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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类试卷]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doc

1、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 1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甲和乙是两兄弟,和父亲一直住在 A 市。甲父住在 A 区,甲住在 B 区,乙住在C 区。父亲去世后,甲乙在赡养费和丧葬费分担以及遗产分割问题上产生纠纷,甲在屡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在 A 市 C 区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自己替乙分担的 5 万元丧葬费,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乙认为根据甲父的遗嘱,甲没有对其住房的继承权,要求法院将甲父遗留的住房判归自己所有。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A)将乙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B)中止对甲诉乙一案

2、的审理,在审理完甲乙之间的住房纠纷之后再继续审理(C)告知被告乙另行起诉(D)受理乙的起诉后,将全案移送给 A 市 A 区法院审理2 A 市某邮政储蓄所和当地的一家快递公司签订合同,由其给客户传递文件。快递公司员工甲某由于疏忽,对客户乙的汇款单延误多日才送达,致使该汇单被寄回。后乙以储蓄所服务不尽职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请问本案被告该如何确定?( )(A)以该邮政储蓄所为被告(B)以管辖该储蓄所的上级邮政局为被告(C)以甲所在的快递公司为被告(D)以快递公司和上级邮政局为共同被告3 甲、乙、丙 3 人共同投资开办一个送水公司,并进行了工商登记,名称为“清泉送水公司”。甲为公司的经理。后该

3、公司同订户之间因为送水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被订户起诉至人民法院。那么本案中的被告应当是:( )(A)甲、乙、丙 3 人为共同被告(B)甲为被告(C)甲和清泉送水公司为共同被告(D)清泉送水公司为被告4 某甲死后将一名贵玉器随葬,丙闻讯后盗掘甲墓偷走玉器,盗墓过程中甲的遗体受到了破坏。后丙被抓获归案,甲的儿子非常气愤,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乙赔偿精神损失 20 万元。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以法无依据,不予受理(B)以甲为原告,丙为被告(C)以甲子为原告,丙为被告(D)以甲子为原告,但以甲的名义进行诉讼行为5 北京红星公司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消费者起诉至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红星公司董事会召

4、开特别会议,罢免了原董事长王五的职务,并重新任命张三为董事长。根据这一情况,下列判断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因为红星公司撤换了法定代表人,因此诉讼应当重新进行,王五代表红星公司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B)王五的诉讼行为有效,张三提供证明后,诉讼继续进行(C)张三无需向法院提供证明,即可接替王五进行诉讼(D)应当由王五和张三共同代表红星公司进行诉讼6 北京登山爱好者协会是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民间团体,王某被该协会会员推举为协会主席,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一日,王某在为协会购买登山装备的过程中,同经销登山器材的山友公司产生纠纷,虽经协商,但无法解决纠纷。因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山友公司。则下列说法中,不

5、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北京登山爱好者协会并非法人,应当由王某以个人的名义提起民事诉讼(B)北京登山爱好者协会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可以作为原告提起民事诉讼(C)王某应当作为协会的代表人进行诉讼(D)北京登山爱好者协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聘请律师代理其进行诉讼7 甲承包了一片林场,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木材买卖合同。乙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畅而迟迟没有偿付货款,甲屡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偿还所欠款项。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乙公司被丙公司合并。此时应当如何处理?( )(A)中止诉讼,由丙公司选择是否继续参加诉讼(B)终结诉讼,告知甲另行起诉丙公司(C)由丙公司承担乙公司的诉讼地

6、位,继续审理(D)由丙公司承担乙公司的诉讼地位,重新审理8 在下列案件中,追加当事人的做法正确的是:( )(A)丙为甲乙间的借贷合同提供保证,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在乙因甲拖延还款而起诉丙时,法院应当将甲追加为共同被告(B)甲和弟弟乙共居祖宅,甲在东屋,乙住西屋,共用天井和厨房。甲和丙结婚后约定财产共有,三年后因感情不和丙向甲提出离婚诉讼,法院追加乙为第三人(C)某网络公司开办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班,该公司聘期了某学校某社团的研究生授课,上课费则由学生寄至该社团的帐户上。后报考学生与网络公司发生纠纷,诉其于法院,法院将某社团列为共同被告(D)某甲在乙个体经营的烤肉馆担任服务员,一次在换火时不慎将顾

