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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类试卷]全国自考(票据法)模拟试卷4及答案与解析.doc

1、全国自考(票据法)模拟试卷 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以证券的作用为标准,证券有证权证券和设权证券之分,票据法所称票据 ( )(A)是证权证券(B)是设权证券(C)在票据背书转让前是设权证券,在转让后是证权证券(D)有时是设权证券,有时是证权证券2 将票据分为委托证券和预约证券的标准是 ( )(A)票据出票时记载收款人的方式(B)票据行为的发生地和适用的法律(C)票据关系中的付款人是否为出票人(D)票据出票时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否记载完全3 关于德国法系票据立法描述正确的是 ( )(A)1871 年德国制定的票据法规定了汇票、本票和支票制度(B)德国最早的票据法是陆上商事条例(C)德国

2、商法典和支票法各司其职、彼此独立(D)承认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互相分离4 以下情形中当事人之间存在票据关系的是 ( )(A)甲为纳税签发以税务局为收款人的支票(B)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以银行承兑汇票付款(C)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为丙签发的收款人为乙的支票担当保证人(D)甲与银行订立承兑协议,约定银行为甲签发的汇票作承兑5 在发生继承时,继承人取得未经被继承人背书而转让的汇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为票据背书不连续,继承人未取得票据权利(B)继承人可以依法举证证明其取得票据权利(C)继承人当然取得票据权利(D)由公证机关证明继承人取得票据权利6 刘某拾得一张支票,该票据原持有人要求

3、返还票据,刘某称,其拾得票据并非偷盗、欺诈,不属于票据法规定的恶意取得的情形。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不享有票据权利(B)刘某享有票据权利(C)刘某拾得票据属恶意(D)刘某属善意取得票据7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签发附条件的 ( )(A)该票据行为有效(B)该票据行为无效(C)所附条件无效(D)该票据行为及所附条件均有效8 甲代理乙承兑一张汇票,但仅在汇票上记载甲和乙的姓名后加盖了自己的私章,那么这张汇票上的债务人是 ( )(A)甲(B)乙(C)甲和乙(D)因欠缺票据代理要件,故甲和乙均不负责任9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票据伪造行为的是 ( )(A)行为人被授权在票据上签章,但在金额数

4、字上故意超出授权范围(B)行为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在票据上以当事人的名义签章(C)行为人用偷来的印章签发了票据(D)行为人在未经他人授权的情况下,故意以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字10 下列关于票据更改的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票据交付前的更改,依更改前的文义生效(B)票据交付后的更改,依更改后的文义生效(C)无论是票据交付前的更改还是票据交付后的更改,依更改前的文义生效(D)无论是票据交付前的更改还是票据交付后的更改,依更改后的文义生效11 票据权利否定之抗辩包含 ( )(A)程序上的抗辩(B)实体上的抗辩(C)票据权利未发生之抗辩(D)票据义务履行之抗辩12 李某向贾某签发票据一张,并注明

5、“不得转让“字样。其后,贾某为购买原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梁某,现梁某向李某主张权利,则李某 ( )(A)可以禁止背书的规定对抗梁某(B)不可以禁止背书的规定对抗梁某(C)贾某被梁某行使追索权后,贾某不可向李某追索,因为贾某违约(D)可以对贾某和梁某主张抗辩13 下列不属于票据丧失的是 ( )(A)票据遗失(B)票据被盗(C)票据烧毁(D)票据涂销14 甲于 2009 年 5 月 5 日签发支票一份给收款人乙,乙背书给丙。丙于 2009 年 5月 12 日向银行提示付款,被告知系空头支票。丙行使追索权的时间最迟应在 ( )(A)2009 年 6 月 12 日前(B) 2009 年 11 月 5

6、日前(C) 2009 年 11 月 12 日前(D)2010 年 5 月 5 日前15 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为自汇票到期日起 ( )(A)2 年(B) 6 个月(C) 3 个月(D)1 年16 某甲签发汇票一张给某乙,委托某丙付款,某丙进行承兑,某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某丁,某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某戊。票据被某丙拒绝承兑后,某戊向某丁追索,则( )(A)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 6 个月不行使而消失,时效中断效力涉及某乙、某丙、某丁(B)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 2 年不行使而消失,时效中断效力涉及某乙、某丙、某丁(C)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 6 个

