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4536.1-1998的本章经下列修改后适用。1.1代替:本标准适用于在家用和类似用途作为加热、空气调节和通风用途的设备中使用或与这些设备配套使用的电起动器。这些设备使用的能源可以是电、气体、液体、固体材料、太阳能等或它们的组合。本标准适用于使用NTC(负温度系数)或PTC(正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的电起动器,其附加要求见附录J。1.1.1本标准适用于固有的安全,适用于与设备安全有关的操作值、操作时间和操作程序,也适用于在家用和类似用途作为加热、空气调节和通风用途的设备中使用的或与这些设备配套使用的电起动器的试验。注:1特殊的操作值、操作时间和操作程序的要求在器具和设备的标准中给出。2在
2、本标准中使用的“设备”一词包括“器具和设备”。不打算作一般家用,但可能用于公共场所的,例如打算供商店、轻工业工厂和农场中非专业人员使用的设备中所用的电起动器也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本标准不适用于专门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电起动器。本标准不适用于与阀在机械上组合为一体的电起动器。注3:见GB 14536.9-1996(idt IEC 730-2-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电动水阀的特殊要求(包括机械要求)和IEC 730-2-1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 电动气阀的特殊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动机,其要求包含在IEC 34中。1.1.2不与电起动器组合一起的手动开关的要求见GB 15092.1。1.2代替: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直流不超过440V、交流不超过660V,额定电流不超过63A的电起动器。1.3代替:如果电起动器的响应值由电起动器在设备中的安装方法所决定,则本标准不考虑此电起动器的自动动作的响应值。如果该响应值对保护使用者或周围环境有重大意义,则应采用由相应的家用设备所规定的响应值或由制造厂规定的响应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