7、客丙烫伤。丙向法院起诉乙索赔,法院列甲为共同被告9 甲乙合伙经营“ 利来” 电器专用店,丙从 “利来”电器专用店选购了一台冰箱,并由店员丁负责运送到丙家,途中冰箱跌落地上损坏。丙欲起诉要求赔偿,发现购买冰箱的发票上盖的是“ 禾木”公司的专用章。在这种情况下,丙应当以谁为被告 ?( )(A)以“利来 ”电器专用店为被告(B)以 “利来” 电器专用店和“ 禾木”公司为共同被告(C)以甲、乙和“禾木” 公司为共同被告(D)以店员丁为被告10 1996 年 8 月 2 日,江某在杏花饭店(经理赵某)设宴招待焦某、耿某等 6 位朋友。席间,服务员朴某误将装有碱水的瓶子当作白酒瓶送至席上。醉意的焦某打开碱

8、水瓶猛喝一口,导致口腔和食道烧伤。事后,焦某治伤用去医疗费 600 元。由于赵某、江某和朴某都不愿意赔偿焦某的损失,焦某准备向法院起诉。谁是本案的被告?( )(A)杏花饭店(B)江某(C)服务员朴某(D)赵某、江某和朴某为共同被告11 王老汉于 2002 年 12 月 1 日去世,他的 5 个子女中小女儿王霞认为大哥王容侵犯了她的继承权,因此将王容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受理本案后,通知其余子女应诉。其中王老汉的二儿子王强明确表示放弃了实体权利,不再参加诉讼,而三儿子王欣未作出意思表示;大女儿王晶则明确表示将参加诉讼。王老汉的 5 个子女的诉讼地位分别是:( )(A)原告为王霞、王强、王欣,被告为

9、王容、王晶(B)原告为王霞、卫强、王晶,被告为王容、王欣(C)原告为王霞、王欣、王晶,被告为王容、王强(D)原告为王霞、王欣、王晶,被告为王容12 住在 A 县的甲乙两兄弟在父亲死后没有分家,共居父亲留下来的一套四合院。邻居丙因为重新建房而深挖地基,致使甲乙两家住宅的东墙松动,有倒塌的危险。邻居丁因为室内装修而机器声音轰鸣,现甲在县法院起诉丙,要求丙赔偿损失。根据案情回答以下问题:(1)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乙参加诉讼,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不管乙态度如何,都必须依法追加乙为共同原告(B)若乙明确表示放弃追究丙的权利,可不追加(C)若乙只表示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参加庭审,则法院可不追加(

10、D)若乙沉默不表态,则推定为放弃权利,法院可不追加 (2)乙明确表示放弃追究的权利,没有参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又起诉丁,要求丁停止机器作业。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3 张大、张二、张三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2001 年,张大到深圳打工,期间张二和张三就房屋产权问题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房屋为张三所有。张二不服二审判决,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之前,张大得知这一消息,认为张二和张三侵犯了他的房屋所有权,因此向二审法院申请参加诉讼。则二审法院对于这种情况,应当:( )(A)将张大追加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继续进行审理(B)裁定驳回张大参加诉讼的申请,告知其另行起诉;继续审

11、理张二的上诉并作出判决(C)首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未果,则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D)反复进行调解,直到调解达成协议为止14 朱某出国学习前,委托好友刘某代为保管其 BMW 轿车。后该轿车被刘某的邻居郑某借用,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轿车部分损坏。朱某回国以后,同刘某就修车费用问题无法协商解决,遂起诉至人民法院。则郑某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是:( )(A)与刘某是共同被告(B)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是与本案无关的案外人15 甲乙等 9 人合伙开办了一家“空空” 考试培训学校,尚未取得营业执照。由于先期运作资金紧张,甲乙以学校的名义向丙以高息借了 5 万元。甲乙由于学校经

