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诉讼法练习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合法性(B)合理性(C)合法性与合理性(D)适当性2 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具体内容应如何理解?(A)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B)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C)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合法(D)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E)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的行为是否合法3 以下哪一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范围?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规章的合法性 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显失公正
2、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A)(B) (C) (D)4 关于刑事司法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A)凡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的刑事强制措施均是不可诉的(B)公安机关为达到干预经济纠纷且逃避司法审查的目的所实施的强制措施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C)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有刑事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以确保刑事诉讼正常进行为目的所实施的行为均是不可诉的刑事司法行为(D)刑事司法行为除要有明确的刑事诉讼法授权之外,还要满足刑事诉讼法的授权目的,只有在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时因之引发的争议才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列5 张某与李某因土地使用权产生争议,经乡政府确权为张某具有使用权,事隔 2 个月,李某因感
3、觉没有土地使用权处处不方便,便找到乡政府申诉,乡政府认为所作确权合法而驳回申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法院不应受理,因属于重复处理行为(C)李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法院应受理,因符合行政诉讼确定范围的标准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哪些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B)大学根据学位条例拒绝发放学位证书的行为(C)乡政府鼓励农民种植经济作物的行为(D)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不予年检的行为7 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 年5 月,百乐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
4、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2003年 11 月 1 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的采矿许可证。2004 年 1 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D)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 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哪些组合是错误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劳动法的
5、规定,对劳动争议的仲裁行为行政机关对一传染病患者实行强制隔离治疗行政机关对一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强制服兵役行为 乡政府对一起邻里纠纷所作的调解行为强制将相对人遣送回原籍的行为 某市政府以提供低利率的贷款鼓励企业投资农产品生产的行为(A)(B) (C) (D)9 被监察对象或其他公民、法人对下列哪些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A)监察机关在调查时采取的暂予扣留封存账目的行为(B)监察有关机关就调查事项对违纪嫌疑人的拘禁行为(C)监察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的行为(D)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10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A)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B)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行为
6、(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免职决定(D)即时强制11 下列哪种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1)某国家元首来华访问,外交照会后由外交部工作人员陪同到八达岭长城参观,沿途八达岭高速公路戒严 2 小时,某快运公司因此耽误业务,造成经济损失 2 万余元(2)某市是重要的苹果生产基地,林业局为规范秋季收购,公布参考价格,但由于市场预测出现较大误差导致定价偏低,消息闭塞的果农们因此遭受了一定损失(3)某县人民政府就本县两个重要国有企业的合并问题制定了一份规划,同时出台了一个红头文件,但该文件规定的某些合并条件使其中某个企业的合同相对人遭受了重大的利益损失(4)某市纪检委接到群众举(A)(1)(3)(5)(
7、B) (1)(2)(3)(C) (3)(5)(D)(2)(4)(5)12 以下行为中关于不可诉的国家行为的组合正确的是:国务院宣布某市进入戒严状态军事演习 宣布总动员的行为 与别国签订国际条约的行为强制公民服兵役的行为(A)(B) (C) (D)13 以下关于级别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我国的级别管辖以基层法院管辖为原则(B)因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有扩大之势,因而我国的级别管辖是以中级法院管辖为原则(C)由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依法应该由海关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D)对国务院所作的撤销某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诉讼应由中级法院管辖14 下列案件确定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8、的是:(A)某公司要求确认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案件(B)集团诉讼案件(C)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D)卫生部为被告的案件15 下列选项中哪些既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经复议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的(B)经复议而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C)经复议,复议机关部分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D)经复议,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的16 李某和王某是一对夫妻,住于某市 A 区,两人婚后生有一女,因一心想要一男孩,遂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二胎的准生证。但时隔不久被发现,A 区政府对两人处以 50000 元罚款。两人
9、对此处罚不服,向位于 B 区的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审查后作出罚款 40000 元的复议决定。两人仍不服,准备向法院起诉。以下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A)A 区人民法院(B) B 区人民法院(C)该市中级人民法院(D)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17 若孙某对 A 区公安分局的行为不服起诉,以下法院拥有管辖权的有:(A)孙某户籍所在地的 B 县人民法院(B) A 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 A 区人民法院(C)孙某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 D 区人民法院(D)只有被告 A 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 A 区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18 如果孙某向 B 县、A 区、D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假设这些法院均有管辖权,那么,以下的解决
