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标准规定了Y射线、X射线和电子束辐射加工中用于测量吸收剂量的剂量测量系统的选择和校准的基本原则。本标准给出了用于校准和商用辐射加工中质量保证的剂量测量系统的类型、吸收剂量的表述方法和剂量测量的不确定度评价。分析仪器的校准见相关的剂量测量系统标准。1.2 本标准测量吸收剂量的上限为100O KGy;辐射能量范围为0.lMeV5OMeV(光子和电子)。1.3 本标准应与特定的剂量学系统的具体应用标准结合使用。1.4 本标准不包括中子或重带电粒子的辐射加工剂量测量。1.5 本标准不涉及与使用者相关的安全问题(如果存在)。本标准的使用者负责建立适用的安全和健康标准,并在使用前确定其适用的限制范围。