7、月不行使而消灭,时效中断效力仅涉及某丁(D)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 2 年不行使而消灭,时效中断效力仅涉及某丁17 银行承兑汇票属 ( )(A)商业汇票(B)银行汇票(C)银行本票(D)商业本票18 以记载收款人方式不同为标准,汇票可分为 ( )(A)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B)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C)记名汇票、指示汇票和无记名汇票(D)一般汇票和变式汇票19 依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的哪一项表述正确?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 1 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D)汇票上未

8、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20 甲受乙的委托为乙开汇票。甲以自己的名义出票,未在票据上提及乙。则 ( )(A)该汇票出票人是甲(B)该汇票出票人是乙(C)该汇票出票人名义上是甲,实际上是乙(D)甲的行为属于票据代理,此汇票的责任人是乙21 一般背书中,第一背书人是 ( )(A)出票人(B)保证人(C)收款人(D)承兑人22 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乙又将该汇票转让给丙。则 ( )(A)甲对该汇票债务与乙共同承担责任(B)甲对丙单独承担票据担保责任(C)甲不对丙承担任何担保责任(D)以上均错误23 背书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 ( )(A)背书人签章(B)背书记载日期(C)背书人

9、行为能力的确认(D)背书的效力24 以出票人等票据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称为( )(A)连续背书(B)无效背书(C)空白背书(D)回头背书25 有效承兑应将“ 承兑“字样记载于 ( )(A)票据背面(B)票据的粘单上(C)承兑人出具的承兑证明书上(D)票据正面26 关于承兑,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承兑以前付款人是票据的第一债务人(B)承兑是所有票据都具有的票据行为(C)承兑是一种合同行为(D)承兑后承兑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27 下列属于票据保证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被保证人名称(B)保证人签章(C)保证文句(D)保证人名称和住所28 按照日内瓦汇票本票统一公约规定,见票即付的

10、汇票,应在出票日后_内提示付款,并规定出票人得延长或缩短该期限,背书人得缩短该期限。 ( )(A)1 个月(B) 2 个月(C) 6 个月(D)1 年29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银行本票均为 ( )(A)即期本票(B)远期本票(C)不记名式本票(D)指示式本票30 下列对划线支票说法错误的是 ( )(A)划线支票亦称平行线支票(B)划线支票只限于银行转账(C)划线支票不能支取现金(D)我国设有特别划线支票二、多项选择题31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远期汇票有 ( )(A)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B)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C)分期付款汇票(D)定日付款汇票(E)即期汇票32 空白的票据可以留白的记载事项包括 ( )

11、(A)票据文句(B)票据金额(C)票据用途(D)出票人签章(E)收款人33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丧失的救济方法有( )(A)挂失止付(B)公示催告(C)诉讼(D)向法院申请宣告注销(E)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请求出票人签发票据复本34 以付款要求不同为划分标准,汇票可分为( )(A)国内汇票(B)光票汇票(C)记名汇票(D)无记名汇票(E)跟单汇票35 本票与汇票和支票的不同点在于 ( )(A)本票属于委托证券(B)本票无承兑制度(C)本票中应出现独立付款人(D)本票为信用证券(E)本票只适用于见票即付三、简答题36 为什么说票据属于要式证券?37 简述票据行为的解释原则。38 简述票据丧失救济

12、制度的立法例。39 简述票据保证的特征。四、论述题40 试述票据法的二元性。五、案例分析题41 王某为某私营纺织厂的业主,1998 年 4 月间,在搬迁厂房和办公场所的过程中,不慎遗失空白支票格式凭证 3 张。王某未及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票据格式凭证管理的规定报失和刊登告示。后所遗失的其中一张支票格式凭证被孙某拾到并伪刻名称为“某某建材公司 ”的财务章加以签署。支票的收款人处空白,金额填写为 20 万元。其后,孙某又持该造支票及身份证,到某商场购物,当场将该商场填写为支票的收款人。商场将该支票送银行入账时,遭到退票。经公安机关循支票格式凭证编号查实该支票格式凭证系王某所遗失,但无任何证据显示上