10、途径合法的是:(A)应该按照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由 A 区人民法院管辖此案(B)原则上讲,哪个法院先收到诉状,该案件就由哪个法院管辖(C)如果受诉法院就本案管辖权产生争议,应当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D)应该由孙某限制人身自由地D 区法院管辖。因为 D 区是本案的最密切联系地18 孙某被遣送回原籍之后,受家人催促赴邻县做工。1 个月以后以 A 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以下做法正确的是:(A)邻县人民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因为其不享有对该案的管辖权(B)邻县人民法院是孙某经常居住地法院,因此对本案拥有管辖权(C)邻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孙某的起诉以后,如果发现自己没有管
11、辖权,应该动员孙某撤诉,如果孙某不同意,可以裁定驳回孙某的起诉(D)邻县人民法院如果受理孙某的起诉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将该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能再移送,只能受理该行政案件(E)邻县人民法院如在受理后发现自己无管辖权,可以将该案件移送至 D 县人民法院。如果 D 县人民法院认为自己也没有管辖权,应与邻县人民法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上级法院指定19 刘某在火车站因倒卖火车票被铁路公安分局处以罚款。刘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加重了处罚。刘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向下列哪些法院起诉?(A)铁路法院(B)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C)市公安分局所在地
12、基层人民法院(D)铁路公安局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20 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 A 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 B 区。2002 年 1 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 A 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 500 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拘留于乙市 B 区两天。经复议后王某不服,对罚款和拘留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A)甲市 A 区人民法院(B)甲市 B 区人民法院(C)乙市 A 区人民法院(D)乙市 B 区人民法院21 1995 年 3 月,某乡人民政府批准了 A 村村民吴某建房 4 间,占地 100 平方米的申请(附有房屋的四至样图)。1 个月后,当吴某画
13、线动工建房之时,其邻居王某发现吴某侵占本属自己的宅基地 3 平方米,吴某以乡人民政府有批件为由拒绝让步,二人遂发生争执。王某对乡政府的批准行为是否享有原告资格?(A)不享有。因为乡人民政府的批准行为不是针对王某作出的,因而王某不能针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B)享有。因为王某处于乡人民政府批准行为的相关人地位,虽然不是该行为的发动者,但却受到该行为效力的影响(C)不享有。王某所受的侵害来自吴某的建房行为,与之发生争执的也是吴某,因而王某应以吴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以乡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D)享有。王某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邻权人22 某甲有限责任公司为一私营企业,该企业由于经营有方效益颇
14、佳,公司所在市政府为改善本市另一家同类产品的厂家经营不佳的状况,指令两公司合并。对此决定,某甲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上上下下均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谁有权提出此诉讼?(A)某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B)某甲有限责任公司(C)某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D)某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3 天霸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其因违规操作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终止股票交易。对于该行政行为能够以公司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该公司的股东大会(B)该公司的股东代表大会(C)拥有该公司股票的股民(D)该公司的董事会24 某市甲厂与某外资公司组建成中外合资公司,后市工商局因该合资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处罚,该公司对处罚不服欲提起
15、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甲厂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B)外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C)中外合资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D)甲厂有权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25 原告张某与邻居李某共同外出经商,二人因利润分配发生争执。某日,李某到张某家索要,与张某发生争执,并发生厮打,后原告张某将李某打伤。事后,张某所在乡派出所几次找到张某要求其承担李某的医疗费用。原告拒付。据此,张某所在地市劳动教养工作领导小组,对张某作出劳动教养 2 年的决定,并将张某送进劳动教养所劳动教养。张某不服,其妻子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的妻子无权起诉(B)张某的妻子有权
16、以自己的名义起诉(C)张某的妻子有权以张某的名义起诉(D)张某的妻子既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也可以、张某的名义起诉26 下列哪一说法正确?(A)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后,该企业已不存在,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B)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撤销后,该企业已不存在,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C)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后,其法定代表人可以起诉(D)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被行政机关撤换后,只有该企业可以提起诉讼27 教育行政部门取消了甲某的办学权,甲对此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正在甲处学习的 20 多名学生因此中断了学习,他们需要另外找学校学习,另外租借住房或者乘车回家,经济损失较大。因此这 20 名学生也对
17、取消办学权的行政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这些学生的起诉?(A)不应当,因为行政决定并不是针对学生作出的(B)不应当,因为行政决定没有直接针对学生作出(C)应当,因为该行政决定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D)应当,因为取消办学校的行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8 街道派出所作出了对张某拘留的行政行为,张某向区公安分局提出了行政复议,对于复议决定仍不服,决定起诉,那么他如何确定被告?可能存在的情形有:(A)街道办事处(B)街道派出所(C)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公安分局(D)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公安分局29 X 市人民政府为了达到全国卫生城市的标准,成立了市容管理办公室这一临时机构。某日该
