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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QJA 30-2005 航天型号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pdf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标准Q/QJA 302005航天型号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 Softwar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space product 20051021发布 20060121实施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发布 Q/QJA 302005 I前言 本标准是在原航天工业总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有关软件工程化和软件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依据国防科工委军工产品软件质量管理规定(科工法2001634号)文件要求,结合航天型号软件特点而形成的集团公司标准,是集团公司实施软件工程管理的顶层要求。 本标准中的第5章“综合管理”规定了针对一个型

2、号所研制的所有软件项目所必须开展的总体策划和协调活动。 本标准中的第6、7、8章规定了针对单个软件项目所必须开展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等软件工程化管理活动。 本标准中的第9章强调了一个软件项目的各个管理过程在软件生存周期各阶段的主要活动。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技质量部、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一院、五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正高、马志伟、龚德荣、刘凤越、胡光辉、马贻臣、徐丽艳。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杨海成、乔永强、许胜、胡渝彪、李军辉、马卫华、吴清才、袁军、顾斌、金玉红等。 Q/QJA 3

3、02005 1航天型号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天型号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包括组织与岗位职责、综合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被列入型号配套表的软件项目的工程化管理,其它软件的工程化管理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457 软件工程术语 GJB/Z 102 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设计

4、准则 QJ 1912(所有部分) 航天型号软件文档管理制度 QJ 2098A 航天型号软件评审与审查规范 QJ 2171A 航天产品保证要求 QJ 2839 机读文件和机读档案管理规定 QJ 2858 航天计算机软件产品代号编制规定 QJ 3027 航天型号软件测试规范 QJ 3096 航天型号软件产品证明书的编写规定 QJ 3097 航天型号软件质量履历书的编写规定 QJ 3098 航天型号软件研制任务书编写规定 QJ 3118 航天产品技术状态管理 QJ 3126 航天软件产品保证要求 QJ 3128 航天型号软件开发规范 QJ 3129 航天型号软件需求分析规范 QJ 3130 航天型号

5、软件配置管理规范 QJ 3174 航天软件产品贮存与管理 QJ 3175 航天型号软件产品验收与交付 QJ 3187 航天产品保证大纲编写指南 Q/QJA 10 航天产品质量问题归零实施要求 Q/QJA 11 航天产品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管理要求 Q/QJA 14.3 航天型号出厂评审 第3部分:软件专项评审要求 Q/QJA 16 航天产品质量检查确认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Q/QJA 302005 2GB/T 11457、QJ 2171A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交办方 offerer 软件研制任务书(以下简称软件任务书)的提出单位或部门。 3.2 承制方 contracto

6、r 承担软件开发的单位或部门。 4 组织与岗位职责 4.1 软件研制组织职责 4.1.1 软件交办方 软件交办方的主要职责包括: a) 提出软件任务书及管理要求; b) 提出软件安全关键程度等级; c) 明确是否需要进行独立确认测试,需要时应提出独立确认测试的技术要求(或任务书); d) 参加软件需求分析和确认测试的正式评审; e) 组织系统联试和软件验收; f) 审查软件承制方的质量保证能力。 4.1.2 软件承制方 软件承制方的主要职责包括: a) 编制软件开发计划、测试计划,并组织实施软件开发、测试和质量保证工作; b) 建立软件开发和测试环境; c) 编制相关文档; d) 实施软件配置

7、管理; e) 组织阶段评审,配合系统联试和软件验收; f) 负责软件的维护; g) 组织软件开发、测试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4.1.3 软件评测机构 只有经集团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授权或认可的软件评测机构方可承担航天型号软件的独立确认测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a) 受软件交办方的委托组织并实施软件独立确认测试; b) 编制软件独立确认测试计划,并组织评审; c) 建立软件测试环境,并组织评审; d) 提交测试分析报告,并通过评审; e) 保护软件承制方被测软件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 4.2 型号岗位职责 4.2.1 型号指挥系统 4.2.1.1 型号总指挥应对本型号所有软件项目研制的质量、进度、经

