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逻辑分析仪(以下简称仪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及外观、安全、功能正常性的检查方法,主要性能的测试方法。本标准适用于3.1条中规定的逻辑分析仪,也适用于具有逻辑插入单元或逻辑分析仪的附属装置的测量仪器,个人仪器型的逻辑分析仪可参照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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