18、办公室在日常卫生检查中发现 x 商城将大量的货物堆放在街边,当即指令该商城搬走并清除垃圾。该商城置之不理。次日上午,该办公室派人将 X 商城的货物搬至市政府大院内封存起来。X 商城以市容管理办公室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市容管理办公室的行政强制措施,以下选项组合中正确的是:法院应该受理此案 市容管理办公室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而不能作被告,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在认为市容管理办公室不适格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将被告变(A)(B) (C) (D)30 某市 A 区公民申某与谢某在 B 区共同违反了治安管理。 B 区公安分局辖区内某派出所将违法行为调查清楚以后,根据情节和事由不同,
19、对谢某处以 30 元罚款,把申某移送到 B 区公安分局处理。B 区公安分局对申某处以罚款 200 元的处罚。两人均对处罚不满,谢某向 B 区公安分局提出复议申请,复议结果决定对谢某处以 100 元罚款。申某向 B 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结果维持了 B 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两人仍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回答下面问题:30 谢某应以谁为被告,向哪儿起诉?(A)以派出所为被告,向 B 区人民法院起诉(B)以派出所为被告,向 A 区人民法院起诉(C)以 B 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 B 区人民法院起诉(D)以 B 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 A 区人民法院起诉31 申某应以谁为被告,向哪个法院起诉?
20、(A)以 B 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 B 区人民法院起诉(B)以 B 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 A 区人民法院起诉(C)以 B 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 A 区人民法院起诉(D)以 B 区人民政府为被告,向 B 区人民法院起诉32 下列哪些情形下复议机关和行政诉讼的被告是重合的?(A)公安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的(B)街道办事处向居民摊派管理费的(C)税务所未经税务局局长批准拍卖扣押的货物抵缴税款的(D)市政府打假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对企业给予没收企业营业执照处罚的33 某县卫生局防疫科在对家家福餐馆进行检查后,以县卫生局的名义,认定家家福餐馆违反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 4000 元的行政处罚,
21、该餐馆不服,向市卫生局申请复议,市卫生局超过复议期限一直未作出复议决定,该餐馆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以县卫生局为被告,法院审查罚款 4000 元行为的合法性(B)已经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告县卫生局法院不予受理(C)以市卫生局为被告,法院审查罚款 4000 元行为的合法性(D)以市卫生局为被告,法院受理后判令市卫生局受理复议申请并作出复议决定34 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的被告的确认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可以以被授权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为被告,也可以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
22、告(B)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行政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C)当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作出批准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D)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可直接裁定驳回起诉35 下列哪个选项组合对第三人的特征表述是准确的? 第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第三人一般均具原告资格,只是未起诉而已 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时间一般为法院一审受理后至终审判决作出前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两种第三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限于直接的利害关系(
23、A)(B) (C) (D)36 某县农民袁某在所在村村委会和所在乡乡政府的批准下,在其责任田内建造了一栋住宅。县土地局发现后,对袁某作出罚款 8000 元的行政处罚。袁某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在法定期间未作出复议决定。36 若袁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若袁某对县土地局的行政处罚不服,以土地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若袁某对县政府未作出复议决定不服,以县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此案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此案由责任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7 若袁某以县土地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中可以成为第三人的为:(A)村委会(B)乡政府(C)县
24、政府(D)县土地局的上级主管机关38 在以土地局为被告的诉讼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为:(A)土地局(B)袁某(C)乡政府(D)村委会行政诉讼法练习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中特有的原则。它规定了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权力范围,明确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限。法院在审查的过程中不应超越这一标准。人民法院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在法定的例外情形下可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参见行政诉讼法第 54 条。因此答案为 A。【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 【正
25、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一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职权、程序、法律依据、证据等,相对人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也是法院审查时需要考虑的,但其本身并不是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直接要素。【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要对合法的规章予以参照,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能对规章的合法性予以审查,错误; 项错在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是具体行政行为,且不涉及行为的合理性。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4 条第 4 项,可以看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即合理性)属于。人民法院审查范围。【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4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我国公安机关既是
26、行政管理部门又是刑事侦查机关,可以实施行政行为和刑事司法行为两种不同的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不可诉。刑事司法行为,如刑事侦查、刑事拘留、刑事扣押、刑事搜查等,作为对人身和财产实行的强制措施,与行政拘留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在外在表现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在实践中,二者往往不能简单地从形式和程序上进行区分,而必须在对有关证据材料、立案的理由和程序、所采取的刑事侦查手段和措施等方面加以综合考查后,根据具体情况辩证地认定,必须切实地依照刑事诉讼法实施的行为才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5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中规定的不予受理的情况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
