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乙亦应承担(D)甲申请撤诉,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申请撤诉17 2008 年 9 月,个体工商户赵刚将其经营的时装店交给其朋友马华经营,马华在经营过程中,借用芳芳时装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美顺服装厂签订了代理销售其时装的合同。至 2008 年 12 月,马华共拖欠美顺服装厂时装款 80 万元。美顺服装厂多次催要,但马华均以该时装店的业主是赵刚为由拒绝支付。2009 年 1 月芳芳时装公司已与菲菲时装公司合并为独立的芳菲时装公司。如果美顺服装厂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的被告是( )(A)赵刚(B)马华(C)芳芳时装公司(D)芳菲时装公司18

12、 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D)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19 东方医疗器械研究所经过多年研究,开发研制出一种频谱治疗仪并取得了专利权。后来,该研究所发现市场上大量销售由南海仪器公司生产的频谱治疗仪的主要技术性能很类似于自己的专利产品,研究所认为仪器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此时,如不及时制止仪器公司的行为,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研究所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 )。(

13、A)证据交换(B)责令停止仪器公司有关行为的措施(C)财产保全的措施(D)先予执行的措施20 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借款 5 万元,为证明这一事实,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书写的“借据”;被告则主张“借款已经清偿”,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给他的 “收据”。关于原、被告双方的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B) “借据” 是本证,“ 收据”也是本证(C) “借据” 是直接证据,“ 收据”是间接证据(D)“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21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涉及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对证据质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主动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在法

14、庭上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无须双方质证(B)案件中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据的,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的证据,在法庭调查时,除非对方当事人同意,否则法庭不再组织质证。(D)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2 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 1000 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

15、确认之诉(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23 2003 年 8 月,设立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 40 台电脑,协议约定乙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31 日之前交货,甲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15 日之前付清货款。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交付了 40 台电脑,但甲公司只在 2004 年 3 月向乙公司交付了 29 台电脑款,其余 11 台电脑款一直未交付。2005 年 1 月,乙公司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法院受理了此案。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准备提起反诉。关于提起反诉的解答,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16、甲公司的反诉在主体、管辖和牵连关系上都是符合反诉条件的(B)该反诉应该在答辩期届满之前提出(C)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D)该反诉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24 关于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缺席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缺席判决(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17、(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2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需要人民法院诉讼中止的是( )。(A)在开庭审理那一天原告钱某住所地发生地震,使他不能参加诉讼(B)在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史某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法院准许的(C)法院审理的原被告的合同纠纷与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有关,而该刑事案件还未审结(D)追索赔养费案件中的被告胡某因为生病不能出庭的民事诉讼法律实务练习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l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 【正确答案】 B【知识

18、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考察的知识点主要是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制度,特别是特殊地域管辖和协议管辖及其相互关系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合同纠纷采“特殊地域管辖”制度,即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最高法院在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针对不同合同类型规定了各自的履行地认定标准,其中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财产租赁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此外,民事诉讼法允许当事人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但是该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中的合同案件;二是当事人必须在法律规定

19、的范围内选择;三是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四是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本案中,原告(同兴公司)和被告 (德福公司 )的住所地分别是乙区和甲区,财产租赁合同的履行地是丙区和丁区,双方协议管辖地是双方住所地的任一区人民法院(即甲区或乙区)。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原被告之间的财产租赁合同纠纷应由被告所在地(即甲区)或合同履行地(即丙区和丁区) 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当事人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是甲区或乙区,协议管辖约定了两个以上管辖法院,不是确定而唯一的,所以该约定无效。因此,在本案中,甲、丙、丁三区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乙区法院无管辖权,因此正确答案就是 B。【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3 【正确答案】

20、D【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 38 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以 ABC 都是正确的,D 管辖权异议,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所以 D是错误的,为应选项。【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5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考察的知识点是共同诉讼代表人的权利。本案中,152 名用户针对用电局提起普通共同诉讼,甲乙丙三人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

