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物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l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 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非依法律行为而取得的是( )。(2011 年单项选择第 5 题)(A)学生甲与同学互易铅笔一支(B)学生乙从老师处受赠图书一本(C)农民丙从承包土地里收获庄稼一车(D)市民丁从某公司购买汽车一辆2 甲公司依据租赁合同交付给乙公司工程设备一套,乙公司使用后表示满意,向甲公司提出购买该套设备,甲公司表示同意,买卖合同订立时该套设备的所有权转移。这种交付方式是( )。(2011 年单项选择第 6 题)(A)直接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
2、付(D)占有改定3 甲将已出租给乙的房屋作为贷款担保抵押给丙,在债务履行期满后,甲不履行到期债务,丙为行使抵押权请求人民法院将该房屋扣押,并通知了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1 年单项选择第 7 题)(A)该房屋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B)该房屋租金属于天然孳息(C)自甲不履行到期债务之日起,丙有权收取该房屋租金(D)自人民法院扣押该房屋之日起,丙有权收取该房屋租金4 关于反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1 年单项选择第 8 题)(A)反担保仅适用于第三人为担保人的场合(B)反担保人所担保的是主债权(C)反担保既从属于主债权,也从属于本担保(D)反担保的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
3、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5 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室的一台 DVD 播放机无法正常使用,遂通知工作人员刘某拿出去扔掉。刘某将该播放机修理好后拿回家使用。王某得知该播放机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刘某返还。关于该播放机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 年单项选择第 5 题)(A)刘某未向王某支付任何价款,不能取得所有权(B)王某有权要回播放机,但应当向刘某支付修理费用(C)刘某基于先占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D)刘某违反王某的指示,不能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6 甲企业将一套生产设备租给乙企业使用,租期未满,甲企业将该设备卖给了丙企业,并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将甲企业对乙企业享有的返还该设备的请求权转让给丙企业,这种
4、交付方式是( )。(2010 年单项选择第 6 题)(A)直接交付(B)占有改定(C)简易交付(D)指示交付7 甲企业为乙企业运输一批钢材,约定收货时支付运输费。乙企业收货后以资金周转紧张为由未依约付运输费,甲企业交涉未果。三天后甲企业发现其仓库里还有为乙企业保管的一批铜材,于是在乙企业提前来取铜材时说因乙企业未支付钢材运输费而留置铜材。关于甲企业行使留置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 年单项选择第 7 题)(A)留置权不成立,因为债权人未经催告即留置债务人的动产(B)留置权不成立,因为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C)留置权不成立,因为仓储合同尚未到期(D)留置权成立,因为
5、企业之间可以留置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动产8 甲将一台摩托车抵押给乙,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又质押给丙并许可丙使用该摩托车。丙发现摩托车有质量问题,拿到丁处修理,后由于丙没有支付修理费,该摩托车被丁留置。关于该摩托车变卖后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 年单项选择第 8 题)(A)乙优先于丁受偿(B)丙优先于丁受偿(C)丁优先于乙、丙受偿(D)乙、丙、丁平等受偿9 下列物权客体中,依照物权法的规定,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组织所有的是( )。(2009 年单项选择第 2 题)(A)森林和草原(B)海域和滩涂(C)矿藏和水流(D)无线电频谱10 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
6、30 万元,以其正在建造的办公楼作为抵押,丙银行取得抵押权的时间为( )。(2009 年单项选择第 3 题)(A)抵押合同签订之日(B)办公楼所有权证取得之日(C)在建办公楼办理抵押登记之日(D)办公楼竣工验收之日11 甲和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一套藏书卖给乙。但双方又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借阅该套书一个月。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式是( )。(2008 年单项选择第 6 题)(A)占有改定(B)直接交付(C)简易交付(D)指示交付12 甲公司以其生产设备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抵押期间,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并告知丙公司该设备已经抵押。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7、 )。(2008 年单项选择第 7 题)(A)只要甲公司提供相当的担保而不损害乙银行的利益,即使未经乙银行同意,甲公司也可以转让该设备(B)甲公司只要通知乙银行,即可转让该设备(C)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D)若经乙银行同意,并由丙公司代甲公司向乙银行偿付借款,则甲公司可以转让该设备13 甲、乙、丙各出资 2 万元共同购买一辆汽车。之后,甲欲转让其对该车的份额。甲通知乙、丙后,乙、丙均表示愿出 2 万元买下甲的份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 年单项选择第 8 题)(A)仅乙享有优先购买权(B)仅丙享有优先购买权(C)乙、丙中先向甲表示购买者享有优先购买权(D)由甲决定卖给
8、乙或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4 根据物权法,关于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1 年多项选择第 44 题)(A)某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作出的分割不动产的判决书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B)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的决定生效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C)张某自继承开始时即取得遗产的所有权(D)赵某的宅基地因洪水灭失,宅基地使用权并不消灭15 甲、乙两工厂相邻,甲工厂为解决本厂职工上下班通行方便,与乙工厂订立合同。约定甲工厂每年向乙工厂支付一定费用,在
9、乙工厂的土地上设立通行地役权,并进行了地役权登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1 年多项选择第 45 题)(A)甲工厂的土地为需役地,乙工厂的土地为供役地(B)甲、乙两工厂的地役权合同须为书面合同(C)通行地役权自地役权登记时设立(D)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一次催告甲工厂仍未支付费用。乙工厂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该通行地役权消灭16 根据物权法,国家可以通过征收方式取得所有权,下列物中,可以作为征收客体的有( )。(20l0 年多项选择第 44 题)(A)集体所有的某块土地(B)集体企业所有的厂房(C)城镇居民王某所有的房屋(D)城镇居民张某所有的汽车17 杨某与姚某所承包
10、的土地相邻,两人签订地役权合同,杨某在姚某的承包地上设定供水地役权,杨某每年向姚某支付 5000 元费用。下列情形中,能够导致该地役权消灭的有( )。(2010 年多项选择第 45 题)(A)杨某的承包地因泥石流被掩埋而灭失(B)姚某的承包地因泥石流被掩埋而灭失(C)杨某在付款期限届满后的合理期限内经姚某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姚某主张解除地役权合同(D)杨某在付款期限届满后的合理期限内经姚某一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姚某主张解除地役权合同18 根据物权法,下列事项中,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并且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通过的有( )。(2010 年多项