8、费、安全保密和研制队伍实行全面管理,必要时应委托一名副总指挥负责本型号软件研制的全面管理工作;型号指挥应对所主管产品中的Q/QJA 302005 3软件项目研制的质量、进度、经费、安全保密和研制队伍实行全面管理;型号计划调度人员应负责型号软件的具体计划调度工作,实施计划管理。 4.2.1.2 型号指挥系统应组织制订软件开发计划并将软件研制工作纳入型号研制计划,对软件人员、经费、开发周期,以及软件的开发和测试环境等条件予以保障。 4.2.2 型号设计师系统 4.2.2.1 型号总设计师应负责或委托一名副总师负责本型号软件的技术抓总工作。 4.2.2.2 型号设计师系统负责相应软件项目的技术实施和

9、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a) 确定软件生存周期模型和软件研制应遵循的技术标准; b) 确定软件的程序设计语言和编译工具; c) 提出软件安全关键程度等级; d) 编制软件开发计划; e) 进行软件开发,编制并审批技术文档; f) 实施软件配置管理; g) 实施软件研制各阶段的内部评审; h) 实施软件测试工作,并配合软件的独立确认测试。 4.2.3 型号质量管理系统 型号质量管理系统负责软件的质量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a) 编制软件产品保证大纲、软件质量保证计划和其它质量管理文件; b) 对软件研制过程实施质量监督; c) 审查、会签软件文档; d) 组织软件正式评审和验收; e) 实施软件

10、问题报告制度,进行软件质量问题归零管理; f) 监督软件配置管理和各配置管理项的更改,记录、保管并跟踪软件质量记录; g) 审查软件承制方的质量保证能力; h)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软件开发、测试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5 综合管理 5.1 落实软件组织和岗位人员 型号两总应与人力资源部门一起落实软件开发、测试和质量保证的组织和岗位人员: a) 每个型号应明确一名负责型号软件工程化全面管理的副总指挥,或由总指挥直接负责; b) 每个型号应明确一名负责整个型号软件技术抓总的副总设计师,或由总设计师直接负责,需要时可建立临时性的专门软件管理机构和(或)专家组; c) 设置软件(副)主任或(副)主管设计

11、师岗位,负责相应软件项目的开发; d) 每个软件项目应配备相应的软件开发人员、测试人员、质量保证人员、配置管理人员并纳入相应的岗位体系; e) 软件开发和测试人员须分开,必要时可设“双岗”。 5.2 制订并实施软件产品保证大纲 5.2.1 在方案阶段或初样研制阶段早期,型号两总应组织质量部门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据QJ 3126、QJ 3187和本标准的要求,结合型号研制总要求及技术特点制定软件产品保证大纲。 Q/QJA 302005 45.2.2 软件产品保证大纲应包括: a) 有关职能部门的任务、职责和接口关系; b) 应遵循的标准、规范和约定; c) 所有的软件项目清单,并标明软件安全关键程度

12、等级; d) 数据安全和保密规定; e) 软件编程语言和编译系统; f) 推荐的软件开发方法; g) 软件研制技术流程及质量控制节点; h) 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反馈和归档要求; i) 外购、外协和重用软件管理要求; j) 测试和独立确认测试要求; k) 软件配置管理要求; l) 风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m) 岗位人员技术培训要求等。 5.2.3 型号质量管理系统应在型号研制过程中监督软件产品保证大纲的实施。 5.3 确定软件体系结构与软件配置项 型号两总应组织各级设计师在方案阶段确定整个型号的软件体系结构和待开发的软件配置项,明确接口关系;在初样阶段按QJ 2858的规定明确软件

