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72.5 kV及以上、额定频率50 Hz、具有关合和开断电流额定值、用于户内和户外安装的三极交流负荷开关。本标准也适用于负荷开关的操动机构及其辅助设备。本标准的主要目标是确定输电系统中使用的负荷开关的要求。设计此用途的通用负荷开关以满足下述运行要求:-连续承载额定电流;-在规定的时间内承载短路电流;-开合有功负载电流;-开合空载变压器;-开合空载电缆、架空线路或母线的充电电流;-开合闭环回路;-关合短路电流。本标准的更高的目标是确定输电系统中使用的专用和特殊用途负荷开关的要求。专用负荷开关应满足上述的一种或多种运行工况。特殊用途负荷开关除满足通用负荷开关的一种或多种运行工况外,还应满足下述一种或多种工况:-开合单个电容器组;-开合背对背电容器组;-开合并联电抗器,包括从变压器一次侧开合二次侧或第三绕组侧并联电抗器;-要求提高的操作循环次数的工况;-在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中的接地故障条件下的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