13、述骗购货物事件与王某有关;而“某某建材公司 ”则根本不存在。某商场起诉王某,要求他支付该支票票款或赔偿货物损失。问:(1)王某应否承担票据责任?(2)某商场持有的该伪造的支票是否有票据权利?42 2003 年 1 月 5 日,张某与李某(均系某市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规定:李某将属于其所有的房屋两间卖给张某,价格为 20 万元。双方到房管局依法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张某取得了对协议房屋的所有权。1 月 8 日,张某向李某签发了一张以 2003 年 1 月 8 日为出票日、金额为 20 万元、以张某的开户银行为付款人、以李某为收款人的现金支票,经签章后交付给李某持有。1 月 10 日,李

14、某叉从王某(也系某市人) 那里买了一辆价值 20 万元的小轿车,并把其所持有的由张某签发的 20 万元的现金支票转让给王某。7 月 12 日,王某持该现金支票向张某开户银行提示付款。该开户银行以该现金支票已超过票据时效,即自出票人之日起 6 个月未行使权利而消灭为理由拒绝付款。于是,王某根据票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请求出票人张某返还其与未付的票额相当的利益即 20 万元。试分析:(1)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合法吗? 为什么?(2)王某要求张某返还其 20 万元利益合法吗? 为什么?43 2007 年 1 月 8 日,养鸡厂向饲料厂购买鸡饲料 5 吨,每吨 24 万元,共计 1 2万元。同时,养鸡厂开

15、出了以其开户银行为付款人、以饲料厂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 12 万元、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一张,并在该汇票上签章,注明出票日期为 2007年 1 月 8 日。然后将该汇票交付给饲料厂。1 月 10 日,饲料厂向机械厂购买了一台中型饲料粉碎机,价款为 135 万元,饲料厂欲将所持汇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再向其支付 15 万元的现金。机械厂要求对该汇票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饲料厂便请求出票人养鸡厂为此提供保证,养鸡厂表示同意。棉纺厂也同意作该张汇票的保证人。1 月 13 日,养鸡厂和棉纺厂分别在汇票上写明了各自的名称、住所,并注明保证日期为 1 月 13 日,然后分别签章,被保证人是饲料厂。1 月 14

16、 日,饲料厂将经过保证的汇票作完全背书转让给机械厂,在交付该汇票的同时,将其余的15 万元货款也交与机械厂。1 月 27 日,机械厂将该汇票向饲料厂的开户银行提示要求付款,饲料厂的开户银行以该厂经营状况不气、即将解散为由拒绝付款。于是,机械厂便分别要求作为保证人的养鸡厂、棉纺厂支付票面上的 12 万元。养鸡厂、棉纺厂互相推诿,都拒绝付款。几次协商不成后,机械厂于 2 月 5 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1)养鸡厂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棉纺厂是否承担保证责任?(3)养鸡厂与棉纺厂是否负连带责任?全国自考(票据法)模拟试卷 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证权证券是

17、指该有价证券是证明权利存在的凭证,设权证券是指该有价证券的签发是权利发生的依据。票据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其所反映的权利,是由票据行为所创设,是票据形成后新产生的权利,所以是设权证券。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在学理上的分类及其分类标准。票据以自己付款还是委托他人付款为划分标准,分为预约证券和委托证券。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德国票据法最初为各邦的票据立法;1871 年德国制定了票据法,该法仅规定了汇票与本票制度,1908 年德国又制定了支票法,这两部法律共同调整汇票、本票和支票关系;德国法系中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互相分离。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