13、产品代号和安全关键程度等级,并列入型号配套表。 5.4 协调软件编程语言、编译系统和运行环境 型号两总应组织各级设计师在方案阶段协调整个型号各软件项目的编程语言、编译系统和运行环境。在同一型号中应尽量统一。 5.5 确定应遵循的标准、规范和约定 型号两总应组织设计师、质量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方案阶段或初样研制阶段早期确定软件研制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相关规定,并列出清单。 5.6 明确外购、外协和重用软件管理要求 5.6.1 外购软件购置前应进行论证和验证,并形成书面报告。 5.6.2 外协软件应签订正式合同(或任务书),明确规定委托方按本标准的要求实

14、施质量监督。 5.6.3 重用软件的使用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和验证,依据“谁重用,谁负责”的原则保证重用软件的质量。 5.7 明确风险因素及控制措施 5.7.1 承制方应在软件需求分析阶段识别软件研制过程中与产品规模、复杂程度、用户特性、过程定义、环境、技术难度、进度、人员及经验等相关的风险因素,制定风险应对措施。 5.7.2 在软件需求分析之后的各开发阶段,进行风险分析,跟踪并控制风险,给出残余风险的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阶段评审。 5.8 组织技术培训 型号抓总单位及软件承制方应根据需要,安排软件开发、测试、质量保证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 6 计划管理 6.1 软件开发计划的编制 Q/

15、QJA 302005 56.1.1 承制方应依据软件任务书的要求,通过对软件项目的规模、技术难度和相似软件项目的分析,按QJ 1912的规定和本标准的要求,编制软件开发计划。 6.1.2 软件开发计划中应明确职责分工、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资源条件保障措施和风险控制措施。软件开发计划应纳入型号研制计划。 6.1.3 承制方应将签署完整的软件开发计划纳入配置管理。 6.2 计划的实施与监督 6.2.1 承制方应按软件开发计划实施软件开发,并与整个工程进度协调一致。 6.2.2 型号指挥系统和质量管理系统应对软件开发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做好节点检查。 7 技术管理 7.1 分级分类控制 7.

16、1.1 在型号研制初样阶段,软件承制方应按表1确定软件项目的规模类型。 7.1.2 在型号研制初样阶段,软件交办方应按表2提出软件安全关键程度等级。 7.1.3 软件安全关键程度等级的确定和更改由型号两总批准,并报总体院型号主管部门备案;属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型号的软件项目还应报集团公司型号主管部门备案。 表1 软件规模分类 软件规模 嵌入式软件源代码行数n 非嵌入式软件源代码行数n 巨 n 100,000 n 500,000 大 10,000 n 100,000 50,000 n 500,000 中 3,000 n 10,000 5,000 n 50,000 小 300 n 3,000 50

17、0 n 5,000 微 n 300 n 500 表2 软件安全关键程度分级 软件安全关键程度等级软件危险程度 事故说明 A 灾难性危害 人员死亡,系统瘫痪、报废 B 严重危害 人员严重受伤、严重职业病、系统严重损害、任务失败 C 轻度危害 人员轻度受伤、轻度职业病,系统轻度损害,任务受影响 D 轻微危害 轻于 的损伤,但任务不受影响 7.2 技术流程 7.2.1 航天型号软件研制应遵循软件生存周期,依据项目特点合理选择软件开发模型,并与型号研制周期相协调。 7.2.2 软件研制在型号各研制周期内的主要任务见表3。一般情况下,初样阶段为航天型号软件的主要研制期,应按QJ 3128严格执行从系统需

18、求分析与设计到验收交付阶段的全过程,形成软件的基本型。在试样(正样)阶段,可根据需要,执行部分或全部开发阶段的任务。 Q/QJA 302005 6表3 型号研制周期中软件开发的主要任务 型号研制周期 软件开发的主要任务 方案(模样)设计 形成初步的系统需求,建立软件原型,初步确定软硬件功能分配、运行环境、体系结构、信息流、通信和接口 初样 执行从需求分析到提交初样软件各阶段的任务,完成软件基本型 试样(正样) 对软件基本型进行补充和完善,提交试样(正样)软件,进入运行维护阶段 定型 完成软件的定型、验收和交付 7.2.3 软件研制应分阶段进行,工作流程和控制节点一般按图1执行。软件生存周期一般

