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8 ,大小:33.50KB ,
资源ID:909189      下载积分:2000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注意:如需开发票,请勿充值!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www.mydoc123.com/d-90918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专升本类试卷]婚姻家庭同步练习试卷4及答案与解析.doc)为本站会员(fuellot230)主动上传,麦多课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麦多课文库(发送邮件至master@mydoc12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专升本类试卷]婚姻家庭同步练习试卷4及答案与解析.doc

1、婚姻家庭同步练习试卷 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应是得不到父母抚养的不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下列不属于得不到父母抚养的是( )。(A)父母离婚的儿童(B)丧失父母的孤儿(C)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D)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2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无子女(B)年满 30 周岁(C)必须是已婚者(D)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 依据我国收养法第 9 条的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 。 (A)15 周岁(B) 20 周岁(C) 30 周岁(D)40 周岁

2、以上4 依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不符合送养子女的条件的是( )。(A)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的(B)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均无力抚养子女的(C)生父母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不同意送养的(D)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5 依据收养法的规定,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仍受限制的条件的是( )。(A)只可以收养一名(B)被收养人不满 14 周岁(C)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D)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6 下列属于成立收养关系必经程序的是( )。(A)办理收养公证(B)办理收养登记(C)订立收养协议(D)订立书面的收养协议7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认收养

3、无效的程序是( )。(A)由原收养登记机关确认收养行为无效(B)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确认收养行为无效(C)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收养行为无效(D)由原收养登记机关的上级机关确认收养行为无效8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同生父母的关系( )。(A)自行恢复(B)由法院做出判决(C)由双方协商确定(D)由收养登记部门决定二、简答题9 简述收养的概念与特征。10 简述收养法的基本原则。11 简述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12 简述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3 简述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14 简述身份权的概念与特征。 15 简述离婚的概念与特征。16 简述登记离婚的概念与条件。1

4、7 简述诉讼离婚的概念及婚姻法对诉讼离婚的限制性规定。18 简述离婚时要求经济帮助必须具备的条件。三、论述题19 论述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婚姻家庭同步练习试卷 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2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3 【正确答案】 D【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4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5 【正确答案】 A【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6 【正确答案】 B【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7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8 【正确答案】 C【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二、简答题9 【正确答案】 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

5、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使之发生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收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收养是一种民事行为。(2)收养是一种身份行为。(3)收养是要式行为。(4)收养是可以解除的民事行为。【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0 【正确答案】 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有:(1)有利于被收养人抚养、成长原则。(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原则。(3) 平等自愿原则。(4)不违背社会公德原则。(5)不违背计划生育原则。【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1 【正确答案】 (1)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的拟制效力表现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形成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被收养人与收养人近亲属之间形成相应的拟制亲属关系。 被收养人

6、的后代与收养人及其近亲属之间形成相应的拟制亲属关系。(2)收养的解除效力收养的解除效力表现为,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威立而消除。【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2 【正确答案】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是婚姻家庭立法的指导思想,规定着民事主体从事婚姻家庭活动、司法机关从事审判活动应该遵循的基本价值、基本观念。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5)实行计划生育原则。【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3 【正确答案】 身份法律行为,是指以身份以及身份所引起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产生、变更

7、或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身份法律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1)主体资格具有限定性。(2)身份行为不得代理。(3)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4) 身份行为具有要式性。(5)身份行为的评价具有独立的规则。【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4 【正确答案】 身份权是基于身份关系所产生的权利。身份权具有以下特征:(1)身份权具有专属性。(2)身份权具有义务性。(3)身份权无时效性。【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5 【正确答案】 离婚,又称婚姻的解除,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在生存期间依法将有效婚姻关系予以解除的行为。离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离婚必须以有效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 离婚不得代理。(3)离婚必须在夫妻双方

8、生存期间进行。(4)离婚条件、程序具有法定性。(5)离婚将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6 【正确答案】 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即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登记离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双方当事人适格。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当事人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登记的合法夫妻关系。(2)双方当事人必须有真实的离婚合意。(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问题已达成协议。(4)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7 【正确答案】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理由提出诉请,由法院依法

9、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婚姻法对诉讼离婚的限制性规定有两项:(1)对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限制。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2)对男方要求离婚的限制。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1 年内或中止妊娠后 6 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18 【正确答案】 离婚时的要求经济帮助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一,要求帮助的一方确实有生活困难。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10、其二,要求帮助一方的生活困难存在于离婚时。其三,另一方有经济负担能力。【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三、论述题19 【正确答案】 (1)人身关系上的效力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2)财产关系上的效力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3)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养子女与养父母在共同生活期间形成了共同共有的财产,收养关系解除时,应就这部分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知识模块】 婚姻家庭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