12、营不善而迟迟未还丙欠款。丙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起诉。参照案情,以下说法恰当的是:( )(A)丙应以“ 空空” 考试培训学校为被告(B) C(C) D(D)答案:16 海龙公司从太平洋公司购人其生产的电子元件若干,后又销售给西门公司用于电子仪器的装配。在装配过程中,西门公司发现该批电子元件质量不符合要求,遂暂时停止向海龙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海龙公司进行赔偿。而海龙公司认为该批电子元件并非其生产,而且在包装运输过程中,也不至于造成损坏,因此质量问题应当由太平洋公司负责,因此海龙公司拒绝了西门公司的赔偿请求,并且要求西门公司支付相应的贷款。鉴于此种情况,西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人民法院追

13、加太平洋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海龙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反诉,请求西门公司支付(A)认为受理西门公司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具有管辖权,因此提出管辖权异议(B)认为海龙公司提起的反诉没有道理,因此向法院申请撤回反诉(C)法院判决海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时,认为判决有明显错误而提起上诉(D)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认为法院判决正确而自动执行法院的判决17 甲、乙二人共同出资设立 A 公司,但尚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现该A 公司在经营中同 X 公司发生合同纠纷,X 公司欲起诉,则被告应当是:( )(A)甲、乙(B) A 公司(C)甲、乙和 A 公司(D)因为 A 公司尚未登记,因此 X 无权起诉18 小

14、王因其存于中国工商银行 B 县支行东方储蓄所的 5 万元存款被人冒领,欲诉请法院。请帮他确定本案以谁为被告?( )(A)东方储蓄所(B)东方储蓄所、B 县支行(C) B 县支行(D)中国工商银行总行19 李四和王五协议合伙经营煤炭生意,出于产品销售渠道方面的考虑,挂靠在村办集体企业名下,并以该企业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后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被起诉至人民法院。则本案的被告应当是:( )(A)甲和乙(B)甲或乙(C)村办集体企业(D)甲、乙和村办集体企业20 王某系个体工商户,因为生意红火人手不足,所以雇佣李四为其打工。一日,丁某因为服装价格问题同李四发生争执,李四一怒之下将丁某打伤。则丁某若通过司

15、法途径获得救济,被告应当是:( )(A)王某(B)李四(C)王某和李四(D)王某或李四21 A 厂生产的一批酱油由于香精投放过多,对人体有损害作用。报纸披露此消息后,购买过 A 厂生产的酱油的消费者纷纷欲起诉 A 厂,要求赔偿损失。某甲被推选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根据案情,判断以下哪项表述恰当?( )(A)甲若生病不能参加诉讼,法院可以指定一名诉讼代表人,继续审理(B)甲可以委托一至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而无需征得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C)丙丁若对甲的诉讼行为不满,可以自己参加诉讼(D)甲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 A 厂签订和解协议22 赵二、赵三和赵四系兄弟,其父母早亡。赵三和赵四随其

16、兄赵二一家共同生活。土改时,赵三、赵四和赵二一家在 A 县某村分得房屋 6 间。5 午后,赵三和赵四都到外地工作。1992 年,赵二夫妇先后去世,赵二之子赵丁因在外地经商长期不在家居住,就将土改时分得的 6 间房屋出租给村民张某,每月租金 800 元都由赵丁收取。赵四听说此事后,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得出租房屋所得租金的 1/3。人民法院受理后,赵三也申请参加诉讼,要求确认他对房屋的所有权。假设法院同意了赵三的申请,则赵三在诉讼中处于什么地位?( )(A)共同原告(B)共同被告(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3 甲市物资局所属的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于 1998 年 10