18、析】 票据关系主要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在本题选项中,选项 A 以甲为出票人,税务局为收款人而签发的支票,符合票据法中支票的签发程序,且由于此支票的签发而引发出票人甲与收款人税务局之间的票据关系。而其他选项,如选项 B 与选项 C 中的甲、乙之间分别是买卖关系和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关系,其都属于票据原因关系,也即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同样,选项 D 中,甲与银行之间属于票据资金关系,也属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应当背书交付票据。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

19、析】 根据票据法规定除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以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刘某拾得支票,并未支付对价,也不属于票撕法规定无偿取得票据的方式,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规定,祭据签发时必须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或者承诺,否则票据无效。票据签发附条件的即视为不是无条件支付,所以该票据行为无效。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代他人作成票据并代他人在票据上加盖印章的行为,并非票据代理,而是使者的行为。因为汇票上只加盖了甲的私章,即代理人未明确自己的代理身份,未以本人的名义进行票据行为,应当自己承担票据责任。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选项 A

20、中行为人属于越权记载行为。行为人经当事人授权进行票据行为,只是超越权限使票据行为的内容违背当事人的意志,越权记载不属于票据的伪造。其他选项均属于票据伪造行为。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无沦是票据交付前的更改,还是票据交付后的更改,票据更改的,依更改后的文义发生效力。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权利否认之抗辩有两种情形:(1)票据权利未发生之抗辩;(2)票据权利业已消灭的抗辩。12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出票人禁止背书的,可以对抗经收款人背书的一切后手之票据金额的支付请求,但不能对抗收款人所为之票款支付请求。所以,李某只可以禁止背书的规定对抗梁某。13 【正确答案】

21、 D【试题解析】 首先,考生应掌握票据的丧失的概念含义。所谓票据的丧失,是指当事人无抛弃票据的意思而丧失票据占有的客观状态。当事人丧失票据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绝对丧失,是指票据被毁灭的情形,如撕毁、烧毁等;另一种是相对丧失,指的是票据脱离持票人占有的情形,如遗失、被盗等。由此可知本题中 A、B项属于票据的相对丧失,C 项属于票据的绝对丧失。只有 D 项票据涂销不符合票据丧失的定义要求。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采取票据时效期间的差等规定的做法,对票据的实效规定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15 【正确答案】

22、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识记性内容的直接考查。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同时考生应熟练掌握其他各种票据的有效期间的相关规定。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首先,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持票人对前手(不包括出票人)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0 条规定:“票据法第 17 条规定的票据权利时效发生中断的,只对发生时效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因此本题中票据被某丙拒绝承兑后,某戊可以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某丁追索,

23、且时效中断效力仅涉及某丁。1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商业汇票的一种。依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汇票做不同的种类划分。以记载收款人方式不同为标准,汇票可分为记名汇票、指示汇票和无记名汇票。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1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A 项说法错误。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B 项说法错误。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汇票无效。因为收款人名称为汇票

24、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C 项说法错误。同时出票日期也为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因此 D 项说法正确。2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出票也称发票、开票或票据发行,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如果出票人或承兑人在票据上末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由于甲以自己的名义出票,而未提及乙,因此可以理解为该出票行为主体是甲。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背书是持票人所为的票据行为。在一般的背书中,第一背书人通常是出票时的收款人。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48 条的相关规定:依照

25、票据法第 27 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由此可知,本题中乙的背书行为是无效的。出票人甲对受让人丙不承担票据责任。2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法条规定内容的直接考查。依我国票据法第 29 条和30 条的规定,背书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人的名称。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回头背书相关概念含义的考查。回头背书是以票据上的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其特点是票据上的原债务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

26、兑人、保证人)又成了票据债权人(持票人)。由此可知,以出票人等票据债务人为被背书人的背书称为回头背书。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2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 42 条之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由此可知,有效承兑应将“承兑”字样记载于票据正面。2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通常认为付款人一经承兑,即成为汇票的第一债务人。因此 A 项说法错误。承兑是汇票所特有的制度,本票和支票制度中都无须承兑。B 项说法错误。承兑是付款人承诺到期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单方法律行为。汇票一旦经承兑,即无须他人合意,付款人便成为票据债务人,应按票据