19、包括:系统需求分析与设计,软件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软件实现、组装测试、确认测试、系统联试、验收交付和运行维护10个阶段。 注:图中的M1M10为软件生存周期阶段的工作。Q1Q4为主要质量控制节点,M11适用于A、B级软件和重点型号的C级飞行软件。 图1 航天型号软件研制技术流程 7.2.4 A、B级软件的系统需求分析与设计评审、软件需求评审、确认测试评审、验收评审是关键控制节点,应进行正式评审;C、D级软件可参照执行。 7.3 文档管理 7.3.1 在软件研制过程中一般应产生下列文档: 软件实现及评审 M1 Q1 M2 系统需求分析 与设计 软件详细设计 及评审 软件需求 分析 系统

20、需求分析与设计评审 确认测试评审 软件需求 评审 软件概要设计 及评审 验收交付 及评审 系统联试 及评审 软件独立 确认测试 软件确认 测试 软件组装测试 及评审 M5 M4 M3 Q2 Q3 M11 M7 M6 M8 运行 维护 M10 M9、Q4Q/QJA 302005 7a) 软件任务书; b) 软件开发计划; c)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 d) 软件概要设计说明; e) 软件详细设计说明; f) 源程序代码清单和可执行程序; g) 软件使用说明(用户手册); h) 相关阶段的软件测试计划; i) 相关阶段的软件测试分析报告。 7.3.2 在软件研制过程中应保证文档的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

21、、可理解性和可追溯性。 7.3.3 微、小规模软件的文档可适当合并,有关剪裁合并的规定应在软件开发计划中明确。 7.3.4 软件文档的编制内容、格式、标识、签署、更改及归档等按QJ 1912执行。 7.3.5 软件源程序和可执行程序的归档管理按QJ 2839执行。 7.4 测试管理 7.4.1 应按QJ 3027的要求制定测试计划,建立相应的测试环境,设计测试用例,并按测试规程实施各阶段的测试工作,编写测试分析报告。 7.4.2 应根据软件安全关键程度等级按表4选择测试类型和测试项目。 表4 软件测试类型 软件安全关键程度等级 测试类型或项目 A B C D 静态分析 单元测试 组装测试 确认

22、测试 强度测试 可靠性测试 安全性测试 系统联试 注1:表示应做的测试类型或测试项目,其它为可选。 7.4.3 A、B级软件和重点型号的C级飞行软件必须进行独立确认测试。 7.4.4 独立确认测试环境、测试计划和测试分析报告应分别进行评审。 7.4.5 在确认测试和系统联试中发现软件问题时,应按软件问题纠正过程处理。软件错误更改后应进行回归测试。 7.4.6 应详细记录测试的实施情况(包括测试环境、测试数据、预期结果、测试结果、出现的问题以及对错误的处理等),对测试覆盖性和测试有效性进行评估,并给出测试结论。 7.4.7 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记录及测试规程应纳入配置管理,保证测试的可重现性

23、。 8 质量管理 Q/QJA 302005 88.1 软件质量保证计划 8.1.1 承制方应按软件任务书和软件产品保证大纲的要求,制定并实施软件质量保证计划。 8.1.2 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质量保证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b) 应编制的文档; c) 应遵循的标准、规范和约定,以及监督执行的措施; d) 需要进行的评审和实施规程; e) 软件配置管理和纠正过程的要求; f) 软件可靠性要求和精度要求; g) 支持质量保证的工具、技术和方法; h) 软件介质控制要求; i) 软件质量与可靠性信息收集与传递要求。 8.2 评审 8.2.1 软件的每个开发阶段结束时都应按QJ 2