27、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这样规定的目的是防止相对方不注意诉讼时效,规避法律,对已经超过时效的行政行为以再次申诉不服为由提起诉讼。但是,对重复处理行为不能起诉,并不表明不能在诉讼时效内对最初行为提起诉讼。重复处理行为的关键在于:(1)要有重复处理行为,即对同一件事有两次处理,第二次处理没有新的内容产生;(2)程序上第一次处理已过诉讼时效。【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和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不是行政行为。乡政府鼓励种植经济作物的行为是没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政指导行为的关键在于“不具有强制力”,因不
28、具有强制力而不可诉,但如果动用强制力则在可诉之列。大学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虽然都不是行政机关,但是它们的上述行为都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7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2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37 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
29、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百乐公司尚未取得该矿区采矿权,所以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30 条第 1 款复议前置的【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劳动争议仲裁属于行诉解释第 1 条规定的“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乡政府的行为是行政调解行为,市政府的行为属于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此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强制隔离、强制服兵役、强制遣送回原籍均为行政强制措施;对企业通报批评是行政处罚的申戒罚的方式。这些都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
30、法第 11 条规定,选项A,B 不合要求。监察建议并未对相对人的实体利益构成实际影响,选项 C 正确。行政监察法第 41 条规定,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或者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因此选项 D 符合条件,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A 受理。法规规定不对,必为法律规定。B 不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
31、决的具体行政行为。C 不受理。属行政机关内部行为。D 受理。即时强制,属强制措施。依行政诉讼法 第 11 条第 2 款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2条规定可知:(1)属于外交行为。(2)中林业局的行为属于行政指导行为,而行政指导是一种非职权行为,对行政相对人没有强制力,所以行政主体不应当就行政指导行为承担法律责任。(3)中县政府的行为看似是不能起诉的抽象行政行为,但是鉴于该文件在适用效力上的一次性,只针对特定的事件和对象,所以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经由行政诉讼予以救济。(4)中
32、纪检委的行为是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属于不可诉的行政行为。(5)中的商标复审被驳回申请,可以提起诉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委、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戒严状态和总动员等行为。因此,题中均是国家行为,而只是一般的具体行政行为。【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3、14 条的规定,A,C 两项正确,B 项没有法律依据;对国务院的复议决定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所以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33、行政诉讼法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4 条的规定,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 A 项排除。根据行诉解释 第 8 条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只有社会影响重大的集团诉讼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 B,C 项排除。【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5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 17 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 7 条,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34、于“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故 A,C,D 可以。B 排除。复议维持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为被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17 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 7 条第 3 项规定,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
35、果的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在该题中,基层法院无不适宜审理的情形:不应由中院审理。所以答案为 A,B。孙某系某省 B 县一农民,平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一日听人说到省会做假乞丐赚钱很容易,便搭车到了省会市 A 区,沿街乞讨。不几日,适逢 A 区公安分局整顿该区治安环境,孙某被公安分局【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被告行政机关所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又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因此,A,B,C 项正确。【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36、依照行政诉讼法第 20 条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管辖。而第 22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8 【试题解析】 AE【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19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6 条第 2 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所以 A 项排除。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17 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
37、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 B,C 为正确选项,同时 D 项排除。【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18 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 9 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 18 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38、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本案中甲市 A 区为户籍所【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照行诉解释第 12 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政府的批准行为侵犯了王某的宅基地使用权,所以王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17 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依此,某甲有限责任公司和董事长可以提起诉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3 【正确答案】 A,B