17、 月与乙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此时,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一分为二,分立为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均为独立法人) ,公司分立时,对上述买卖合同如何处理未作安排。现乙市农业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诉讼的被告应当是:( )(A)甲市物资租赁贸易服务总公司(B)甲市物资局(C)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或甲市物资贸易公司(D)甲市物资租赁服务公司和甲市物资贸易公司24 甲、乙二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其中约定丙作为乙的保证人。后甲与乙就合同履行问题发生争议,甲将丙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 )(A)予以受理,

18、将丙作为被告进行审理(B)驳回起诉,要求原告将被告更换为乙后,再重新起诉(C)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D)予以受理,将被告直接更换为乙后进行审理25 海滩公司将已经盖好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给个体工商户李某到外地联系业务,李某用该合同书与一百货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一份。李某收到货物以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将货款打人百货公司的账户,百货公司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则本案中,海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 )(A)第三人(B)被告(C)证人(D)与本案无关26 甲与乙结婚,住在 A 市,生有一女。后甲在 B 市遇到丙女,甲隐瞒了婚史与丙登记结婚,并在 B 市购得住房一套和丙以夫妻名义生活。2 年后丙以感情不和

19、为由向 B 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乙闻讯后也欲向 B 市法院起诉甲,要求确认在 B 市的住房为自己与甲的共同财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法院应将乙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法院应当将甲、丙列为共同被告(C)法院应将乙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法院应中止丙诉甲一案的审理,在处理完乙诉甲一案后再继续审理27 某市电信管理局发现私人电话用户甲家的电话连续拨打了国际、国内长途,累计有 5000 余元电话费未付。在多次和甲协商未果后,电信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欠缴的电话费。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提出房间早已出租给乙,乙应当承担使用的话费,申请让乙参加诉讼。结合

20、本案情况,以下说法适当的是:( )(A)法院应变更乙为被告(B)法院不予审查,甲应另行起诉(C)法院应追加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D)法院应追加乙为共同被告28 甲有两个儿子(乙、丙)和一个女儿(丁) 。甲死亡,乙在为甲办完丧事以后,便将甲遗留的房屋卖给邻居赵某。丙从外地回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受理后,丁正好也从外地赶来,要求参加诉讼,与其兄长一起继承遗产。请问:丁在诉讼中的地位应当是:( )(A)原告(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共同原告29 青年工人张小刚为筹办婚事,到玻璃店买了一块穿衣镜,乘 25 路公共汽车回家。当车行驶到东风路口时,突遇豆花饭

21、店服务员张利用木架车拉着为饭店买的货物横穿马路,驾驶员只好紧急刹车。结果车上乘客几乎全部摔倒,张小刚的穿衣镜也被打碎,划破乘客丁望的脸部,使其误工 15 天,花去医药费 500 元。丁望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望应当以张小刚为被告(B)丁望应当以公交公司和张小刚为共同被告(C)丁望应当以公交公司和驾驶员为共同被告(D)丁望应当以公交公司为被告30 刘某与陈某系邻居,因琐事发生口角而大打出手,致部分财物损坏,就损害赔偿问题,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现刘某对调解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被告应是:( )(A)陈某(B)调解委员会(C)陈某夫妇(D)调解委员会

22、和陈某31 甲;乙、丙、丁各按 25%的份额共有一幢房屋。在甲占有房屋期间,在乙、丙、丁不知道的情况下,甲将房屋转让给了不知情人戊,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乙、丙以甲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甲赔偿损失。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A)将乙、丙作为共同原告,判决仅对甲、乙、丙适用(B)将乙、丙作为共同原告,判决对甲,乙、丙、丁均适用(C)将丁与乙、丙列为共同诉讼人(D)如果丁愿意参加诉讼,则列为共同诉讼人32 甲在个体工商户乙开办的餐馆吃饭,因乙提供的饭菜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 650 元。现甲以乙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审查了乙提供的营业执照后发现,营业执照上登记