11、选择第 46 题)(A)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B)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C)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D)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19 根据物权法,关于物权设立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0 年多项选择第 47 题)(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B)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C)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时设立(D)以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20 关于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条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9 年多项选择第 43 题)(A)受
12、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B)出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C)受让人受让的财产须为动产(D)受让财产是以合理价格有偿取得的21 甲公司拟向乙信用社借款 20 万元,以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9 年多项选择第 44 题)(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简称 “流押”(B)甲公司和乙信用社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C)该融资方案抵押权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2 张某与甲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一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随后甲公司擅自将张某选购的该套商品房以更
13、高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李某,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 年多项选择第 43 题)(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B)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李某可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C)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李某不能取得所有权(D)甲公司未经张某同意出售房屋的行为,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23 甲向乙借款 1000 元,并将自己的一山地车出质给乙。乙在质押期间将该车无偿借给丙使用。丙的债权人丁趁丙不注意时骑走该车,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 年多项选择第 44 题)(A)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返还山地车(B)乙有权请
14、求丁返还山地车(C)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山地车(D)丁有权基于留置权主张以山地车抵偿丙对自己的债务24 甲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其提供物业服务的某楼房的房顶出租给乙公司进行花卉种植,因乙公司在该房顶种植仡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 年多项选择第 45 题)(A)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享有处分权,故有权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B)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C)甲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房顶所获租金收入应当归业主共有(D)因乙公司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应按相邻关系处理25 下列
15、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 年多项选择第 46题)(A)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B)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最长为 20 年(C)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互换方式流转(D)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登记方可设立25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 5 万元的“劳力士” 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 500 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
16、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其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期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l 一 74 题)26 对于该“劳力士 ”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案例分析第 71 题)(A
17、)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B)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C)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D)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27 丁从丙处购得该手表的行为属于( )。(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2 题)(A)善意取得(B)无因管理(C)无效民事行为(D)侵权行为28 对于公安机关将该手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3 题)(A)公安机关侵犯了甲对该手表的所有权(B)公安机关构成了无权处分(C)由于甲超过法定期限未予认领,故公安机关有权处分(D)公安机关的交售行为只有经过甲的追认,方可有效29 对于乙从拍卖行购得该手表的行
18、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 年案例分析第 74 题)(A)该行为属于买卖行为(B)该行为效力待定(C)该行为发生所有权转移(D)该行为属于合法行为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物权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l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 【正确答案】 C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动产所有权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的区别。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的移转;观念交付是指非实际的但是在观念上视为的交付,包括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三种交付方式。简易交付(合同法第 140 条、物权法第 25 条):是指标的物在订约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
19、效即为交付(“先占后买”)。指示交付(物权法第 26 条),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出卖的标的物为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由买受人直接向第三人要求返还标的物(“指示第三人直接交付买受人”)。占有改定(物权法第 27 条),指动产买卖合同出卖人有必要继续占有该动产时,出卖人与买受人缔结由买受人取得间接占有的合同关系以代替实际交付(“先买后占”)。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成立、生效、抵押物孳息收取与抵押权生效的区别。选项 A,因为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只是不动产抵押权生效的前提条件,不动产抵押权生效必须要将生效的抵押合同办理登记,即
20、抵押合同生效+登记=抵押权设立,所以 A 错误;B 房屋租金属于法定孳息,所以 B 错;C 和 D 考查了特殊情况下抵押权人的收取孳息权。原则上,抵押人收取抵押物孳息,故抵押权人无此权利,原因是其不占有抵押物。但符合以下条件时,抵押权人可通知孳息交付义务人将孳息交付给自己。该条件是:(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2)抵押物已被法院依法扣押。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含义并非取得孳息所有权之义,而指唯抵押权人控制了孳息,才可能对孳息主张优先受偿权。而未行使优先受偿权之前,应认为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因此抵押权人收取孳息的功用及顺序是:(1)先抵收用孳息的费用;(