27、记载金额负付款义务。C 项说法错误。承兑后承兑人(也即履行承兑的付款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D 项说法正确。2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识记性内容的直接考查。票据保证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主要有两项,分别为: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对此考生应牢固记忆。2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法条规定内容的考查,属于对识记性内容的考查。按照日内瓦汇票本票统一公约第 34 条之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应在出票日后 1年内提示付款,且对于该期限,出票人能延长或缩短,背书人只能缩短。2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识记性内容的直接考查。我国票据法规定的银行本票均为见票即付的即期

28、本票。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3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以付款方式是否有特别保障或限制为划分标准,支票可分为普通支票和特种支票。其中,特种支票又分划线支票和保付支票。划线支票亦称平行线支票,指在支票正面左上角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只限于银行转账,而不能凭此支取现金,这对于支票被盗或遗失后防止他人冒取票款有积极的意义。另外,划线支票又分为普通划线支票与特别划线支票,而我国无特别划线支票。所以 D项说法错误。二、多项选择题31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票据以到期日为标准进行划分,可以分为远期票据和即期票据。远期汇票是指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可分为定日付款汇票、出

29、票日后定期付款汇票、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三种。即期汇票,即见票即付的汇票。32 【正确答案】 B,E【试题解析】 我国票据法规定,空白票据专指空白支票,可以留白的记载事项只有收款人名称和金额两项。3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是对识记性内容的直接考查。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依挂失止付、公示催告、诉讼的方法救济。此规定是在参考了英国、法国、美国、德国等国家关于票据丧失救济的立法的基础上做出的。对此考生应有所了解。34 【正确答案】 B,E【试题解析】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将汇票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以付款要求不同为划分标准,汇票可分为光票汇票和跟单汇票。考生应

30、同时掌握按照其他标准对汇票所做的划分。35 【正确答案】 B,D,E【试题解析】 首先,本票的出票人是付款人,属自付证券。而汇票和支票都属委托证券,通常由受托的第三方为付款。A 项表述错误。其次,本票无承兑制度。本票的收款人无须像汇票那样,须为承兑提示以确定付款责任,他可在本票到期日直接请求付款。B 项属于本票同汇票的不同点。另外,虽在汇票中也存在出票人充任付款人的对己汇票,但其属变式汇票,是汇票的特殊形态。相反,在本票中绝对不会出现独立付款人的情况,出票人为付款人是一种常态。C 项表述错误。本票为信用证券。本票不同于支票但与汇票相同,并非只适用于见票即付,仅属即期付款的支付证券,而可发挥信用

31、功能用于远期,在指定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票款。D 项为本票与支票的区别。E 项表述正确。三、简答题36 【正确答案】 为使公众便于辨认和识别证券,法律对票据应具备的格式作了明确规定,使之划一,使之成为定型。票据交易的程序,是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等票据行为的运作程序,票据债务人在实施这些行为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法律不仅对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作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对某些事项应如何记载也进行了严格规范。票据格式的统一、票据记载事项的法定无不说明票据的要式性。其是加速票据流转、确保票据交易安全的需要。37 【正确答案】 票据行为的解释,是指对票据行为内容的含义的理解

32、。一旦票据行为中使用的文字发生歧义,当事人对记载事项理解不一致,就需要对票据行为进行解释。为维护票据交易安全,助长票据流通,对票据行为的解释应按以下原则进行:(1)外观解释原则。票据行为是否有效,应根据外观记载来判断。票据的外观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应认定其有效,而不问其记载的事项与客观情形是否一致。(2)文义解释原则。票据关系当事人对票据行为的含义发生理解上的分歧或对票据行为内容认识不一致时,应按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进行客观的解释。(3)有效解释原则。当票据行为既可以解释为有效,又可以解释为无效时,应解释该票据行为有效。38 【正确答案】 关于票据丧失的救济方式,各国法律规定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33、:(1)请求出票人签发票据复本。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有权请求出票人签发票据复本和签发新票据。出票人拒绝签发票据复本或交付新票据的,失票人町以通过诉讼途径请求法院依强制程序强使出票人办理。英国采用这一种方法。(2)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款。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有权请求法院强令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法国采用这一种方法。(3)请求公示催告,申请除权。票据丧失后,失票人请求法院进行公示催告,申请除权判决。39 【正确答案】 (1)票据保证是一种附属的票据行为。(2)票据保证是以担保被保证人债务清偿为内容的票据行为。(3)票据保证人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4)票据