39、,D【试题解析】 依据行诉解释第 18 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所以答案为 A,B,D。【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依照行诉解释第 15 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4 条第 2 款的规定,公民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提起诉讼的,其近亲属可以依其口头
40、或者书面委托以该公民的名义提起诉讼。所以 C 项正确。在这里张某的妻子本身并不具有诉讼的主体资格,她只能以张某的名义起诉。【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点是非国有企业的原告资格。行诉解释第 17 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的,该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若干解释赋予企业与法定代表人原告资格,他们均可以行使诉权。法定代表人被撤换后,企业可以企业经营自主权受到侵犯为由起诉,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其与人身权、财产权有关的权利受到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7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12
41、、13 条。行政诉讼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进行审查,并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本题答案应当选 C,D。【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8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5 条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依此,可知 B,C 为正确答案。【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2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照行诉解释第 20 条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
42、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硅该行政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组建市容管理办公室的是市政府,所以,市政府是被告。而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依照行诉解释第 23 条,法院应该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的裁定驳回起诉。【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25 条第 2 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第 17 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43、,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复议机关 B 区公安分局改变了对谢某的处罚,所以应以 B 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复议机关或原行政机关所在地即 B 区的人民法院起诉。所以本题选 C。【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 25 条第 2 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第 17 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 B 区人民政府维
44、持了 B区公安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应当以 B 区公安分局为被告,向 B 区人民法院起诉。因而本题选 A。【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选项 A 会重合。行政复议法第 15 条第 2 款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复议机关应是派出所所属公安局或公安局的本级人民政府。行诉解释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
45、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派出所作出劳动教养决定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诉讼的被告应是公安局【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3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 22 条、行政诉讼法第 25 条可知,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则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在本题中即为县卫生局。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则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本题中为市卫生局。根据行诉解释第 33 条规定可知,不在法定期限作出复议决定的,法院应当受理。【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行诉解释第 20 条的规定,A 项中应以该授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B 项符合行诉解释
46、第 22 条的规定,为正确答案。至于 C 项中的情形,根据行诉解释第 19 条的规定,应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而 D 项,根据行诉解释第 23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首先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当原告不同意变更时,法院才可以裁定驳回起诉,所以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第三人是指因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除原告、被告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其特点可以概括为:(1)与本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 参加到他人诉讼中来;(3)在法律上有独立的诉讼地位。错在第三人也可有被告资格两种。 错
47、在并不是一定要求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也可以是间接的。利害关系包括与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和与诉讼结果的利害关系。【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6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22 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所以选项 A,B 正确;行政诉讼法第 19 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选项 D 正确。【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27 条的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村委会和乡政府批准了袁某的用地,县政府对复议申请不作为,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3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行诉解释第 24 条第 2 款的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因此 A,B,C,D 均有权提起上诉。【知识模块】 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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