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可编程序控制器的通信范围。从可编程序控制器(PLC)的角度,它规定了任何设备如何与作为服务器的PLC进行通信以及PLC如何与任何设备进行通信。它特别规定了当PLC为其他设备提供服务和PLC应用程序能从其他设备请求服务时PLC的行为特性。它并不倾向于规定应用PLC作为路由器或网关时,任何设备之间怎样进行通信。规定PLC作为通信客户机和服务器的行为特性独立于专指的通信子系统,但PLC的通信功能可能取决于所用通信子系统的能力。本标准的范围是GB/T 15969.3中图1.2.2所示“通信模型”的一个子集;这就是说,GB/T 15969.3中的图 1.2.2b和图1.2.2c包括在本标准的范围内。此外,本标准中所定义的方法可适用于程序内或程序之间的通信。在附录中提供PLC行为特性到某些特殊通信子系统的映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