34、保证是一种要式、独立、无因的单方法律行为。四、论述题40 【正确答案】 票据法是综合性法律,它具有二元性。票据法的二元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1)票据法在性质上为私法,但有公法色彩。票据法以保护主体个人权益(即私益)为目的,所谓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票据法为私法。为了维护交易秩序,确保交易安全,票据法虽然以私法条款为核心,但又有,一些公法性质的条款。(2)票据法为任意性规范,却又含有强行性规范。票据法主要调整票据关系。票据关系由票据行为引起。票据行为属法律行为的一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此,票据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允许当事人自主地设定票据义务。为使票据权利义务确定,维护票据交易安

35、全,票据法又有强制性规定。(3)票据法是实体法,但又有程序性规定。票据的运作注重程序,票据权利的取得必须依法定程式。(4)票据法是国内法,但包含着国际统一性规则。五、案例分析题41 【正确答案】 (1)不承担。对于票据被伪造人的后果,根据私法自治、义务自主的民法原理,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且我国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除表见代理的情况外,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的人才承担票据责任。据此,本案中王某并不承担票据责任。(2)某商场在本案的情形中不享有票据权利。因为伪造的票据为实质无效票据,直接从伪造出票的人手中取得票据,不能获得支付请求权。同时,在本案的伪造票据上,无任何真实签章,即无任何真实票掂行为人承担

36、票据义务。这一点与伪造的票据经真实的承兑或背书签章后,再流入持票人于中的情形不同。42 【正确答案】 (1)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合法的。因为:我国票据法第 l7条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 6 个月不行使而消灭。本案中,持票人王某所持支票的出票日为 1 月 8 日,其应在 7 月 8 日前行使自己的票据权利,但王某直到 7 月 12 日才开始提示付款,已经超过法定票据时效期间其票据权利已经消灭,银行以此为理由拒绝付款是正当的。(2)王某的要求是合法的。主要理由:我国票据法第 18 条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

37、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本案中,王某票据权利因超过票据时效而消灭,但其仍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王某仍可以要求出票人张某返还其与未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即 20 万元。43 【正确答案】 (1)养鸡厂不能成为该票据的保证人。养鸡厂是本案中汇票的出票人,也是票面上记载的付款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 45 条规定,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应当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出票人依照票据法所规定的方式完成出票行为后,即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出票人也因此而负有票据法上的义务,成为该票据的债务人。据此,出票人作为票据债务人,不能成为票据的保证人。因而,养鸡厂作为本案中票据的出票人,其

38、对该案中的汇票所作的保证是无效的。但这并不是说养鸡厂对其出具的汇票不负有法律责任。出票人对其出具的汇票负有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的法定义务。这种法定义务通常表现为与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一起对持票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这种扭保责任是法定的并非票据法上所特别规定的可由事人约定的关于票据保证的保证责任。因此,养鸡厂对该案中的汇票负有法定的、绝对的担保责任。(2)棉纺厂并非票据债务人,具有作为票据法上所规定的票据保证的保征人的资格。该棉纺厂依据票据法规定的保证格式在汇票上作了关于保证的相应记载,因而成为该汇票的保证人,对该汇票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即与被保证人饲料厂一起对持票人机械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机械厂在提示汇票得不到付款时,有权向棉纺厂请求付款,棉纺厂应当足额付款。同时,棉纺厂因作为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依法取得持票人机械厂对被保证人饲料厂及其前手养鸡厂的追索权。养鸡厂和棉纺厂虽都对该汇票负有担保责任,但二者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而后者是由约定而产生的义务。二者之间并非票据法第 51 条所规定的共同保证人,其相互之间并无连带责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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