21、2)用于优先受偿。因此选项 C 自甲不履行到期债务之日起,丙有权收取该房屋租金正确,当选; D 项也是正确的,但是与 C 项并存且只能选择一项的情况下,当然只能选 C,且 C 项时间早于 D 项。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反担保的概念与特征。必须记住:担保是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求偿权的实现。举例 l:甲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说不知道你到时是否还得了,你用房子作抵押提供担保吧;于是主债权债务合同和担保合同成立。此时,只有担保没有反担保。举例 2:甲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乙说不知道你到时是否还得了,甲说丙可以用他的房子为我的债务作抵押提供担保,于
22、是乙银行同意,甲乙主债权债务合同和乙丙担保合同成立,此时,丙在想,将来甲如果还不了乙的债,则我的房子要被变卖替甲向乙还债;我的房子被变卖还债后转过来向甲追偿时能否追偿到?这是担保人丙所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于是担保人丙向甲提出:你必须也给我的担保作一个担保。于是要么甲自己担保,要么甲找到丁来为丙的担保提供担保,此时甲或者丁提供的担保就属于反担保。有人可能会问:丙要求甲找丁为丙提供反担保是可行的;但是丙找甲本人为自己提供反担保可能吗?并且,既然丙可以找甲本人提供反担保,那当初甲本人岂不可以直接用自己的财产设定担保岂不更加简便?为什么搞得那样复杂?以上问题是许多人经常问的常考点。是的,交易生活是复杂的
23、,也许,在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时确实没有可以用来担保的标的物,没法设定担保,但是在定完后的第二天就交易来了一个标的物(例如房子、土地使用权等)正好可以用来进行反担保了。此时,不就可以由债务人自己进行反担保吗?要记住:债务人在定主债权债务合同时无法提供担保,而在定了主债权债务合同之后可以提供反担保的情形是交易中的常见情形。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债务人甲自己为丙提供的反担保,还是第三人丁为丙提供的反担保,都是既从属于主债权,也从属于本担保,因此 C 项正确,当选。进一步:反担保既适用于本人为担保人的场合,又适用于第三人(复数)为担保人的场合,由此,A 错误;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
24、保人向主债务人的追偿权,绝对不是主债权,此处混淆了担保与反担保的对象,因此 B 错误;由于保证只能是第三人,绝不可能是债务人自己,因此 D 项错误。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王某让刘某将播放机拿出去扔掉,实际上表示了抛弃播放机所有权的意思,由此王某丧失了对播放机的所有权。刘某将播放机修理好拿回家使用,并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王某已表示抛弃该播放机。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以先占的意思占有该播放机,从而基于先占而取得播放机的所有权。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交付中的指示交付制度。物权法第 26 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
25、,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该条规定的就是指示交付制度。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留置权的成立条件。物权法第 231 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担保物权的冲突问题。物权法第 239 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和集体所有权的客体。物权法第 46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 48 条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
26、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 49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 50 条规定:“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 58 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 A 正确。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时间。物权法第 187 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白登记时设立。”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动产交付
27、方式中的占有改定制度。物权法第 27 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该条规定的就是占有改定制度。因此选项 A 正确。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抵押财产的转让问题。我国物权法第 191 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据此可知,选项 A、B 错误,D 正确。另据该条的规定,只要转让行为
28、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行为就有效。实际上,在抵押权人对转让行为表示同意前,转让行为实际上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而不是无效。因此选项 C 错误。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物权法第 101 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可知,甲转让其共有份额时,乙、丙在同等条件下都享有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享有与乙、丙知悉甲的出卖时间无关,也与乙、丙通知甲的时间先后无关。因此,选项 A、B、C 错误。在乙、丙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就会发生优先购买权冲突。对此问题,由于物权法中并
29、无类似公司法第 72 条第 3 款关于“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故应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出卖人甲的意愿,由甲决定出卖给乙或丙。二、多项选择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非依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根据第 5 题分析,本题选A、B、C,至于 D 项是错误的,因为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
30、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据此 D 项错误不选。15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地役权。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的他物权。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地役权具有附随性,不是独立的物权,是从属物权,因此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不得单独抵押。根据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需要订立书面的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
31、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第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的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据此,A 、B 正确当选。特别注意:地役权合同生效等于地役权生效,登记属于地役权的对抗效力。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征收的客体。物权法第 42 条第 1 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据此可知,征收的客体限于不动产,故
32、选项 D 错误,选项ABC 正确。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地役权的消灭事由。物权法第 168 条规定:“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据此可知,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此外,由于地役权需以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存在为前提,故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灭失的,地役权也应归于消灭。因此,选项 AB 也是正确的。18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中应由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物权法第 76 条规