23、的业主为乙的哥哥丙。此时,正确的做法是:( ) ,(A)将本案的被告变更为丙(B)仍以乙为本案的被告(C)通知丙参加诉讼,将乙与丙列为本案的共同被告(D)由原告甲选择以乙为被告还是以丙为被告33 甲煤厂与乙火电厂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规定该年 6 月 1 日甲方向乙方交付煤炭 1000 吨,乙方于 7 月 1 日之前将购煤款 200 万元划拨到甲方账上,并由丙科技开发公司提供保证。乙方收到煤炭后发现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和甲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甲方提出反诉,要求乙方支付拖欠的货款。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B

24、)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第三人(C)法院应追加丙公司为第三人(D)若丙公司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列丙公司为反诉的共同被告34 甲与乙因琐事发生殴斗,甲将乙打伤,后又将乙的妻子丙打伤。乙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丙也申请参加诉讼向甲提出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准许丙参加诉讼。此案中,丙的诉讼地位是:( )(A)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D)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35 甲 8 岁,父母双亡,和祖父一起生活。在学校因和 11 岁的乙发生口角,而被乙推入池塘,幸被老师发现救起送医院抢救,花去医疗费 1000 元。甲祖父与乙父协商

25、未果,代甲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结合案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原告是甲,被告是乙(B)本案被告本应为乙,但由于乙不具有赔偿能力,所以可以将乙父作为被告(C)若甲的祖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突然瘫痪,甲又没有其他亲人,则应当终止诉讼(D)若甲的祖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突然瘫痪,甲的祖母和堂兄又都不愿意代甲参加诉讼,则应当终止诉讼36 甲(7 岁) 在过年燃放鞭炮时不慎将路过的乙(11 岁)炸伤。乙父要求甲家赔偿乙的医疗费、住院费等共计 3 万元。甲父认为乙受伤完全是其自己不小心所致,拒绝赔偿。乙父遂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参照案情,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父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6、行为(B)甲和乙在休庭过程中达成了谅解,乙同意撤诉。法院应当终止诉讼(C)乙父可以为乙代理所有的诉讼行为(D)由于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乙父在为诉讼行为前须征得乙的同意37 张某聘请李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在诉讼中他决定解聘李律师的话,那么他应该:( )(A)口头告知法院(B)书面告知法院(C)直接书面告知李律师,不需要再告知法院,需要时可以由律师转告(D)通过任何方式,只要让法院得到消息就可38 小李为了打官司,准备委托一个诉讼代理人,下面的人物中,哪个不能成为其诉讼代理人?( )(A)小李的父亲,62 岁,县委退休干部(B)小李的弟弟,17 岁,法律专业的中专生(C)小李的同事,

27、26 岁,会计(D)小李的同学,32 岁,大学副教授39 张某的下列诉讼行为错误的是:( )(A)委托律师李某和自己的同事赵某共同担任其诉讼代理人(B)在诉讼中未经法庭允许,解除对李某的委托(C)解除对李某的委托后,没有告知对方当事人(D)解除对李某的委托后,没有告知法院40 张明和李慧是夫妻,后李慧因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张明遂提出离婚。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A)张明替李慧委托了一名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B)李慧所在地的妇联派出一名律师担任其代理人(C)法院为李慧指定了一名律师担任其代理人(D)法院缺席审判,判决驳回张明的离婚请求,需继续承担丈夫责任41 甲在追索乙借他的 1000 元

28、的诉讼中,向法院提交了乙向他商量借 1000 元的亲笔信一封,这封信属于:( )(A)原始的直接证据(B)原始的间接证据(C)派生的直接证据(D)派生的间接证据42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则:( )(A)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最终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B)由法院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C)由证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D)由法院支付43 王某与某出版社发生著作权纠纷,王某准备起诉该出版社。下列是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其中正确的是:( )(A)王某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但没有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以没有担保就没有保全为由拒绝接受该申请(B)在起诉前向人民法