24、098A进行软件阶段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转入下阶段工作,只有通过评审的文档方可作为下阶段的输入依据。 8.2.2 内部评审由承制方自行组织,正式评审由交办方或承制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组织。 8.2.3 上级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可组织相应的评审(如复审、专项评审等)。参加飞行试验任务的航天型号出厂前的软件专项评审按Q/QJA 14.3执行。 8.2.4 评审中的遗留问题应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并将落实情况通告评审组及相关机构。 8.3 配置管理 8.3.1 软件的配置管理按QJ 3130执行。 8.3.2 承制方应制定和实施软件配置管理计划,建立软件配置管理组织,做好配置标识、控制、状态纪实、审计和发放。

25、软件配置管理计划的内容可合并到软件质量保证计划中。 8.3.3 承制方应根据软件的规模和安全关键程度等级确立基线,至少应建立功能基线、分配基线和产品基线。 8.3.4 承制方应建立开发库、受控库和产品库并维护受控库和产品库的一致性。 8.3.5 确认测试和系统联试所需软件由受控库提供,交付的软件产品由产品库提供。 8.3.6 对纳入受控库和产品库的配置管理项的更改,尤其是对基线的更改,应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对交付后的软件产品的更改,应得到交办方的认可,其审批手续应提高一级进行。 8.3.7 软件版本应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其技术状态的变化。软件配置管理员应做好最新版本的及时发放。 8.3.8 软件产

26、品验收前,应做好功能审计和物理审计。 8.4 软件问题纠正过程与“归零” 8.4.1 对受控软件的更改应填写软件问题报告单和更改单,分析更改的影响域,并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更改后的软件应进行回归测试。 8.4.2 对确认测试和系统联试中出现的软件质量问题按纠正过程处理。对软件交付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按Q/QJA 10的规定进行“归零”。 8.4.3 承制方应记录每一个问题的初始状态,以及状态的改变和问题处理情况、最终的处理结论等信息,收集并妥善保存全部软件问题报告以及处理过程中的有关文档(包括评审、更改记录等)。 Q/QJA 302005 98.4.4 软件交付后出现的问题应按Q/QJA 11的要

27、求整理并传递质量可靠性信息,并从中总结出软件开发、测试、质量保证的经验教训,实现信息共享,促进过程改进。 8.5 可靠性与安全性管理 8.5.1 交办方应在软件任务书中明确型号软件可靠性和安全性要求。 8.5.2 承制方应在软件质量保证计划中列出软件可靠性、安全性工作项目,按GJB/Z 102的要求进行软件的可靠性、安全性设计,在软件研制的各阶段开展相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分析、测试与验证工作。 8.6 复制、固化和介质管理 8.6.1 型号用软件载体应按规定选用合格的生产厂或指定供应商提供的指定产品,软件产品的贮存与管理按QJ 3174执行。 8.6.2 软件复制、固化应在型号质量管理员的监督下

28、,指定专人,按操作规程在指定(或专用)设备上进行,并记录复制、固化过程。 8.6.3 复制、固化用的母盘应由产品库提供。复制、固化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复制、固化后做好检验、包装和标记,验证合格后方可交付。 8.6.4 承制方应保证软件的复制、固化设备和存储介质无计算机病毒、无缺陷。 8.7 软件质量检查确认 承制方应按Q/QJA 16的要求进行软件检查确认。 9 软件生存周期各阶段的管理 9.1 总则 软件生存周期各阶段的工作和任务见表5。 表5 软件生存周期各阶段的工作和任务简表 阶段 主要工作 完成标志 管理任务 质量手段 系统需求分析与设计 a) 分析系统需求和使用环境 b) 论证软件项

