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一个包含191个图形字符并标明为拉丁字母四的集。本图形字符集-拉丁字母四,适用于数据处理和文本应用,并可用于信息交换。这个集包含了在典型办公环境中所需通用的图形字符,而且至少可在下述几种语言范围内使用:丹麦语、英语、爱沙尼亚语、芬兰语、德语、格陵兰语、拉普兰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瑞典语和挪威语。本图形字符集适用于按照GB2311或GB11383构造的八位代码版本。注:本系列标准不宜与CCITT定义的信息通信业务一起使用。若要将依据本标准进行编码的信息传送给这样的一些业务,则在编码界面处必须使其符合这些业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