29、院申请证据保全后,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15 日内不起诉,法院应当解除该保全措施(C)王某起诉后,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3 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接受该申请(D)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后,即使发现该出版社有转移证据的行为,也不能直接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44 张亮诉黄明人身伤害一案中,下列哪些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A)张亮 11 岁的儿子张小林欲作证看到黄明殴打他的父亲(B)刘光是张亮的邻居,也是张亮的委托代理人,欲证明黄明曾扬言要报复张亮(C)本案书记员马建凑巧当时路过现场,目睹了两人打架的全过程(D)黄明的妻子系精神病人,打架时在旁观看45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30、 )(A)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B)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C)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可以提交书面证盲(D)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46 在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件中,原告举出一张受伤部位 X 光片作为证据,该证据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何种证据?( )(A)物证(B)书证(C)视听资料(D)鉴定结论47 甲乙之间有一房屋租赁合同,乙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已有半年时间,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交纳租金。出租人因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承租入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乙提供了因甲不维修出租房屋而使其受损的证据。此证据在

31、证据法理论上不属于:( )(A)反证(B)本证(C)直接证据(D)原始证据48 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 )(A)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B)在开庭审理前的任何时候交换证据(C)在答辩期届满后、法庭调查前交换证据(D)在答辩期届满后、法庭辩论前交换证据49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B)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C)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质证(D)案件有两个以上独

32、立的诉讼请求的,当事人可以逐个出示证据进行质证50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对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B)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应由两人一同进行(C)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D)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适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 1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的进行过程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反

33、诉须在本诉进行过程中提出,并且受诉人民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审理本诉的法院对反诉通常可以基于牵连管辖而获得管辖权,但是如果反诉属于另一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则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就无权管辖,应告知被告另行起诉。本题中,甲和乙之间的遗产分割纠纷应当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即 A 市 A 区人民法院管辖。因此 C 区人民法院应当告知乙另行起诉。C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41 条的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邮政储蓄所并没有营业执照,因此没

34、有诉讼主体资格,应以管辖该储蓄所的上级邮政局为被告,A 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 42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发生的诉讼,该法人或其组织为当事人。本案中甲的延误行为应当首先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而快递公司又是根据和储蓄所之间的合同为储蓄所服务的,是一种雇佣关系。储蓄所必须直接对客户负责。快递公司不能成为本案的被告,因此 C、D 错误,B 项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由于三人已经投资设立了公司,因此诉讼当事人理应是该公司,而不是股东。【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

35、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7 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因此本案中死者甲本身不能作为原告,而应当由其儿子充当原告,A 、B 错误。而原告作为基本的当事人,其诉讼地位是独立的,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行为,所以 D错误,C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39 条规定,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A

36、【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40 条规定,北京登山爱好者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因此符合民诉法第 49 条规定的其他组织的规定,可以独立地参加诉讼。【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50 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因此此案中合并乙公司的丙公司应当承担被告的诉讼地位,A、B 项错误。本案属于诉讼承担的情况,已经经过的庭审审理过程对丙公司继续有效,所以 C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37、 追加当事人通常出现在共同诉讼和第三人的场合。是法院对私人之间诉讼的干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规定。A 项中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民诉意见第 53 条,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债权人享有选择权,所以 A 项错误。离婚牵涉到财产分割,而该祖屋由甲和乙共同共有,而甲和丙离婚后就甲所享有的房屋财产份额共同共有。甲和丙的房屋分割问题只有在解决了甲和乙之间的房屋分割问题之后才能解决,因此法院应当中止甲丙之间的财产分割审理,在处理完甲和乙之间的房屋分割问题之后再继续审理。乙不是本案的第三人也不是本案的共同诉讼人,所以 B 项错误。民诉意见第 52 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