33、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i)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据此可知,选项 CD 正确。19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34、 本题考查物权法中规定的物权变动模式。物权法第 127 条第 1 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第 158 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没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 i 人。”第 139 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第 188 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5、”据此可知,选项 ABD 正确,选项 C 错误。20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善意取得制度。物权法第 106 条第 1 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据此可知,善意取得制度的客体既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冈此选项 C 错误,选项 ABD 正确。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浮动抵押制度。
36、浮动抵押,又称财团抵押。物权法第 18l 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物权法第 189 条还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两条规定的就是浮动抵押制度。据此可知,浮动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就设立,而无需办理登记。因此,选项
37、BC 正确,D 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浮动抵押不同于所谓的“流押”。“流押”是指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即归抵押权人所有,而无需再经过变价受偿程序。物权法第 186 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据此可知,该规定实际上是禁止“流押”条款的。因此,选项 A 也是错误的。22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预告登记制度。物权法第 20 条第 l 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
38、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的效力。”据此可知,在预告登记的情况下,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张某的同意,甲公司将该商品房出售给李某的行为,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也即李某不能够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至于甲公司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是有效的,李某可根据该合同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因此,选项 AB 错误,CD正确。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占有制度。物权法第 34 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丁占有山地车的行为并无合法根据,而是属于无权占有,故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而请求丁返还山地车,选项 A 正确。物权法第 245 条第 l 款规定:“占有的不动
39、产或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因此,乙作为该山地车的间接占有人,丙作为该山地车的直接占有人,均得以占有遭到侵害为由,请求丁返还山地车。故选项 BC 正确。另据物权法第“230 条第 1 款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由于丁是非法占有山地车,故丁对该车不享有留置权。因此选项 D 错误。24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对共有部分的处分问题。物权法第 70 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居
40、民楼房的楼顶就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典型,其管理权和处分权应由全体业主享有和行使。因此,甲物业管理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出租楼顶的行为属于非法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其因此收取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全体业主。可见,选项 A 错误,BC正确。另外,由于相邻关系发生在不动产的相邻各方之间,而乙公司并非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人,故乙公司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应按相邻关系处理,而是属于侵权行为。因此选项 D 错误。25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物权法第 127 条第 1 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第 128 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41、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第 126 条第 l 款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 BD 错误,AC正确。2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拾得遗失物制度中遗失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 113 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甲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安机关认领手表,该手表的所有权即归国家所有,甲由此丧失对该表的所有权。后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表
42、交予拍卖,由乙买下该手表,则该表的所有权即转归乙享有。虽然后来丙将其窃得的手表卖给丁,但一因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二因丁也不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该表,故丁不能善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此,手表的所有权最终应归属于乙,选项 B 正确。2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以及善意取得制度。丁从丙处购买手表的行为并不符合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故丁购买手表的行为不构成善意取得。另外,丁与丙之间显然也不存在无因管理关系。故选项A、B 错误。合同法第 51 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43、丙将窃得的手表卖给丁,性质上属于无权处分。因该买卖合同未得到乙的追认,故应为无效合同。因此,选项 C 正确。丁从丙手中购买手表时,并不知该表系丙盗窃所得,故其主观上并无过错,也不构成侵权行为。所以选项 D 错误。2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无人认领的遗失物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 113 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本案中由于甲未在六个月内认领手表,故该手表的所有权已经转归国家所有。嗣后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手表交予拍卖,当然属于有权处分行为,由此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因此,选项 C 是正确答案。2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本题考主要考查拍卖行为的性质。由于拍卖行系受公安机关的委托依法拍卖该手表,故乙从该拍卖行购得手表的行为属于合法的买卖行为,乙因该手表的交付而取得所有权。所以选项 ACD 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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