21、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诉讼代表人的权限因其所行使的诉讼权利性质的不同而有差别:对于一般诉讼性权利,如委托当事人、提供证据、参与庭审等程序性事务,诉讼代表人可以自行行使,并且对被代表的当事人有效;但是对于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如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必须经过被代表人的当事人同意。据此,A(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 B(庭审中辩论)和 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等权利,诉讼代表人可以自行行使,但是处分实体权利的 C(与被告和解)则须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7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8 【正确答案】 A【知识模

22、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本题中,甲作为动物的饲养人,应该就受害人乙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答案 B 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对于免责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是由加害人来承担的,而对于排污的事实和受损的事实,则应该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责任,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 A。【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11 【正确答案】 D【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

23、析】 根据民诉第 140 条,诉讼中止,应该是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所以 A 错误。根据民诉第 132 条,B 的确应该延期审理,但是法院应该用“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B 错误;对于合并问题,民诉意见第 50 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因此 C 是错误的;D 是正确的,当选。【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3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

24、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 2 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14 【正确答案】 C,D【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15 【正确答案】 A,B,C【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16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

25、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当事人的追加可以由法院依职权进行,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考察的知识点主要是诉讼当事人和必要共同诉讼人的确定。根据最高院民诉意见的有关规定:1)个体工商户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必要)共同诉讼人。2)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必要)共同诉讼人。3)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合并、成立或并入其他法人或组织的,诉讼应由并入的法人

26、或其他组织承担。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承担。在本案中,首先,赵刚将其经营的时装店交给朋友马华经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不一致,在发生纠纷时,应该以登记业主赵刚和实际经营者马华为共同被告;其次,马华借用芳芳时装公司的合同专印章与他人订立合同,从而引发纠纷,原告应将借用人和借出单位芳芳时装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再次,此时芳芳公司已和菲菲公司合并成芳菲公司,因此芳芳公司的实体和诉讼权利义务应该一并由合并后的芳菲公司承受。据此,本案的被告应该是赵刚、马华和芳菲时装公司。因此正确答案是 ABD。【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18 【正确答案】 B,C【知识

27、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考察的知识点是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的保全措施。根据我国专利法第 66 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4 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无论是行为保全还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都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申请。因此,在本案中,研究所如有证据证

28、明南海公司的行为严重侵犯自己的专利权,如不及时制止对方行为,将会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向法院请求责令对方停止有关行为或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 BC 是正确答案。A(证据交换)属于庭审前的证据确认规则;D(先予执行)适用于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而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适用范围仅限于:一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二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是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因此,

29、正确答案为 BC。【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20 【正确答案】 B,D【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21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考察的知识点是质证规则。A 选项 (法院主动调取的证据无需双方质证,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是错误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应视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因此,法院调取的证据也需要经过质证,否则

30、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选项 B 正确,根据上述证据规定的 48 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选项 C 错误,根据有关学理解释,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前要求提交在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的证据,如果是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迟延举证,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的,法庭可视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决定不延期审理而迳行审判的,应当对新证据记录在卷。因此,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的证据,在法庭调查时又提出的,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质证,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在下一次开庭时重新组织质证;也可以直接迳行审判,只是将该新证据记录在卷。选项 D 正

31、确,因为根据前述 证据规定47 条规定:“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中 A 选项中,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是请求改变合同法律关系,属于变更之诉,正确;B 中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是给付之诉,正确;C 中甲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实际上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一定的义务,是给付之诉,C错误;D 中也是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特定的给付义务,所以是给付之诉, D 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

32、实务2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所谓的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原告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本题中,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电脑质量不合格而反诉乙公司,主体是符合条件的;而且本题中甲公司的反诉与本诉中乙公司请求支付余款及其利息是有牵连关系的,所以 A 的说法是正确的。 证据规定第 34 条,当事人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注意这里的举证期限不等同于答辩期,因此 B 的说法是错误的。反诉具备的条件:反诉必须向本诉的受诉法院提出; 所以 C 是正确的。民诉意见第 153 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本题中,反诉虽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是法院应该裁定受理,因此 D 的说法是错误的,本题正确答案是 AC。【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2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相当于原告,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应当是按照撤诉处理,C 错误。【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25 【正确答案】 A,C【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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