38、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C 项中某社团虽然和网络公司没有直接联系,但是由于出借了自己的帐户,因此法院应当追加其为共同诉讼人。民诉意见第 45 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D 项中甲不属于共同被告,法院不能追加。【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民诉意见第 47 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这里字号只是在法律文书中登记,不能以字号作为被告。所以 A、B

39、项错误。民诉意见第 45 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因此店员丁不是本案的被告,D 项错误。民诉意见第 52 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倌、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本案中“利来”电器专用店在代表合同的发票上盖上了其他公司的印章,为了查明事实情况,应当列“禾木”公司为共同被告,C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被告是指原告声称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与其发生了民事权益争议,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他与原告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

40、民事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案系民事侵权赔偿案件,杏花饭店是争议的侵权赔偿关系的一方主体。因为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它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赵某、江某、朴某与焦某之间均不存在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他们不应成为本案的被告。【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54 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甲乙对该四合院属于共同共有;根据民诉意见第

41、56 条,乙在本案中应当列为共同原告。民诉意见第 58 条规定,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可见当事人对于是否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有选择权,因此 A 错误。又放弃实体权利应当明示作出,所以 D 错误。不愿参加诉讼的表示不等于放弃实体权利,C 项错误。只有 B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183 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知识模块】

42、 民事诉讼法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郑某对于朱某和刘某的本诉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5 【正确答案】 解析【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太平洋公司在本题中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地位,因此根据民诉意见第 66 条规定,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只能在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时执行法院判决。【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43、甲乙二人注册的公司尚未登记就参加经营活动,因此根据民诉意见第 49 条规定,应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40 条规定,可以成为当事人的其他组织必须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综上,B 县支行是该案的当事人,而东方储蓄所是该支行的派出机构,并不具备法人分支机构条件,不具有诉讼当事人资格。故本题中应当以 B 县支行为被告。【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43 条规定,个人合伙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

44、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人合伙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45 条规定,个体工商户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更换诉讼代表人,应当由召集全体被代表人以推选协商等方式重新确定,而不是直接由法院指定,所以 A 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 60 条,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可由自己参加诉讼,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本诉讼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因此丙丁不应

45、自己参加诉讼,C 错误。民诉法第 54 条规定,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达成和解等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必须征得全体当事人的同意,D 错误。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行为并非处分实体权利的行为,所以 B 正确。【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本案中的 6间房屋是赵二、赵四、赵三的共有财产,赵二之子赵丁在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共有房屋出租,侵害了其他共有人的财产所有权,赵四是原告,赵三作为共有人之一参加诉讼后成为

46、共同原告。【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50 条规定,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 53 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中构成了李某的行为表见代理。根据民诉意见第 52 条规定,借用盖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

47、为共同诉讼人。因此百货公司的起诉对象应当是海滩公司和李某,海滩公司也应当以被告身份参加诉讼。【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 第 16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题中丙对甲乙之间的财产分割有异议,应当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本题其他选项都是干扰项。【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

48、结果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体现了法院很强的职权干预性,且第三人的诉讼权利相对有限,因此司法解释对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做出了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 9 条第 1 款规定,受诉法院对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等义务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本案中甲拖欠电信局的话费因乙的使用行为而起,乙对甲负有返还话费的义务。因此乙对电信管理局与甲的话费诉讼的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为甲如果败诉,就必然要追究乙的责任。针对甲的申请,法院

49、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丁对乙、丙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独立的请求权。因此应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2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中当事人地位问题。丁望与公交公司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对丁望的人身安全负无过错责任,故丁望应当以公交公司为被告。公交公司的损失只能以豆花饭店为被告。【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3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侵权诉讼的当事人问题。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本案中,纠纷当事人为陈某与刘某,现刘某提起诉讼,应以陈某为被告。故本题选项为 A。【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3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诉讼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 56 条规定,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知识模块】 民事诉讼法3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 46 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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