29、目可行性 c) 确定软件安全关键程度等级d) 明确软件验收方法 e) 明确应交付软件产品清单 f) 编写任务书 a) 软件任务书 a) 分析风险 b) 确定指标 c) 拟定质量保证要求 d) 确定进度要求 e) 组织交办、承制双方协调 f) 组织评审 a) 评审 b) 标准与规范 c) 配置管理 软件需求分析 a) 确定运行环境 b) 确定功能、性能和接口要求,编写需求规格说明 c) 确定关键功能 d) 制定软件开发计划 e) 制定软件确认测试计划(初步) a) 需求规格说明 b) 软件开发计划 c) 软件确认测试计划(初步) a) 制定软件开发计划 b) 组织评审 c) 进行配置管理 d)

30、进行进度管理 e) 组织交办、承制双方协调 a) 评审 b) 标准与规范 c) 配置管理 d) 结构化技术与工具 Q/QJA 302005 10表5(续) 阶段 主要工作 完成标志 管理任务 质量手段 概要设计 a) 建立软件的总体结构 b) 定义各功能模块接口 c) 进行可靠性、安全性分析和设计 d) 编写软件概要设计说明 e) 制定软件组装测试计划(初步) a) 概要设计说明 b) 软件组装测试计划(初步) 设计详细设计 a) 设计模块内的算法 b) 确定模块间接口 c) 编写详细设计说明 d) 制定软件单元测试计划 a) 详细设计说明 b) 单元测试计划 (初步) a) 组织评审 b)

31、组织记录并报告问题 c) 进行配置管理 d) 进行进度管理 a) 评审 b) 标准与规范 c) 结构化技术与工具 d) 配置管理 软件实现 a) 编写程序 b) 进行程序调试 c) 完善单元测试计划 d) 进行静态分析和单元测试 e) 编写软件使用说明 a) 源程序 b) 单元测试计划 c) 单元测试分析报告 d) 软件使用说明(初稿) a) 组织评审 b) 进行配置管理 c) 进行进度管理 a) 评审 b) 标准、规范和约定 c) 结构化技术与工具 d) 配置管理 组装测试 a) 完善软件组装测试计划 b) 进行软件组装测试 c) 编写软件组装测试分析报告d) 完成编写软件使用说明 a) 程

32、序代码清单 b) 可执行程序及数据 c) 组装测试计划 d) 组装测试分析报告 e) 软件使用说明 a) 组织评审 b)进行配置管理 c) 进行进度管理 a) 评审 b) 标准与规范 c) 测试技术、工具和设备 d) 配置管理 确认 测试 a) 完善确认测试计划 b) 进行确认测试 c) 编写确认测试分析报告 a) 确认测试计划 b) 确认测试分析报告 测试系统联试 a) 按系统联试计划开展工作 b) 编写系统联试分析报告 a) 系统联试分析报告a) 分析并报告问题 b) 问题追踪 c) 进行配置管理 d) 组织评审 a) 评审 b) 标准与规范 c) 测试技术和工具d) 回归测试 e) 配置

33、管理 验收交付 a) 组织软件验收委员会 b) 制定软件验收计划 c) 进行配置管理审计和检查确认 d) 进行软件验收评审 e) 编制软件验收报告 f) 进行软件产品的交付 a) 软件产品移交项目清单 b)软件验收报告 a) 组织验收 b) 组织记录并报告问题 c) 组织交付 a) 审计 b) 评审 c) 标准与规范 运行维护 a) 使用 b) 记录运行情况及出现的问题c) 填报问题报告单和更改单 d) 维护 a) 问题报告单 b) 更改单 c) 维护记录 a) 分析并报告问题 b) 问题追踪 c) 配置管理 a) 配置管理 b) 回归测试 c) 评审 Q/QJA 302005 119.2 系

34、统需求分析与设计 9.2.1 交办方应会同承制方,在分析航天型号的系统、分系统或设备对开发软件需求的基础上,确定软件配置项,按QJ 3098的规定编制软件任务书。 9.2.2 软件任务书必须经过评审,并由承制方代表会签。A、B级软件应进行正式评审。 9.2.3 软件任务书的更改应按QJ 3118的规定执行。 9.3 软件需求分析 9.3.1 承制方应依据软件任务书,依照QJ 3129的要求,开展需求分析,制定软件开发计划,编写需求规格说明,并编写软件的初步确认测试计划。 9.3.2 阶段结束时应进行评审,并请交办方参加。A、B级软件应进行正式评审。 9.4 概要设计 9.4.1 承制方应依据软

