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性能试验的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2.5MPa、介质为水和饱和蒸汽、自然循环的燃油锅炉、废气锅炉、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和介质出口温度不超过120C的热水锅炉(以下简称锅炉)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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