35、件需求规格说明,建立软件的体系结构和各软件部件间的关系,定义各软件部件的接口,设计全局数据库和数据结构,编写软件概要设计说明。 9.4.2 承制方应按设计规则和规范进行软件概要设计,确定安全关键软件部件,编写软件的初步组装测试计划。 9.4.3 阶段结束时应进行评审。 9.5 详细设计 9.5.1 承制方应依据软件概要设计说明,对软件部件进行过程描述,编写详细设计说明和软件的初步单元测试计划。 9.5.2 阶段结束时应进行评审。 9.6 软件实现 9.6.1 承制方应依据详细设计说明,对软件单元进行编程。 9.6.2 完善单元测试计划,进行静态分析和单元测试,编写单元测试分析报告。 9.6.3

36、 阶段结束时应进行评审。 9.7 组装测试 9.7.1 承制方应完善软件组装测试计划,建立组装测试环境,完成软件配置项的集成和测试,分析测试结果,验证软件体系结构设计的正确性,编写组装测试分析报告。 9.7.2 阶段结束时应进行评审。 9.8 确认测试 9.8.1 承制方应完善软件确认测试计划,建立确认测试环境,验证软件满足需求规格说明要求的程度,分析测试结果,编写确认测试分析报告。 9.8.2 提供给确认测试的软件应取自受控库,测试中出现错误或缺陷的软件应进入软件纠正过程,更改后的软件应进行回归测试。 9.8.3 阶段结束时应进行评审。A、B级软件和重点型号的C级飞行软件应进行独立的确认测试

37、及正式评审,并请交办方参加。 9.9 系统联试 9.9.1 交办方应依据系统联试计划,负责验证软件是否满足软件任务书要求,编写系统联试分析报告。承制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Q/QJA 302005 129.9.2 参加系统联试的软件应取自受控库,测试中出现错误或缺陷的软件应进入软件纠正过程,更改后的软件应进行回归测试。 9.9.3 阶段结束时应进行评审。 9.10 验收交付 9.10.1 在软件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制方应向交办方提交软件验收申请报告并附软件产品交付清单和软件产品证明书与软件质量履历书,由软件交办方负责制定验收计划,组织验收委员会,依据软件任务书的相关要求和QJ 3175的规定进行验

38、收。软件产品证明书和软件质量履历书的填写应按QJ 3096、QJ 3097的规定进行。 9.10.2 软件验收评审为正式评审。验收委员会应对通过验收评审的软件编制软件验收报告,监督承制方按照软件产品交付清单向交办方交付产品。交付产品必须取自产品库。 9.10.3 承制方应对验收未通过的软件产品按验收委员会的意见,按时完成更改。更改后的软件应进行相应的回归测试,并由原验收委员会重新验收。 9.11 运行维护 9.11.1 投入使用的软件应由产品库提供。软件用户应及时做好软件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记录,按QJ 3096、QJ 3097的规定填入产品证明书和质量履历书。 9.11.2 软件运行一旦发现异常

39、,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属于质量问题的应详细填写软件问题报告单,及时通知交办方和承制方,并提供全部现场记录,按Q/QJA 10的规定归零,按Q/QJA 11的要求采集并传递相关信息。 9.11.3 对软件的维护应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并经充分论证、审批后实施。软件的维护应在配置管理控制下进行,保证新版本软件达到了规定的功能、性能要求,做到文文一致、文实相符。经维护的软件应重新验收。 Q/QJA 302005 1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标准 航天型号软件工程化管理要求Q/QJA 302005 *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出版 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 邮政编码:100830 北京航标印务中心印刷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发行 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 2005年10月出版 定价:15.00元 Q/QJA3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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